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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三

认识程晨,纯属偶然,也正是这个偶然,让我相信缘,妙不可言。

那是才进入大三的上学期,我清楚记地得连十一国庆节都还没有过。

在舍友小杨21岁生日请客宴会上,一向八卦又开朗的她拥有令人惊羡的好人缘,可那次生日却选择很低调的方式来过。

生日party上人并不多,她只请了同宿舍的我和小樊,还有就是她男朋友及男友的两个哥们,掰着指头算也不过六个人。

难怪她老臭美自己的男友有多帅,第一眼见小杨男友给人的感觉很亲切,一米八左右,微微显着富态,却不是多肉和脂肪的那种臃肿,而是一种很健美的体格,有着很好的性格,任凭小杨同志如何蹂躏,一会揪耳朵,一会要人背,都一副无怨无悔甘为马前习以为常的样子。

小樊同志在赴宴之前,早已在镜子前面描眉搽粉修饰了半个多小时,五官精致,脸白柔嫩,穿着粉红小泡泡裙,小巧玲珑,在人前更如脱笼之鹄,娇嗔痴语,一笑一眸都那么容光焕发,神采飞扬,大有艳压主角之嫌。

小杨是休闲风格,穿着蓬蓬松松淡紫色休闲短衫,下身黑色七分裤,却也难掩标致曼妙的身材,一头波斯大卷松松地绾在发髻一侧,长长的刘海遮着淡蓝色的眼影若隐若现,脸上扑了一层薄薄的粉底,粉润的唇膏闪闪,倒也别有一番韵味。

相较而言,我就比较沮丧比较土了。当时还在3103教室为接下来的英语六级考试忙的焦头烂额,小杨同志打电话来说生日聚会的事情,我那会正在闷头闷脑为刚记过的单词转身又忘的所剩无几而心烦呢!就被她催命似的匆忙赶到校门口碰头。

咋一看我这身行头,白衬衫,洗的发白的牛仔裤,休闲运动鞋,全然素面朝天。要命的是头发三天没洗,加上西安天气热,它们像大雨洗劫过的草地,贴着头皮,我使劲用手拨了拨,潦草地扎成一个马尾就出来了。再看她俩容光焕发的样子,就知道是来做陪衬的,顿时一低再低,简直低到尘埃里去了。

生日party选在距离学校不远的香德斋里过,这里环境不错,水煮鱼和干锅鸡杂做的尤其正宗,消费相对高些,但也还过得去,常常爆满,不仅学生是常客,附近的居民也长在此宴请。

席间坐定,小杨同志和他的男友分别将自己的一拨人给大家做了引荐。然后我知道他旁边的那个胖乎乎,五大三粗,穿着红色李宁衬衫,颠着圆圆鼓鼓啤酒肚的男人叫王勇。他脖子上还坠着条粗粗的蚯蚓一样的金链子,那样子土的可爱,活脱一个爆发户。据说是小杨同志和其男友高中恋爱的牵线人,人倒是很活泼,才见面就老朋友似地和小樊开起了玩笑,很健谈,很幽默,小樊同学不时发出娇嗔的笑声。

而另一个高瘦的叫李林的男生倒是文雅些,戴着厚度近视镜,一个劲地翻手机,似乎是在和谁聊的不亦乐乎。

小杨同学勾着老公的脖子嗲里嗲气地说悄悄话,关或生日准备给她一个什么惊喜之类的话。

只剩下我木然地呆着,被众人忽略。

菜是小杨老公点的,鱼、虾、鸡,肉一应俱全,才六个人却点了荤、素、凉、热统共十二道菜,炎炎夏日,室内空调开着仍觉得热,胃口自然也好不了哪里去,更何况还有一个十二寸的奶昔水果蛋糕等着我们呢!

饭吃的有些压抑,看他们谈笑风生,我却越发提不起精神,漫不经心用筷子在水煮肉片里面挑小青菜吃。

这个时候,小杨男友接了个电话,几句话后对我们宣布:“呵呵,这下能热闹些了,一会会来个帅哥哦!”说完还笑嘻嘻的对我强调:“小暖同学,看你今天似乎不开心呀!帅哥来了交给你啊,热闹热闹呗。”

舍友小樊忙接过话:“我们小暖是冰美人,凌大帅哥三年都没捂热呢!什么帅哥是我们小暖能瞧上眼的!”那话似是开玩笑,却也带着那么一点嘲弄。

于是大家都笑了。我有些不好意思,为了掩饰尴尬,笑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帅哥之于美女如美女之于帅哥一样具有深深的吸引力,还不快些叫来看看。”

“这就来了,我去接!”小杨老公还是比较和善,笑笑地出了包间。

听了小樊讲我被帅哥追了三年都没追上的事,那个不时玩手机的李林摘下眼镜,在嘴边呵了口气,擦了擦镜片又重新戴上,开始打量我。“暴发户”王勇更是八卦地和小樊小杨凑到一起窃窃私语,估计打听我这个“剩女”的光辉历史吧。

