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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说不尽 (2)

年轻的时候,他们是七个人。满腹雄心,豪言壮语,说有生之年一定要环游祖国的台湾岛。

七十岁之后,他们从七个人变成了五个人。比起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更加清楚了时光的力量。

他们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他们知道,很可能明天一觉醒来,自己就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五个人变四个人,四个人变三个人,最后,谁也逃不过这条路,变成墙上的一张照片,变成尘世中的一缕青烟,一把泥土。

他们只能窝在家门前的小院里,晒晒太阳,打打扑克,靠点药物和信念维持生命。

他们时常这样问自己,当然,也向其他人发出疑问——人为什么要活着?是为了思念?为了活下去?为了活更长?还是为了最后的离开?

探讨了很多天,他们一直找不到满意的答案。

他们不甘心,还有那么多的事情没做。他们开始觉得自己很窝囊,从二十岁到八十岁,整整六十年,他们除了工作,养家,应酬,生病,几乎从来没有为自己的梦想做过点什么。

商议之后,他们终于决定,骑着摩托环游祖国宝岛。

他们毕竟老了,别说走路,对于他们来说,就连坐飞机都是件体力活。他们不能贸贸然付诸行动,他们得准备,得计划。

他们把原本用来打扑克和娱乐的时间,全都用来训练体能。仰卧起坐,爬山,跑步,哑铃……

他们风雨不歇,准备了整整六个月。

六个月后,他们穿着冲锋衣,戴着安全帽,轰着油门,开始了漫长的环岛之旅。这是他们年轻时的梦想。

途中,车坏了,下雨了,身体剧痛了,都没能使他们打消继续前进的念头。他们不断告诉自己,必须成功!必须成功!这不仅仅是在寻找二十岁的自己,也是在追回那两个早早离世的朋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五个台湾人,平均年龄81岁。其中一个重听,一个癌症。剩下的三个,全部患有心脏病。另外,他们每一个都有严重的退化性关节炎。

184天的准备。环岛13天。1139公里。

从北至南,从黑夜到白天,从阴雨绵绵到阳光明媚。只为一个简单的目标,环游祖国的台湾岛。

他们像五条闪亮的河,载着无数游鱼的命运,载着无数热切的目光,无畏沟壑天堑,岩石飞瀑,一路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只为冲进那片汪洋的世界。

他们成功了。当他们站在镜头前面朝大海,奔向日出的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胜利了。

因为他们,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这样问自己——人为什么要活着?是为了思念?为了活下去?为了活更长?还是为了最后的离开?

千年才能做兄弟

年少时,每每对着镜子看到脸上那些凹凸不平的印记,便会由衷地恨起他来。

烈阳洒过斑驳的门前,墙外的欢笑,如同一片柔软的羽毛,在我的胸膛里不停地挠啊挠。我站在床头,像一个被人遗弃的孩子般,愣愣地想象他们玩耍时的情景。

他的到来,让我有了如临大敌的戒备。他的眼睛乌黑闪亮,朝着门内四处搜寻。在我神情恍惚的情况下,他抱着那块本属于我的西瓜,逃之夭夭了。我的泪水和尖叫,霎时如同受惊的鸿雁,箭不可追。

他在门前停住了,回眸看着我憔悴的脸和烧焦的唇,咧着嘴巴问,我可以吃一半吗?我说急得不行,险些摔倒在地。可我不能追出去,一是身子太虚,没了气力,二是母亲说过,我不能出门,遭受凉风,否则,那些密密麻麻的水痘,便会奇痒难忍,在我的脸上留下不可祛除的伤痕。

我追到门槛,便再不敢逾越雷池半步。他看着鲜嫩欲滴的西瓜说,那好,我只咬一口,一口总行了吧?我可是你大哥。我摇摇头。对于孩子来说,他总是不愿拿自己心爱的东西与别人分享的。这没道理可讲,更没有缘由。

他始终还是在那块西瓜上留下了深深的牙印。我看着那块残缺不全的西瓜,哇哇地大哭起来。他扔下西瓜,落荒而逃。墙外,瞬时传来一阵欢笑。我心里恨极了,甚至有点责备母亲,为何不把我先生下来,这样,我便比他大些,也再不会受他的欺凌。

