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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章 妾为白鸟

“你杀了她!”

董真蓦地回转身来,广袖长裾,在晨风中猎猎飞舞,宛若神仙下降。然而那眼中射出的怒火与怨恨,却更似是一个加盔戴甲的女战神:

“你杀了她!”

她向着对面的石台之上的曹丕,哑着嗓子重复道:“杀了你唯一儿子的母亲!杀了一个真心爱你这么多年的女人!”

曹丕后退一步,脸上杀气瞬间退得干干净净,露出惨白的脸色来。

他猛地掷下铁弓,望向云雾深锁的崖底,却是一言不发,宛若一尊泥塑木雕。

陆焉叹了一口气,走上一步,温言向董真道:“你快下来。你的天衣……”

天衣的能源,的确在方才已消耗太多了。若是过份消耗,会影响到自己的返回路程。

纵然是此时心中经历了翻天覆地般的巨震,董真仍保持了唯一的清醒。

她飞转衣袖,破空而来,轻盈地跃下地来,沉默地立在那峰顶平坦的石台上。

槿妍看了看曹丕,又看了看陆焉,试探着走上前来,轻声叫道:“女郎?”

“槿妍……”

泪水忽然涌出来,顿时便淌了满脸。

与任儿并无什么交情,甚至对方一再处心积虑要杀她。而曹丕分明是一直都在保护她,对她的情份连任儿都为之嫉妒。

原来不是没有怨怼的,因为他毕竟纳了明河。但现在觉得,其实连明河都没什么好在意的,因为任儿说,曹丕对她的情意,要远远胜过明河。

从前不敢深想,也未曾深谈过的情意,此时在任儿的一番话语中,被撕开了最后一层不敢面对的薄纱,让她看到了曹丕真实的内心。

这原本是一件令人心中隐约喜悦之事。

纵然她知道,自己在这个时空终究是一个过客,而回到另一个时空后,即使是曹丕有过怎样的情意,也不过是内心深藏的一段记忆而已。

可是,对于素来只被人敬畏、疏远、嫉恨的她来说,来自异性这样深重的情意,又是多么难得。

且这样的情意,若是别人来说,甚至是曹丕自己来说,她总是不肯信的。

多年经历,令她谨慎又冷漠。

宁可远离,也不愿接受被伤害的痛苦。

即使那样喜欢柯以轩,也只是尽力地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与他站在同等的位置。宁可九死一生,来这异时空来寻找流风回雪锦,也不肯象别的女子,以婉转娇媚的体贴来获得他的爱怜。

这样的她,又怎会轻易相信一个异时空的男子,何况是千古之后留下的名声,并不怎样贤德宽仁的曹丕?

但说话之人是任儿,是一个嫉恨她的“情敌”,她的指控和痛诉,反而证实了其中的真实性。

明了对方的爱意,感受到被爱的喜悦,本来是多么美好……他却射来了当空一箭!

她忘不了那一箭带给她的巨大冲击!

她想起了自己与他的初见,那个黑甲将军,在洛水之畔是怎样冷冷抬起头来,瞧着当空飞过的她,在所有人的惊呼、不安之中,射出那样满含杀机、毫无生意的一箭!

一个不畏神灵的人,终究是令人忌惮的。

她没有想到,他的第二箭,竟是射向深爱他的女人、他儿子的母亲!

一个不顾旧情的人,比不畏神灵还要恐怖。

心中是怎样的愤怒、失落、难过、恐慌呢?

不能接受元仲母亲的死亡,不能接受他亲手射杀了任儿的爱意,不能接受自己刚刚动心的男子,竟是这样冷酷无情!

仿佛一个在沙漠中行走的旅人,焦渴绝望之中,刚刚看到了清澈的湖水与飘拂的青苇,忽然一阵风过,那些美好景象都无影无踪,竟是海市蜃楼的幻影!

面前仍然只有炎热、干渴、孤寂的沙漠!

那样复杂的心情,此时又用怎样的言语和行为才能表达得清!