谁说本姑娘剩下了呢?俺才二一年华一枝花呢?只不过是属于晚熟的那种人罢了。

坐在那,我极别扭,只希望宴会早些结束。

为了显得自然些,我习惯性地低下头在包里翻找手机,可是把包翻了个遍,也没找到手机的踪影。然后我开始极力回忆,小杨打过电话后,记得自己急匆匆把手机放在牛仔裤口袋里的,书都没来得及放,便拎着包赶出来了,途中飞快地从另一个侧门出去,在校门口的“百变女生”精品店给小杨买了一份生日礼物,然后才来和她们汇合。

嗯,对,手机是放在口袋里的,可现在分明没有。猛地,我想到挑礼物的途中,我被一个穿蓝道道花纹短袖的中年男子挤了一下,还差点撞翻店老板的水晶玻璃尊天鹅,那家伙竟然没有给我说对不起就匆忙忙地溜掉,难道是他?如果真是有小偷的话,那么手机自然就回不来了。

我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了在座四位,他们个个无不叹息惋惜加可惜,然后学福尔摩斯帮我分析利害得失。嚷了大半天,综合大家看法却只有一条:手机铁定被贼扒了!

“暴发户”王勇双手一摊,做出无奈的表情:“哎,西安啥都缺,就不缺小偷,太猖狂了。”,然后大吐苦水,讲了一段段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别人身上的偷盗事件。

很快地,他们四个人又凑到了一起,说的好不热闹,一下子似乎又没我什么事情了,而我只是为他们打击谩骂西安的猖獗小偷批斗会做一个引子而已。

小樊大约在笑够、说够、风头抢够之后发现我挺不开心的,这才转过来安慰我:“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权当破财消灾了,亲爱的!”说完,还越过王勇、小杨的座位过来轻轻地象征性地抱了我一下作为安抚。

我极度不舒服,心想,俺又不是男的,任你多么善解人意,温柔贤良,也提不起我半点兴致来。

“哎,可惜了,诺基亚N95啊!好几千呢!”小杨嘟囔着。

“什么可惜啊?”是小杨男友的声音。门被推开了,小杨男友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一个略高于他的,穿着白衬衫的瘦瘦的男生,我眼皮也没抬一下,只是用余光扫了一眼,初印象感觉很顺眼,耐看。

娘的,窝火到家了,还没用到半年的新手机丢了,谁还有兴致看帅男啊?帅哥之于美女如美女之于帅哥一样具有无比的吸引力,那是对她们那些花痴。我长的虽不至于难看,也不至于对不起观众。但在两位精心打扮的美女面前,我是没有任何优势和吸引力的,帅哥也只看美女,哪有时间看我啊。

“小暖手机丢了呢!真够倒霉的。”小杨大概因为事由聚会引起,多少有些过意不去,忍不住唉声叹气起来了。

“难怪小暖一直打不起精神呢!原来丢东西是有预感的啊!”小杨男友笑笑地对着身旁刚来的男生说:“程晨,咱们的情歌王子,小暖同学的快乐就交给你了哦!今晚你可任务繁重啊,不仅要好好帮老哥我招呼在座各位,让我老婆高兴地过个生日,而且还要负担起让小暖同学抛开晦气,高高兴兴和大家一起happy的任务哦。”小杨男友今年已经二十七岁了,在和小杨谈恋爱的时候就快大学毕业,而今在一家保险公司做业务经理,听说两人准备小杨一毕业就结婚。

“我叫程晨,很高兴认识你。”我正坐在靠近门边的位置,程晨很大方地伸出手要和我握。

我没打算回应他,却是被他说话的声音吸引了,本以为再没有谁的声音能比凌力更有磁力了,没想到眼前这个软绵中透着温暖的声音一下子将我的魂勾起,不自觉地抬起头,将目光聚焦在他白皙的脸庞。

呀,才就那么一眼,就忍不住惊呼,有这么顺眼的男子吗?干净的脸上带着似是而非的笑意,有着陈坤般忧郁深邃的眼神,哪怕是在瞬间的微笑里,你也能寻觅到他眉间轻拢的那丝愁云。还有他的牙齿,洁白而又整齐,简直比做牙齿广告的模特都要好看,我脑子里瞬间冒出一句广告词:“一口好牙,两面针。”

在他友好地与我握手之际,我看到他的笑,含蓄内敛里似有无限青涩,又似有无限阳光,嘴角露出一隅细密而皓清的白牙。之所以会用“皓清”这个词,也是源于自己常用的那一款“中华皓清健齿白”牙膏,牙膏盒子上的广告印着那一口好牙,闪着耀眼的光芒,如今我却是在这个叫程晨的男人身上看到。