冰凉的泪水濡湿了面颊。呼呼的风,翻响了门前的树叶。我站在风中,抱着那块受了伤害的西瓜,哭了许久许久。后来,是母亲抱住了我。片刻后,我亲眼看见,他被母亲打得跪地求饶。

实质,那时我已经原谅了他。孩子的恨,总是短暂的。当我见到母亲的皮鞭,如雨点一般坠落在他的身体上时,心里恍然有了莫名的触痛。我说不明白,道不清楚。

后来,他真老实了,拉着我,坐在内厅的板凳上看《新白娘子传奇》。当屡次听到电视里唱,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时,他终于忍不住嚷嚷着问母亲,妈,妈,人家唱的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

母亲说,意思是整整一百年才能修得同床安睡。他笑了,欢跳着出门与母亲顶嘴,一百年才能同床安睡,那我与弟弟这样形影不离,岂不是要和白娘子一般,苦修一千年?

我几乎淡忘了那年的事情。后来,依稀懂得爱美了,去照镜子时,才恍然大叫着问母亲,我脸上,怎会有那么多坑坑洼洼?母亲没说话,恶狠狠地瞪着大哥。那时,我已经十岁,有了自己的小伙伴。而大哥,俨然十六,高挺结实,一副大人的模样。

我终于知道,原来是那年的啼哭所留下的印记。水痘消了,可脸上的疤痕,却如刀刻石壁,再也挥之不去。我隐约觉得,自己的这张脸就要完了。于是,对着青天白日,呜呜地哭了起来。我多想有张和大哥一样的脸啊。刚毅而又充满清晰线条。最重要的是,没有坑坑洼洼的山谷与丘陵。

母亲说,会好的,会好的。我心里便依稀有了希望。不知从何时养成了一个坏习惯,每次吃完饭,擦好药,都得跑去镜子前看看,那些山谷与丘陵到底平缓了没有。

事实证明,母亲的预言并不可能实现。直到我足足十六岁,那些深刻的疤痕,依旧还是没能退去。此时,大哥已经没有念书,整体和一帮游手好闲的混混勾搭在一块。母亲伤透了心,不止一次对我说,好好读书,这个家就靠你来争口气了。

我和大哥成了两条泾渭分明的河流。我再不叫他大哥,而他,亦不曾再主动找过我。我跟母亲说,为了节省出更多时间投入高考,我必须住校。母亲没有反驳。之后归家,我便由原来的一日一回,变成了一月一回。

实质,我出来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学习。而是不想和大哥住在一起。每当我看到他带和那帮来历不明的家伙搅和在一起,心里就腾满了烈焰。我多想上去,照着他的鼻孔,狠狠地来上一拳,告诉他一些做人的道理。可后来想想,还是没能做去。我知道,我们陷入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格局。

当身边的少年们陆续接到了异性的信件,要强的我终于慢慢开始承认,自己不过是一个自卑而又怯懦至极的孩子。我时常在想,如果我的脸上没有这样那样的伤痕,是否就能像周围的伙伴们一样,气定神闲地和漂亮的女生坐在校门前的奶茶店里闲谈?或者,在回家的路上故意抬起那张纯真帅气的脸,引来陌生异性的注视?

我对大哥的恨,在少年逐日成长的时光间隙里,慢慢膨胀起来。我拼了命地读书,目的只有一个——远远地离开他。

事如所愿,我终于考进了一所北方的大学。临行前,他着急了许多狐朋狗友来家里庆祝。母亲忙得不亦乐乎,显然忘了他们的身份。

那夜,他喝得烂醉如泥。紧紧拉着我的手,一遍又一遍地跟我说对不起。后来,想必是酒劲过了些,才喃喃地跟了说了两句离别的话。他说,去吧,家里一切有我呢。不知为何,原本极为愤恨的我,竟因为这句话,簌簌地落起泪来。

九月的站台下,母亲独自一人前来相送。她说,你不知道,你大哥这两年变了,你住校没有回来,一直都是他和那些朋友在帮我操持家务。尤其是最近半年,他听说你考大学,整日早出晚归,才凑够了这笔钱。

我接过母亲递来的银行卡,再次忍不住落起泪来。我不知道,该如何审视我与他的关系。是该做一对极为熟悉的陌生人呢?还是该亲切称他为大哥?

