恬静的夜晚,晚风习习,但已是十一月,所以未免有些寒冷。我总是最后一个离开店铺,因为家中只有我一个人,我不愿过早回去面对冷冰冰的白色的墙。我看着店铺对面那条冰冷的河,心中不免有些凄凉。我关上店门准备回家,却突然被一个男生拦住。我以为是打劫,可这也未免有些太光明正大了。
“你想干嘛?”我有些结巴。这也难免,毕竟我一个女孩子。
“我想买本书。”男生平静得像一汪湖水。
“对不起,我们今天已经打烊了。你明天再来吧。或者去其他书店。”我有些不屑。
“可我已经跑完周边所有的书店,你这里是最后一家。”男生的口气中有丝丝的哀求。
我心想,这男生是怎么了,不就买本书吗?有必要像救命一样吗?我觉得莫名其妙。我避开他准备去公交车站。只剩下最后一班。
“我女朋友得了白血病,现在在医院。她想看《小王子》。”他站在我身后。
我想想《小王子》,似乎最后一本被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买走了。但是,我的包里似乎有一本。我原本不想多管闲事,但觉得身后的这个男生对他的女朋友这般好,心软了,便告诉他店中没有了,但我包中还有一本非卖品,我可以先借给他,但看完后记得还。并且我要求要亲手交给那个女生。其实我只是想看看到底是怎么样的女生有这样的好福气,也祝她能够早日康复。
哦,对了,我叫柒杉,是这家店的店长,店里有两个员工,一个男生叫卢一明,是个一米七五的阳光大男孩,现在在这座城市的大学城读大二。一个女生叫做陆晴天,是一个跟我同乡的女孩,虽然在雇用她之前,我根本就不认识她,是个天真的好女孩。关于这家店,店名是我在不经意间想到的——曾几何时。我的店汇聚了书店,奶茶店,咖啡店,三店之精华,所以名气也挺高。小时候就一直想着长大后开一家这样的小店,午后在店中悠闲的喝上一杯奶茶,真叫一个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