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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新鲜血液的注入:外族崛起(5)

齐襄公并未意识到危险临近。这一年十二月,他带领群臣和宫内人员前往姑棼(fén)赏雪,并计划在贝丘举行狩猎活动。这一消息通过后宫被传到公孙无知那里,他与连称、管至父三人决定动手。

说来也是冤冤相报,齐襄公在贝丘打猎,冷不丁冒出一头野猪来,挡在他的车前。齐襄公命贴身小厮孟阳射杀它,孟阳拉开长弓,瞪大眼睛一看,大惊失色:“这哪里是猪,分明是公子彭生!”

齐襄公又惊又怒,骂道:“彭生哪敢见我?”抢过弓来搭箭便射。没想到,那野猪如人站立,不住哀啼,把齐襄公吓得魂飞魄散,从车上滚下来,不但崴了脚,还丢了鞋,十分狼狈。

回到姑棼的行宫,齐襄公方才发现自己有一只鞋不见了,叫了徒人费(徒人即寺人,也就是后世所谓的太监)来问。徒人费说:“鞋子大概被野猪给叼去了吧。”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嘛,齐襄公一肚子火正没处发,正好拿徒人费来撒气,亲自操起皮鞭,将徒人费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淋。

徒人费好不容易一拐一拐地出了宫门,没走几步,就遇到一群黑衣武士。他想叫,还没叫出声,被对方拿刀柄一撞,就倒了。“昏君呢?”问话的人是连称。

“在,在寝宫睡觉……”

“把他杀了。”连称简短地吩咐,便带着人就往里冲。徒人费一把抓住他的衣角:“千万不要杀我,留我的小命,我可以进去做内应。”他把衣服褪下来,让连称看他背上的伤口。

没错,新鲜的,还流着血。

连称信了他,让他先潜回行宫当内应。这一举动虽然没有影响这次行动的最终结果,但从战术上讲,显然是犯了个低级错误,错就错在连称低估了徒人费的奴性。

徒人费跌跌撞撞跑回寝宫,上气不接下气地把外面遇到的事讲给齐襄公听。齐襄公吓得脸色煞白,不知道如何是好。倒是徒人费有主见,将齐襄公藏在帷幕之后,又要孟阳穿上齐襄公的服装,躺在齐襄公的床上当他的替身。徒人费自己则装作向连称通风报信,再一次出宫,企图趁连称不注意将其刺杀。

当然,徒人费没有成功。连称等人杀死徒人费,又在宫门之内杀死了护卫石之纷如,径直闯进齐襄公的寝宫,将孟阳砍死在床上。

孟阳的死到底没能挽救齐襄公。刺客们都是老手,将孟阳砍死之后,拿灯一照,年少无须,发现那不是要杀的人,遂四处搜索,忽然发现帷幕之下露出一只鞋,便知齐襄公藏在幕后。拉出来一看,齐襄公脚上只穿着一只鞋,原来刺客看到的是另外一只,而且就是原先以为被野猪叼去的那只!

我不能只站在现代人的立场上来评价古人的所作所为,比如徒人费的所作所为。一代人自有一代人的价值观,脱离历史背景来对他们评头论足等于是放马后炮,很有失公允,于历史研究也很容易产生傲慢的情绪。但我忍不住要说,徒人费,如果有来生,还是继续做奴才吧。

齐襄公这个人,在历史上的口碑不太好,主要原因:一是作风不检点,长期与自己的妹妹文姜乱伦通奸,还公开高调得丝毫不避人耳目;二是生性残暴,连别国的国君臣子也照杀无误,先后杀死了鲁桓公、公子亹和高渠弥等人;三是嫁祸于人,公子彭生杀鲁桓公,明明是他的主意,但他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又将公子彭生杀掉;四是好坏不分,卫惠公明明是个阴险小人,在卫国很不得人心,他硬要帮助卫惠公复国,连周王室都看不下去,要出面干涉;五是言而无信,派连称和管至父守卫葵丘,到了约定的时间又不让人回来,结果引发叛乱。