我很想对母亲说帮我谢谢大哥这句话,可挣扎了半天,还是没能说出口。大哥这两个字,已在我的世界里模糊了许多年。

到校不久,便听到他南下的消息。母亲成了我与他之间的传话人。偶然,电话里,母亲会说,你大哥要你注意身体,北方的冬天可冷了!听说能把人的鼻子都冻坏哩!我在这头嘿嘿地笑,泪水泛出眼眶。默默地说,大哥啊,南方的冬天也不暖和啊!

我跟母亲说,学校有助学贷款的政策,我完全可以贷款读书,毕业再还。母亲匆匆了压了电话,片刻后,又打了过来,焦急地说,你大哥不同意,他说了,家里还有他呢,怎么能让你没毕业就背上一大笔债?

某月,卡里生活费忽然多了大半,我打电话询问母亲,母亲说,你大哥非让我给你那么多,他说,现在的年轻人,大都已经恋爱,出去吃个饭什么的,也是平常事,总不能老花人家姑娘的钱……

我握着话筒,呜呜地哭起了来。我的大哥啊,今年已经足足28岁,却因为我的学业和生活费,迟迟未娶。

大哥这一去便是整整四年。期间,他没有回家半次。他跟母亲说,回家拿点钱,都够小弟一月生活费了。

大学毕业后,我亲自南下接大哥回家。他老了许多,三十不到,发隙间便越出了雪白的痕迹。他的眼角有了微微泛起的鱼尾纹。那双粗糙的大手,如同铁钳一般生冷而又坚硬。

归家前,他叫了几位熟悉的工友,在附近的餐馆里庆祝我大学毕业。他如同当年一般,喝得烂醉如泥。半夜,他搂着我的肩膀说,咱们家终于有位大学生了!总算熬出头了!

年后,我硬拖着他去合影留恋。他换了一身比较平整的西服,而我,则穿了一件时髦的T恤衫。付款时,摄影师客气地说,你们是叔侄俩吧?长得可真像!都说外甥多像舅呢,看来一点儿也不错!

我侧过头看着窗外的马路,忽然不知该说些什么。心里,恍然扬起了愧疚的汪洋。大哥兴许是看出了什么,拍拍我的肩膀故作幽默地说,看吧,还是我比较成熟吧?

路上,我看着大哥结实而又卑微的背影,眼眶一片湿润。如果说,大哥曾用一种恶作剧的手段,无意毁坏了我的容颜,那么,我是否也在无形之中,变本加厉地向他要了回来?

两年后,我结了婚,妻子就是当年大学里的恋爱对象。母亲说,按照习俗,大哥没有结,我是不能结的。可大哥却极为不悦地说,这有什么?谁早谁晚不都是要接?何必争个先后?再说了,小弟结了多好,这一结,咱们家可就有两位大学生了!

我拗不过大哥,领着妻子进了家门。宴席那天,主持人说要个新婚曲目,用于背景音乐,得喜庆一点儿的。妻子提议用结婚进行曲,我说,还是用《新白娘子传奇》里面的主题曲吧。

结婚那天,我和大哥听着听着《千年等一回》,不约而同地泪眼涟涟起来。我跟妻子说,新婚的第一晚,我必须陪大哥睡。妻子深知我和大哥的过往,欣欣然答应了。

当夜,我和大哥又睡到了同一张床上。我拉着大哥的手问,哥,你还记得当年你跟咱妈说过的话吗?百年修得共枕眠。可这兄弟,却是要千年方才能做啊!

