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读过纳兰词,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让人心生出无限的感慨。人生若永远像初次相识那样自然,那样温馨,那样真诚,那样浪漫,所有美好感觉永远地弥漫在人生里,该是多么好的事呀。可惜时光匆匆,人心易变,我们永远都回不到过去。正如纳兰词后几句,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给出了悲凉的结局,让人看到人生的注定无奈。初相识时,如雨后的彩虹,给人惊艳梦幻。而虹散去时,空旷的天空寥寞淡然,早没有了惊鸿一瞥的浪漫。
徐志摩与陆小曼那段不惧红尘、不屑世俗的姻缘,终究要从云端落下,开始普通人的真实生活了。
这一年,徐志摩携小曼来到了上海。经历了北伐战争,中国时局动荡,当年在北平新月社的几位主要成员,都不约而同地来到了上海。这些朋友要重振旗鼓,合办一个杂志和一个书店。他们信奉这是一伙萍聚偶聚的人,每个人都保持着人格独立和自由。徐志摩开始为新月社而忙碌着。
上海滩从来是个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地方,陆小曼到上海后,身上的每个毛孔都兴奋地扩张着,她呼吸着久违的奢糜空气,有种如鱼得水般的欢畅。
陆小曼经过了与徐志摩那段不惧红尘的苦恋后,当她理想的感情终于有了归属,她人也倦了,疲了,激情也懈怠了,该享受生活了。陆小曼终究是花魁牡丹,她还是喜欢雍容华贵富丽堂皇的生活。
到上海后,徐志摩马不停蹄地四处寻找新宅,像陆小曼这样高贵的名媛,如同是一件不菲的织锦缎旗袍,必须要找一个像样的柜橱才能置放。
房子看了好几处,陆小曼都嫌太普通了不甚满意,像她这样的名媛住处是绝对不能掉价的。最后,经一个叫翁端午的年轻人帮忙介绍,他们找到了上海四明新村的房子。这里是上海名流居住的高档住宅区,一幢幢房子宏伟屹立,每幢房都是前面二层后面三层的中西合璧的连体洋房。陆小曼看了才算满意。
住进四明新村后,一切都安定了。陆小曼仿佛又回到她过去熟悉的奢侈生活中去了。在他家,光司机、仆人、佣人、厨子就有十几个人,陆小曼还有专门的汽车和司机。陆小曼很“作”,平时她很少吃饭,但是水果不离口,而且还是名贵的时令水果,这也是很大一笔开支。后来,陆小曼的父母也从北京来到上海与他们同住,每月家里的开支庞大。而这所有的开支都要靠徐志摩一个人负担。徐志摩不过是一个教授、作家,他的薪水远远满足不了这样庞大的开支。徐志摩的父亲虽然是富商,但他在经济上早与他们一刀两断了,根本不接济他。徐志摩只有不停地辗转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上海法学院、南京大学等大学之间拼命兼课赚钱,来满足家庭的需求。有时,哪个大学薪水发晚一点,他都会捉襟见肘,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而陆小曼觉得自己好不容易争取到的理想生活应该比过去更美好。她应该泰然处之充分地享受生活。她无度地挥霍着,重新又过起了昔日奴仆成群花钱如流水的阔太太生活了。不管什么东西只要喜欢的,不问价钱不管用不用都只管买来。有次郁达夫的夫人王映霞在街上看见她一次竟买了五双上等皮鞋。郁达夫幽幽地对王映霞说,她这样大手笔,真是害苦了志摩。
更重要的是,像陆小曼这样过惯社交生活的名媛,很难安心在家过清雅的生活。上海本来就是个中外的大社交场,陆小曼到了上海自然是如鱼得水。未来上海之前,陆小曼就有北平第一名媛的美称,现在又是著名诗人的太太,许多人都想一睹她的芳容。很快,她的身影穿梭在各种舞会上,票友在各大戏院里,游历在酒席饭桌上,她的风头风靡了上海滩。
