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4867600000051

第51章 我与地坛(2)

如果以一天中的时间来对应四季,当然春天是早晨,夏天是中午,秋天是黄昏,冬天是夜晚。如果以乐器来对应四季,我想春天应该是小号,夏天是定音鼓,秋天是大提琴,冬天是圆号和长笛。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响来对应四季呢?那么,春天是祭坛上空漂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天是啄木鸟随意而空旷的啄木声。以园中的景物对应四季,春天是一径时而苍白时而黑润的小路,时而明朗时而阴晦的天上摇荡着串串杨花;夏天是一条条耀眼而灼人的石凳,或阴凉而爬满了青苔的石阶,阶下有果皮,阶上有半张被坐皱的报纸;秋天是一座青铜的大钟,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曾丢弃着一座很大的铜钟,铜钟与这园子一般年纪,浑身挂满绿锈,文字已不清晰;冬天,是林中空地上几只羽毛蓬松的老麻雀。以心绪对应四季呢?春天是卧病的季节,否则人们不易发觉春天的残忍与渴望;夏天,情人们应该在这个季节里失恋,不然就似乎对不起爱情;秋天是从外面买棵盆花回家的时候,把花搁在阔别了的家中,并且打开窗户把阳光也放进屋里,慢慢回忆慢慢整理一些发过霉的东西;冬天伴着火炉和书,一遍遍坚定不死的决心,写一些并不发出的信。还可以用艺术形式对应四季,这样春天就是一幅画,夏天是一部长篇小说,秋天是一首短歌或诗,冬天是一群雕塑。以梦呢?以梦对应四季呢?春天是树尖上的呼喊,夏天是呼喊中的细雨,秋天是细雨中的土地,冬天是干净的土地上的一只孤零的烟斗。

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

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现在让我想想,十五年中坚持到这园子来的人都是谁呢?好像只剩了我和一对老人。

十五年前,这对老人还只能算是中年夫妇,我则货真价实还是个青年。他们总是在薄暮时分来园中散步,我不大弄得清他们是从哪边的园门进来,一般来说他们是逆时针绕这园子走。男人个子很高,肩宽腿长,走起路来目不斜视,胯以上直至脖颈挺直不动;他的妻子攀了他一条胳膊走,也不能使他的上身稍有松懈。女人个子却矮,也不算漂亮,我无端地相信她必出身于家道中衰的名门富族;她攀在丈夫胳膊上像个娇弱的孩子,她向四周观望似总含着恐惧,她轻声与丈夫谈话,见有人走近就立刻怯怯地收住话头。我有时因为他们而想起冉阿让与柯赛特,但这想法并不巩固,他们一望即知是老夫老妻。两个人的穿着都算得上考究,但由于时代的演进,他们的服饰又可以称为古朴了。他们和我一样,到这园子里来几乎是风雨无阻,不过他们比我守时。我什么时间都可能来,他们则一定是在暮色初临的时候。刮风时他们穿了米色风衣,下雨时他们打了黑色的雨伞,夏天他们的衬衫是白色的,裤子是黑色的或米色的,冬天他们的呢子大滚又都是黑色的,想必他们只喜欢这三种颜色。他们逆时针绕这园子一周,然后离去。他们走过我身旁时只有男人的脚步响,女人像是贴在高大的丈夫身上跟着漂移。我相信他们一定对我有印象,但是我们没有说过话,我们互相都没有想要接近的表示。十五年中,他们或许注意到一个小伙子进入了中年,我则看着一对令人羡慕的中年情侣不觉中成了两个老人。

