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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生生之力

混混的小日子过的很滋润。

本来他倒不敢去招惹灭世森林里的那些魔兽,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嘛!可这货自从吃了树化玉,功力大进,就不可同昨日而语了!

混混特地试了试,现在他向上一跃就有四五米,向前一跃那就是两个四五米。穿云手使出来,快的可以火中取栗。碎星步的速度至少提高了两倍,真正达到了点点碎星的境界。

至于他最为倚仗的霸严破甲拳,威力根本不是以前能比的。混混一拳打在一棵臂膀那样粗的树上,那树立马就倒,都不带停顿的。更令混混狂喜的是,破甲拳使出的时候,竟然出现了两道拳影!因了这些,混混的自信心是爆满,感觉着要不了多久,这破甲拳便可达到七道拳影的最高境界了!而自己也可因此跻身高手行列!

司马空是欢喜了,可灭世森林里的那些个小型魔兽可就遭了殃!那些大的凶猛的司马混混一时间没敢惹,他就专挑了些软柿子下手,扒皮吃肉。

肉用来吃,这皮嘛自然是用来做衣服了,虽然圣玛大陆南部现在是夏季,可灭世森林里的气候那是一日多变,早上凉爽怡人,中午就热的要命,晚上则是气温急剧下降,司马空差点没适应过来。

混混一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万一发烧感冒就真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他就思量为自己置办些衣服。司马空好歹学过一些野外生存技巧,做起衣服烧起饭来那是得心应手。

不过这些对于那些魔兽而言,倒不是最大的灾难。更令兽心慌慌的是司马混混每天都要找几只魔兽来当靶子,这也是司马空为了提高自己的实力而专门为自己定下的课程。

他找的这一些是中等的魔兽,实力比不上司马空但却有挑战性,在和它们交手的同时,混混大抵也了解了什么是魔法。

“放烟花呢!”

这是混混对魔法的最初评价,那些红的绿的,五颜六色的魔法在混混的眼里,可不就和那些烟花一般嘛!混混极度轻视起魔法起来。

不过这些魔兽大都比较低级,自然释放不出什么高阶魔法,因此才会被混混看轻了。而混混也因为这种轻视在以后的日子里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这是后话,暂且不说。

一时之间,灭世森林里闹得是鸡飞狗跳的,好不热闹!

可是风骚没有没有多久,有一天,司马空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时,开始的时候还好好的,司马空脚一蹬,就蹿了了出去。到半空中,突然间混混觉的体内一空,身体也猛的重了起来,就这么直直的掉了下去。结结实实的屁股着地。幸好树不高,摔的也不疼,但也把混混吓出了一身冷汗。

“怎么回事啊?”混混摸着阵阵发疼的屁股,好不郁闷!

等到他就地盘膝,导气归海的时候,这事终于是有了点头绪。不过这头绪是理出来了,混混差点气得吐血。

原来在他运气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丹田处几天前还有的一个小气团,现在居然没有了,就只剩下一丝,细的司马空差点都不能感应到它!

司马空是知道的,丹田是练武之人存储内力的地方,丹田之内空空如也,就表明内力告罄。内力告罄是什么概念,就是表明混混一下子就从天堂又掉回到人间来了,好日子到头了!

——当真是辛辛苦苦十几年,一朝回到解放前!这令混混如何不气!

“这该如何是好?”

等到平静下来,混混躺在草地上,出神的望着头顶的天空,心里却是在思量着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这几天来他懂得了,要想在这片大陆生存,没有实力,终究只是别人脚下的烂泥,就算是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你也是无法立足!

“搞什么吗,我还以为它是生生不断的呢,早知道就省着点用了嘛”混混懊悔道。

“生生不断?可能吗!”事到如今,混混也只有自我解嘲了。

“生生不断?”

“生生不断?”

混混念叨了两遍,越是觉的这四个字很熟悉,就象在哪里见过一样。

“到底在哪里见过呢?”混混定了定神,慢慢的启封了以前的记忆,一点一点的搜寻着。

“对了!”

突然间,混混混大叫了起来,惊得一旁树上的鸟儿扑哧乱飞。

“气走诸穴,生生不息!”

“就是这八个字!”司马空终于想起,很久以前他在读阅家传典籍的时候无意中看到过,没想到今天居然帮了大忙了!

司马空毕竟是世家长子,虽然司马家已经没落了,可人体穴道,筋脉的分布以及功用司马空还是了如指掌的。

人身主要由正经十二脉和奇经八脉构成,但其中最重要的奇经八脉,它沟通了十二经脉之间的联系,将部位相近、功能相似的经脉联系起来,起到统摄有关经脉气血,协调阴阳的作用,而且对十二经脉气血有着蓄积和渗灌的调节作用。

并且当十二经脉及脏腑气血旺盛时,奇经八脉能加以蓄积,当人体功能活动需要时,奇经八脉又能渗灌供应。

——奇经八脉犹如湖泊水库,而十二经脉之气则犹如江河之水。只要水源不断,哪怕只剩下一滴水,到最后也可逐渐壮大,直至如江如海。

这也就是说,司马空只要将那存余的那一丝气,游经奇经八脉,十二经脉,形成一个特定的循环,也就是一个周天。那么最后回归他丹田的便不再是一丝而是一股。只要勤加练习,到了一定火候,就可由股成团,最后便可自动的吸收身外天地之间的力量来补充所需了。

司马空的经脉一开始就被树化玉的力量所拓展,变得宽阔而且坚韧,与其他人比起来,别人的是羊肠小道,他的是柏油马路,真气运输的效率是不能比的。

“哈哈哈哈!”司马空心里郁结已开,只觉得一阵畅快,不由得大笑了起来!

