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正把大腿翘到二腿上,晃着膀子,哼着小曲儿,心里偷偷骂着:没事没事,猴子同志,哥们儿一点儿不辛苦。哥们儿正忙着给你写追悼词呢,下午就遗体告别了。
这话不是开玩笑,我当时正忙着给他写悼词呢。其实我是个非著名大笔杆子。
初中的时候,就因为作文总被老师当做范文念,招致了无数麻烦事。X宇那时候特腼腆,追女孩子的时候喜欢写情书。但是他这人在我眼里是刚刚摆脱文盲阶段,正向小学水平冲刺,别说写情书,看个情书都费劲。作为他的朋友,我义不容辞地顶住了外界的压力,帮助X宇写情书。
当时我的标准是,两千字起,一盒中南海。每增加一千字就要加一盒中南海。如果需要本人隽秀字体抄写一遍的话,还要加一盒中南海。普通缠绵风格的一盒中南海,深情的加一盒,撕心裂肺的加两盒,诀别书的加三盒。X宇为了追求情书质量,确实没少投资。
直到后来,他通常是拿着一条中南海,平静地对我说:“来一份最高版本的!”
正是有了他,我初中的烟民生活基本没有买过烟,而X宇也乐此不疲,虽然屡屡碰壁。毕了业以后,他攥着厚厚的一叠情书对我说:“兄弟,这些年真没少麻烦你。”我表面上感动不已,其实心里在想:没什么没什么,我应该谢谢你,我省下来的烟钱都够大学的学费了!
宝剑锋从磨砺出,就是这一封封情书,滋养着我的文笔。
到了猴子的追悼会,悼词简直是手到擒来。我用了半节课的时间写好了一份三千字的悼词,内容时而婉约,时而伤感,时而令人捧腹,时而令人咬牙切齿。
我是在语文课写的悼词。整个过程中我都感觉很安静,出奇的安静。我抬头看了看讲台上,还是那个英武的周叔,但是却是一个沉默的周叔。他不再像原来的课上,讲五分钟扯一个淡,而是没有一句无关的话。
我觉得很奇怪,心里直发毛。
周叔是上了高中以来,最让我佩服的老师了。看着他现在魂不守舍的样子,我还真有点儿不舒服。我决定找他聊聊。
一个阳光不明媚的下午,我走进周叔的单间办公室(因为全办公室就他一个人吸烟,所以专门给他安排在了那里),找他要烟。
我进去的时候看见他用牙咬着烟,好像在写什么东西。周叔看我来了,也不避讳,那一叠纸就摊开在桌面上。我给周叔点上烟,然后自己也点上。
“周叔,最近怎么了,魂不守舍的,媳妇跑了啊!”我和周叔随便惯了,有些话也不避讳,整天胡说八道。
周叔听了我的话,眉头皱了一下,嘴角弯了一下,紧接着恢复了平静。他深深地吸了口烟,吐出来的时候已经看不到烟的存在了。
“你小子,真他妈聪明!”周叔苦笑了一下,随手把桌子上的东西甩给了我。
那是一份离婚协议书,像是草稿。周叔刚硬的字体覆盖了清秀的小字,显然是做出了修改。周叔将财产都给了女方。
我从来没有听周叔说过任何关于他家庭的事,当然也不知道他老婆是谁。直到看见协议书上的签名:露露。
露露就是另外一个我非常喜欢、也非常喜欢我的老师啊!
