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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陶土与粪土(29)

举目四望,总是望不到天边。视野始终越不出那绕镇的山峦,越不出那年久翘曲的矿工的木板房,越不出那矿上井架的顶尖。山谷里厚厚地积着一层蒙大拿山地的淡褐色的泥土。不过你要知道,这里一切都是属于公司的。公司很久以前就把轨道铺进了山谷,打起了矿井,造起了矿工的木板房,开起了公司专营商店,甚至还给矿工们盖了一座教堂。从此这个矿镇就等于成了一条传送带。矿井里付出的工资,通过这条传送带,最后又都流进了公司的腰包。在公司开设的酒店里喝两杯啦,买吃的买穿的啦,再把房租一付,就什么也不剩了。人们的天地,到矿井的罐笼便是尽头了。

这些,雷德很早就都懂得了。他爸爸在井下的爆炸事故中丧了命,他不懂得这些又能懂些什么呢?有些规矩可是谁也拗不过的,例如在矿镇上就有这么一条:做爸爸的遭到了不幸,还没成家的最大的儿子就得挑起全家生活的担子。一九二五年雷德虽然才只十三岁,可是别家矿工的儿子还不及他大呢,也有在井下干活的了。矿工们耸了耸肩膀。他家的男人现在就数他最大了,还说什么呢?

他十四岁上就已经会使风钻了。一个孩子能干上这样的活儿,挣得也不算少了,可是矿井底下巷道尽头,是个身子都站不直的地方。连孩子干起活来都得弯着腰呢,前一批矿车装剩的煤块落得满地都是,踩在中间腿摇脚晃,热是不用说的了,而且还潮得厉害,矿工们帽上的灯光转眼就都消失在黑沉沉的巷道里。风钻无比沉重,孩子要使这大家伙就得拿胸脯从后头顶住,用尽全身力气紧紧抓住把手,就在这样的姿势下,把狂震乱颤的钢钎一点一点打进岩层里去。

孔眼钻好了,炸药安上了,矿工们退过了巷道的拐角,于是点火起爆。炸开的煤块给一铲铲装上一辆小小的平板车,装满一车就推走,歇下来就清扫清扫轨道上的泥土。一会儿车又来了,于是又得继续装车。就这样,雷德一天要干十小时的活,一个星期工作六天。到了冬天,便只有在星期日才能见到天日。

在煤尘中迎来了青春。

春日的黄昏,他跟女朋友一起坐在“公司一条街”尽头处的一个小公园里。他们的背后是市梢头,光秃秃的山峦蜿蜒起伏向西伸去,紫褐的山色在苍茫中愈来愈深。山谷里暮色笼上已久,西山峰顶背后却还看得见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

这儿的景色真美啊——姑娘悄声说。

有什么美的,我反正打算离开这儿。雷德今年已经十八岁了。

我老是在想,山那边也不知是怎么个世界呢——姑娘平静地说。

他把鞋底在那稀毛瘌痢似的公园草地上擦了擦。我这双脚就是闲不住,我跟我爸爸是一个脾气,我爸爸就是挺会动脑筋的,他有好多好多书,可后来都让妈妈给卖了。真是十足的妇人之见。

你怎么能走呢,雷德?你妈妈还得靠你养家活口哩。

我对你说了吧,等时机一到,我打起背包就走。大丈夫,应当出去闯荡,无牵无挂的有多好。(两眼直瞅着黑暗里。心中早已极不耐烦,早已来了气了。可是看那环拱而立的山峦外,却是一片云蒸霞蔚。)你是个好姑娘,艾格尼丝。(想起要离开她,感到自己也有些小小的损失,痛快中未免带着些遗憾。)可我告诉你说,我不想一辈子过我爸爸那样的生活。我才不想在矿里卖命呢。

你将来准是个有出息的人,雷德。

那不含糊。(他吸了一日芳香飘溢的夜晚的空气,闻到了泥土的气息。自己有的是力气,看这四外的山峦能挡得住我?)我跟你说句真心话,我就不信有上帝。

你不跟我开玩笑吧,雷德!

(裹在毯子里抬出来的爸爸的尸体,已经都快给压扁了。)当然不跟你开玩笑啦,我就不信天上真有个上帝。

有时候我也不大相信——艾格尼丝说。

是啊,所以我这话可以跟你说,你才了解。

可你倒想走了。

嗯。(他想到了另外一个方面。姑娘身子健壮,充满了青春的活力,他知道姑娘胸脯透出的气息美得像扑上了粉的婴儿,可是在这个镇上,女人只要一老,个个变得像干柴。)你知道乔·麦凯这小子吧?他跟我姐姐阿理司生了个孩子就扔下她走了,可不瞒你说,我倒并不怪他。这一点你得明白,艾格尼丝。