谁会想到,几年后我会和程晨失去联络,形同路人。二零一零年张艺谋拍的《山楂树之恋》,我去看了,故事很感人,让我感触颇深的却是男主角窦箫那口好牙,那一刻让我想起了早已淡出我生活的程晨,恍惚间忆起了往事。直到电影散场,影院里的人三三两两地离开,我的耳际却萦绕着《山楂树》那悲伤的曲调,一个人落在最后面,走出电影院,才发觉天空竟然飘飘洒洒下起了细雨。

于是,在雨中,没有伞,独自一个人失魂落魄地在繁华的东大街走着,脑际里的画面不断地飞速切换着,关于一个明媚忧伤的男孩,一段曾经铭心刻骨的情愫,一段无果荒凉的爱情……我被伤感瞬间淹没。

我不得不承认,程晨是个帅哥,仿佛是从古龙小说里走出来的嘉美男子。小时候我读古龙的武侠小说,常常被他笔下描写的男子所吸引,不觉遐思万千,真有这么美的白马王子吗?见到程晨的时候,我像触电了一般,陷了进去。

懵懂少女时期,曾一次次怀想过自己白马王子的样子,他一定要有干净的笑,一定要是温柔且优雅的,他穿着洗的发白的白衬衫,还会唱好多好多的情歌,他还常常背着吉他在夕阳下的荒草地里独自吟唱。而我,就在一个不近不远的地方幸福地倾听那些悦动的旋律……也只有我能懂他的心思,他的忧郁。

眼前这个男生不就是从我的白日梦里走出来的人吗?恍惚间我又像是走进了《游园惊梦》,成了思春的杜丽娘,在小园香径的花树下邂逅柳梦梅。

程晨的魅力是巨大的,小杨男友原本还算个帅哥,那也只是在此之前。程晨来了,气场马上就来了转移。

程晨不仅得到当晚寿星小杨的亲睐,小樊更是极尽巧笑和帅哥聊天搭讪,不亦乐乎,以至于在王勇提出无酒不欢,频频向小樊敬酒之时,她也倏地豪放起来,猜拳令酒,无所不会,早忘了刚才是怎么淑女地推说自己滴酒不沾的。

一瓶西凤15年陈酿酒端上来,很快就底朝了天,觥筹交错之间,大家闹成一团,有个看着极舒服的帅哥在场,把我中途离场的念头打消了,却仍苦于无法在这种场合应付自如,起码有小樊和小杨这两枚熟女在场,我真没那个自信,我不会像小樊那般一小盅酒半推半就大半天,非得人说一堆好话才咽得下。

对我而言,酒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管是啤酒还是白酒,不喜欢,也不排斥,必要的场合也足能应付。一般基本不沾酒,但并不影响天生海量。老爸在酒场上混迹多年,没准是基因的作用,我打小还从来没喝醉过。只记得喝的最多一次,满满一次性纸杯的酒,分三次喝完,只是头有些晕乎,脸不红心不跳的,把大伙看的目瞪口呆。

先是王勇坐庄,到我了,他问我喝白的还是啤的,我笑笑:“白的吧!啤酒胀肚子!”对我而言,啤酒就是很难喝的水,除了让人胀肚子,老要上厕所,打很难闻的嗝,无它。

他倒是一惊,继而笑道:“美女深藏不露啊!”然后给我面前的酒杯添的几乎要满溢出来,我也不推辞,豪爽地跟个男人似的,一饮而尽。

几番轮下来,在座的几个男人喝的都有些微醺了,我还很镇定自若,不管轮番坐庄,还是后来的流水式老虎杠子鸡,该喝的都自己解决,又分别替小杨,小樊各喝了几杯。

从不在酒场上显山露水的我是怎么了,今天对着一群陌生人像中了酒蛊一般,挺想喝个痛快。

小杨男友比较斯文,酒量一般,喝了两三盅白酒就不行了,后来到他也只是用啤酒代替,稍稍喝一点。李林更是高雅到只喝铁观音茶,滴酒不沾的主儿。小杨小樊撑死喝的不足二两。王勇看的出来很有酒量,但比较滑头,叫嚷的比谁都响,轮到自己却总有办法尽量少喝,很明显,酒大半都灌进了我和程晨的胃里。

看得出,程晨心情不好,除了进包间对大家颔首微笑打过招呼之后,就很少笑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眉宇间全是些驱散不去的忧郁。他有着演员陈坤一样深邃而又好看的眼神,温暖里散着无边的落寞和孤寂,让人无法窥见他内心的想法,恰是这份神秘,让他更显的特别起来。

席间,我一边把自己释放的开朗一些,以融入这个群体里,一边暗暗打量身边的程晨,他好看的眸子里显现出的蓝色忧郁像深海一般将我吸入漩涡,让我忍不住想要偷窥他内心的故事,虽不至于一见钟情,但绝对是很有好感的。我不是一个善于隐藏自己的人,也丝毫不能掩饰对他的好奇,所以他敬的酒,不管是什么理由,我都乐意喝。

第二瓶西凤酒很快又喝的露了底,程晨好看的皮肤上也泛起了桃花色,而我在去了一趟洗手间之际,发现自己走路像是踩在棉花上不踏实,看来酒兴是差不多快醉了,回去后我提议说走,一瓶一百多的酒总不能当水喝吧!