曾有过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他也是每天都到这园中来,溯歌,唱了好多年,后来不见了。他的年纪与我相仿,他多半是早晨来,唱半小时或整整唱一个上午,估计在另外的时间里他还得上班。我们经常在祭坛东侧的小路上相遇,我知道他是到东南角的高墙下去唱歌,他一定猜想我去东北角的树林里做什么。我找到我的地方,抽几口烟,便听见他谨慎地整理歌喉了。他反反复复唱那么几首歌。“文化革命”没过去的时候,他唱“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我老也记不住这歌的名字。“****”后,他唱《货郎与小姐》中那首最为流传的咏叹调。“卖布——卖布嘞,卖布——卖布嘞!”我记得这开头的一句他唱得很有声势,在早晨清澈的空气中,货郎跑遍园中的每一个角落去恭维小姐。“我交了好运气,我交了好运气,我为幸福唱歌曲……”然后他就一遍一遍地唱,不让货郎的激情稍减。依我听来,他的技术不算精到,在关键的地方常出差错,但他的嗓子是相当不坏的,而且唱一个上午也听不出一点疲惫。太阳也不疲惫,把大树的影子缩小成一团,把疏忽大意的蚯蚓晒干在小路上,将近中午,我们又在祭坛东侧相遇,他看一看我,我看一看他,他往北去,我往南去。日子久了,我感到我们都有结识的愿望,但似乎都不知如何开口,于是互相注视一下终又都移开目光擦身而过;这样的次数一多,便更不知如何开口了。终于有一天一个丝毫没有特点的日子,我们互相点了一下头。他说:“你好。”我说:“你好。”他说:“回去啦?”我说:“是,你呢?”他说:“我也该回去了。”我们都放慢脚步(其实我是放慢车速),想再多说几句,但仍然是不知从何说起,这样我们就都走过了对方,又都扭转身子面向对方。他说:“那就再见吧。”我说:“好,再见。”便互相笑笑各走各的路了。但是我们没有再见,那以后,园中再没了他的歌声,我才想到,那天他或许是有意与我道别的,也许他考上了哪家专业文工团或歌舞团了吧?真希望他如他歌里所唱的那样,交了好运气。

还有一些人,我还能想起一些常到这园子里来的人。有一个老头儿,算得一个真正的饮者;他在腰间挂一个扁瓷瓶,瓶里当然装满了酒,常来这园中消磨午后的时光。他在园中四处游逛,如果不注意你会以为园中有好几个这样的老头儿,等你看过了他卓尔不群的饮酒情状,你就会相信这是个独一无二的老头儿。他的衣着过分随便,走路的姿态也不慎重,走上五六十米路便选定一处地方,一只脚踏在石凳上或土埂上或树墩上,解下腰间的酒瓶,解酒瓶的当儿眯起眼睛把一百八十度视角内的景物细细看一遭,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倒一大口酒入肚,把酒瓶摇一播再挂向腰间,平心静气地想一会什么,便走下一个五六十米去。还有一个捕鸟的汉子,那岁月园中人少,鸟却多,他在西北角的树丛中拉一张网,鸟撞在上面,羽毛戗在网眼里便不能自拔。他单等一种过去很多而现在非常罕见的鸟,其他的鸟撞在网上他就把它们摘下来放掉,他说已经有好多年没等到那种罕见的鸟,他说他再等一年看看到底还有没有那种鸟,结果他又等了好多年。早晨和傍晚,在这园子里可以看见一个中年女工程师,早晨她从北向南穿过这园子去上班,傍晚她从南向北穿过这园子回家。事实上我并不了解她的职业或者学历,但我以为她必是学理工的知识分子,别样的人很难有她那般的素朴并优雅。当她在园子穿行的时刻,四周的树林也仿佛更加幽静,清淡的日光中竟似有悠远的琴声,比如说是那曲《献给艾丽丝》才好。我没有见过她的丈夫,没有见过那个幸运的男人是什么样子,我想象过却想象不出,后来忽然懂了想象不出才好,那个男人最好不要出现。她走出北门回家去,我竟有点担心,担心她会落入厨房,不过,也许她在厨房里劳作的情景更有另外的美吧,当然不能再是《献给艾丽丝》,是个什么曲子呢?还有一个人,是我的朋友,他是个最有天赋的长跑家,但他被埋没了。他因为在“****”中出言不慎而坐了几年牢,出来后好不容易找了个拉板车的工作,样样待遇都不能与别人平等,苦闷极了便练习长跑。那时他总来这园子里跑,我用手表为他计时。他每跑一圈向我招一下手,我就记下一个时间。每次他要环绕这园子跑二十圈,大约两万米。他盼望以他的长跑成绩来获得政治上真正的解放,他以为记者的镜头和文字可以帮他做到这一点。第一年他在春节环城赛上跑了第十五名,他看见前十名的照片都挂在了长安街的新闻橱窗里,于是有了信心。第二年他跑了第四名,可是薪闻橱窗里只挂了前三名的照片,他没灰心。第三年他跑了第七名,橱窗里挂前六名的照片,他有点怨自己。第四年他跑了第三名,橱窗里却只挂了第一名的照片。第五年他跑了第一名——他几乎绝望了,橱窗里只有一幅环城赛群众场面的照片。那些年我们俩常一起在这园子里待到天黑,开怀痛骂,骂完沉默着回家,分手时再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现在他已经不跑了,年岁太大了,跑不了那么快了。最后一次参加环城赛,他以三十八岁之龄又得了第一名并破了纪录,有一位专业队的教练对他说:“我要是十年前发现你就好了。”他苦笑一下什么也没说,只在傍晚又来这园中找到我,把这事平静地向我叙说一遍。不见他已有好几年了,现在他和妻子和儿子住在很远的地方。

