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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没错!乌鸦嘴就是我

那时候,读者来信的内容,不光只限于问询蔡依林家里的地址,问询罗密欧会不会解散以及徐若瑄是不是正跟那个月之海的吉他手搞对象等等之类的明星八卦,也经常有些早恋的孩子,羞答答地将内心一些迷惑和甜蜜拿出来,与那只超然独立的乌鸦嘴偷偷分享。

自从我淡定而得体地处置了那个叫琴儿的女孩跳楼事件后,我在单位的处境,便稍稍得到改善。先不说,那陡然多出的一百元加薪,让我真正欣喜的,是我之后,在杂志上,也有了自己的一块自留地。那个回应读者来信的栏目,叫做乌鸦嘴信箱,每期,给七八封特具代表性的读者来信,各自给出回应之后,连同那读者的来信,一同密密麻麻给安排成拥挤的一版。

那时候,读者来信的内容,不光只限于问询蔡依林家里的地址,问询罗密欧会不会解散以及徐若瑄是不是正跟那个月之海的吉他手搞对象等等之类的明星八卦,也经常有些早恋的孩子,羞答答地将内心一些迷惑和甜蜜拿出来,与那只超然独立的乌鸦嘴偷偷分享。

而那种情形,一直维持到我做了编辑记者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

而那封打探罗大佑林林总总的事儿的来信,便是在那时候收到的。

那时,对于内地歌迷一向蒙着神秘面纱的罗大佑,刚刚在上海开过演唱会不久,于是,意犹未尽的大家伙进而想了解他的其他一切。

鉴于当时其他的编辑们都忙得一塌糊涂,也鉴于大家都觉得我的年龄偏大,估计对那个时代的歌者多少会有些了解,于是一致推荐我来写那封回信。

我说,好吧!我来回这封信吧。

对罗大佑声音的邂逅,我是在九十年代的那最后的一年。

而之前,那些已经风靡内地多年的《童年》、《野百合也有春天》以及《光阴的故事》、《明天会更好》等,则被我直接当成了成方圆、张蔷以及一大帮与他无关的歌手们的原唱。

在辍学后,我有一段时间是在六叔进城开的那家饭馆里做伙计。

那时,国家的改革已经进行得有声有色了,百姓的生活也慢慢变得多姿多彩,各种各样的五颜六色的成品衣服也摆满了柜台,所以,大家大都不再很辛苦地去织布做衣服了。于是,作为下游产业的染坊,也就此淡出历史的舞台。

失业的六叔,就是在那个时候进城开的饭馆。

六叔的饭馆儿是开在了一中的桥头附近,一个叫做迎宾旅馆的楼下。

那一带,几乎也集中了县城里大部分有名的小吃。

比如,桥头上老于的饸饹面,那是个老字号儿。当年,我和六叔进城看歌舞团时,之后的消夜大部分都是吃的老于的饸饹面。

老于做的辣酱特别好吃,据说是祖上传下来的秘方,里面除了辣椒之外,还有芝麻花生和牛肉粒儿!仔细嚼的时候,便会品味出来。

后来,我跟六叔回家后,也试着做了几次这种只是闻到便流口水的辣酱,但每次品尝后,都觉得味道不像,用六叔的话来说,就是简直狗屎不如。

再后来才知道,人家老于是用了秘方的,据说是加了用白芷、肉蔻、草果、八角等香料混合的一种宝贝。

几次试制都没成功后,我们便变本加厉地饕餮着老于的辣酱,每次都吃到老于心中滴血为止。

那时候,我们是先各叫一碗饸饹面,再各要上一碗那散装的啤酒后,便开始就着老于那承诺不收钱的辣酱做肴儿,每次都是一阵玩命地猛造。

那时比较有名的,还有六叔饭馆边上的烩面馆。当时,本地还没人会那种手艺,所以做烩面的刘师傅,是从河南专门请来的。因为离得近,所以那时经常能吃到煮羊肉剩下的杂碎,比如羊脑子、羊肚、羊蝎子之类的,而这些东西,多年以后,才慢慢被拿来卖钱。

而六叔赖以在那个名吃林立的地方立足的,则是凭着我们镇上的一种名吃——肉丁大包子。

胖子当年为了邀请我和六叔做他的音乐顾问,第一次在凤凰人民饭店大摆筵席时,就点了这种包子。

同时,这也是每一个曾经生活在镇子上的人,大都毕生铭记的一种包子。

这个包子的发明人,便是当时镇上最显赫的那家饭店里面的首席师傅学联爷。

他是我爹的棋友,当年新疆小马鏖战镇上群雄时,学联爷便是其中之一。

正因为这层关系,所以六叔便从他那里得到真传,这也为后来六叔进城开馆子埋下了伏笔。

后来,当再和六叔聊起这种包子时,我们一致觉得,那种包子之所以好吃,不仅仅只是那时人们物质生活极为匮乏的原因,而最主要是那时的肉好。那时候,一头猪往往要慢条斯理地喂上三年后,方才出栏,肉脸儿足足有三寸厚,做成肉丁儿,自然好吃得不行。

