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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乱世英雄起四方,有刀便是草头王。战争年代,混迹在社会底层的黑道人士,就是如此。谁的人多,谁的刀快,谁的脑袋聪明,谁就能做大,谁就能吃香的喝辣的。

短短几个月时间,子书和晓昭两人不断往返于瓦伦、阳城和加瑞尔城周边的大小村落和深山老林。一时间,不仅仅让几个队伍较大的土匪头子有了优良的兵器,也让冷森森的钢刀,成了一种流行于世的商品。

这段时间,三国联军也闹得不可开交。一方面,泊城变成了炎国和丽国共有的领地,双方的将领明争暗斗,想做大自己。一方面,加瑞尔城外,御驾亲征的章明和韩谷秀,也王八看绿豆,僵持起来,谁也不敢放松一丝一毫的警惕,谁也不敢说一时半会,三天五天就能取得局定性的胜利。而天明内部,三大势力虽然波涛暗涌,但眼前还站在统一战线上,不好撕破脸皮。于是,这样的一种氛围,这样的一块土地,给了子书等人,专心做买卖的绝佳时机。

贾寻和贾昭这两个名字,在整个大路上渐渐的传播开来,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他们手里有刀,有枪,有任何一种可以杀人,可以防身的武器。但没有人知道这个贾昭就是晓昭,也没人知道贾寻就是子书寻。

酒壮熊人胆,其实刀枪的作用比酒要大的多。加瑞尔城外的几个较大的土匪山寨,有了上等的刀枪之后,目标也不再单单是穷苦的百姓,偶尔也把矛头指向三国联军一些小型的补给队。美其名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虽然,这种骚扰性的劫掠,不可能给庞大的三国联军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威胁,可今天丢了两车白菜,明天失了一车冬衣,后天被劫走五头生猪,这样的报告实在让人不胜其烦。派兵剿灭吧,又不是什么值当的事。要是不派人手,放人这些山贼自由呢?这些本来横行乡里的土匪就跟苍蝇一样,哪有甜头往哪贴,让三国联军所有低级将领,烦的要命,却又不知如何是好。

加瑞尔城内,韩谷秀和陈茜比肩而坐,正在享用着各种炎国的美食。一张不大的桌子上,满满登登的摆着四五十样咸菜。陈茜向来吃的少,这是女人的通病,可今日的韩谷秀,食欲也不比往日。

“阿秀!你怎么了?”陈茜关切的问道。

“没什么,就是突然觉得攻取天明,没多大希望。”韩谷秀眼神显得有点落寞,完全没有往日专横跋扈的神态。也许只有在和陈茜单独相处的时候,他才会展现真我!

“你是在担心眼前的局面吧!我们进退失当,既不能前进,又不能后退。突然间,又冒出个贾家兄弟,搞得加瑞尔城周边,刀兵四起。所以你才烦心,是么?”陈茜温柔的拉住韩谷秀修长的手,她俊美高贵的脸,微笑着,如同一朵冰山之巅的雪莲花。

“是啊!之前,我们几个月时间,就攻克了天明的半壁江山。如今不光被那个子书寻拿回了三座城,这边儿又被章明据守。”说完,韩谷秀一声长叹。

“阿秀,别担心,你还有我不是么?”陈茜顺势斜靠在韩谷秀的肩头,秀发遮蔽了她半张玉面。

“是啊!等这场战争结束了,我们就回国,什么都不管了!好么?”韩谷秀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这笑容和他的脸一样的俊美。

“阿秀,章明虽然手握重兵,但他不是个行军打仗的料!何况咱们的兵力,几乎是他的两倍。三个月之内,我一定会让他的三十万东部军,一个不剩。”陈茜的语气淡定,仿佛在讨论一盘无关紧要的凉菜应该怎么吃,多长时间吃完,而不是几十万人的性命。

“你打算怎么做?”韩谷秀的眼睛里闪现出一丝光芒,可神情依旧疲 惫,迷茫。

“如果你是子书寻,你会怎么做?”陈茜抬起依偎在韩谷秀身上的头,低低的问道。

“为什么要把我比作他?我又不是他!”韩谷秀突然觉得很不自在,毕竟子书寻这个名字是在他之前最接近陈茜的。

“如果我是子书寻,我一定会再取泊城,而且,极尽所能分裂丽国和高山国与我们之间的同盟。如果他站在我的位置上,一定会用火。火是大规模战争中,收割敌人生命的最好方式。”陈茜完全不理会韩谷秀的醋劲,只是很客观的解读着眼前的形势。

“茜儿,你想好了?”韩谷秀尽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他也觉得,这醋吃的是在没谱。