你真狠心。

是啊,是有点狠心。这话对十八岁的小伙子来说可是一种夸奖。

矿井,那是随时可能有关闭的一天的。

关上个把星期倒还不错,可以去打打长耳兔,也可以打打棒球,可是慢慢就有些乏味了。更多的时间只好待在家里,家里除了厨房便只有卧房。几个小兄弟老是闹闹吵吵的,阿理司忙着照看她的私生子,也总是没好气。上班倒省些心,可现在整天都跟他们在一起。

他终于开口了:我打算出去闯闯。

你说什么?哎呀,那怎么行,那怎么行!——他妈妈说了。简直像他爸爸呀。(妈妈是个矮矮胖胖的女人,老是改不掉她的瑞典口音。)

我可再也受不住了,我的一辈子简直就这样白白糟蹋掉了,欧立克年纪也不小了,矿上真要开工的话,可以让他到矿里干活去。

你别走。

我这可不能听你的!——他嚷了起来。这种日子过着有什么意思,难道活着就是为了挣点儿吃的?

欧立克很快也就可以当矿工了。到那时你就结婚成家。那瑞典姑娘好漂亮哟。

他把茶杯当啷往茶托上一放。得了吧,结婚成家,这不是把自己给拴住吗?(艾格尼丝!想起跟艾格尼丝结婚,他也不是毫不动心的,不过他还是气呼呼地把这念头撂开了。)我要走,我不想一辈子白白地扑在个风钻上,不定哪天倒霉的巷道顶塌下来,不把我压死才怪。

姐姐跑进厨房里来了。你这个小没良心的,你才十八岁哪,你以为自己有多大啦,就嚷嚷着要走?

这事用不到你管!——他大喝一声。

我不能不管,这事跟妈关系再大,也没有跟我的关系大。你们男人没有别的能耐,你们就会叫我们吃了苦头,自己开溜。呸,你别想走!——她失声直叫了。

你怎么啦?反正总少不了你吃的。

也许滚蛋的应该是我,我都腻味死啦,老是闲在家里,也没个男人肯来娶我。

那是你的事情。你拦住我干什么,浑蛋!

你跟丢下我溜走的那个没心肝的简直一个样。逃避责任!天底下就数这样的人最卑鄙。

(浑身发抖)我要是乔·麦凯的话,我也会丢下你走我的路的。这件事他干得好,好极了!

跟你姐姐作起对来了。

你看那个没心肝的该死不该死,连你也跟他学得不成材了。(她给了他一个巴掌。气愤和歉疚的眼泪就要夺眶而出,他连忙眨了眨眼把泪水忍住,对她怒目而视。)

妈妈长叹一声。那你就走吧。一家人像猫狗一样打架,像什么话啊。你就走吧。

矿上要是开工怎么办?(他觉得自己的心软了。)

只好让欧立克去干了。妈妈又叹了口气。你瞧着吧,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你今天晚上的行为多不像话。

大丈夫,应当出去闯荡。留在这里一辈子也出不了头。(这一回,话吐出了口却并不觉得痛快。)

一九三一年,结束了长途的奔波,来到了一个流浪汉的营地上。

请看这一路的曲折:

扒货车出了蒙大拿,经过内布拉斯加进了艾奥瓦。

流落农家,做一天工混一天吃的。

收获时节到了,在个粮仓里做了一阵帮工。

没有活儿,积肥也干。

露宿公园,说是犯了流浪罪,遭到了收容。

从县里的收容所放出来以后,他又回到城里,用挣来的一块钱美美地吃了一顿,买了一包香烟,连夜扒上一列货车出了城。当夜有月,四外的玉米田里一派淡淡的银光。他在一节平板车上蜷作一团,望着夜空。过了个把钟点,车上又来了个流浪汉。那人带着一瓶酒,两人就把一瓶酒喝了个精光,雷德的一包烟也抽得一支不剩。仰面朝天躺在平板车上,看夜空随着列车的大声震晃而微微抖动,倒也有一种乐趣。

哎呀我想起来了,今儿晚上是周末夜呢——那一个流浪汉说。

对了。

在自己家乡的矿镇上,到了周末夜教堂的底层照例总要举行舞会。一张张圆台上铺上了方格子台布,每家占上一张,围桌而坐,矿工们带着早已像大人一样的儿子来了,做妈妈的也带着女儿来了,还有爷爷奶奶,小弟弟小妹妹,甚至也有在妈妈怀里含着奶头、挂着口水打盹的小娃娃。

十足的乡土风情。

可是也很煞风景。矿工们往往都带了酒去,干了一星期的活儿,都够累的了,一喝醉就发脾气。等不到半夜,早就发展成了夫妻相骂。他记得他小时候去过的舞会,哪一次爸爸都要骂妈妈,公司乐队的小提琴啦,吉他啦,钢琴啦,也就只好在骂人声中唉声叹气地奏上一曲四方舞[70]或者波尔卡。