再有的,就是调馅的那种大酱。那种酱,是按照古法晒制的,原料就是那时比较珍贵的白面馍馍。经发酵后,加上盐,然后再放在夏日炎炎的阳光下暴晒,因为怕苍蝇到里面生儿育女过日子,所以,那晒制大酱的大瓷缸口上,大都蒙上一层窗纱;因为那大酱一沾水儿,就立时坏掉,所以,每逢阴雨天时,总能看到学联爷他们忙碌地遮盖酱缸的场面。

我在六叔的那个饭馆里,主要负责收钱,有时,也会随手收拾一下客人用过的碗筷,然后洗掉。而最具体的一件事,就是负责做饭店里所有员工的大锅饭。

第一次听到《恋曲1990》时,就是我在忙活某一天的某一顿饭的当口。

我将锅放在了燃烧的炉子上,放上菜油加热,我在做面条的卤汁。

我是在等待油慢慢热起来的过程里,蓦然听到从远处护城河畔传来的那歌声的: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

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

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

苍茫茫的天涯路是你的漂泊

……

锅里的油在滋滋地哀鸣着,而我却全然不觉。

罗大佑那越加苍凉的声音,继续从遥远的地方飘过来:

……

或许明日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

你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

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

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

……

我完全投入地聆听,是被油锅里顷刻腾升的火焰给硬生生扯了过来的,情急之下,我顺手将灶台上切好的一碗葱花,一股脑儿地倒进了起火的油锅。

多年以后,在唐山的某个医院,我有好多次惊恐的梦中,都梦见过各种失火的情形。除了油锅之外,大部分都是一个个失火的村庄,而我,则在那个失火的天堂里,惊恐地四处寻找着小婵儿。

但每次,都是在我的手快要触摸到她的一瞬间,便重新迷失……

然后哭醒。

在加进葱花之后,火势顿时就小了一些,我便顺势又加了些酱油,于是只见那油锅里的火慢慢湮灭。

那个时刻,外边盛满了面条等着卤汁的人们有陆续过来催促的,我于是连声抱歉,说刚才的卤汁做砸了,还得等一会儿。

而他们则笑着骂我,这不都做好了嘛!还瞎白活。

屋里此刻弥漫着葱花酱那异样的香气,于是至此,我方才顿悟,我一不小心,便顺势成就了后来那道足可以和老于老刘抗衡的名吃。

后来,为纪念这款面的来历,我给它取了个名字,然后写在了菜单上,而名字就叫——面道∶恋曲九零。

那时候,经常有好多一中的孩子排着队等着吃那种面。

由于当时只听了一遍那首歌,所以我没能记住歌词,并且,也不知道那首歌和歌手的名字。所以,在第二天,当我遇到云峰,并给他描述自己听到了一首好听得不得了的歌时,我就只能用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来代替歌词,云峰听完后,旋即就表示这歌确实霸道。

那个叫云峰的是我的文学朋友,由于他们家当时有一个卖花布的摊儿,所以生活比我家殷实。那时候,我桌子上大部分的文学期刊,大都是他买的,看完后,他便再送到我这里。

这,便是我对罗大佑声音的最初邂逅。

那时候,给读者写回信,我还是用笔与纸的。一则那时的电脑有限,大部分只分配给了那些职位比较重要的编辑;二则我这比较老派的人,压根也使用不惯那玩意儿。我那时觉得用电脑写,脑袋完全没有灵感,就像现在的我一样,反而,拿起笔来,却一个字儿也写不出来的别扭一个样儿。

那时,大凡编辑部里,一般都配有一个专门录入的孩子。

那一天,我便是坐在了负责录入的那个孩子旁边,一边写,一边交给她来录入的,然后我再在另一张纸上,继续写。

我心里面实在是不愿意写这封回信,并且,我总觉得,把这个殿堂级的歌者掺和在那一大堆的偶像里,是那么的不伦不类。这种别扭,则像是在一大帮唠叨鲍勃?迪伦的人群中,有人突然讨论起了老鼠爱蝴蝶。

而我这天马行空的纠结,顿时便让我的思绪失去了缰绳。

在不知不觉中,那封回读者的信,竟然被我一张一张地写了一两千字。

于是这边,负责录入的孩子突然惊诧地对我说:你写了这么长,估计这期的乌鸦嘴信箱,就只能安排这一个人了!

于是我方才回神。最后,我把这个难题交给主编定夺。我问主编,写了这么长,可咋整啊!要不这一期就只回这一封?

而主编在看完后慎重地对我说,这哪里还是什么乌鸦嘴啊?!这分明是一篇很好的文章嘛!

最后,经主编拍板,全文被安排在了一个全新的栏目里面。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原来也很会写的事儿慢慢传遍了编辑部,也好像是,我接下来的薪水又加了一百块,并且不久后,单位便也给我配了一台电脑。再后来一些,当花儿乐队的那帮孩子们去编辑部找我时,正好是我刚刚拥有电脑的时候,所以,我觉得自己特有面子。

这是后话。

下面,贴上的就是那篇原本要发在乌鸦嘴信箱上的文章。后来,我还给那篇文章取了个名字,叫做《真的不愿意写罗大佑》——

真的不愿意写罗大佑。

写他的什么呢?

