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恋爱了。
我想我快恋爱了,真的。
当你对一个人牵肠挂肚,在梦里想起眼角都会留有浅笑时,我想你快恋爱了。
二零零五年的夏秋之交,这种情况在我身上出现了,猝不及防。
那还是个充满隐形硝烟的初三。因为分班,内向的我还没有很快融入新的集体,变成孤家寡人,常常独来独往。
那个时候听JAY成了我仅有的业余爱好,当然现在还是如此,只是变成之一了。
初识JAY是在初三的一个晚上。那天刚好周末,不上课。我早早回到家翻爸爸房间的书。那时课外生活还不像现在这般丰富,好像除了看点不正经的书,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当然这只是个人之谈。
所谓不正经的书就是跟学习没任何关系的杂书,但是现在看来,杂书对人的帮助更大。我翻开的那本书的叫《布衣神相》,作者是温瑞安,知道他和金庸等人齐名是以后的事了。
那时桌上还有一个耳机,是在我保证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我父母好不容易给我买的。我视之如珍宝,一般有作业没作业时都听。当我看到书中那种凄凉落寞的文字时,耳中刚好传来一阵凄凉的曲调,听不清歌词。但是那悲凉的歌声和书中凄凉的画面就像双胞胎一样神似。我震惊了,赶紧拽开耳机,丝毫忘了它在我心中的地位。然后就在磁带上密密麻麻的歌名中寻找那首令我震惊的歌曲。然后周杰伦三个字映入眼帘。
在我反复听了不下几十遍后,郑重宣布以后他就是我的偶像了,其自豪神态溢于言表。而之前,我是没有任何信仰的,也没任何偶像,特别是当下很红的明星。但是从那以后,这一切都改变了——我有偶像了。
从那以后,我上课除了睡觉,还有另一件事——听JAY。当然现在想想,未免有些太那个了,但在当时,是缓解沉重学习压力的较好方式,只是我把这种减压方法昼夜不停地使用,以至于没学习压力倒没了,而我却陷在JAY浅吟低唱的忧伤中不能自拔。
初三的日子很乏味也很无聊,特别是在无所事事的晚自习。那时的我还很稚嫩,我是说在搭讪女孩子这方面。你有过为了保持好读书的形象一直坐在椅子上安稳不动的经历吗?特别是你本身还是个很不安分的人。可怜的我几乎每天晚自习都要这样做,直到现在还保持坐资端正的习惯。
这种情况并不是每天都发生,比如她在认真听课的时候。
她是我的后桌,芳名叫林宛倩,是个很漂亮的女孩。看信几乎成了她每天的必修课。追她的人估计有一个排,班上除了我之外几乎每个男的都在打她的主意。我这样说并不是显示我有多么脱俗,反而恰恰表明我内心不可告人的秘密。没错,我也不能免俗地喜欢她,只是较之于其他人的正大光明我的是暗恋。为了时刻在她面前保持一个良好形象,我每次想睡觉时都要看下她在干嘛。如果她也刚好趴在桌上梦周公(有时好学生也会偷懒)。我就会原形毕露,好好补一觉。如果她张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认真听课。我就会坐直身躯,装作认真听讲,其实每次都在做与上课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她并不知道我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们之间也是她率先打破沉默。
一个风轻云淡的晚自习,我在座位上仔仔细细地写《东风破》的歌词。忽然背后受到轻轻的一击,我回过头来看到她纯真的大眼睛心里一阵紧张。她轻声问到:“你好认真哦,竟然纹丝不动。”我忙收起歌词,小声地随便翻了几页课本,嘴里故作谦虚地说:“哪里?”心里却慌得要命,好像做错事的小孩。
那以后,我们的交流渐渐频繁了起来。但是埋藏在我内心的秘密却一直没对她说。我们在一起谈论很多事情。她是个很文艺的女孩,我在她的影响下渐渐知道了安妮,舒婷。我很记得我第一次写蹩脚的所谓的诗时她的神情。
由于时间的消逝,我只记得其中几句:“你穿着白色的裙子,走在碧波荡漾的湖边,溅起的水花,湿了我的眼眸……”她当初给这诗的评价是:“不错哦,很有朦胧诗的感觉。”一脸认真。看到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她敲了下我的头说:“真的啊,你笑什么?”我顺势说:“那就送给你了。”她惊讶地问:“真的吗?”看到她认真地收起来,我又笑了,不过这次是背过头去,没有让她看到。
我没想到的是,我不经意间写下的东西,最后却是我无法释怀的理由。
我把对她的喜欢埋得很深,所以我们一直以好哥们儿相称。
我们会一起翘课,只因为我们无聊。