齐襄公在位的时候,行事反复无常,让人捉摸不定。他的弟弟公子小白深惧伴君如伴虎,在师傅鲍叔牙的陪同下,早早避往莒(jǔ)国。公孙无知弑君之后,齐国大乱,齐襄公的另一个弟弟公子纠则在师傅管夷吾、召忽的陪同下逃往鲁国寻求政治避难。

公子小白和公子纠的故事,很快就要讲到。这里有必要先将另外一个重要人物文姜的命运作一番交代。齐襄公死后,文姜回到了鲁国,在鲁国度过了自己的余生。公元前679年,齐桓公开始崭露头角的时候,她曾经有一次回齐国省亲的记录。按照当时的规矩,女人出嫁之后,如父母在,可以归宁;父母不在,则只能派卿大夫回国代为问候娘家人。因此,文姜的这一次省亲,又被鲁国的史官视为“非礼”的行为。从当时的国际环境来看,文姜的这次省亲,倒很有可能是正儿八经地前往齐国开展夫人外交,以齐桓公姐姐的身份,为齐、鲁两国建立战略同盟牵线搭桥。

而公元前675和公元前674年,她又有两次前往莒国的记录,目的不明。后世有人大胆推测,说她很可能与莒国的某人有奸情,因此连连前往莒国与之相会。这种推测站不住脚,按照时间推算,那时文姜至少也有五十多岁了,早已经年老色衰,哪里还能招蜂引蝶?比较靠谱的推测是,齐桓公上台得到莒国人的鼎力相助,因而齐桓公对莒国人总是礼遇有加,文姜前往莒国,乃是致力于搞好鲁国与莒国的关系,曲线外交,为鲁庄公间接讨好齐桓公。

公元前673年,乱世佳人文姜寿终正寝,结束了她风流多情、奔波牵挂、蔑视礼法、充满争议的一生。后世的中国人习惯于对她口诛笔伐,将她与妲己、褒姒等人同列为“政治荡妇”,但是很少有人客观地问一句:在那个礼崩乐坏的年代,女人何为?

龟兔赛跑,公子小白的险胜

公元前686年冬天,连称杀死齐襄公之后,公孙无知如愿以偿,当上了齐国的国君。连称和管至父也官升三级,被封为上卿。但是,这个通过政变上台的政权缺乏群众基础,齐国大多数卿大夫和传统的权贵家族都持观望态度,对其不支持,不反对,不表态。到第二年春天,大夫雍廪发动政变,杀死了公孙无知和连、管二人。对于这件事,《春秋》的记载是:“齐人杀无知。”《左传》的记载是:“雍廪杀无知。”用的都是杀人的“杀”,而非弑君的“弑”。这就说明,当时的社会舆论并没有承认公孙无知政权的合法性。

《春秋》微言大义,对于遣词造句非常讲究。同样是死,有的人叫做“崩”,有的人叫做“薨”,有的人叫做“卒”;有的人本来应该“薨”,却因为丧礼没有办到位,变成了“卒”;有的人本来应该“崩”,却因为死得太早,变成了“薨”。现代人也许会嘲笑古人的繁文缛节,然而只要检视一下现代教育,不难发现,其实我们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延续着古人的陈词滥调。我记得很清楚,上小学的时候写作文,我写死去的爷爷,用了“逝世”二字。语文老师教育我说,“逝世”只能用在大人物身上,比如马克思逝世、毛主席逝世、周总理逝世、至于我爷爷,湖南乡下的一个漆匠,用“去世”就可以啦。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公孙无知的死给齐国造成了权力真空。公室的子弟都跃跃欲试,准备争夺国君的宝座。在这些人当中,夺标呼声最高的当属公子小白和公子纠。

不妨对这两个人进行一下对比:

首先是比出身。公子纠和公子小白都是齐僖公的庶子,也就是齐襄公同父异母的弟弟。论年龄,公子纠长于公子小白。公子纠的母亲原本是鲁国公主,而公子小白的母亲是卫国公主,地位上难分高下。

