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孩的游戏
“我叫月笙。”她自己介绍说。
这让我想起了国民年间的大名鼎鼎的黑帮头子杜月笙。
“你好,月笙小姐。”我伸出手礼节性的跟她握手。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她,白净皮肤,五官清秀,中等个子,长得挺漂亮的,穿着白色衬衫,青色长裤,这是总厂管理人员的工作服。
“从今天起,我将带你熟悉总厂的基本情况,然后给你一些相关的技术资料,你回抽空仔细研读一下,以后的这些天里我将带你进车间现场观摩和学习我们的最新技术。你要准备好纸和笔,随时记下这些新型机器在生产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以便回去后能顺利处理生产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她看着手里的几页纸,那大概是我们厂传真过来的有关我的资料,又看了看我,好像对我挺感兴趣。“听你们厂的相关人员介绍,你是个难得的人才,工作很勤恳,业绩也非常突出。”
“不敢当,我只是尽自己的本分而已。”我有些不好意思。
第二天,那个女孩带我去了厂里的生产车间,这才明白过来,那个女孩之专门负责我的这次学习的。
以后的一段时间过得平平淡淡,白天在车间里学习,记下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晚上就参照技术图纸和资料尽可能快地熟悉各种新机型的构造和组装工序。
有空的时候也出去走走,看着傍晚时分涌动的人群,不禁有些感慨,这其中有那么多人是幸福的,他们说说笑笑,三五成群,或是情侣或是朋友或是同事或是同学或是邻居,也可能是陌生人,但他们没有现在的自己那样孤寂。站在过街天桥的中央,看着脚下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流和灯光混合而成的一条喧嚣的河流,心想,风啊,你把我吹到空中去吧,让我远离这个都市吧,让我运离这个世界吧,我怎么就找不到生活的目的了呢?我怎么就找不到活着的意义了呢?
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把梦洁彻底忘记了,可就在那天晚上却梦到了她,她在翩翩起舞。
我梦见了梦洁,就在和她闹了矛盾分手之后的34天。她还是穿着我最后一次见她时她穿着的绿色秋衫和紧身裤,像个职业的芭蕾舞演员。我们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在一起跳舞,她在我怀里快乐的旋转,还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她是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子,我这样想。在那个昏暗而熟悉的舞厅里,钢琴的音符像一阵细雨从天而降,砸在这个世界的各个角落。
渐渐地,我跟月笙熟悉了,知道了她是当地人,上海大学毕业后就在此工作,家中就她一个女儿,父母俱以退休,安享晚年。
下班后月笙约我出去吃饭。
“你来这么长时间了,还没品尝过我们这儿的特色小吃吧。今晚我尽地主之谊,请你去万寿斋吃三鲜大混沌。”说起她这儿的小吃,月笙两眼放光唾沫横飞。
月笙带着我走街串巷,十来分钟后来到了万寿斋。万寿斋店面不太大,但店里分外雅致清洁,里面的桌子大半坐满了人。月笙和我在靠窗的一张桌前坐下,这张桌上还残留着刚离去的客人的餐具。他们刚坐下,就有服务员过来收拾好桌子。
“怎么样,这个地方还行吧?”月笙自豪地问。
“挺好的。”我笑笑。“我真要感谢你,不然这次出差就有不足之处了。”
“这里的三鲜大混沌决不会让你失望,肯定是全上海最好的三鲜大混沌了。”她开始自吹自擂。
他们吃过饭又去了一家装饰的古香古色的咖啡厅。里面正流淌着宇桐菲的《擦肩而过》。“爱上你是我的错,可是离开又舍不得。”我忽然感到一阵抑郁,像上涨的潮水一般朝他压来,使他呼吸困难。知道自己还在深深的爱着梦洁,我啜着手中的咖啡静默地看着窗外的人群发呆。
“哎,你怎么了,想女朋友了?”月笙拍了拍桌子把他从巨大的漩涡中拉了出来。
“对不起,刚才失态了。”我回过神来。
“想女朋友了?”月笙又问了一遍。
“算是吧。”我低头笑笑,用勺子搅着杯子里的咖啡。“你应该有男朋友了吧,我怎么一直没听你提过呢?”
“谁说我有男朋友了!”月笙嗔怒。
“不会吧,你这么优秀的女孩会没有男朋友?”我想活跃一下氛围,故作惊讶。
“怎么?是不是有不良企图?”月笙坏坏地笑着,眼睛盯着我。
“是啊,如果早见你几个月,我一定会誓死把你追到手的。”我避开她的目光。
“但是现在不会了,是吧?”
“可惜我已经心有所属了。”
“特别特别爱她?没了她就活不下去?”月笙问。眼睛依旧盯着我。
“你读过茨威格的《朦胧夜的故事》吗?”
“读过,怎么了?”
“其实里面的那个波普喜欢谁都可以,没有什么绝对正确的选择,也就是说爱情一开始是盲目的。但是一旦有一个人进入了他的生命里,一切就都变得不同起来,其实小伊丽莎白并不一定就比玛尔戈特差,只是玛尔戈特率先占领了那个男孩的心,然后再优秀的女孩也无法打动他了。我就像里面的那个叫波普的男孩。”
“你还挺有想法的。”
“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喜欢看书?”
“大学时倒看了不少书,读书笔记有厚厚一摞。原来还梦想当个作家来着。”我自嘲地笑笑。
“呵呵,你一定是个专一痴情的男人。”
“或许吧”
“或许?”