对一个矿镇上出生的小伙子来说,周末夜在平板车上痛饮一醉还是挺够劲儿的。举目四望,银白色的玉米田一眼看不到边。

所谓流浪汉的营地,是在城外靠近铁路轨道的一片沼泽地里,杂草丛中零零落落地歪着几所棚屋。屋顶是生了锈的波纹铁皮;屋里地板缝中都钻出草来。人们多半就在屋外席地而睡。这片属于铁路公司的低洼的沼泽地里有一条小河,凝滞的河水都发了黄了,洗脸洗澡都在那里。时光在太阳的烤炙下消磨。垃圾堆灰龊龊的,还夹着些不红不黄的东西,绕着打转的苍蝇都绿得透出了金光。营地上还有几个女人,晚上雷德和另外几个人就跟她们一起住。白天,可以到城里去兜兜,扒扒垃圾桶,看看哪儿能混到些吃的。不过一般总是坐在荫头里,看列车费劲地开过,聊聊闲天。

我听乔说,这里不让咱们住了,快要动手撵了。

这些王八蛋!

哥们儿哎,咱们来革他个命。听我的没错,咱们现在就应当向华盛顿进军。

胡佛[71]会派军队来弹压的。你这算什么呢,骗骗自己吗,老哥?

我看咱们可以搞一次进军。“我爱列队走,鼓声咚咚多带劲。”

我说,伙计,这个问题我从一开始就注意观察了。那都是他妈的犹太人搞的,国际上的犹太人搞的。

老哥,你这话就乱说了。咱们搞的是革命活动,咱们是受剥削的人哪。无产阶级专政那可是将来的事了。

你是干什么的,是个共产党吧?不瞒你说,早先我自己开过字号,在本乡本镇也算个不小的人物,银行里还有存款,要不是这里头有阴谋,我干起来才起劲呢。

那都是大老板们在捣乱,因为他们害怕咱们。以前不是有两句歌吗,“坏蛋呀,你这个坏蛋!你一天不死,我一天不欢!”这种歌儿你现在觉得没意思是不是?现在除了这两句,别的也都没人记得了。

雷德坐在那儿打起盹来。(他们真会扯淡。空口说白话有个屁用。多行动,少开口,那才是正经。)

你以为我是个共产党;我告诉你说,我其实是研究人性的,我也没念过书,都是自学的。我看那种歌儿十足表现了美国式的好高心理,是麻醉群众的鸦片,是哄人上当的几句标语口号。听我说……那是一种盲动的情绪,是个圈套,目的是要弄得咱们都留在家里,乖乖地忍受剥削。

啊——

他们要把咱们赶走呢,哥们儿。

我反正要走了——雷德说,脚都痒啦。

看来倒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临到快走投无路了,自会鬼使神差似的混到点儿吃的;脚上的鞋破得都呼扇呼扇了,自会弄到几个钱买上一双。东找到点小小的活儿干,西混上顿饭吃,这样勉强支撑了下去。一个地方待不住了,总会有新的地方可去。每隔一两个月总还可以有那么一次小小的享受:东方刚一发白,就扒上了一列货车,在车上看曙色里渐渐显出了大地的轮廓,这时腹中只要不是太饿,那才真叫舒服呢。

一把稻草投在河里,即使到急流险滩也总有些稻草可以不沉;人也一样,到东到西都有救星帮你渡过难关。一路流浪,夏天过尽了,夜晚冷起来了(真有“袋里只剩钱半块,冬天要来怎么办”之感),不过好在南去的铁路永远也见不到头,下了车又例必有个班房,会招待你过上一夜。

坐过班房,过不多久就可以弄到一些救济,甚至还可以找到点活儿干。洗碗碟啦,当快餐厨师啦,在农家帮工啦,铺屋顶板啦,粉刷房子啦,修理管子啦,甚至还可以在加油站当上个加油员。

三五年,他在一家饭店里干了近一年,这样勤快的洗碗工人饭店里可还是第一次雇到。(厨房里洗碗洗碟的高峰时间是十二点到三点。碗碟叮叮当当从升降机上送下来,掌盘师傅看见剩菜油腻随手一抹,把碗碟都装上了大盘子,看见酒杯上有口红印子便用指头一擦,放上一只网架。机器里水汽翻腾,响成一片,在出口处喷出一股气来,收碗师傅就在那一头拿夹子把大盘子拉出来,尖起了指头把一只只碗碟依次略略一抖,很快地便叠起了一大叠。可不能赤皮赤肉地用手去抓啊,伙计。)

下了班,雷德就回到他那间连家具租下的屋里,往床上一躺(一星期租金两块半,楼梯上的毯子年深月久,都变得厚墩墩的了,脚一踩上去就像陷进了积着一层土的软软的草皮)。只要不是累得实在挣扎不起,过上一阵子他就会再爬起来,荡呀荡地逛到拐角上的酒吧间里。(灰色的柏油路面起了裂,边上小胡同里的垃圾箱满得溢了出来,霓虹灯的点点彩光缀成了店的招牌,却少了两个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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