这些人现在都不到园子里来了,园子里差不多完全换了一批新人。十五年前的旧人,现在就剩我和那对老夫老妻了。有那么一段时间,这老夫老妻中的一个也忽然不来,薄暮时分唯男人独自来散步,步态也明显迟缓了许多,我悬心了很久,怕是那女人出了什么事。幸好过了一个冬天那女人又来了,两个人仍是逆时针绕着园子走,一长一短两个身影恰似钟表的两个指针;女人的头发白了许多,但依旧攀着丈夫的胳膊走得像个孩子。“攀”这个字用得不恰当了,或许可以用“搀”吧,不知有没有兼具这两个意思的字。

我也没有忘记一个孩子——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十五年前的那个下午,我第一次到这园子里来就看见了她,那时她大约三岁,蹲在斋宫西边的小路上捡树上掉落的“小灯笼”。那儿有几棵大栾树,春天开一簇簇细小而稠密的黄花,花落了便结出无数如同三片叶子合抱的小灯笼,小灯笼先是绿色,继而转白。再变黄,成熟了掉落得满地都是。小灯笼精巧得令人爱惜,成年人也不免捡了一个还要捡一个。小姑娘咿咿呀呀地跟自己说话,一边捡小灯笼;她的嗓音很好,不是她那个年龄所常有的那般尖细,而是很圆润甚或是厚重,也许是因为那个下午园子里太安静了。我奇怪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一个人跑来这园子里?我问她住在哪儿?她随便指一下,就喊她的哥哥,沿墙根一带的茂草之中便站起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朝我望望,看我不像坏人便对他的妹妹说:“我在这儿呢。”又伏下身去,他在捉什么虫子。他捉到螳螂、蚂蚱、知了和蜻蜓,来取悦他的妹妹。有那么两三年,我经常在那几棵大栾树下见到他们,兄妹俩总是在一起玩,玩得和睦融洽,都渐渐长大了些。之后有很多年没见到他们。我想他们都在学校里吧,小姑娘也到了上学的年龄,必是告别了孩提时光,没有很多机会来这儿玩了。这事很正常,没理由太搁在心上,若不是有一年我又在园中见到他们,肯定就会慢慢把他们忘记。

同类推荐
  • 明亮的伏击

    明亮的伏击

    《明亮的伏击》是美国女诗人奥黛丽·沃德曼(1911-1960)获得普利策奖的诗集,也是诗人的代表作。沃德曼的许多抒情诗生动活泼、诚挚,富有魅力,融会了美国现代诗歌的主要技巧,技艺精确,以至于在熟悉的爱情、生活和死亡的题材上投射出新的影子。这是她的诗集首次在国内出版,相信这些清新动人的诗歌能受到中国读者尤其女性读者的喜欢。
  • 难忘家乡的红叶

    难忘家乡的红叶

    今天是清明节,窗外下着毛毛细雨。苏凤叶已备了两束花,和一些冥纸准备偕丈夫林春旺及儿女们前往银华峰下的幽谷去奠祭亡人:她的结拜妹妹李月琴,还有她的前夫陈甘雨。话说苏凤叶、林春旺、陈甘雨和李月琴,他们尽是同伞不同柄,同人不同命。苏凤叶、林春旺、陈甘雨三个人从小就经常喜欢在一起,自然地组合。老师、家长、同学无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情谊和爱情。从少小无猜,随着时间推移发展到爱情。他们之间形成了三角恋情。他们历经意乱情迷,孽海情天。李月琴后来揳入了他们之间的情迷,拨乱反正。
  • 英雄人物时代楷模丛书——宋鱼水的故事