大家一起唱了生日歌,小杨吹了蜡烛,许了愿,我们草草地吃了一小份蛋糕,又相互祸害了一身奶油,这才走出了香德斋,那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小杨提议去大雁塔看喷泉,我本不想去,却经不起大家的怂恿,还是随大流去了。夜晚的大雁塔华灯初上,车流涌动,广场上的人黑压压一片,摩肩接踵,有玩竞技游戏的,有叫卖的,有举着照相机满人群拍照的,有缠着人买玫瑰花的,有老头老太太唱秦腔跳扇子舞的,好不热闹。

喷泉在灯火的照耀下呈现出七彩的流光,在缓急的音乐里不时变幻着形态各异的水柱,十分炫目。水柱下是一些小孩和年轻人相互洒水嬉闹,看得我心痒痒,不禁朝前行了一步,哗啦——在我身后突然冒出一股水柱,来不及闪躲,正要后退,却一脚踩滑,仰身向后倒去,在我想要坏菜的时候,一个结实的臂膀在身后托起了我。借着广场的灯光,我看到是程晨,那忧郁眼眸里似是写满了温柔,看的我不觉痴了。

“好一出英雄救美哦。”一旁的小樊酸溜溜地说。

我一惊,忙挣脱着站起来,脸一下子红了。

刚才那一幕跟拍电影似的,从我见程晨的第一眼起,一切事情的发生都像是在拍电影。

我看到程晨的白衬衫胸口和袖子大片都湿了,很不好意思地说了声:“谢谢啊!”

“不用的哈!”他笑的真好看。

我浑身已经被水淋了个透,头发湿湿地耷拉在头皮和脸上,想到反正已经全湿了,索性冲进水帘里和一群小孩子嬉闹起来。

直到听见小杨在台阶上叫我,我这才抹了抹脸上的汗珠,走过去和他们会合。他们几个商量说要去曲江城KTV唱歌,我一听乐了,唱歌虽没有在大舞台上展示过,但在KTV里一个人能一首接一首地唱个通宵。记得有一次心情不好,我一个人开了一个小包厢,从晚八点直唱到早晨七点,坏情绪荡然无存,第二天哑着嗓子回宿舍睡了一天。

我看着自己一副落汤鸡的样子,糗死了,刚才水幕里的撒欢的劲儿顿时消失殆尽,犹豫着要不要去。

“没事的,去吧!程晨可是情歌王子,你不想听听他唱张信哲的歌吗?那简直叫个传神哪!”小杨男友着实既温和又善解人意。

“去吧!人多热闹。”程晨抱着手臂对我说。

我捋了一把发端滴落的水珠,傻傻地点点头。

在去往曲江城KTV的路上,我边走边挽救我那惨不忍睹的落汤鸡形象,独自落在了后面,前面高嗓门的小樊和大家说的热闹,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

程晨停下来等我,我不好意思地冲他笑笑,然后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跟着他一起并肩走着,心莫名其妙地怦怦直跳。

“哥哥,给美女姐姐买朵玫瑰花吧,很便宜的,五块钱一枝!”是一个干瘦的小孩,大约六七岁的样子,手里举着几朵玫瑰花。在大雁塔这种卖花的花童随时都可能碰到,他们专门盯着年轻的男女朋友。

“哦,对不起,小弟弟,我们不需要。”程晨俯下身去,用手摸了摸小孩的头亲切地说。

一旁的我很是尴尬,第一,此时的我一身狼狈,根本谈不上美女,若是是个女的都可以如此泛称的话也不无可;第二,一个人与自己认识不到四个小时,就被误以为是其女朋友,不自觉会涌上一股羞耻感。

“哥哥,你就买一朵吧!你瞧姐姐多漂亮,你们多般配。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小男孩趁机抓住程晨的裤腿央求着。

“小家伙,很晚了,回去吧,我们真的不需要!”程晨试图松开小孩的手。

“是很晚了,可是我得卖完手中的花才能回去啊!哥哥你就买一朵吧,这样我也可以早点回家了。”小男孩不依不饶,说的可怜兮兮,听得我一下子想到了那个在冰雪天里卖火柴的小女孩。哎,如果是和凌力在一起,我绝对把他手上的花全买了,可惜不是,面对眼前这个让自己脸红心跳的人,我第一反应是避嫌。

“好吧,那就买一朵吧!”我听到程晨说。

想到让程晨买花不合适,我连忙在口袋里翻找零钱。

程晨早已把一张二十元的人民币递到小男孩手中,说:“给我来一朵。”

小男孩接过钱,很突然地将手里剩下的玫瑰花全塞在我怀里,拔腿就跑,边跑边对我喊:“哥哥姐姐真是好人,把花都买了吧,有五朵呢,算我送你们一朵!”