既然想通了这些环节,司马空也不迟疑,说干就干。他一骨碌的爬了起来,还是以地为席,盘膝而坐。气沉丹田,意守灵台,慢慢的感应着那一丝气流。

当司马空好不容易找到了把个救命气流之后,他就慢慢的引导它游走于奇经八脉,十二经脉之中,还好它对于司马空的控制并不反感,乖乖的顺着司马空的意思去做,否则混混就真的麻烦了。

终于,当一个周天完成之后,混混明显感到回归丹田的那丝气流壮大了,证明了之前的猜想是正确的,这令混混宽心了不少。

不过他也没有就此停歇,而是趁热打铁,又继续引导那丝壮大了的气流重走来时路。真正做到了气走诸穴。

其实混混也是爱上了那种感觉,有点乐此不疲了——司马家的人已经多少年,多少代没有重温那种感觉了了呀!

“这种力既然生生不断,至死方休,那就叫生生之力吧!”

混混闭着眼,心中暗想。

救美可不光只是英雄的专利!

混混这两天安分的很。

他不再出去猎取魔兽,就乖乖的待在那棵古树的树洞里.

——混混可有良心了,要为那树守孝呢!他就在树干的一个地方挖了一个洞,作为遮风挡雨的容身之处。他也不怕那枯树突然间倒了砸死他!

混混有先见之明,早就在洞里储存了足够的食物和水,这几天他就一直在里面打坐,练气。

——人说养兵千日,混混这叫养气千日!

经过混混的不懈努力,前几天还是一丝一丝的气流现在已经有拳头那么大了。它盘踞在司马空的丹田处,不断的旋转。并且司马空现在已经不必刻意去引导它们,仿佛有了默契一般,它们自动的游走在司马空的二十条筋脉之中,不断的往复,不断的循环,随时补充司马空所消耗的内力。

更令混混欣喜的是在一次不经意间,他发现这气不仅可以引,还可以压,本来混混还担心一直这样下去,内劲过多,得不到宣泄,迟早要出乱子。可现在他安心了,他将本来膨胀的气团压缩成了拳头那么大的实心气团,这样一来,气团凝而不散,实在是解决了混混的后顾之忧。

就这样,又是过了几日!

“该出去走走了!”

一个清晨,混混爬出了那个树洞,他长长的伸了个懒腰,走到了树前空旷的地方。

接连几天的日不休夜不眠,他并没有感觉到有多少累,肚子也不饿,反而是精神熠熠的。

这片林子还是老样子,该红的红,该绿的绿,只是没了混混的上蹿下跳,显的有些过于冷清。

“不知道它们有没有想我了?”司马空的嘴角处露出了一丝贼贼的笑意。

他口中这个它们自然是那些被他虐待的苦命魔兽。说实在的,这两天他歇了手,这会儿,还真有点觉得技痒!

他的脸上露出了无赖的笑容,因为他突然又想到了一招,想去找个靶子练练,活络活络筋骨。

一念至此,混混迈开大步,吊而不郎当的向森林里进发。

可结果却让混混很失望。因为他都往林子里走了好几里路了,一路上竟连一个魔兽的影子都没看到。

“今天怎么回事啊?不会魔兽集体大搬迁了吧。”混混的脑子里浮现处一幅众多魔兽不堪受辱,集体大迁徙的画面。

“不可能,不可能!”他晃了晃脑袋,把这个根本不切实际的想法驱除了。

没练到靶子,混混一下子就焉了,这不是让他有劲没地使吗?

可他的脚步并没有因此停下停,他仍是一直向前走着。那个方向的尽头,是丛林的深处,也是司马空从未涉足的地方。

“既然走进来了,就进去看看吧!没准还有什么际遇呢!”混混想。

那里的确有混混想不到的存在!

灭世森林里可不只有魔兽,这样有山有水的地方必有人家。这儿也有人住的。只是混混不知道而已,他可一直以为他是异世哥伦布呢,发现了这块新大陆,并因此偷着乐呢!

要说这儿的人很朴实,他们是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的,与世隔绝,与世无争,靠着森林的庇佑和恩赐,男的打猎,女的守家!他们过的很平静。

只是这种平静却将要被无情的打破了。就在这样一个温暖和煦的丛林午后。

一阵轰隆的铁蹄声响彻天际,滚滚烟尘席卷了大片大片的树木。

一群骑兵在林间的小路上疾驰着!

