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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情的花蕾(3)

当时我正在放暑假,无事便去好朋友家里玩。因为天气热,我只随意穿一件蓝底粉红色花的背心短裙,这套衣服是我用棉布被面自己做的,没想到它竟成了我恋爱面试的礼服。

这天下午,妈妈和四婶各自给我打了一个传呼,要我去旺溪公园等她们。我急匆匆赶去时,见到的人中却多了一个高个子男孩和他的妈妈。一看那场面,傻子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我于是低头站好,就听两个妈妈连连讲解各自儿女的特长。我忽然想到农民牵着自己养大的牲口去赶集的情景,不禁一阵恶心。我妈妈是个还算年轻的愿意小打小闹赶时髦的女子,可是这么土的事她都做得出,我对她很失望。但是我没有更聪明的办法脱身,直到多余的人都散去,只剩下我和那个男孩。

他就是万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一个人。

我和万水见家长都走了,十分地羞涩尴尬,谈了一小会儿话,我决定回家。看得出他像完成了作业一样呼出一口气,但这个小动作却伤害了我的自尊心,我有那么闷吗?跟我聊天就那么累吗?这算是有诚意吗?我们各自留下了电话,他没有说再见面之类的话,这又使我觉得很羞耻,显然我并不喜欢这样的恋爱方式。

但是隔天,万水又约了我。这一次,我盛装而往,一切细节都花尽了心思,力图让他惊艳。我记得清清楚楚:白色纱衣配紫蓝灰三色格子布裙,头上是白色贝蕾帽,手提白色小羊皮手袋,还穿了********鞋。

万水在公共汽车站等我,我看到他也焕然一新。下车时,我被绊了一下,险些摔倒,他一下子扶住了我,我这才发现他有着很大的手掌,很白的皮肤。我们又去旺溪公园闲谈,我想:恋爱原来是这么浪费时间的事!我该看的连续剧也给这样错过了。

他说话不多,也不少,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子,看我一眼,便躲开目光,羞涩的、憨稚的,我想这一定也是他的初恋,不免心有戚戚焉。我们又一起喂了猴子。

出了公园,我和万水已经手牵手。

此后我开始了我的第一场爱情,每天都想着他,听所有的情歌都觉得那是他唱的,走路时也觉得有双目光在背后抚摸。虽然开端沉闷无聊,但进入状态以后感觉还是很好,我渐渐喜欢上他,以及恋爱本身。

在一次看电影时,他买了最后一排情侣包厢的票。那天是圣诞节,在漆黑的电影院,伸手不见五指,但他还是找到我的嘴唇,吻了我。我浑身打战,他嘴唇冰凉,初吻的感觉并不美好,但我还是陶醉了。

暑假过后,我去了沈阳读书,他则留在大连继续实习。从开学第一天起我就盼着他的信,因为那时我特爱写信,也喜欢收到别人的信,更何况,那是情书啊!并且我也希望回信时给他一个惊喜,让他知道我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写一手好字和拥有遣词造句的能力。

信终于来了。一看信封,我就傻了,怎么这样一个高个子壮硕的男子,却写得如此一手纤小丑陋的字。只见那长长的地址被他写成一行蚊子腿,而我的芳名竟被安排到邮票的下边缘,还盖了个黑乎乎的邮戳——他竟不知道写信封的基本格式!我咬咬牙拆开信来读,文笔还通顺,但绝对不能与我的文采风流相比。而且,他安排在一个格子里写两个字,300字的稿纸,装着挤挤挨挨的600字,我的眼睛都看炸了。我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不行,这个男孩一定是个小心眼、小气的人。我最初的反感便随之而来,于是,在回了一封信后,我不再与他联系。

隔了一个月,他忽然赶到沈阳来。那时正是深秋,他穿一件火红的厚衬衫,米色裤子,站在宿舍门口彬彬有礼地等待我,而我矜持地从楼上走下。看到他,忽然知道了什么叫衣冠楚楚,楚楚:干净整洁的样子。他是如此一个俊朗的小生,我心动了。那天我也很不错,浅咖啡色的毛衣,长头发,两个人站在那里,相看不厌。我忽然扑哧笑了,他这才敢握着我的手,带我到校外吃晚饭。回来时我的室友让我招供那个和我一起走的男生是谁,我虚荣,不肯说他是别人介绍的,只说是我高中同学,一直要好。众人一片艳羡之声。

这样过完一个周末,他回大连了。他一走,我就开始想他,包括想他的缺点。少女的心,柔嫩至容不下半粒沙,我辗转反侧,于是他细小丑陋的字成了我的恶梦,我终于无法忍受了。

我写了一封无情的情书,冬地塞进了邮筒,觉得分外轻松。转眼寒假来临,我吃胖了,剪短了头发,很快乐地准备过年。可是有一天,他来我家找我。我爸妈热情款待他,我也不能做得太绝决,他瘦了,说想念我,我不予回答,他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他让我送他,我就在前面走,外面正在下大雪,他忽然从背后抱紧了我,对我说:“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改好的。”你并没有错呀,我想这样说,但是话到嘴边却吐不出,也许是天气太冷给冻住了。我只是点了点头,好像他真的做错了什么似的。