“你这小孩怎么那样?”待我反应过来愤恨地要去追他,程晨却一把拉住了我,手心顿时传过来一阵温热。

“算了,随他去吧,我们该走了。”他轻声说,原来男生说话也可以如此温文尔雅。

“哦。”我这才想起小杨他们已经走远了。

“那这花……”我抱着玫瑰花像抱着个烫手的山芋,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

“都给你买了,你要我再去把那小孩追回来吗?”他说:“就当是个纪念吧,恋人之间是不会送五朵玫瑰花的啊!走哈,我们都迟到了。”他说话习惯像广东人一样拖着长长的“哈”、“啊”字,却是那么亲切。

当我抱着玫瑰花走进小杨打电话来说的包间,集体一阵骚动,小樊更是用十二分贝的高音:“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发展也太日新月异了,太突飞猛进了吧!认识几个小时就送起玫瑰花来了,小暖,你谈恋爱的速度可比刘翔的百米跨栏还要快啊。”

“什么啊!”我极为窘迫地说:“你要喜欢我送你了。”我将玫瑰花一股脑地扔在小樊的泡泡裙上。

“咦,玫瑰花还有送5朵的啊?”小杨嚷道:“五朵可是不吉利哦,‘5’和‘无’同音嘛!”

“少祸害我了,我可比窦娥还冤枉啊!”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给他们讲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听得小樊小杨笑的花枝乱颤。

小杨说:“你们俩也太有才了,却也挺浪漫的。小樊,你说我俩怎么就没碰到这么有趣的事情呢?”

“是啊,是啊!”小樊随声附和:“小暖,我可嫉妒死了,程大帅哥见你第一面就送花,多浪漫。”

我装着不理他,跑去点歌。

王勇扯着嗓子吼了一通屠洪纲的《精忠报国》,除了把耳膜震得生疼之外,没一点感觉。

小杨同志一把夺过麦克风,“王勇大哥你省省力气吧!少来祸害我耳朵了。你说我容易吗?为了考大学,小眼都近视昏花了,你还要把我们大家耳朵震聋啊!”

立马有人提议要程晨献唱,大家都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

程晨选的是张信哲的《白月光》,随着忧伤的旋律,程晨拿着麦克风唱了,那声音怎么形容呢?如流水般温润,也如流水般潮湿,更有着划不开的浓浓的忧郁和感伤。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

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

想隐藏却欲盖弥彰

白月光照天涯的两端

在心上却不在身旁

擦不干你当时的泪光

…………

我闭着眼睛静静地感受着音乐的旋律,整个身心都像是融化在那忧郁的情歌和清凉的月光里了。有些人唱歌是用嘴巴,但程晨唱歌却是在用心,所以这歌就有了血肉,有了灵魂,有了动人心魄的韵味。那歌曲里想倾诉而无处倾诉,想隐藏却无处隐藏的心声,与程晨骨子里透着的忧郁气质似乎达到了某种契合,如此感染人,以至于我一边听歌,一边臆想在他身上都发生过怎样的事情才有了这样的效果。

包厢里除了李林躲在一隅上QQ和他远在成都的女朋友聊天,每个人都陆续献唱了。王勇和小樊合唱了陈奕迅的《十年》,小杨和男友郎情妾意地情歌对唱《甜蜜蜜》、《最浪漫的事》,我唱了王菲的《流年》、《红豆》,还有刘若英的《我们没有在一起》,多少还是让大家刮目相看了一下。

于是,我和程晨毫无疑问地成了今晚的K歌之王,大伙怂恿我们俩也来个对唱,直接问我们是唱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还是凤凰传奇的歌,摆明了要刁难。

程晨推荐了一首刀郎的《爱是你我》,这首歌中低音高音都有,难度不是一般的大,歌词也写得好,我只听过几次会哼哼,倒还真没有唱过,当然啦,尝试下也无妨,这么高难度的歌唱坏了也没人说你。

谁知道和程晨的首度合唱,我发挥的相当漂亮:

爱是你我,用心交织的生活。

爱是你和我,在患难之中不变的承诺。

爱是你的手,把我的伤痛抚摸。

爱是用我的心,倾听你的忧伤欢乐。

……

唱歌时候,我沉浸在歌词的唯美意境里,还禁不住晚上做起白日梦,如果人世间真有这样一份爱情摆在我面前,我将是如何幸福呢!