“老大,你说我们为什么要到这个鬼地方来?”正在疾驰中,突然传出一个尖声尖气的声音。说话的是一个尖嘴猴腮的人。

“哼!你以为老子喜欢来这啊!******全都是些树,连个娘们都见不着,都快憋死老子了!“答话的却是是个满脸胡子的壮汉,声音洪亮,竟盖过了隆隆的马蹄声。

那人生得那个叫粗壮,单就那胳膊都快赶上先前那位问话之人的大腿了。他穿着一身简陋的皮甲,说是一身,其实只有寥寥及块而已,堪堪护住了要害,其余裸露的地方竟全是岩石一般的肌肉。

这人手里握着一把巨大的斧子,这斧子做工极为粗糙,没有开刃。看起来应该不轻,只是那壮汉单手擒着竟不见累。

他另一只手拉着缰绳,坐骑是竟是一匹烈焰。烈焰是圣玛大陆的一种魔兽,类似于马,但比马的体形更为巨大,头上长有尖角。它属中阶火系,更皆有高阶风系,是罕见的双系魔兽。

这烈焰浑身火红,从毛发到眼珠无一不是红的,就如熊熊烈火在燃烧一般,当真不负烈焰之名。

它的攻击力并不高,但贵在速度奇快,奔跑起来可以说的上是风驰电掣。并且在愤怒的情况下,周身可产生真红色火焰,可灼伤靠近的敌人。

这烈焰在圣玛大陆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贵重的东西了,乘骑它的人,要不是皇公贵族,要不就是三军将帅。只是现如今,这壮汉看起来既没有贵族之气,也没有将帅之才,又如何会拥有这样名贵的坐骑呢?

“想当年,老子在卡布尔城可是夜御七女,那些女的那个骚劲啊,当真是回味无穷啊!”那大胡子壮汉竟宣扬起他的风流史来了。说着他还匝叭一下嘴,好象那种感觉还在嘴边萦绕似的。

旁边的小娄娄发出一阵哄笑声,脸上都是会意而****的神色!

“可是老大,咱们在这里也窝快一年了,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要是能出去了,小的也想去您刚才说的那卡什么城?”那尖嘴猴腮的凑到那壮汉身边,一脸无耻的笑。

“没见识!是卡布尔城!”那壮汉笑着骂道。那尖嘴猴腮则又是一阵唯唯诺诺!

那壮汉骂完,脸上突的闪过一丝恼色,他嘴里又骂将起来:“这该死的波洛斯公国!这次居然和我们来硬的!”

身旁那人一见他恼了,顿时不敢再言语了。

“只是不必着急,咱们总管说了,波洛斯公国就算有斯巴达克帝国的撑腰,但它的军队不可能一直徘徊在灭世森林之外!”恼怒过后那壮汉脸上又换上了喜色。

他接着说道:“要知道这里可是三国交界,可是个敏感地带。要是波洛斯公国一直把它的大批的军队驻扎在这,时间短了还好说,要是时间长了,其他两国可就坐不住了。这一不小心可是会引发国际纠纷的。最终结果无非两种,一是波洛斯公国撤兵,二是克里特帝国与斯巴达克帝国刀兵再起!而不论是那种结果,对我们都是有利而无害的!”大胡子人长的粗,可就他刚才一番话,却把对大陆的局势分析的透透彻彻。

“老大英明!”那尖嘴猴腮的倒会顺着梯子往上爬,那壮汉刚说完,他连忙恭维!

但他这马屁似乎没拍着!那壮汉瞟了他一眼:“咱是大老粗,哪会懂得这些道道,这些都是总管说给咱听。他大概是怕咱在这憋坏了,所以才会说给咱听的吧!”

“对对对!老大英明,总管更英明!”那人急忙改口!

“他们为什么不进来呢?”尖嘴猴腮的又是没完没了的问道。

“屁话!”大胡子反手就给了他一巴掌,煽的他差点从天狱马上掉下来。天狱马是那些小娄娄的坐骑,低阶风系,虽然和烈焰是不能比的,但速度以及奔跑起来的冲击力也是不小的,是各国军队中普遍使用的战马,这一伙人居然有如此装备,不简单!

“我们疾风盗来无影去无踪,大兵团的正面交战,我们不是他们的对手,但他们要是敢进这灭世森林,保管叫他有来无回!”

大胡子越说越来劲,骑在烈焰身上自觉有了一种睥睨天下的豪情。

“哈哈哈!”他大声笑了起来,“论单兵作战,天下能出疾风盗之右者又有几人?”

之人那人被莫名其妙的煽了一巴掌,正痛得厉害,不敢再接话,也不敢在接着问下去了。

一行人仍在不停的向前赶着路,马蹄上下起落,尘土四处飞扬!

“老大,前面有炊烟!”一个小娄娄突然兴奋的叫道,“哈哈,有人家!”

“哪里?哪里?”他这一叫可不得了,引得众娄娄东张西望的。

那壮汉明显就是领头的,他顺着那人所指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了袅袅的烟尘。这烟尘不同于马蹄扬起的尘土,那是有人家的标志!

“好!”那壮汉也高兴地大笑了起来:“大家加把劲,前面的村子不远了,到了那里,还是老规矩,东西谁抢到了就是谁的,不管是女人还是其他。但就有一条,不留活口!”他语气猛的一重,脸上也露出凌厉的杀意!

“是!”众喽喽齐声喏了一声!手起鞭落,天狱马吃痛,速度又是加快了不少!

婉儿是一个初初长成的小姑娘。她自小就生活在守墓村里,十八年来从未踏出过这个在灭世森林里的默默无闻的小村庄。

她的父母早死,村里的长老们告诉她,我们是守墓人,一辈子都要留在这,不能离开!