槿妍手忙脚乱的抽出绢帕来,近前帮她擦拭泪水。

可是泪水那样多,汹涌猛烈地冲下来。小小的绢帕,根本挡不住这样情感的洪峰。很快绢帕便湿透得能拧下水来,而她的眼睛,已哭得有些视线模糊。

曹丕一直呆呆地站在一旁,虽然不再看向崖底,却只是定定地看着她,说不出一个字来。

太阳渐渐升起,他的眼中却宛若黑夜。

槿妍抓着那块拧得出水的绢帕,不知该怎么办,是丢了,还是拧干了继续?

一块厚实的手帕,递到了董真手中。

白色的葛袖下,托着手帕的手指,形状修长,指形优美。只是指尖、指节处,已不再如从前那般白玉无暇,而是有了微微的茧痕。

拇指处带有射箭时用的玉牒,指端处也磨出了圆圆的薄茧。肤质微干,露出了干燥的细纹,足见这只手的主人,不再如从前养尊处优,而是经常冲锋于沙场战阵之中。

是陆焉。

有他在的地方,即使一字不说,也是莫名地令人感到安然。

董真泪眼模糊地接过手帕,胡乱往脸上擦了擦,不禁一怔。

手帕是麻布做的,并不象槿妍的那一块,是柔滑的丝绢。手帕叠得方方正正,正中却似有一团物事,轻轻压一压,只觉传来似曾相识的柔感。

陆焉的声音,也非常轻柔,象是这山间微带暖意的风,吹来山林清新的味道:

“数日之前,子桓的属下得到关于此物的消息,子桓欲前往寻找,却苦于地形不熟,遂派人向我求助。我们微服潜行,尽经曲折,方才从附近一处农户那里,得到此物。子桓急着和我赶到这里要找你,并把此物带来,却不料会遇到这等变故……那农户便在峰下不远,稍后若去访他,你多年心愿,如今多半便已得偿了。你且瞧瞧。”

会是什么物事?

曹丕会抛下大军,微服潜行,甚至不惜向陆焉求助,也为了得到此物?难道……

她迟疑地打开手帕,只看一眼,先是眼睛一亮,随即完全不敢置信般,捧到眼前,再看数眼,便不由得呆住了!

浅灰的麻布之上,静静卧着一朵白色的绒球。

不,其实是四团小小的绒球,簇成了一朵白色的绒球,约有婴儿拳头大小,下有萼叶相托,似花非花,却是雪白可爱。

风,仿佛都凝固了。

在这样一个微妙的时刻,自己的理想,难道当真要实现了么?

董真当然认得出来:此物在这个时空尚属罕见,但在自己所来的那个时空,却是司空见惯之物。

但在中国的纺织史上,此物具有极其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它影响了中国甚至是整个人类的日常生活,也正因为它的存在,和无数仁人志士前仆后继的奉献,人人有衣穿、人人不畏寒的理想,才得到了真正的达成。

它就是棉花。

董真当初在邺城流光殿中,面对陆焉、何晏、曹丕三人求娶,公开说,谁若寻着那朵名为棉花的奇葩,达成自己为天下衣的理想,自己便会嫁他为妻。

说这话的时候,一半是真心,一半也是托辞。

真心是她认识到了棉花的重要性,而托辞是其实她心中并没有把握可以找到棉花。

通过后世的一些资料可以得知,棉花这种纺织物的原材料,只到宋朝时才出现踪影,后来经黄道婆而流传天下。

在宋朝之前,棉花会在哪里,无人得知。只是后世,棉花多在长江流域、巴蜀等地种植,可以推论到建安年间,如果要寻找棉花,也应该在这些地方查询踪迹。

所以就在陆焉离开邺城时,她曾经暗中拜托他代为寻找。

她自己前来益州,固然是为了流风回雪锦,但也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要寻找棉花。

流风回雪锦……

她抬眼看向那远处的山崖。

就在那万年公主昔日隐居的谷中,那个在阵势相护之后的山洞里,她找到了万年公主留下的一摞密密麻麻,写有织锦技术的资料。不出意料,其中也包括了回雪锦。

那种质地轻薄透莹,却是如雪般闪出微光的美丽素锦。从质地上来看,与后世她在柯以轩的书房中,看到的那幅小像上洛神所着的衣料,颇为相似。

万年公主留下的资料中,有各类珍锦的织法、染料的调制办法,甚至还包括了令益珍织坊独步当世的“益黄”颇为相似的染料调制之秘。

这更让董真进一步肯定,益珍织坊的成功,离不开刘璋的暗中支持。

甚至可以说,益珍织坊只是一个幌子,真正的老板,应该就是刘璋自己。

可是她粗粗翻阅了所有的资料,却未曾找到记忆中那幅小像之上,流风回雪锦那令人难忘的绚丽多姿又变化万千的纹样颜色!