一首歌唱完了,在座的都拼命鼓掌,小杨更是把手里的摇铃摇得哗啦啦直响。

我和程晨相视一笑,大有心灵相犀的默契。

王勇见唱歌自己实在有些上不了场面,就唤服务员拿一打勇闯天涯的啤酒和一副牌,提议大家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

我一向对游戏不感冒,打牌麻将全都不会。于是,他们边喝啤酒边玩游戏,我一个人乐得当麦霸。

有一局,程晨输了,小樊问他要玩真心话还是大冒险,程晨说大冒险。于是,小樊指着我说:“小暖可是个圣女,大学三年,在我眼皮子底下可是没谈过恋爱的,你过去跟她说一句:‘我爱你’。”

当时我醉情于唱歌,唱刘若英的《一辈子孤单》,却看到程晨走过来,凑着我的耳朵说了一句:“对不起,我爱你!”

我当时懵了,定定地看着他,周围却是一阵哄笑。

程晨竟然对我说“我爱你”,这话对我来说,并不是第一次听到。从高中到目前为止,除了凌力以外,也有好几个男孩曾跟我言说过喜欢和爱慕,却都没有这次来的惊心动魄。

我一下子僵在那里,待明白是怎么回事,心里说不清是愤怒还是羞耻,只恨自己当时没有给他一巴掌,感觉自尊心很受伤害。其实,本没什么,只是玩游戏而已,如果我较真那就是自己小气了。更何况程晨在说“我爱你“的时候,已经道歉先说了“对不起”,只是那个“对不起”只有我一个人听的分明,可“我爱你”三个字在场的人都听到了。

虽还不至于生气,但对程晨起初的那种好感顿时折半。我想:或者,他只是长了一张无辜的脸和一双无辜的眼神,专门出来祸害我这样的花痴,可骨子里却是肤浅的。

我没有理会他们的哄笑,继续唱我的歌,继续我一个人的狂欢。

快午夜十二点的时候,王勇接了个电话说有事先走了,一晚上未发声的李林也见机一起离开;半个小时后,小樊那年纪轻轻就大有前途,自己开网络公司做老板的男朋友开车来接她“回家”了,于是也寒暄一阵走了;小杨闹腾了一晚上困了,接连地打哈欠,整个人软绵绵地倒在男朋友怀里撒娇;程晨则是歪在沙发的一头沉沉欲睡。

包间里一下子安静了,为了不至于冷场,无缘无故地做那一千二百瓦的电灯泡,我只好一首一首地点歌来唱。

过了一会,小杨从男友怀里爬起来,打着哈欠说:“唔,我好困哦!小暖,你继续唱啊!我们出去走走,透透气,凉快凉快。”说完,小杨就不由分说地拉着男友往出走,在门口,她给了我一个诡异的眼色,手指指了指沙发上躺着的程晨,掩面笑着离开了。

我坐在沙发上脸气得煞白,什么人嘛!丢下我全跑了,而且是把我和另一个陌生的人丢在一起。我不禁暗暗叫苦,更何况手机丢了,若是遇到个色狼怎么办?

想到这,我记起凌力给我讲的一个笑话:话说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入洞房,女的毫无经验,见男子赤身裸体地抱着她亲。大叫:“救命啊”,男的说:“你叫啊!你叫啊!如今你是我媳妇了,喊破喉咙都没有人搭理你。”我越想越怕,越怕越想,眼睛惊恐而又警觉地看着沙发上还在打迷糊的程晨。倏然觉得有着漂亮五官的他是只披着羊皮的狼,下一刻就可能会露出狰狞的面目,而我就是那个孤立无援的小红帽。

还是悄悄溜走吧,我想着,拉开随身的包,搜罗了所有大大小小的口袋,却只翻出了五块二毛钱。这才想起今天没来得及取钱,给小杨买完礼物后就只剩下这几块钱了,此时出去坐出租车钱肯定不够。我一下子泄气了,忍不住开始骂娘,太倒霉,太倒霉,骂自己瞎凑热闹,骂天杀的偷手机的贼,骂见色忘义的舍友们,骂该死的凌力,他一向神出鬼没,一副我肚子里蛔虫的架势,怎么就没有在这关键一刻出现?

我只好在心底期盼小杨和他男友早点回来。

一个人心里既烦躁又紧张,歌也唱不进去了。我这个猪脑子,到现在还没搞清状况呢!说好一起唱通宵的,七个人怎么一下子就剩下我们两个呢?从来还没有孤男寡女同处一室的经历,够刺激,够惊魂,够人神经质。

“怎么不唱了?”我看到迷迷蒙蒙的程晨睁开惺忪的眼睛,那眼睛被幽幽暗暗的荧光屏和闪烁不定的室灯照着,像狼一样发着蓝绿的光。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仿佛在面前醒来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狼。

“他们都走了。”为了给自己壮胆,我晃着脚提高嗓门说。那气势分明是示威,别看姑奶奶一个人也是不好惹的,你要敢不老实,姑奶奶的鸳鸯连环腿会让你断子绝孙。

“什么状况啊?”他有些懵了,随手拿起一瓶开封的啤酒咕咚咽了几口,盯着我问:“刚才吴刚磊和你同学不是还在吗?”