但长老的只言片语并不能遏制一个花季女孩腾飞的心,她厌倦了那里枯燥的一成不变的生活,于是在这一天她出走了。她只是想出去看看,她会很快回来,走的时候她对自己这样说。

可一个小女孩懂什么啊!看到外面的花花世界就什么都忘了,忘了长老的叮嘱,忘了回家,甚至忘了来时的路。

她迷路了,一个人在茫茫丛林里乱转,急得都快哭了,幸好这时有一个农夫看到,瞧着她可怜,便把她带到了他们的村子。

开始的时候她很拘谨,不敢说话,可是那里村民的热情消除了她的戒备。她享用了一顿他们为他准备的很丰盛的午餐,然后晒着午后温暖的太阳,她与村里的老人愉快的交谈起来。

“这儿的人真好!”婉儿心里想着。恐怕在她单纯的心里,竟会因了这些善良的村民儿认为这世界撒谎那个不再会有坏人了!

她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有很多坏人的。而这个时候,他们正杀气腾腾的向着这边赶来。

那些从来不识干戈杀戮的村民也不知道他们死亡正在一点一点的靠近他们。

当疾风盗贼的马匹来到村口的时候,这些可怜的人儿还以为是远来的客人。

不过他们的笑脸对上的却是血腥的屠刀以及盗贼们狰狞的脸。

杀戮在进行……

当村民们醒悟的时候,他们已经被逼到了一个死地。仅剩的男人们自觉的站了起来,紧紧的握着镰刀,锄头等农具,站在了老人和妇孺之前,勇敢地面对死亡。这是一群无知的人唯一知道的责任!

婉儿则被护在了中央。

而巧的是,混混司马空此刻也正溜达到了不远处。他还是一无所获,正恼怒呢!却突然看到前面有烟。混混心里一喜:有烟代表有人家!这让独自一人生活了半拉月的混混喜出望外。

只是他看到的不是炊烟,而是盗贼们点燃了房子所升起啊黑烟!

“你们是谁?你们想干什么?”看着盗贼们走得越来越近,一个白发的老人颤巍巍的走到了前面,他是这个村的村长,这个时候他必须站出来。因为他的身后是一群无辜儿丝毫没有反抗力人们。

——在盗贼的屠刀前,这副苍老的身躯,站立成了一座山!

“我们是杀人的人,我们是来杀人的!”大胡子走上前,对着那老者吼道。他的眼光和他身后的喽喽一样,全都放到了老者的身后。

——那里有他们最为想要的年轻女人!

“你们……”老者几曾见到过这样的人,竟能将杀戮人命说的如此之轻。他气的白胡子一颤颤的。

不过他的话还没说完,那壮汉看也不看,就朝着老人的顶心挥出了斧子。他可没那么好的耐心!

“死老头,真是啰嗦!”他嘴里喝道!

他用的力道很足,那斧子在那老者头上开了老大的替条口子。老头子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了下去。

苍老的身躯轰然倒地,暗红的血汩汩流出!

人群之中响起了阵阵压抑的哭声。男人们的脸上是愤怒,但更多的是无奈。

“好了,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壮汉对着男人们嚷道:“只要你们交出你们的妻女,让大爷们快活了,兴许饶你们不死,否则杀你们就像碾死一群蚂蚁那么简单!”

他的话一说完,顿时引起了其余盗贼的狂笑不止。哭声顿止,女人们用手捂住了正在哭泣的孩童!人群陷入了沉默中。这些村民虽然无知,但他们却很明白,眼前的这帮人是信不过的。不过就算是他们能说话算话又能怎么呢?让他们看着自己的妻女受辱,倒不如死了好!

那老者的尸体在渐渐的冷去!

“你们为什么要杀人,他们都是好人!”一个清脆的女声突的打破了沉寂!

“嗯?”大胡子皱了皱眉,他顺着声音看了过去,瞧见的却是一个稚嫩的女孩!

正是无知无畏的婉儿!

女孩的青春与美丽令那大胡子惊讶,胆量让他叹服,但更多的却是激起了他心中压抑了许久的****和兽性!

“你叫什么,美丽的小姑娘?”大胡子走上前去,挤着脸皮,装出一副善意的样子。爱她这样活像是骗小红帽的大灰狼。

小红帽说:“我叫婉儿。”小姑娘竟然挣脱了好心村民的束缚,走到了大胡子的面前。

灰狼说:“是你问我为什么要杀人吗?”

小红帽点了点头!

“我告诉你,因为杀人好玩呐!”大胡子发出一阵恐怖的大笑声!

单纯的婉儿哪里听过这样无耻的话,她小脸鳖得通红,却越发得可爱了。

“你们放下屠刀,神会宽恕你们犯下的罪过。”小女孩还真是什么都不懂,天真得可爱。

她这句话也引得盗贼们捧腹大笑。幸存的村民则是发出了一阵叹息声。他们知道,这个小姑娘是难逃这群恶魔的掌心了。

“那我告诉你,我们手里的刀就是神!”大胡子大吼一声,就伸出狼爪子,抓向了小姑娘,嘴里还发出阵阵恶心的淫笑。

小姑娘吓得闭上了眼睛!

狼爪在靠近……

是他终究没能抓住小红帽,狼爪子被一粒飞石击中,痛的大胡子声声惨叫。

“是哪个混蛋偷袭老子!”大胡子气急败坏,转过身来,朝着飞石来的方向大吼道,”有种你就出来,看老子不活劈了你个杂种!