陆小曼喜欢京剧,她的声音甜润,扮相俊美,做派优雅,在北京时她就是名票,演过《春香闹学》等戏。来到上海后,这里的舞台更大锣鼓颤板声更响,她渴望能在这大舞台上展示自己的风采。很快她在义演《汾河湾》中扮演王宝钏,一出场亮相就光彩照人博得满堂喝彩。陆小曼的戏常常安排在压轴,风头甚至压过许多专业演员。一时间,许多人以一睹陆小曼的芳容而快。
陆小曼的风头还远不止这些,她捧戏子认干女儿一掷千金,成了江南的名人。有名的旦角袁美云、袁寒云二姊妹都是她一手捧红的。据说袁美云因与她有几分相似,她很快还认了干女儿。十里洋场,到处闪烁着虚伪的霓虹灯和纸醉金迷的奢糜。虚荣和浮华把一个曾经勇敢追求爱情、自我解放的新女性又重新拉回到熟悉的欢场上去了。过去那个跟徐志摩信誓旦旦地说,其实我不羡富贵,也不慕荣华,我只要一个安乐的家庭、知心的伴侣的陆小曼早已经湮灭在上海的纸醉金迷的生活里去了。
一九二七年元旦临近,上海梨园界发动“票友”准备组织一次义演,曲目中有《玉堂春》。苏三一角当仁不让的是陆小曼,此时她风头正劲。王金龙一角被翁端午抢去,蓝袍由江小鹣担任,红袍强塞给了徐志摩。为了这二天的大戏,喜欢虚荣的陆小曼简直是狂热极了,她每天容光焕发,精神抖擞地走台步,揣摩角色忙得不亦乐乎。
而此时的徐志摩心情却非常糟糕。他觉得自己正被一种无形中的东西在慢慢地销蚀着精神和意志,一点点地坠入堕落的深渊。他的激情他的才华他的灵感突然消失殆尽。他不想去演什么《玉堂春》,只是碍于陆小曼的面子只好应允的。对于陆小曼,他总觉得她这样辛苦地与自己走到一起,他欠她的,一定得对她好。在舞台上,陆小曼演得激情四溢,而徐志摩消极地坐在那里,无趣地常常把两只穿靴的脚伸出桌帐之外,引得哄堂大笑。
这晚,陆小曼很甜蜜地睡着了,舞台上,她的演出满堂喝彩,红男绿女们争相朝她拥挤想一睹她的芳容,让她的虚荣心又一次得到满足,这也许就是她最渴望的生活。
而这晚,徐志摩独自坐在书房,思绪如夜空中的风漫无目的地吹着。夜静静的,可以清晰地听到钟楼的闷闷钟声,他望着黑色的夜,无限的空虚涌上心头。
我想在冬至节独自到一个偏僻的教堂去听几折圣诞的和歌,但我却穿上了臃肿的袍服上舞台去串演不自然的“腐”戏。我想在霜浓月澹的冬夜独自写几行从性灵暖处来的诗句,但我却跟着人们到涂腊的跳舞厅去艳羡仕友们发金光的鞋袜。
此时徐志摩感到,他那颗灵动的心,似乎被上海糜烂浮华的生活给凝固住了。其实,陆小曼本来就是只名贵的金丝鸟,挣开笼子只是想获得片刻的新鲜,而后才发现,金丝鸟笼里的生活才是她最熟悉最惬意的,所以她愉快地又飞回到熟悉的环境中去。而徐志摩偏偏以为她是只云雀,好不容易帮她从樊笼中挣开了,以为她会志存高远,展翅高飞,他错了。
说到陆小曼,不得不提一个人,他叫翁端午。陆小曼与翁端午认识源于对京剧的爱好。翁端午是上海滩上一个喜欢附庸风雅的俗家,他原来也是个世家子弟,后来家道中落,风光不再。但他家中各类藏品颇丰,仍能供他过寄食挥霍的本钱。翁端午不但长相俊美且聪明灵光,他说话妙语连珠,最会讨女人喜欢。他晓通京剧和昆曲,曾请过名师指教,青衣与小生双绝,据说梅兰芳都很赏识他,就连俞振飞都说自己是学昆曲的,但第一次上台竟是给翁端午配戏。可见他当时在上海演艺界的名气。
翁端午喜欢结交文化人。像徐志摩这样的大诗人和他风华绝代的太太自然是他觊觎的目标。据说他是通过江小鹣认识的陆小曼,他时常以京剧的理由与陆小曼厮混在一起,或是要纠正她的声口音调,或是教她如何形体亮相。当年陆小曼之所以能在上海演艺界的舞台上频频露脸,自然少不了翁端午的穿针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