吴刚磊就是小杨的男友,只是名字不大好记,我咋一听还耳生。

天啊!那家伙竟然还喝酒,都说酒后乱性,难道我是中了他们的联合阴谋?我脑子里乱极了,却还要装作很镇定的样子:“出去了,说是出去透透气,一会就回来。”

程晨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冲着我深沉地说:“他们估计不会回来了。”

“为什么?”我几乎绝望。

“你说为什么啊?”他坏笑,露出洁白如珍珠般的牙齿,那笑容里有一股邪气和魅惑。

“我哪里知道,我问你呢?”

“夜深人静,午夜梦回,春宵一刻值千金啊!哈哈——”程晨朗朗的笑声让我心里一颤。

我看到他向我这边的位置走来,我本能地从桌子一侧闪到另一边,惊恐地看着他。心想,难道色狼要行动了?

他被我的神经质逗得哈哈大笑,难得他有如此开朗的时候,玉米粒一般整齐的牙齿露在外面,性感极了。

“看把你吓的,我只是想点一首歌而已,现在只剩下我们俩了,不唱歌还能干点什么呢?”他故意逗我,眼神带着邪邪的意味深长。

我站在距离他远远的方向不动,紧张地看着他。

“我给你唱首歌吧,也让你情绪松弛一点哈!”他说。

程晨点了一首周华健的《一起吃苦的幸福》。那嗓音很干净,温暖,深情中流泻着忧伤和抒情:

我们越来越爱回忆了

是不是因为不敢期待未来呢

你说世界好像天天在倾塌着

只能弯腰低头把梦越做越小了

是该牵手上山看看的

最初动心的窗口有什么景色

不能不哭你就让我把你抱着

少了大的惊喜也要找点小快乐

……

他唱的十分动情,高潮处还闭上了眼睛,我分明看到他眼角悄然滑落的一行清泪。那一刻,我说不清是什么感觉,真的,第一次近距离看到男孩子流泪,那么隐忍而压抑地静静流淌。并且还是一个酷似古龙小说里的美男流泪,不管是谁,此情此景,都会被感染和感动吧。

说不清那一刻我是带着怎样的惊诧,心底设置的那道高墙也轰然倒塌。我径直走过去,在他不近不远的地方坐定,递给他一瓶啤酒,自己也顺势开了一瓶。

两瓶啤酒晃荡地碰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声音。我看到他扬起脖子,喉结蠕动,咕咚咕咚几口一饮而尽。我的心突然生生地痛了一下,为眼前这个男孩的忧伤,也为他所经历的那些可能的忧伤的故事。

相对无言,我仰起脖子三下五除了把一瓶啤酒喝干了。

喝完酒,我晃了晃空瓶冲他傻笑,他定定地看着我,满眼似是写尽忧郁和温柔。

“你真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儿,看着你在水中和一群小孩子疯玩的样子觉得你活的好真切哦,那是难得的纯真和童心,能保持到现在这个年龄实在不容易。”

“是这样吗?”我笑笑:“别逗我开心啦,如果你心里有什么不畅快,和我说说。或者我们只是喝酒,一醉解千愁!”

“你现在不怕我了吗?”他坏笑着问。

我被窥见了心事,红着脸使劲地摇摇头。

“那我们就说说话吧。酒喝多了不好,这样的情况你不该纵容我喝酒的。”

我再一次为这个男生的正派深深折服。

“知道吗?当初我就是唱着《一起吃苦的幸福》这首歌向我女朋友表白的。我还记得那是在高三最后的一个元旦晚会上,上台前我告诉她要送给她一首歌,代表我所有的语言。后来我在台上唱,看到台下的她感动都哭了。你知道的,高三那么紧,我们的感情都那么压抑,还是在老师的严密监视之下,当时她竟然有勇气走上讲台来和我拥抱,在我耳边告诉我,她要和我一起吃苦,然后一起幸福。”

“你们的感情从高中走到现在真不容易。后来是出了什么状况吗?”我被他感染了,心里说不出的压抑。

“后来,后来……”程晨仰起脖子,深深地叹了口气,眼睛看着天花板,像是在遐思:“后来,后来……就像你唱的那首歌,后来我们没有在一起。”

“也和那首歌唱的一样,没有在一起却还像朋友一样,远远关心,远远祝福吗?”我忍不住插了句话。

“没有,我们一年多都没有联系了,今天是她的生日。想到以前的今日我们还会一起吃蛋糕,一起在台阶上坐着看星星,她靠着我的肩听我给他弹吉他!现在却什么都没了。”程晨将手重重地砸在案几上,也痛在我心底。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告诉我好吗?”我问。