不变的爱

十三岁之前,她一直住我隔壁。十三岁之后,她去镇里求读中学,便从此与我远远相隔。印象中,她是一个极为宁静的女孩。孝顺,懂事,成绩优异,似乎所有少女该有的优点都让她尽数囊括了。

每次犯错,母亲都会以她来作为正面教材批责我。因此,那时的她对于我来说,是一弯遥不可及的星月。

她早年丧父。外出求学之后,家中便惟剩女人。我站在午后的阳台上,经常能看到女人在街道上吆喝的背影。女人经常穿一件皱褶巴巴的蓝布外套,沿街叫卖一些从农贸市场上批来的水果。

我以为,她定会如母亲所说一般,披荆斩棘,衣锦还乡。可事实,并不这样。初二那年,她因早恋问题,成绩一落千丈。班主任再三开导,不见成效,最后,一个电话打到村委会,找到了女人。

女人是一路小跑着去的。秋风刮起土路上的黄沙,扬成一团无法驱逐的云。我站在泥泞的田埂上,目睹了这感人的一幕。

听说,女人才进学校,便掀起了滔天巨浪。女人卑微的神态和褴褛的衣衫,彻底点中了城里学生的笑穴。他们在宽敞的跑道上学女人走路,相互揶揄至前仰后合。

她穿出人群逃离学校的时候,女人跟在身后追了许久。最后,气喘吁吁地坐在校门外的花坛上默默流泪。

女人坐在她的寝室门口等了整整一天。她嬉笑着和一陌生男孩走进楼道时,脸上忽然布满了阴云。后来的事件不得而知。女人回来后只是哭诉,那是孩子第一次如此对她。

女人把坏掉的水果逐一拾捡过来,说是给母亲喂猪。她们站在树阴密布的院落里攀谈,我听不清她们谈话的内容,却记得母亲一次又一次递给女人的手帕。

后来的事情,任何人都不曾料到。她义无反顾地退学,只身去了北京。临行前,她回了村里。女人咬牙切齿的模样,在我少年时的脑海里印成了一幅再也涂抹不去的画卷。

就这样,年岁逐增,那些关于她的传闻,渐然如云雾般消泯而去。我迈着青春里惶惑的步伐,一波三折地念完中学,考上一所外地的三流院校。

大二那年,听母亲谈起过她。据闻,她在北京嫁了一个挺有钱的东北人,不但生活过得有滋有味,还给女人汇了一笔不菲的数目。但遗憾的是,女人一直没去邮局兑取那笔汇款。后来过了期限,这笔钱再度退回原址。

母亲说,再多的钱也洗刷不了女人这些年的苦楚与恨意。

一年后,她莫名其妙地回到了村里。衣着虽然光鲜亮丽,神色中却溢满了凄怨。

原来,那个身价百万的东北男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又另觅了新欢。无处可去之下,她只能重回故地。

村里人都以为,女人不会再理她。因为,在她外出的这十年间,女人到底吃了多少苦头,她不知道,也从未问过。事实没有半点悬念,在她回来的当天,女人便为她铺好了新床。那张绣着她乳名的被褥,倏然使她嚎啕起来。

对于母亲来说,惟一不变的,是那份仅属于儿女们的无悔无求的爱。

追车的男人

刺耳的急刹车像秃鹫的利爪把路人的心都揪成了一团。

裹着风尘的摩托车在一声巨响之后,顷刻变成一地散沙。掉落的零件和摩托车后座钢架里的鸡群一样,乱窜奔散。

一个面容无法看清的孩子嚎啕着从路旁的泥沟里爬了出来。她探出一颗头来,嘴里喊着爸爸,爸爸,左侧额头流着汩汩鲜血。

这应该是男人的小女儿。

男人脱下衬衫让她用力捂住伤口,却对自己受伤的手臂置之不理。

手臂被路旁的铁丝划去了一块肉,鲜红里泛着惨白,有点触目惊心的味道。

他才打算抱起女儿,就听到了引擎发动的声音。

肇事司机正在疯狂点火,打算逃之夭夭。

银色面包车开动了,慌乱的轮子在地上拉出一条长长的弧线。男人伸出那只受伤的右手大喊,脖颈上涨起的青筋像一条条蠕动的毛毛虫。

没人理会,车子也没有停下的意思。

男人晃动着矮壮的身子跑了起来。一面狂奔,一面大喊,挥舞的手臂在风中落下一滴滴鲜血的证据。

男人和小车并驾而行,中间仅隔着一条长满月季的绿化带。可惜,车子正在飞快加速。

就在路人打算放弃观望的一瞬间,男人忽地腾在了空中。

男人赤裸的身体带着血迹与力量,穿过那片布满利刺的月季,穿过诧异的目光,直奔那扇半闭的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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