其次是比人脉。公子纠和公子小白在齐国都有支持者。公子纠的支持者,在史料上没有具名。而公子小白的支持者,按《史记》记载,是齐国的传统贵族——国氏家族和高氏家族。

说起国、高二氏,在齐国乃是名门中的名门、望族中的望族。周朝初年,王室为了加强对各诸侯国的监管,除了在军事上保持王军的绝对优势外,还确立了一套由王室来任命诸侯卿士的制度:一般的诸侯国设置三卿,其中两卿由周天子任命,称为上卿;一卿由诸侯自行任命,称为下卿。国、高二氏就是当时周天子任命的上卿,在齐国执掌政权已经有三百年的历史,树大根深,足以左右政局,非同小可。从人脉上看,公子小白胜过公子纠。

第三是比外援。公子纠的母亲是鲁国公主,因此齐襄公死后,他逃到了鲁国避难,实际上也就是希望借助鲁国的力量来争夺君位。公子小白则逃到了莒国。鲁国是大国,莒国是小国,双方实力不可同日而语,公子纠胜过公子小白。

最后是比智囊。智囊就是两个人背后的竞选团队。公子纠的智囊主要有两个人,一个叫管仲,一个叫召忽;公子小白的智囊就是鲍叔牙。召忽在历史上没有留下多少记录,我们只能将管仲和鲍叔牙来作个对比。但是这个对比没有太多的悬念,因为大家都知道,管仲比鲍叔牙厉害,甚至鲍叔牙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据《国语》记载,鲍叔牙曾亲口说过:“治理国家不是我所长,能够治理国家的人是管夷吾(管仲字夷吾)。”他还信誓旦旦分别举了几点来说明:“我有五点不如管夷吾,一是安抚百姓,使他们安居乐业;二是治理国家,不失其根本;三是忠诚信义,获得百姓的信任;四是制定规章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五是击鼓呐喊,鼓舞国民的斗志。”

正确评价一个人的才能,前提是对这个人有充分了解。鲍叔牙了解管仲吗?答案是肯定的,有管仲本人的话为证:“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这句话很有名,它所表达的信息,不仅仅是鲍叔牙很了解管仲,更多是管仲对鲍叔牙的感激之情。

据管仲后来自述,他与鲍叔牙自幼相交,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开始,就成为了死党。管仲家里穷,鲍叔牙是个富家子弟,很关照管仲。两个人曾经合伙做生意,赚到了一些钱,每次分红的时候,管仲总是给自己多分一份,而鲍叔牙知道他穷,更需要钱,所以从来不计较。鲍叔牙托管仲办事,管仲给办砸了,鲍叔牙也没什么抱怨,反而安慰管仲说,那是时运不济,不要有心理负担。齐襄公年代,管仲三次出来当公务员,三次被单位开除,也是鲍叔牙安慰他,告诉他是金子总会发光,总会有时来运转的一天。更让管仲感动的是,他们一伙人出去找人打架,打三次他竟然跑三次,兄弟们都很看不起他,鲍叔牙还替他开脱:“管仲家里还有老母亲要服侍呢,如果被打死了,谁来照顾老人家啊!”其实,谁也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谁都有老有小。鲍叔牙这样对待管仲,让管仲十分感动,所以才会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通过以上对比,公子纠和公子小白的竞争态势就比较明朗了:公子纠的优势在于外援和智囊,公子小白的优势在于人脉。客观地说,公子纠的综合实力略高于公子小白,但是不具备压倒性的优势,究竟鹿死谁手,要看谁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找到对手的漏洞并给予狠狠的打击——当然,也许还要看看谁的运气更好,命更硬。

齐国的动乱使得一向韬光养晦的鲁庄公突然活跃起来。公元前685年春天,就在公孙无知死后不到一个月,鲁庄公与“齐大夫”在既地举行会晤,双方签订协议,就立公子纠为齐君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这里的“齐大夫”不知姓甚名谁,总之是齐国国内“挺纠派”的代表。同年夏天,鲁庄公亲自率领大军从曲阜出发,护送公子纠回国。

几乎与此同时,齐国的名门望族国、高二氏也在暗中联络公子小白,准备迎立小白为君。得到“挺纠派”与鲁庄公会盟的情报,公子小白同他的追随者觉得情况紧急,在莒国派出的小股部队的护送下,急急忙忙启程赶往齐国。