“是你爷爷我!”林子里爆发出一个洪亮的声响!

混混看到了烟,本以为有人家,这对于这样一个在莽莽丛林里独自生活了这么久的人来说,无疑是最大的诱惑了。

但当他快步走到村口的时候,看见的却只是尸体,一具具余温还没有散尽,还在不断流血的尸体。大部分都青年男子,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只有一道致命的伤口,这表明杀他们的人都是老手。

混混的心猛地一寒!

他没有多做停留,死者已矣,最重要是那些还活着的人。

他没有花多大的劲就找到了那片死地,因为只要沿着浓稠的血迹找过去就对了。

他看到了那群凶手,和一群似待宰羔羊一般的村民。

那片死地,说它是死地倒也不为过。混混大略的看了一下,这个村庄是依靠着一个湖泊建造的,而那些幸存的村民已经被逼到了湖边。除非游过去,否则他们无路可退!但他们大多数是老弱妇孺,要游过湖去以逃生无异于是天方夜谭了。

本来混混倒不准备轻举妄动。他藏在了一旁。他观察了一下,对方大概有十二三人,看他们的样子应该是这片林子里的山匪。要问混混是怎么看出来的?那还不简单,他们身上穿得破破烂烂的,脸上的杀气一堆一堆的,简直是活招牌!

虽然他们人说,但在混混看来,只有为首的那个好像有点实力,其余娄娄在他眼里,简直浑身都是破绽。实在容易对付!

“这世界的山匪居然这么菜!”混混一阵感慨,简直比他以前见过是古惑仔还要不堪一击了!

但他仍是没有贸然出手,他知道解决这伙强盗或许十分容易,可他顾忌的是他们身后的势力。

——逞英雄谁不会,但如果引出许多麻烦,英雄也得死于非命!

不过当他看到那个白发老人被大胡子砍杀之后,混混就有点藏不住了。他的心底依旧藏着一些古武世家该有的侠骨豪情。他还是不容许别人在他面前这般轻贱生命!

他从旁边地上捡了几颗石子,石子圆而润滑,重量刚刚好,是很称手的暗器。

可司马空刚想出手,没想到这个时候竟有有个巾帼不让他这须眉,抢先登场了!

“这……”司马空扔石的动作就这样保持在了那儿。他有点郁闷。

“也好!也好!”他放下了手。“就先再看一下吧!”他想道。

可是当他定神朝那看去的时候,混混的两只眼睛都看直了!

呵!好一个标致的小姑娘。身材不高,年龄不大,却是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一张瓜子脸上稚气未消,眼睛很大,很清澈,仿佛里面有一弯泉水似的,混混差点就看进去了。

她嘴唇很薄,红嘟嘟的,说不出的诱人。一头及腰的乌黑的长发,在清风中微微的摆动,更是混混的最爱。

“没想到,这荒山野岭,竟有这般天使一样的女子!”

不过在听了她和大胡子的对话之后,司马空有点忍俊不禁,又有点哭笑不得。叫强盗不杀人!呵呵!那就像是叫老虎改吃素的,不是有点难度,而是根本不可能。

“小女孩真是可爱!真是单纯!你该生在天堂而不是这个万恶的人世间!”司马空暗暗想到。

当大胡子的脏手要去亵渎混混心中的天使的时候,司马空低叹一声:如此佳人!

他嘴里叹着气,手上可不慢,大胡子的手快,司马空的石子更快。而且混混心中气氛:这样的女孩也忍心下手!他在石子上加了暗劲,料想着应该把那禄山之爪给打折了,没想到竟然只把那人给打出了一大红包。

“真不知道是我劲力不够还是那货皮太厚!”司马空一边想着一边从藏身的地方走了出来。既然他的行踪已经暴露了,又既然人家要他出来,那他再要藏着,就真的不是个事了!

他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无赖的微笑。

“原来是你这个小野人啊!”那大胡子刚一见到司马空,便厉声喝道。

混混听到这话,眉头一皱。他就有点笑不下去了。

“小!野!人!”这三个字里面,最后一个字混混完全接受,可还有两个字深深的伤了混混的心了。

小?他看了看自己,好歹也是一米八出头,不算小了。当然了,就他这体格自然是不能跟那胡子比的!

野?司马空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个字眼来形容他。真是稀奇了!

不过当他低头看到自己的一身行头之后他就没话说了!

司马混混现在这一身行头可是相当抢眼。头上留了一头乱糟糟的长发,混混因为这几天都在练功,又苦于没有工具,就放任它们长去了。不知道是不是练功新陈代谢就特快,没几天混混的头发就从贝克汗姆变成刘欢了。

咦?混混不是有把锋利的刀吗?不提这个还好,一提混混就来气,本来好端端的一把刀,虽然在混混斩蛇的过程中立下了不世奇功,可它是插在人家毒囊上的,等司马空事后一看,吓了一大跳,整把刀子上全是绿色的毒液,闪着诡异的绿光。

混混想去洗掉它,没洗掉,反而将一池子鱼给毒翻了。这下,司马空只得找了一断中空的灌木当刀鞘把它给封了起来,他怕哪天一个不小心把自己给毒死了!

自打那以后,混混就过上了没有刀的日子,连撕那些魔兽的皮混混都差点用上牙了!