周叔看出了我的惊讶:“孩子跟着你们露露老师。”
“那您也不能一分钱不留吧。”
烟头儿都快烧到周叔的嘴唇了:“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不容易。我一个大男人,挣钱也比她容易多了。”我明白周叔的内心不像他嘴上说得那么容易。
我拿着离婚协议书看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好。毕竟我们年龄上差了不少,如果以一个他眼中的孩子的身份去安慰他,那将是十分尴尬的事。
周叔把离婚协议书装进包里,并不时地收拾这桌上的书。我和周叔在这放学后无人的办公室里抽了好几根烟,小屋里已经呛得睁不开眼了。当我要离开的时候,看到周叔把一本厚厚的书塞进包里,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
我有些想笑,却又想哭。一个再无畏、刚强的汉子也有悲情的一面。就像他马上要踏上的--属于他自己的苦旅。
猴子的追悼会办得很隆重,邱总以特别嘉宾的身份出席了这一庄重的仪式。猴子的几位父亲们和两位叔叔都坐在会场的第一排。其中有他的傻子爸爸,鼻子爸爸,狗子爸爸,还有我这位司仪爸爸,还有他的龙虾超人叔叔和野驴叔叔。
悲伤的情绪在哀乐声中渲染着,投影大屏幕上出现了猴子生前的照片。那是一张猴子偷看女厕所时,被拍下的照片。
小狗在一旁讲解着:“这张照片,是一年前我和猴子一起战斗在工作第一线的时候照下的。那时候的猴子,活蹦乱跳的,而现在……”小狗趁机抹了一把眼药水,生生挤出了几滴眼泪,“大家仔细看看这道疤,那是猴子爬树的时候,被树杈划破,留下的痕迹。他工作时忘我,从不吝惜身体,现而今却和我们阴阳相隔。”说着又抹了一把眼药水,“我的好儿子啊!”小狗竟然嚎啕大哭了起来,比预先设计好的情绪还要沉痛许多,我很欣慰。
旁边猴子的几位父亲叔叔连忙过去安慰小狗,一时间,会场鸦雀无声,不明就里的同学似乎被我们唬住了,以为猴子真的死了过去。可能他们心里美坏了,心说这孙子可算死了。
追悼会开得很痛快,就好像贫苦农民批斗过地主老财之后的那种畅快。
乐极生悲,人在快乐的时候就要把持好自己,不然马上就会有霹雳吓死你。我就是太高兴了。
我回到家,打开电脑,准备把追悼会的录像传到电脑里。
我总是习惯性地登录校内,然后习惯性地打开小绿的页面,然后习惯性地发现了新动向。她的空间日志总是很少。其实她已经写过许多的“热恋三部曲”,所以每每过后,总是剩下可怜的一两篇。我打开看的时候,看到了一篇新的日志,名字叫亲爱的我爱你。手指习惯性地点开,看到了几张照片,几句短短的话。话很露骨,令我从头凉到后背,伴着不间断地呕吐的欲望。这个女孩儿现在真的很令我膈应,但是我还总是上赶着去关注。照片上的男孩儿我认得,比我大一个年级,叫陈冰。我们都是男厕所的老烟民了,猴子他们都和他很熟,但是我没和他说过几句话。
在几张亲昵的、类似于艳照的下面有一句话:亲爱的,我想,这就是爱吧。
看了这句话,我是真的要吐了。她的爱是不是太廉价了,十块钱买仨,见男的就说。我真想给我自己一个大嘴巴:“怎么不给我!”
我没有再开着电脑的理由了,只好关上。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电话费的增加,我和小绿也越发熟悉了,常常发短信聊聊天。在学校见了面也会打声招呼,或者有一搭无一搭地说几句话。我以为这样我就很满足了。
我决定给她发条短信。
“你和阿冰在一块还真好,挺般配的啊!”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打出这么一句屁话。
短信回得还挺快:“呵呵,谢谢啊!”
我有种说得清,道得明,却不想说出来的失落。看了看时间还早,我便给大春打了个电话,让他陪我出来喝一口。
大春接到电话的时候很惊讶:“你都知道了?”
他的话让我摸不着头脑。我仔细想了想,他好像和阿冰关系挺好的,但是他都不知道我看上小绿了。
“嗯,我都知道了,那你还不赶快出来喝一口啊!”
“行行行,我这就出去,老地方。”说完就匆匆挂上电话,任由我回味着他尴尬的语气。
我和大春住得很近,不到十分钟就见到他了。
“我还没来得及和你说呢,你怎么就知道了?”大春一脸疑惑地问我。我一向特别佩服他的糊涂,犯起傻来一塌糊涂。
“我怎么就不能知道啊!”
“那哥们儿对不住了,暂时将战线转移了,不能和大伙儿一块儿战斗下去了。”大春说得很感慨,还有点儿深情。
这次糊涂的是我了。我以为他知道我因为小绿的事不舒服才陪我喝酒的,没想到还另有别的事。
“你说什么呢。跟你说话怎么那么不和谐啊,什么转移战线啊!”
“你不是知道我要出国了吗?”
我怔了一下:“你没闹吧!”