“她结婚了。”他痛苦地抬起头,看着我,苍凉尽收眼底:“我三年前就毕业了,她比我晚一年。我因为高考没考好上了大专,毕业后找工作很不顺利,她学习很好,也上了很好的大学,毕业后很幸运就进了南方的一家私企。不到半年就给我寄来了一张结婚请柬和一张银行卡,新郎是她老板的儿子。”

“你说……你说女人都是如此嬗变吗?在她要结婚的前几天还都对你软语温存,怎么离开就那么决绝?为了怕我多做纠缠,她竟然想用钱来打发我这个失败的穷小子。你说……我们俩恋爱五年,她怎么就可以如此对待我?如此侮辱我?”他的眼圈泛着潮红,上面涂满了绝望和悲伤的底色。

程晨不再说话,闷闷地仰着脖子把酒往喉咙里灌。

“你为什么不争取?我相信她仍爱你。”我一把抢过酒瓶,放在一边。

“爱?爱是什么?我真的不懂。我该怎么争取呢?让她回心转意,然后忘记她肚子里怀着别人的孩子?”他醉醺醺地在我脸上喷着酒气。

听到这儿,我再想不出用什么语言来安慰他了。身子向他挪了挪,大胆地轻轻拥抱了他一下。

如果说女子天生都是有母性的,我希望那一刻我的母性能发挥作用,能让他稍微感受到一点温暖。

他也一下子抱住了我,我的身体触电般在颤抖。

他伏在我肩上喃喃地说:“真的,我以为快两年了,我可以忘了,可是却没有管住自己。当我知道同事的女朋友今天过生日,心里特难受,特想看看这生日是怎么过的,特想重温过去,特想吃蛋糕,就好像我吃着别人的生日蛋糕也是给她把生日过了。虽然我知道这一切都没有用,她可能在她宽敞的别墅里正膝下承欢,一家人热闹高兴的早把我忘了。”

“别想了好吗?生活还要继续下去,你必须过的好,才对得起自己受过的那些伤害。别为了一段不值得纠缠和等待下去的爱情折磨自己,更别为了一个背叛你的人丧失了爱的能力。爱情是可再生资源,可是它的萌芽、生长、蓬勃,有一个很长的过程,过早地耗尽,就再没心力去爱值得爱的人了。”

“你说我还敢相信幸福,相信爱情吗?”他在我怀里,乖的像个孩子。

“当然,任何时候都要相信幸福,潘多拉盒子里飞出了灾难、疾病、痛苦,却将希望永远留在了盒子里,留在了人们的信念里。正是这希望支撑我们勇敢地走下去,迎接新一段旅程。”

“谢谢你,暖!”他放开我,蜻蜓点水地飞快地在我嘴唇上吻了一下。

那一刻,我彻底懵了,鬼才相信,那是我的初吻,但确实是,这确实是我二十一年的青春岁月里唯一的一个异性的吻。当然了,不算小屁孩时候为了好吃的,撅起粉嘟嘟的小嘴巴去亲用美味和零食引诱我的叔叔阿姨爸爸妈妈们。

我的脑袋晕乎乎的,有点神志不清,有点飘忽的感觉。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变数,被人英雄救美,被人送花,被人的玩笑引出了一句“对不起,我爱你”的表白,以及这个荡气回肠的吻!

坐在那儿,我突然感觉到冷,是的,我早该感觉到冷了。身上的衣服还是半干的状态,潮潮的冰凉地贴在身上,很不舒服,还伴着一阵阵胀胀闷闷的腹痛。我突然想起自己大姨妈来就在这几天,晚上喝了那么多酒,又捂一身湿衣服,到时候就等着肚子更厉害地疼吧。丫的,我也真是个人才,难怪凌力说我脑残儿,二十多岁的人了一点都不知道照顾自己。

程晨也注意到我不舒服,关切地问:“你还好吗?对不起,我只顾着自己难过,忘了你还受着煎熬呢!”他找到空调遥控器,将室内温度调到了28°,一会功夫,我身子就回暖过来了。

这样一个大热天所有的人都在想着怎样降温,程晨却为我将温度调高,他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却安慰我说:“让小暖做回小暖,不然就真成了透心凉的小凉了。”

我笑了,他也笑了,那似是一个很美好很默契的时刻。

我和程晨卧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不知我们谁先困的,或许是一起吧!不然我一定会很花痴地端详他很久,把他熟睡的样子瞧个仔细。

反正是糊里糊涂就睡着了,还做了一个很甜蜜的梦。梦里我变成了一个古代女子,在开满细碎花的丛里和一个白衣的男子琴箫合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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