说完这头发这刀,就该讲讲司马空的衣裳了。混混上身穿的是一熊皮套装,那是有一天他杀了一头血煞熊之后整个一剥下来的。这熊皮够大,而且都不用加工就直接可以穿了,混混就是沿着那熊的颈部,臂膀处剥下来的,正好三个洞,够他一头两胳膊,还是无袖的。凉爽!

混混下身穿的是裙装,就是一头冰狼的皮往腰上那么一圈,成了!

至于里面吗?嘿嘿嘿!司马空老脸也得红上一红:这里面可一样都没有!

本来混混还打算做一条内裤的,后来想了想皮毛做的内裤会不会有点太躁?他思来想去就没做。宁愿不穿,也不要在那那么要紧的地方落下什么毛病,性福第一。

再下边,就什么也没有,混混是打赤脚的,除了他的小腿上绑了一段圆柱形灌木,那是他用来装他那把毒刀的。

“好歹也是把杀人的利器。”混混当时是这么想的。嘿嘿!就混混这行头,这装扮,乍一看像野人,仔细一看,那就更像了!

“小野人,你从哪里来的?”大胡子恶声恶气的,显然对司马空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很不爽!

“我从来处来。”混混抬头,懒懒的答道。他还是一副无赖样。

“老子劝你不要多管闲事!”

“这天下事,天下人管得!”司马空针锋相对,寸步不让。他一边说,一边朝着那大胡子走去。那大胡子没有摸清楚混混的来路,也就没有冒然动手,任他靠近。

几句话的时间,混混便已经来到了小女孩的身边。他横身挡在了大胡子和那小女孩的中间。他转身,咧开嘴,给了她一个很和煦的微笑。

小女孩很机灵,看着司马空像是来帮忙的,赶紧躲到了他身后,小手紧紧抓着熊皮大衣的衣角不放,还凑出小脑袋,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哥哥,你是好人吧?”

混混依旧是笑着,他没有回答。这问题有点难度啊!大胡子可等不急了,又见混混这般胆大,顿时气急:“小子,既然你找死,老子就成全你,不过先说好,咱可是管杀不管埋的!”

他一边吼,一边向后退了几步,话没吼完,拳头倒来了。一只硕大的拳头带着呼啸的拳风直奔司马空的脸门。

大胡子两米出头的身高,几百斤肉,一拳下去力道可不小。他很自信,这一拳下去,眼前这嚣张的小子非成烂泥不可。

“躲都不躲,是不是吓傻了?”胡子笑的很开心。

“哼!”混混冷哼了一声,步子微微向后退了一步。他只伸出了一只手,手掌张开,正对着大胡子的拳头就迎了上去。

眼看着他的手掌就要和那拳头相撞了,混混的手灵活的向后一收,并没有和那拳头硬碰,只是一触即分开,而后他的手掌顺着胡子的手腕和前臂不断的旋转。

这时候就出现了一幅有趣的画面:司马空的手掌在不停的旋转,大胡子则是直挺挺的伸着拳头,却不能向前再进一寸!

两个人就这样保持着动作干站着!

大胡子此刻很着急。本来他看到混混以掌对拳,心里直叹:年轻人没经验呐!

可没想到随着混混手掌的不断旋转,他本来千钧的拳力竟仿佛如仿佛泥牛入海,迅速的在消失。你说他能不急吗?都满头汗了!

要说混混此刻也不轻松,他使的这一招名叫缠丝螺旋手,按理说不管来多大的力道,随着旋转也会渐渐的被化解,实在是以柔克刚的上等招数。可他没想到大胡子一拳竟有如此力道,险些让他承受不住!

狗急了跳墙,胡子急了也该有点反应吧!

但见他猛的一用力,拳头竟然突破缠丝螺旋力的限制,狠狠的打在了混混的肩胛上,虽然大部分的力都被化解了,可毕竟是硬扛,混混还是痛的咬牙切齿的!

“我日!”混混暗骂一声!

痛是痛,可他的还击可一点都不含糊。他趁势一把抓在了大胡子的前臂,用力往自己这边这么一拉,大胡子正是旧力未去新力未生之时,脚下一个不稳,就被拽的向司马空的怀里扑去,混混一抬脚,对着大胡子的腹部要害就狠狠的蹿了上去。

结果可想而知,胡子飞了出去,又只听轰隆一声,他那庞大的身躯压塌了前面不远处的一座小木屋,半晌没见站起来。

混混却一步都没退,硬生生的受了这许多劲道,现在他胸腔之内是气血翻腾,差点就是一口逆血夺口而出!

倒不是他不想退,这不是后面还有一人吗?混混可怜香惜玉的紧!

“哥哥好厉害!”正当司马空苦苦支撑的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突然响起。

正是婉儿!

小姑娘猛地从司马空身后钻了出来,一下子就扑到了混混身上,两只粉嫩的小手臂就搂上了混混的脖子,口中兰气轻吐。

望着近在眼前的小女孩吹弹可破的柔嫩小脸,以及一股麝人心脾的处子幽香,混混没来由的一阵激动,本来就翻腾的的气血这下翻的更厉害了,差点让混混鼻血乱喷。

他晃了晃脑袋,总算定下心神。“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来日方长,来日方长!”混混这样告诫自己。

“婉儿是吧?”他对着小女孩说道:“哥,哥哥还要打坏人呢!你先去那边呆着!乖!”混混抬手想要摸摸她的俏脸,只是手举到了半空中,却终究没有放下去。

小女孩婉儿这时候也意识到自己这样的动作的确太过暧昧了,这位“哥哥”和她可是第一次见面来着。听混混这样一说,她便松开了手,小脸也变得红红的,头低了下来,两只手开始玩弄自己的衣角!