我们一起去见他父母,老人很喜欢我,留我吃饭,亲手做了炸鸡和糖醋鱼。回来时他送我,在公共汽车上将座位让给老奶奶。他又给我买了小桃木梳子,因为我喜欢把小梳子和钥匙放在一起。他又费了很大劲儿给梳子钻了孔,钉上了钥匙圈,帮我拴好。如此细心周到,从无拂逆,应该是懂得珍惜的人才有的好品质。

他抚我的面颊,抚我的头发,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公主,被人呵护。

但是他一走,我立刻又动摇了,这毕竟是人生大事,选择他或不选择,关系到我一生的幸福。我又想到他的字,触目惊心。

终于,夏天的时候,我们分手了。最后一次见面,是他来找我,我家新搬了家,他却找到了。我站在门口,说里面乱,你不要进去了,就这样拦着门。他眼睛红了,让我跟他出去谈。我不肯。他说,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说不,他就走了。

我想他一定很恨我。

大学毕业,我终于有了新的恋爱。对方是南方人,是我自己拣的。这个人练过书法,写启功体端正大字,颇挺秀。但他个子矮、长相平凡,我却觉得那只是点滴瑕疵,不足挂齿。

我跟那人来到南方,白手起家,没有房子、没有财产、没有钱。但我知道我为的是什么,也懂得了责任和宽容。他工作忙,我时常一个人在异乡逛街,口袋瘪瘪,也不敢买东西。

到处都在盖楼,我也想买,可是我连付首期的零头都没有能力,这时才发现生活在跟我开玩笑,是黑色的幽默,让人落泪心悸。

如今,我还在生活的最低限挣扎,可是我有时候甚至想如果给我钱,去卖一个肾也可以,但没人买我的肾。我怀念与我恋爱过的万水,妈妈说他已经结婚,妻子是中学教师,教物理的。听到这,我说噢,好呀。电话保守了我的秘密,没人看到我说这话时的表情。

但我依然没有后悔我如今的选择。我丈夫是一个好人,他善良、温和、像我的哥哥,他上进、大度,虽然有时也吵架,我把我最好的一切给了他:纯洁的身体、坚定的信念、成熟的情感,我想这一切应该感谢万水,是他让我练习了爱情,才使得如今的我懂得了珍惜、宽容以及熟练地爱一个人。

只是我深深愧疚。如果可以重新拥有初恋,我会选择一个坏蛋来练习,而留下一个美好的故事,给万水。

初恋成往事

当我决定记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时间是BEYOND演唱会这天的凌晨1点17分。

听到广播里说“年轻的男孩子喜欢用不同于对待一般人的态度来对待他所喜欢的人”。我想,难道他们都选择了用“恶意”来表示爱意吗?

那个时候的我们确实很年轻。我不隐瞒打一开始我就想和他接近。初三那年,我们成为死党。

直到今天我才完全明白,当初他为什么会在每个课间“惹”我,引得我生气,或是大笑,或是追着他满教室跑。当时的我太幼稚,太天真。起初甚至以为这仅仅是同学间的玩闹而已。“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倘若我做为一个旁观者,或许可以发觉我俩之间并非友情这么简单了。

后来,时间长了,次数多了,我开始觉得他有些过份。因为面对中考,当时以为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于是我不知轻重的第一次向他提出了“绝交”。他没有给我任何语言上的回应,而是用行为告诉了我:他已经从我的生活圈子中退出。

应该是在很短的一段“清净”的时间之后,我便开始不自在,失失落落,总是觉得少了一些东西。不久,一切回到了原来的样子。

至此,我仍旧没意识到我和他之间逐渐异常的感情。直到,另外一个女生,一个我始终认为是我第一个知己的朋友,加入到我们之中。

一些传言渐渐在同学中散开:他和她以前是同班同学,一直很要好。而我扮演着不太光彩的第三者。只是我对此毫无察觉,仍旧拉着他和她聊天,直到某个课间,她在他靠近之后走开。

我想是我做了错事,应该为她做些什么。于是再次有了封绝交信。事前我绝没料到事情会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

这一次他没有沉默,却比沉默更让我后悔不已。在交给他信的第一个周末,他托人回复了一封信,他在信里说“对不起,一直以来烦到你了……”语气客气得让我心碎。

接下来一个星期他不见踪影。整整7天以后,他回来了。周日的晚上一个男同学告诉我他已经到家。我掩饰不住的失望——他甚至连电话也不想再打给我。

这之后我们再没有一从前的热络。

周一早晨,他失踪后我们的第一次见面竟无语。我猜他眼犄角机决定不要再理我。我不知道他都想通了些什么,我只觉得之间的隔膜越来越厚。

“如果当时我们能不那么倔强,现在也不那么遗憾。”

遗憾。留给我的只有遗憾。

留言本,他以字太难看拒绝了。

照片,他说他不爱照相拒绝了。

就连最初他抄给我BEYOND《真的爱你》的歌词也早已不知所踪。

至今我只有两张与他的合影。一张是毕业留影;一张是毕业后,在一个同学的生日会上只有我们各自侧脸的饭桌合影。没错,当时我们面对面而坐,只相隔一张饭桌的距离。可他身边已经有了一个人做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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