而且在这些资料中,也只有回雪锦的称呼,并无流风回雪四字。

昔日邺城织造司中,在上一届敬神衣大典中,借助所谓的流风回雪锦上位的陈氏,那流风回雪四字,也不过是徒有虚名,偶尔同名罢了。

这些,都不是董真要寻找的真正的流风回雪锦。

不过,她又安慰自己,好歹已经找着了质地相同的回雪锦的织法,接下来无非就是研制颜色罢了。

已经成功了一半,她就不信,调不出那样绚丽万千的颜色!

但无论如何,眼下都是颇有收获的。她后世虽然攻读的是纺织设计专业,也曾亲手复原过一些古代名锦。但是对于汉锦的研究,终究是比不上这个时空的专业大匠。

这也正是她虽然也先后研制出了天水碧等锦种,名噪一时,但始终不能与益珍等织坊正面相抗的原因。

几种名锦,纵然奇峰崛起,能带来一时的声名,但并不能促进一个织坊真正的壮大,和具有在纺织行业压倒性的话语权。

但是眼下有了这卷帛书,就大不一样了!

这真是一座活生生的宝藏!

何况与这“宝藏”同时放在那箱中的,还有一匣真正的金银珠宝。

万年公主当年离开汉宫,的确是如董真所猜想的那样,无法运输大量的金珠之物离开。但是随身携带几箱金珠,却并不是什么难事。

先前飞上半空时,俯瞰而下,所见到的那一片无涧之中的宅院园林,若无万年公主所携财物,又怎么会有能力建得起来?

万年公主对那些少女的豢养和训练,也同样是靠着这些财物支撑。

数十年过去,当年带出汉宫的财物,消耗不少,如今也只留下了箱中的一只匣子。

匣中是满满的金砖,成堆的各色宝石、龙眼大小的珍珠……还有些金玉首饰等物,做工精良,实属罕见。董真得自酒泉的财物已经用去了大半,但眼下这只匣子,较之当初酒泉所得,更有数倍不止。

虽不如传说中的宝藏那样令人垂涎,也是一笔不靡的财产了。

因了仙使与槿妍在侧,她并没有将之取出,但心里却笃定了许多。

更没想到的是,陆焉恰在此时,将棉花的消息送上。若不是有任儿之死,终究是在心上笼罩了乌云的阴影,董真简直要觉得是喜上加喜,自己的运气,也好到不能再好!

她捧着那朵小小的棉球,神驰天外。

想到自己一路来所见流民形状之惨,又想到铜雀台中的贵人衣衾被暖,无论是昔日在流光殿上高谈的志向,还是山寺之中,对昙谛老和尚的许诺,也决非一时的信口开河。

一个穿越而来的人,或许不要轻易去改变历史。但是利用天然之物,适当地推进文明进程,令百姓有衣御寒,也算是穿越实验的一大意义罢?

冬日天寒,贵人可充丝绵于袄内,亦可披有皮裘,又或将禽鸟羽绒处理絮入衣中取暖。而贫苦百姓却只能多穿几层麻衣,又或是往衣中塞些芦花、干草之类来抵御寒冷,然而效果甚微,若再遇大雪,又无柴炭生火,冻死者便不在少数。

可是这也是没有办法之事,眼下的手工业生产水平,注定了蚕丝织品包括丝绵,不可能有大规模的生产量,也不可能贱到能供应所有的人使用。

即使是在工业文明极为发达的另一个时空,蚕丝织品仍是属于高等品。唯有棉花,这种只靠土壤、阳光、水份、空气便能存活的植物,它的大面积种植和推广,才能让天下人都有衣可穿,也不再惧怕冬日的寒冷。

有了织锦的秘术,有了丰富的财物,有了棉花的出现,似乎所有的梦想,都在一一达成。

只除了一个梦想——爱情。它仿佛正在,缓缓远去。

“多谢二位帮我寻着这棉花,昔日戏言,想来二位也不会当真。我先去寻那农户,若当真种出此物来,必有重谢酬报二位。”董直向曹丕木然地行了一礼,却刻意模糊了陆焉话语之中,是曹丕之力才寻着棉花的意思,全力抹去,只当作是他二人之工。

曹丕嘴唇微翕,似乎想说什么,董真却早已扭过身,遂将那手帕连同棉球,紧紧握在手中,便往山下而去。

“女郎!”