她这娇羞的小儿女情态看的混混又是一窒。

“快去啊!那边!”司马空手往后一指,急忙说道。

“哦!那婉儿先去了!”小姑娘娇娇柔柔的说了一声,便朝后跑去。“哥哥要加油哦!”还没跑几步呢,她又转过头来,甜甜的对着混混一笑。

“吁——”看着婉儿向后跑去的背影,司马混混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他用手抚了抚胸口。“差点!差点!要真流了下来,可就真他娘说的丢死人了。”

“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小姑娘?这么点就这么腻人了!”混混没来由的一阵感慨,“再长大点,还不要迷死人了!”

感慨完,司马空向前看了看,那帮小娄娄见那大胡子整个人飞出去了,都赶紧去去搬木头了。而大胡子居然还没爬起来。司马空下脚可真毒了点。

“是不是用力过分了!”混混的贼眼一阵乱转。

他们在忙,混混也没歇着。趁这时机,他赶紧招呼了旁边的两个拿着农具的男性村民,那两人稍稍的迟疑,便朝着混混走来。等他们靠拢过来,混混就低声的向他们交代了两句。

还没说完,只听见那大胡子倒地的地方发出一声巨响,接着便是巨木乱飞,愣是把旁边的几个倒霉的娄娄打的是吐血不止,倒地不起!呵呵!倒省了司马空不少力!

混混精神一凛,眼神也变得凝重起来,因为他知道那大胡子大概是暴怒了!

见几那几个村民会意的点了点头,司马空就让他们退到一旁去了,免得多做无谓的牺牲。

果然不出混混所料,尘土飞扬之后,从乱木堆里突的立起一个巨大的身影——正是那大胡子。此刻他的面庞已经彻底扭曲了,脸上全都是血,还在一滴滴的往下流,混合着木屑和泥土,显得肮脏不堪。但他仿佛没有知觉似的,不管不顾,嘴里发出怪笑,眼睛却是毫无表情的看着司马空,就像是在看一具死尸一样。

他身上的皮甲已经完全破裂了,腹部还有一个浅浅的脚印。

“老子今儿个要是穿了双皮鞋,你以为你还能站起来啊!”混混看了看自己的赤脚,遗憾又无奈的想道!这赤脚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他之前那一脚的威力。不然那大胡子能否能站起来还真是未知之数。

大胡子一步一步的朝着混混走来,一步一步的,沉重的脚步震得地面仿佛都在颤抖。

其余的小娄娄都没上来,一是觉得司马空这次是必死无疑,而且是惨不忍睹。他们看向他的眼神也多了一份怜悯。

二是因为他们清楚他们老大的脾气,这位疾风盗的二当家发起彪来可是六亲不认,乱打一通。要是上去了一个不小心被他失手打死可就真是冤了!在他们的记忆中,只有疾风大当家的能在这种时候制住二当家的,而且就算以大当家之能,还得花不少力气呢!

大胡子走的越来越快,司马空则是一步步的向后退。大胡子却是在一步一步的逼近。当退了十几步之后,混混知道他不能再退了,他的身后可就是老弱妇孺了。再者而言,一再的退却,岂不是平白的折了自家的锐气。要知道,刚才可是他占了上风!

混混眯着眼看看胡子,看着他走近。突然间,他的身形一闪,竟就这样消失了,就像平地蒸发了一样。

所有的人都是一愣,大胡子也猛地停下了脚步。他慢慢的环顾四周。他虽然处在暴怒的时候,但警觉性却没有降低。之前诡异的一幕,更使他如临大敌。他知道,今天他是撞上铁板了。

“霸严破甲拳!”正当所有人都在揣测混混的去向的时候,只听得一声断喝。如惊雷般平地炸响。

喝声刚消失,大胡子猛地向前跌走了一步,就像是后背中了一拳。他口中吐出了一口黑血,可他竟没有丝毫的犹豫,转身便是一拳。

只听“轰”的一声。大胡子倒退几步,在他身前不远处,也现出了一个挺拔的身影。

——正是之前“蒸发”了的司马空!

那么一切便明了了。偷袭者正是司马空!

他并没有消失,只是他运起的碎星步。碎星步是司马混混前几日着重修炼的武功。他抱的是打不过还可以跑的心理,所以脚下功夫一定要过硬。

混混的努力并没有白费,刚刚出其不意的一招便是明证。因为碎星步速度太快的缘故,在场的包括那大胡子没有一人看清楚,都以为他凭空消失了呢!

但司马空也没想到在如此对他有利的情况下,他的一记七层功力的霸严破甲拳竟只把那大胡子打得吐了一口血,而且在他之后的反击中,司马空只得与他勉强拼了一拳——这可是真的硬碰硬,没有半点花哨!

结果是司马空的手腕被大力震伤,恐怕几天之内再也无力使出霸严破甲拳。

不过混混也狡猾,只是和他硬拼了一拳而已,之后他便重又便踏着碎星步与大胡子拉开了距离。这才有了现在两人对峙的局面。

“哥哥!”身后小女孩担心的叫唤起来。司马空闻声,回头,忍痛,给了她一个没事的微笑。

小姑娘还真是单纯,见混混朝着她笑,还以为他真的没事呢!高兴的又是拍手又是跳的!