“具体怎么做,还没想好,不过,在子书寻有所行动之前,我一定击溃章明的三十万东部军。至于最近比较活跃的那个什么贾家兄弟,我会亲自去弄个明白的!”说完,陈茜深情的看了一眼韩谷秀。眼前这个男人,有俊美的外表,也有一颗疼爱她的心,承载着她的将来,她的一切。

另一面,子书的买卖做得是如火如荼,同时,也让本来就够乱套的天明王朝,乱上加乱。

山贼,土匪们有了刀,相互之间争权夺利,抢地盘,黑吃黑几乎每天都有发生,其中,子书和晓昭的第一个客户山里红李仁兵最的最狠,也做的最大。

街市之上,也为此兴起了一个新的行业,就是武器铺,各类的刀枪剑戟,均有销售。而这些商品大部分都是从从“贾家兄弟”那经过无数次转手之后,才转为零售形式的。

原本独来独往的小偷有了子书的刀,胆气明显要比以前大的多,除了部分坚持原则的传统盗贼外,大部分都是盗窃附带抢劫,巧取不成,就用豪夺。明显都进化成升级版的小偷。

而普通老百姓有了刀,男人几乎都成了“性冷淡”,整日整夜不搂着自己的糟糠之妻,而是抱着一把冰冷的刀,眯在被窝里睡觉。即便是有需求时,不少人都是下半身干着体力后,上半身还捧着一把钢刀,化身成为骁勇善战的“骑士”。

一时间,阳城和加瑞尔城领地内,成了一个崇尚武力,人人带刀的危险地带。而“贾家兄弟”的名号,也越来越响,乡里田间的三岁孩童都会蹦蹦跳跳的唱着这样的歌谣:

贾寻和贾昭,

金币换长矛;

男人不睡觉,

女人恨其刀。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子书和晓昭,心里却并不好受。

阳城的一家酒馆里,子书和晓昭端着酒杯,听着窗外绽放着天真无邪笑容的小孩,口里唱着关于他们的歌谣,心里全然没有喜悦之情,相反,甚至有一种事与愿违的悲伤。

几个月来,两人把数以万计的武器,卖给阳城和加瑞尔城周边数十个山贼、倭寇,收入颇丰。可他们亲历的一切,却远远不是金钱所能弥补的。

他们亲眼见过山贼用他们的刀去洗劫村落,烧杀抢掠。三年前子书回罗浮时,还曾帮助无辜的百姓计退山贼,如今的他,却成了恶人的帮凶。

他们也亲眼见过土匪采取重大行动之前,用无辜的百姓祭旗,只为讨一个好彩头。行刑的兵器,自然也是他们量产刀剑中的一把。

他们也曾亲眼见过山贼的头目,用他们的刀去活寡囚徒,然后兴奋的饮人血,吃人肉。

子书见过堆积如山的尸体,也有无数不曾相识的人死在他的手中。可一个将军所做的,充其量只能说是屠杀,绝算不上残忍。可一个震惊整个天明大陆的将军,面对一个个小打小闹的山贼,却被惊得死去活来。

这些日子,子书一直拿成大事必须有牺牲来安慰自己,这是他唯一能找到的理由。如果他不是贩刀的人,他一定会竭尽所能,阻止买刀人的暴行。可如今,他必须忍,他还要借此去充盈他的军费,进而去逐鹿天下。

夜深人静的时候,子书经常会从梦中惊醒。梦里,他经常看到无辜受屠的人们,来找他索命。醒来后,通常,他会看见一样坐在床边发呆的晓昭。

“也许,我不适合继续做这个买卖。”子书低着头,没人看的见他的表情,包括坐在他对面的晓昭。

“别想了!少了你我,这世道一样乱糟糟!”晓昭喝了一口酒,缓缓的说道。他的心里也同样不舒服。

“咱们做的是不是错了?”子书抬起头,迷茫的看着晓昭。

“子书,你总是这样犹豫,然后强迫自己找出更多更好的答案。有用么?你还记得邓力老爷子和你说过什么么?”晓昭劝慰子书的同时,也在安慰自己。他是个商人,更善于找理由,而子书不是。

“饥则寇略,饱则弃余,大灾人相食。”子书的声音稍微有些颤抖。这段时间他是亲眼目睹了“人相食”的血腥场面,唯一不同的是,吃人是源于人的兽性,而不是大灾。

“每当朝代更替之时,道德沦丧几乎是必然的过程。而咱们要做的,正是改朝换代。对么?”晓昭不经意间压低了自己的嗓音,“改朝换代”四个字,不是能轻易出口的。

子书,沉默了。

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是渺小的可怜,即便你是天才,你是人杰,亦或者是指点江山的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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