这是一场政治赛跑,谁先抵达齐国的首都临淄,谁就可以振臂一呼,掌握竞争的主动权。公子小白在距离和速度上具有优势:莒国离临淄很近,只有短短数日车程,而且他轻车简从,速度远远快过公子纠。管仲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向鲁庄公建议说,公子小白急于回国,难免防备不周,如果借给他三十乘兵车,抄小路去截击公子小白,必定可以一击而中,解决公子纠的后顾之忧。鲁庄公答应了管仲的请求。

事实证明管仲的判断是准确的。那天清晨,当他带着突袭部队出现在公子小白的队伍面前,公子小白甚至没来得及表示惊讶,就被管仲射出的一支箭击中。

战车飞驰,电光石火的一瞬间,管仲没有意识到自己与眼前这位年轻人在冥冥之中存在着某种更为密切的联系。他只记得自己冷静地拔箭、扣弦、张弓、发射,一气呵成。随后他看到小白口吐鲜血,面目扭曲地倒在了车上。接着他听到莒军士兵的惊呼,中间夹杂着鲍叔牙野兽般的长啸,他很难相信,这竟然是平素温文尔雅的好友发出的声音。他不敢回头,只是催促驾车的士兵快马加鞭,迅速离开了案发现场。

“原谅我,叔牙!”他心里暗自说,丝毫感觉不到成功的喜悦。

应该说,在这次政治赛跑中,管仲作出了准确的判断,实施了准确的行动,而且也射出了准确的一箭。但是,人算不如天算,他那一箭看似射中了公子小白的腰,实际上正好射中了腰带上的带钩(带钩是古人用来挂玉器等饰物的装置,一般由金属制作而成)。公子小白命真够硬的。马车夫见到拦截者惊得张口结舌,一个急刹车急转弯,小白往后栽倒时不小心磕破了嘴唇。说时迟那时快,还没来得及站稳,利箭已经射到了跟前,腰间一受力,公子小白又重重地撞倒在车板上,刚好又咬到了舌头,口吐鲜血,晕厥过去。

小白演得实在是太逼真了,不但骗过了管仲,也骗过了鲍叔牙等一干随从。

等到管仲走远,小白苏醒过来,即刻招呼队伍,整理队形,马不停蹄地赶往临淄。在国、高二氏的主持下,临淄的居民开城迎接了这位流亡的公子,并且奉他为君,也就是历史上的齐桓公。

管仲的这一失误,直接导致了公子纠的败亡。十天之后,当鲁庄公和公子纠以为万无一失,慢悠悠率领大军来到齐国边境,却被齐国人拒之门外。齐国人告诉他们,公子小白于数天之前抵达首都,已经在各位大臣的拥戴下,就任国君了。

公子纠和管仲面面相觑,管仲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事已至此,只能接受现实。然而鲁庄公对此很不服气:因为齐国人和他有盟约啊,说好要公子纠即位的,怎么一下子就变卦呢?

对此,齐国人的解释很是直白:盟约嘛,确实是有那么回事,但那是敝国的大夫某某私下和您签的,并没有得到国君的授权,再说那个时候敝国正处于动乱时期,根本就没有国君,怎么可能授权呢?

齐国人的说法很合理,你要是和一个公司签合同,得找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找法人代表,如果一个公司群龙无首,根本就没有法定代表人,即便是签订了合同,法律效力又从何谈起呢?

鲁庄公却想不通,觉得自己被人当猴耍了,很不爽。他没有意识到自己从一开始就犯了错误,不该派那么多军队前往齐国护送公子纠。数万大军前往齐国,看起来很威风,但是有两个致命的弱点:一是行动迟缓,被公子小白抢了先机;二是明显带有威压的性质,很容易引起齐国上下的反感。要知道,任何事情只要上升到民族感情的高度,就不那么容易解决了。

一个人感到很不爽的时候,往往容易犯更大的错误。鲁庄公脑子一热,心想,反正部队已经带来了,不能只当摆设,打吧!

齐桓公针锋相对,派大将王子成父等人率军抵抗入侵,双方在一个叫乾时的地方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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