如果写他的外形,两个字足矣!一般。酷,他比不上张震岳,帅,他比不上郭富城,英俊更比不上黎明,这样一般的外形,不写也罢!

如果写他的声音,三个字足矣!一般般。不必比较齐秦,更不必比较刘文正,只是内地曾翻唱他《恋曲1990》的孙国庆,就比他的底气足,且腔圆字正。另据业内人士说,现场演唱时,他还经常出现破音什么的。这样的一般般的声音,不写也罢!

如果写他的情感或绯闻,四个字足矣!"空穴无风"。因为他没有呵!辉煌时也好,低迷时也罢,十几年来,无论悲欢,无论离合,他的身边除了稍早出现的那个张艾嘉之外,再就是一个叫李烈的女子和他亲密周旋,除去二人之外,左顾右盼,再无芳迹。

这样的情感模式,简单得很,不写也罢!

并且,近日来,由于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他,于是,当他摘掉了他的招牌装饰——墨镜之后,他唯一被神秘化且一直没有答案的一点,也被澄清:当年大家都死活猜不透究竟是在寓意着什么的那副大墨镜,原来是在掩饰他生理上的小毛病,当你仔细地看他时,你会发现他的左眼总在神经质地眨动,并且,眨动时还将整个左脸庞牵动,间隔时间大约为一分钟到两分钟。

还有更糟糕的,那便是,47岁的他已不再年轻。

所以,这一切,都注定他成不了偶像,尤其是成不了突然红透半边天而又转瞬而逝的偶像。

所以,他只有可能成为大师,因为,成为大师的条件不包括酷帅的外形,不包括完美的声音,不包括有没有绯闻,更不包括他是否还年轻。

成为大师,需要的仅是他有一个能牵引、感动、温暖、照耀别人灵魂的灵魂。而这一点,罗大佑就有,那便是他的音乐。

所以,真的不愿写罗大佑。

因为,他的音乐是用来感受的,是需用曾经真正爱过的心,用无怨无悔的青春,用漫长的生命来深深感受的,这一切,如果用语言来解释,真的很苍白,因为,他的音乐已将最华美、最真实的语言包容。

大师他慧性的心和那双时而神经质眨动的眼睛已经将汉字世界里最美好、最沧桑、最哀婉、最灵性的那一部分经辨别分类后,毫无误差地安置在他各式各样的音乐模式中:

那只在太阳西下时归来的倦鸟。

那些发黄的照片、古老的信件以及铅华褪尽的圣诞卡。

那个在痴痴等待隔壁班里的女孩经过自己窗前的小男孩。

那一对在轻轻唱和的痴男怨女。

那个妈祖庙边卖着香火的小杂货店。

那只穿过黑发又穿过心灵的你的手……

这一切,去静静地聆听,真的好温暖、好感动,感动得让我们动容,让我们惨然地笑着、温暖地哭着,让我们重回到纯真的年代,让我们重温旧日的爱情,让我们又见那时的天空。

而这一切,如果用笔来罗列,真的好苍白、空洞。

在不曾见过他的日子,总是在想:真实的罗大佑,一定像他的音乐一样严谨、庄重。他应该是一脸深沉,铁一样的神情。

而在电视上,在师范大学,飘然现身在"如歌人生,一路有你"现场的大师,又一次让他的膜拜者跌破眼镜。

他不但说,而且说的很多;他不但随意地喝着青岛啤酒,还抽着一支接一支的烟;他不但不一脸的庄重,而且还谈笑风生。他时而躺卧在坐椅上,时而振臂高呼他的招牌口号——万岁!万岁!尽管他从不在"万岁"的后面加上注脚,但是每一个人都能强烈地感受到他所高呼标榜的注定是爱情的真诚、生命的可贵、国家的大统、世界的和平。

真的有人想叫他一声大师,而他听到后便截然纠正:叫大佑、叫大佑。他的灵魂在牵引着我们的灵魂,而他却在刻意强调着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金庸的笔下,武学大师出招总是在挥手之间,且不留痕迹,而大师又何尝不是呢?十年前,我们心中尊贵的客人三毛走了,在所有追思哀悼的形式中,有一种让人永远地记取且共鸣,那,便是大师的经典——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

尽管,那首《追梦人》里面没有三毛的名字,没有骆驼的哭泣,没有沙漠的飞扬沙尘,但在那整个的凄美氛围中,我们已分明看到一个飘扬在风中的影子。这,或许便是大师对大师最好的纪念与敬重。

真的不愿意写大师。

因为写好他,或许要用整个的人生。

于是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当大师在上海开个唱的时候,包括许多著名内地音乐人在内的上千人,都不惜一切地从北京飞到上海,他们带去的不仅有鲜花、有掌声,还有他们朝圣般的心情。

大师,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高度,我们,或许永远都不能跨越,但是,在跨越的过程中,我们一定会有所收获。

大师,是黑暗中的灯塔,或许因为他,我们才感觉到自己的眼睛。

真的!对于大师,我不愿意去写,只想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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