    英雄人物时代楷模丛书——宋鱼水的故事

    她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热爱审判事业、恪尽法官职责,公正执法、倾心为民,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曾获“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等荣誉称号,被人民群众誉为“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
  • 心潮集

    心潮集

    灿烂的中国文学史上,诗与词是非常难以驾驭的两种体裁。本书作者军人出身,多年的军旅生涯造就了他诚恳、正直、豁达的品性。在戎马倥偬的岁月当中,他却对诗词情有独钟。
  • 我笔下的七宗罪

    我笔下的七宗罪

    《便衣警察》《永不暝目》《玉观音》《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海岩为大众所熟知,这得归功于他笔下的这些剧。海岩是个奇人,只有小学四年级的学历,却成为高级经济师、著名作家、重点大学的兼职教授,写小说改剧本,屡屡创造收视高峰,而他的本职工作却是企业家。本书主要包括了四大部分:第一解读海岩;第二与名记者对话;第三海岩杂烩;第四网络海岩,是一部海岩的传记文集。
热门推荐
  • 言家:凉薄

    言家:凉薄

    简介:(此文以坑)他是人人羡慕的双学位高材生,20岁的年纪就读完了研究生,只是朋友却也算是一个没有,一朝重生让他来到了一个从来没听过的异世界,只是高智商的他为什么面对感情简直迟钝的要死?他是三界人人敬畏的陌凉公子,人如其名,只是远远的看上一眼都觉得掉进了冰窟窿里,只是这冰冷的面孔下却是…心机重重?(人家那个明明是腹黑啊喂!)如果作者不开心了可能会时不时的玛丽苏一下,慎入!
  • 邪王的懒妃

    邪王的懒妃

    懒人系列终回本:常言,偷得浮生半日懒。当不能偷得浮生又想懒时怎么办?当然是光明正大地懒啦!从小懒到大的庄书兰就是这样想的!当前世成为记忆时,庄书兰更是决定将这懒人做到底。管他冷嘲热讽也好,闲言碎语也罢,她庄书兰不会因此而改变!且看懒人如何笑傲官场沉浮,冷看朝野纷乱!————情景一:“美男,来,给本姑娘笑一个!”一手托起某男精致的下巴,拇指轻刮着脸颊,“啧啧,这肌肤,比姐姐我的还要好!哎!平日里用的是哪个牌子的保养品啊?”……某男呆状,第一次有种叫耻辱情绪袭上了心头——他居然被一个还未并笄的小女孩子给调戏了!情景二:“跟了本宫,他日你就是一国之母,光宗耀祖!”某男拦下某女,半带着威胁地喝着。“光宗耀祖这件事,不归臣管,你去找别人吧!”轻弹去不知何时落在肩膀上的树叶儿,微微一笑,“时辰不早了,臣得回府休息了!”情景三:“你想从这游戏中退出?”媚眼一抛,却让人不寒而颤。“我还有权力说不吗?”某女惨淡一笑,带着狡黠,“既然是你将我带入这游戏中,你怎么可以置身事外?所以,我们成亲吧!”情景四:“……新娘请下轿!”第一声,无人答应……“请新娘下轿!”第二声,还是无人答应……“请新娘子下轿!”直到第三声时,轿里忽地传来慵懒的声音,“呀!我怎么睡着了?四儿,现在什么时辰?为何迎亲的轿子还不来?”————〖精采多多,敬请期待。〗————懒人系列:总裁的懒妻帝君的懒后懒凰天下风流佳人系列:风流女画师新坑:轻松+现代+都市+网游+青梅+竹马=恋上恶男友情链接:逍遥王爷的穿越妃本色出演绝焰煞神
  • 隋唐奇英传