“这事我跟你闹什么啊,真要走了,下个月就走。”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我听完大春的话不禁打了个寒颤。大春的父亲是驻外武官,这次准备拖家带口到加拿大住上几年,也让大春接受更好的教育。这本身是个挺好的事。
大春是我上了高中以来最好的朋友了。他没那么多心眼儿,对人真诚,最主要的是我们俩的性格特别对路,一拍即合,没有废话。
我喝了口啤酒:“滚吧,滚到国外去,以后就是“海龟”了。当个大王八多好!”
大春却出奇的稳重:“本来是不想出国的,但是留在国内,咱这个破学校我也考不上什么好大学,还不如出国混几年,回来带着哥几个发家致富。”他的话到了后面出现了微弱的颤音。
“还发家致富,你别死在国外。你到了国外要是有人欺负你,你提哥的名好使。哥的新名字叫潘基文。”我说完以后,大春没有笑,没有骂,只是喝了口酒。他这人酒精过敏,喝一口酒就浑身通红。
“你怎么那么悲啊,你是去国外上学还是跑到国外当敢死队啊,走就走呗,怕什么的。”气氛太沉闷了,我不得不跟他逗逗贫。我看出他的不舍,对故土,对朋友,其实还有一个人。
“你和她说了吗?”
大春放下了第四瓶啤酒:“说了,她让我一路走好。”
“没别的话了?”
“没了。”大春已经快把脑袋扎进了酒杯里。
“那就走吧。”我一把揪起他的脑袋,“服务员,再来4瓶啤酒!”
天气还是很凉的,没到冬天,饭馆里也没有暖气。尽管这样,我还是和大春喝得浑身是汗,一件一件地脱衣服,到最后都光着膀子,招来其他顾客看动物一样的眼光。
“看什么看!”大春从二十多个酒瓶子里抄起一个,冲着旁边座位上的一把椅子比划着。可能我喝得也有点儿多,但还没有失去理智,赶忙拉住大春,不停地向那把椅子道歉,点头哈腰的,像个三孙子。
大春掏出了一百块钱拍在了桌子上:“服务员,这桌酒要是超过一百块钱我跟你没完!”
服务员是个小姑娘,可能比我们大不了几岁,怯怯地说:“对不起,先生,您总共消费了101块钱。”
我说过我还是很理智的:“没事,那一块钱不用找了!我们大春哥就是大方!”
好像老板冲服务员摆了摆手,像我们这种喝了酒的人,一块两块的一般人也不会计较。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不就是一块钱吗,我这么理智的人还能让大春干出什么傻事吗?
我们拿好衣服走了出去,被冷风吹得又哆嗦了一下。
“谁扒我衣服了?”大春终于发现身体冰冷的原因。
我再次声明我还是清醒的:“冷不怕,咱吼两声就不冷了。”
“北京,等着老子回来!”大春清秀的嗓音不知怎么回事拥有了如此惊人的爆发力和穿透力,声音穿过大街小巷。
大春是月底走的,晚上10点多的飞机。那天晚上他请猴子他们吃了顿饭,让我去,我推辞了。我实在不想再有那么多感触了,难受。
他们喝到了快9点,猴子给我打了个电话:“今天大春不走了,我们哥几个把他捆起来了,哈哈,你快过来,咱再喝点儿。”他们肯定都喝高了。
我急忙赶过去,看到了地上横七竖八、尸体一般的人。这帮孙子统统睡着了,连从不喝酒的野驴都醉得不成人形了。大春真的被他们捆起来了,手臂上的勒痕告诉了我这里刚刚发生过打斗,被害者无力反抗,只好就范。我仔细看了看绳子,就是之前捆傻子用的。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解开绳子,把他扛了起来。幸好大春瘦得像骷髅,不然连我都没有办法了。
到了机场,我看到了大春的父母。眼神里没有责怪,甚至连一向强势的大春父亲,眼神里都流露了一丝心疼。
大春妈妈走了过来,摸了摸我的头。我们住得很近,关系又好,我经常去他家里蹭饭,他妈妈早把我当成他家里的人了。
“孩子,快回去吧,一有时间我们就让春儿回来。”大春妈妈眼圈都红了,看得我也是一阵心酸。
我把肩上的大春交到了他爸爸的怀里,又和他们道了别。
下巴上有一滴水,我赶快用手拭去。
大春走了,走得那么突然,一时间我甚至觉得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了。年轻的人,朋友很容易走近你,也更容易离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