我们会在路上来回走,只因为那天的天气好。
我们会为一片落叶而感伤,只因为秋天快到了。
现在想想,那种感觉,幸福得一塌糊涂。
只是“我喜欢你”这简单的几个字,我始终没和她说。直到那件事发生时,我才明白,我已经掉进了爱情悬崖,没法自拔。
从小到大,我只对语文有兴趣,因为相对于其他科目的薄弱,作文可是我的强项。仅凭这一点,就把我和其他混迹学校的学生区别起来了。因为他们都是靠诸如吸烟赌博出位。而我因为一手漂亮的作文,顿时有鹤立鸡群之感,特别是在作文课上。每次语文老师在课堂上当众宣读我的作文时,就很激动,那种激动和荣获三好生是同种性质的。不仅如此,这种特长还让我受到不少女生的青睐。那时很流行传纸条,但是一般的纸条上无非都是问姓名之类毫无特色的话。
有一天晚上自习课出奇安静,我不好意思背过脸去和她说话。所以把想说的话写在纸上传下去。写完后,班主任突然出现,于是我忙用书压住纸条。想等他离开后再伺机行动。我像一个随时准备捕捉猎物的猎人盯着班主任直到下课。待班主任走出教室后,我赶紧从书底下拿出那张纸条塞到后面,不过我没算到的是她早已经不在座位上了,更要命的是班主任又折返回来了。看到我拿着纸条的手僵在半空。
翌日上午,我惶恐不安。因为我的纸条被班主任以检查为名强行没收,我不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唯一让我些许安慰的是我没在上面署名。
果然,班主任一走进班里,就对我投来意味深长的一瞥,然后故意咳嗽了几声,以此来告诉大家上课了,安静。我把头深深地埋在桌上,不敢抬起。开始了,班主任开始发话了,我藏在桌上的脸莫名红了,心跳加快。“某些同学啊,书就不读,专门搞些杂七杂八的事。”这句话首先传入耳朵。“如果作文上写的句子也像纸条上的一样,我也就安心喽。”这是第二句。“不过这是我迄今为止看过最富文采的纸条,比那些像白开水一样的强多了。”抬起头来时,我才知道班主任讲完了,我的脸烫红了。
本来事情到这里也就结束了,可是班主任手上拿着我写的纸条径直向我走来,像发作业本一样自然地放在我桌上,嘴中还说着类似要好好学习之类的话。这样一来每个同学都知道是我写的纸条了。我羞赧地再次低下了头。
我感到很气愤的是,语文老师在无数次念我作文时的功效都不及这次宣传来得快。从那以后,同学有事没事就叫我写些东西,而且理由还貌似很充分:“可以多多练笔。”
那件事发生在一个平常的晚自习(又是个讨厌的晚自习)。
她突然叫我写情书,还一脸坏笑。我的心情很复杂,排除了这情书是写给我的可能性,因为原因很明显:哪有叫自己喜欢的人写情书然后再送给他的嘛!明显不符合正常人的逻辑。我很后悔没有先采取行动,让别人捷足先登。我们的关系是“哥们”,哥们的定义就是要为对方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而且这件是显而易见我能完成,所以我不可能推诿。我写了,写的时候内心五味杂陈,我想象她和别人牵手的画面,手就僵在笔上久久不能动弹。边写边在心里骂自己的懦弱。
她看后很满意,我从她动人的笑靥中看出来了。只是以往她让我安心的笑容如今却像一把利刃,无情地刺伤了我的心。她好像看出了我的不对劲,问:“你怎么了?”我强打镇静说没事。她拍了下我的肩膀笑了声,没说话。
发现JAY有两种必胜绝招:一,中国风,二,周式风格。相对于他久负盛名的中国风,我更喜欢他的忧伤情歌,虽然结识他缘于一首叫《东风破》的中国风歌曲。但他的情歌很忧伤,很像一段忧伤的爱情。
内心还是期待的,虽然看过好几回他们已经牵手了,在清新的校园内,真的好般配。
不经意间发现,那个男孩追她是缘于一场无聊的赌博。
男孩是隔壁班的班长,自诩学习好,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看到别的男生每次都趋之若鹜往我班跑。就对他的几个铁哥们说:“这妞人气好高,我来会会她。”他哥们说:“没追到呢?”那个男孩拍着胸脯说:“要求你们提。”
有时,绞尽脑汁想怎么和女孩搭讪,还不如送一个精致的礼物来得快,如发卡,蝴蝶结等等。
那个男孩就聪明在这,他看到这么多人都无功而返,于是采取与他们大相径庭的策略。
只一个小小的发卡,就打动了宛倩的芳心。这让那帮愣头青大跌眼镜,当然我也不能除外。
而我为她写的那封情书则成了那小子今后炫耀的资本,逢人就说,她如何如何着迷他。并拿出那封情书佐证自己的观点。
这一切宛倩都蒙在鼓里。我没敢告诉她,怕她伤心。
从那以后,宛倩更忙了。忙得没时间学习。每次转过头去,她都托着腮帮在傻笑。这是明显的恋爱特征。我再熟悉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