“哥哥好棒!”她欢喜的叫嚷着。混混赶紧转过头来,左手捏住右手的手腕,脸上的痛苦却是再也抑制不住了。

可就是在这个时候,大胡子却没有给司马空任何停歇的机会。他如同是一台不知疲倦,不知疼痛的机器,疾步冲了上来,嘴里发出嗷嗷大叫。

司马空无奈的摇了摇头,苦笑一记。不过这个时候,他也只有硬着头皮迎了上去,只是他的腰微微弯曲,如一只蓄势待发的豹子。

大胡子的拳头又挥了出来,看得出这一次比上次更有力道!他是想毕其功于一拳了!

“丫的,别人程咬金还有三斧头呢,你怎么老是这一拳呐!”混混心里一阵暗骂。

他的眼神却紧紧的盯着那破空的铁拳,脚下的步子也不停。直到那拳离门面只有几寸的时候,豹子觉醒了!

司马空在那一刹那一个高难度的转身,堪堪避过那一拳,接下来便是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动作。

弯腰,提腿,抽刀,划过,四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不过几十秒的时间,两人再次分开,依旧是大胡子在前,司马空在后,只是这一次司马空的手上多了一把闪着绿光的短刀,而大胡子的腰间多了一条细细的伤口,伤口很细小,甚至没有血流下来!

切!恐怕这时候要有人不屑了。一条小伤口而已嘛,你就算是捅他一刀,他也未必会死。

可是要搞清楚,混混这把刀这可不是普通的刀。这把刀可是浸染了狂沙巨蟒的毒液啊,是奇毒无比的狂沙巨蟒的毒液啊!

大胡子呆呆的站在那儿,脸上的表情说不清楚是痛苦,是愤怒还是不甘。

混混就当没看见,他正在没心没肺的数着数呢,他的一只手插在了他熊皮大衣的一个口袋里。又显得很。

他早就试过了这把刀的威力,当初他用它来划了一只野山猪一刀,就一刀,结果呢?没等混混数到三,那野猪就倒地不起了,一个小时之后,等混混再去看时,它就只剩下一滩血水了。

“我倒想看看你和那头猪比谁更厉害点?混混朝着大胡子耸了耸肩。

“one”

“two”

“three”

没等混混数到三,那大胡子就扑腾一下,就倒了下去。可怜他做了一世强人,最后化作南柯一梦。哦,也不是,恐怕最后他会成为一滩血水。

他的身前,躺倒的是之前被他残杀的老者的尸体。

“都他娘的一样的货!”混混以为大胡子能够撑久点呢,没想到看错他了,和那猪一般!

在大胡子倒地的一瞬间,司马空插在袋子里的手就拔了出来。他手上多了几颗圆的石子,正是之前混混在地上捡的准备当暗器使的。而他的目标正是那些还不知情的小娄娄。那帮小娄娄本来是在场边看着的,他们对他们的老大是充满了信心,这会儿正在那意淫呢!

“你说哪个娘们漂亮点呢?”一个娄娄淫笑着问旁边同伴。

“都挺不错的!我就指望着老大玩完了那小姑娘能分我一点。瞧那小娘皮,皮肉嫩的都快滴出水来了!”呵!这人胆子不小,居然打起了婉儿的主意。

他们不会知道死亡此刻离他们是如此的近……

当看着自己的老大倒地的时候,他们先是不敢相信,然后便开始惊慌起来了。但为时已晚了。

混混的飞石正带着死亡的讯息朝他们呼啸而去。

而在混混出手的时候,他大喝一声:“上,一个也不能少!”

在一旁等候的村民一拥而上,娄娄们更是手忙脚乱,疲于应付!

混混的飞石全都是瞄着娄娄们的脑门打的,每一颗上去,都是脑浆飞溅,鲜血横流,白的,红的,满地都是。

喊杀声在继续,混混的石头已经用完了,他停下了手,下面的就交给那些愤怒的村民吧!他们的亲人的死了,这个机会就交给他们吧!想来那些喽喽也不会有什么威胁了,他们已经吓破了胆了。

他也累了。该歇歇了。

混混回过头来,看了眼小女孩,此刻她正缩在一个老人的怀里,簇簇发抖。

——的确,这样的血腥场景不是她可以承受的。

他又转过头来,场中只剩下一个娄娄了,是一个尖嘴猴鳃的

“很快就要结束了!”混混想道。他的神经放松了下来。

不过当一道亮光在混混眼前升起的时候,他是的神经再一次被绷紧了,只是微微的一愣之后,他大吼道:“阻止他,快啊!”

混混大声的叫着,与此同时,那最后一个的娄娄也倒在了血泊中,战斗结束了。人们开始欢呼起来,混混的声音被湮没在噪杂的人声中。

——是那个娄娄,那个尖嘴猴鳃的,在最后一刻,他拉响了手中的信号弹。

百密一疏啊!混混肠子都要悔青了。他哪里想得到这儿还有信号弹之类的东西。

面无表情的看看欢呼雀跃的人们,司马空无语了。

“无知的人啊!你们可知道刚才那可不是为你们庆祝的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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