陆焉轻声唤道。

董真脚步一滞。

“任儿既被查明是无涧教徒,魏公也定然知晓,即使今日侥幸逃脱,然为了元仲,她其实已不能再活下去。她交结县主,联络伏后,私涉宫闱,甚至敢引马超入宫,险些便酿成大祸,这样的姬妾,如何还能保留性命?”

陆焉说得没错。这些罪行,甚至只有她无涧教的出身,便会让多疑的曹操容她不得。何况她还生下了曹操唯一的孙儿,留元仲,去任儿,是曹操毫不犹豫的选择。

任儿的罪行,还不止这些。

陆焉知道董真的性子,所以没有说任儿善妒,居然会一再加害曹丕所钟情的女人。

这才是曹丕的大忌。

自甄洛死后,未能保护好自己心爱之人的悔恨和愧疚,是曹丕最为耿耿于怀之事。

甚至超过了任儿的其他肆意妄为。

“无涧教中控制那些女子的手段,无非是服食毒药。每年皆需解药,否则便会毒发身死。任儿既死,那些女子也不会活下去,对朝廷和魏公来说,亦是去其大患。”

不错,万年公主死了,孙婆子死了,现在任儿也死了,将来那些女子都死了,无涧教群龙无首,所谓的情报网自然不会再存在。

所以,无论曹丕方才是否射杀任儿,任儿都没有活路。

任儿是早就想到了这些,所以才会那样悉心地打扮好自己,为的便是清清爽爽,走人生最后一程。

之所以骗董真负她在背,飞上峰顶,不过是为了要见曹丕最后一面吧。

然后即使是那么爱他,最后也抑制不住爱而不得的怨怼,说出那一番话来,最终激怒了他,死在了他的箭下。

又或者,从任儿临死前最后一瞬的笑容中,或许可以猜到她真正的心意。

以她与曹丕多年相伴的了解,她应该猜到曹丕终究会射出这一箭吧。

这样也好。

横竖一死,死在自己所爱之人箭下,倒是死得其所。

便如后世之时,董真最爱的那一首诗,席慕蓉的《白鸟之死》所写的那般……

“唔?”

陆焉的眉头,不易察觉地动了动。

但是三人都未再出声,只听董真低声吟诵:

“君若为射手,开弓飞箭来,

妾当为白鸟,心中何哀哀。

生未庇羽翼,死亦不足惜。

魂丧君箭下,如归君胸怀。”

诗句虽粗陋,然而立意独具哀婉,却是将任儿那怨而不哀,死而无憾的心情,刻画得入木三分。

你若是含泪的射手,

我便是那一只决定不再躲闪的白鸟,

只等那羽箭破空而来,

射入我早已碎裂的胸怀……

曹丕脸色由白转灰,一时胸口如万针攒剌,站立不稳,身形摇了一摇,若非陆焉眼疾手快,上前扶住,只怕立时便要跌坐在地。

董真衣袖一拂,快步走下峰去。

走罢,走罢。

终究是要走的,今日不走,将来也是要走的。

趁着还未如任儿一般,付出所有的真心,却受到那一箭飞来的伤害,何必就此走了也罢。

咻!

尖锐声起,忽然划破了天空。

虽然在阳光之下,亦同样拖出一道绚丽的光尾!无数光点往四边散去,倏忽即逝!

陆焉色变,喝道:“山下有变!”

曹丕忽然仿佛醒转过来,蓦地松开陆焉,飞快地追了下去。

山路陡峭,宛若羊肠,只此一条路通往峰顶。董真一路奔下,心中激荡,行走极快,刚转过一处崖石,忽觉冷风扑面!

一股大力从后面蓦地卷涌而至,随即挟着她身体,重重往侧倒去!她猝不及防,顿时被压倒在旁边崖壁之上!原以为会撞得头破血流,谁知身体着处只觉温热微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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