    隋唐奇英传

    隋末唐初,天下大乱,英雄豪杰层出不穷。九州风云,四海震荡,试问天下谁主沉浮?
  • 28天晚餐减肥计划

    28天晚餐减肥计划

    本书共分四篇:成功篇晚餐减肥计划成功的重点、瘦身篇短短四周变成瘦身美人、巩固篇永远都是瘦美人、减肥问题集锦。
  • 无尽幻想旅途

    无尽幻想旅途

    看了那么久的小说,总想写一本更符合自己的想法的异界……1.主角永远不是最强的,只是不断努力提高而已……合理去利用每一点能力。2.本书是我的第一本书,其他大大的风格我学不来,预计以第三人称第一视角的方式写出一个幻想的异界,不喜勿喷……3.我尽力完善我幻想中世界合理的人文,地理,风俗……至少从逻辑上是讲得通的……4,以上,请求保留追加的权利?但需要大家理性的支持,在此感激不尽,谢先!!!
  • 琴妃倾城

    琴妃倾城

    【本文一对一,非重生,非穿越,男强女强】天和王朝一千三百零四年,群雄起,天下五分:君临、天启、大燕、商兀、禾术。本文故事背景为天下五分百年之后。【分隔符】十年前,天启皇权变,只留下年方六岁的倾城公主。天启异姓镇北王继任皇权,许倾城公主太子妃之位。一年后,倾城公主因与大将军之女发生争执,被皇后以德行有失之名遣往城南寒山寺,名曰修身养性。然半年时间不到,一场大火便将寒山寺烧为灰烬,倾城公主自此下落不明。九年后,公主归来,身着一袭红衣,怀抱一把被烧去一角的七弦琴,倾城之貌,冷清之颜。一纸诏书,远嫁君临和亲。许她一生荣宠的太子却对此视而不见。【分隔符】君临摄政王,君临战神,传闻他一双赤眸,如妖邪转世。战事大捷,天启送来和亲公主,君临除年轻的帝王便只剩这一位皇族,和亲之事自是落到他头上。天启,乃是天和王朝后裔,而倾城公主作为天和王朝最后的血脉,是真正的金枝玉叶。世人得知这般人儿要嫁与食人王爷,皆叹可惜。果然大婚当日,新郎拜堂之后便不见踪影,新娘被遣入摄政王府最冷清的小院,旁人笑话,却不知这是她心之所愿。【分隔符】世人只知倾城公主倾国倾城面容清冷从不露笑颜。世人也知万毒谷谷主一手琴诀使得出神入化,武功高深莫测心狠手辣,凡见过她出手的都已是死人。却不知,她便是她。嫁入君临,是被动,却也是她自己的意愿。【分隔符】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百年前天和王朝破灭,天下一分为五,百年后的今天,五国天下终要一统。他一双赤眸,世人敬而远之,却不知终有一日对一人上心,便是生生世世。她冷心冷情,然一旦将一人放在心上必是一心一意。他要天下,她以全力助他。他要天下,却只为护她一世安然。【本文纯属虚构】推荐荢璇完结文《玄医影后》,都市异能。荢璇目前唯一读者群:<璇家俱乐部>群号:301415054,入群敲门砖:荢璇笔下任意人物名
  • 职糜怖武

    职糜怖武

    夜静谧,银月映,冷风吹,大陆西面的一片荒地映着红芒,阴寒的死亡气息遍布在各个角落,浓郁的血腥味洒满大地,所留下的只有风声卷起的残存哀嚎,噬人心魂……战争!是生命的收割者......
  • 并蒂莲之冷酷王爷伤王妃

    并蒂莲之冷酷王爷伤王妃

    她们是一对双生子,是一对来自21世纪的穿越女,平凡的她不在不平凡的时空里经历了许许多多快乐或痛苦的事情。当平日里欢闹的冤家,成了相爱的恋人,当她们以为寻到了值得自己一辈子真爱的男子时,是什么打碎了她们的梦想?是无可捉摸的命运还是……情薄爱凉的负心人?曾经的海誓山盟,在事实面前,在抉择面前显得那样的不堪一击,当爱已成了伤害,她们……又该何去何从?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和未来对话

    和未来对话

    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小年轻,无意中穿越到了一百年后的异面世界。面对各种新诱惑、新磨难、新幻象,究竟会和未来擦出怎样的火花?游走在从未经历过的新生活,领略新一代的风骚,靠近一个未曾想过的神奇地域,从一个迷途小生,逐渐蜕变成为一方巨擎。从一个无知的闯入者,通过各种奇遇和努力,不断突破自己的人体极限,甚至,化身为传说中的那种人物,化血易骨,超脱凡尘,荣登羽化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