“因为这个结论在现实中还有待验证。你真的没有男朋友?”我把话题转过来。
“没有,还真要打我的主意?”月笙歪着头看着我。
“有可能。”他也装出一副很认真的样子。
“我劝你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她向后依在椅背上,把勺子扔在小盘子里,发出清脆的撞击声。“我打算终生独身。”
那天晚上我留宿在了月笙的家里,她住的是崭新的套房。“我爸给我买的,两室一厅,一间用作卧室,一间用作书房。”月笙打开大厅的吊灯,环绕了房间一周,介绍说。“怎么样,挺好吧?”
“我都想招在你家做上门女婿了。”我开玩笑说。
这是我来上海后第一次接触女人的身体。记得一个好友说过,在这个社会上,能跟你交流的身体俯拾皆是,但是能跟你交流的思想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就不要接触她的身体,让你们的关系保持纯洁,太密切的关系是容易破碎的。
“我有一个学哲学的同学,现在在一所大学教书。”躺在我怀里,她说。“他每次打开哲学书之前都要先自慰,因为他相信男人只有在这过后的那一刻心灵才最纯洁,最接近心中的上帝。你觉得你现在怎么样?”
“我可没有那种怪癖。”我感到有很大的罪恶感,感到对不起自己心爱的人。其实一直以来我是个挺传统的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更加传统起来。
第二天中午,我和月笙一起吃午饭,艾竹打来了电话。“小竹,想我了?”我咽下一块土豆泥。
“你是不是把我忘了啊,这么长时间不联系我!”她有些生气。我这人就是这样,不爱给人打电话。
“没啊,我昨晚还梦到你了呢!”我不得不承认,艾竹是我谎言世界的受害者。月笙在旁边喝着汤,听到我的话看了看我,坏坏的笑笑。
挂了电话,我继续吃饭。“完了?”月笙似笑非笑地问。
“完了。”我点了点头。
“你女朋友?”
“不是,我一个干妹妹,在上大学。”我据实回答。
“还有这种嗜好啊,难得!”
“什么嗜好?”我有点摸不着头脑。
“在大学里找小女孩作妹妹啊!你们的关系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别胡思乱想,我们是很纯粹的手足之情。”
“那就更难得了,呵呵。”她语气中有些怀疑,笑了笑,低头吃饭。
窗外阳光明媚,微风习习,街上行人如织,说说笑笑地走着,让人感叹这是一个美好的世界。我却感到很悲哀,莫名的悲哀。对自己,对身边的人的悲哀。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逝去。“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恒。如果它流动,它就会流走;如果它存在,它就干涸;如果它生长,它就慢慢凋零。”这是我挺喜欢的一句话,我身边的一切,我所珍爱的,早晚都会离我而去,永远都不可能牢牢抓住。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眼前的拥有。
“这个周末你去我家做客吧!”下午下了班,月笙跑过来问我。
“去你家?”我吃了一惊,停下手中的活,以为她神经错乱了。
“我老爸老妈又在逼我找男朋友呢。以前领了几个回家应付,然后告诉他们我们不合适。”月笙翻看着我手中的资料。
“所以这次打我的主意?”我明白了他的用意。
“哎呀,都是好朋友了,就当帮我个忙吗。再说了,你不还可以白吃一顿吗?我老爸老妈还会细心备至的问候问候你呢!”
“我可不想让你父母跟看猪肉似的上上下下地检查我。”
“少废话,你到底去不去?不然我去找别人了。”月笙急了。
“我去就是了。”以后还要靠她呢,我不能得罪她。“我还要打扮一下吗?要见岳父岳母大人了。”我对着不大的壁镜理了理头发。
“你先去我那里,我帮你打扮一下。”见我答应了,她很高兴。
我在月笙家里上上下下包装了一番,她从衣橱里拿出一套男式西装给我穿上。“这是备用的。”她解释说。
“我老爸老妈本来坚持让我住在家里的,那样好约束我,我经过一番残酷而激烈的斗争才取得了自己住的权利。就当是去玩的,他们看不上你才好呢,我就不用另找理由甩你了。”路上,我有些紧张,没有言语,只有月笙在絮絮叨叨的。
“请进!请进!”到了她父母家,他们把我让进客厅。客厅挺豪华的,很大,一边摆了张圆桌,上面放满了饭菜,看来是为我和月笙准备的。我们洗了手,在盛情邀请下坐下就餐。月笙向我递了个眼色,我无奈地笑笑。等待一场审讯的到来。
“听说你老家是山东?”她老爸开始问我。
“是的,我现在在A的一家分厂工作。”我毕恭毕敬地回答,看到月笙一直在旁边瞪着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们是一个厂的,通过网络认识的,他这次是来我们总厂学习的。”月笙帮忙介绍。
在她父母的联合考察下,我这顿饭吃得特痛苦,几乎每咽下一口饭都要回答一个问题,我不住的摇头点头,汗水浸湿了后背。月笙却在旁边大吃特吃,只是偶尔搭上一两句话。
吃过晚饭,月笙不顾挽留拉着我告别家人出了门,我长舒了一口气。“感觉怎样?这顿饭吃得还好吧?”月笙挽着我的胳膊。
“我没吃饱,只顾着回答你父母的问题去了。”我叹了口气,做出后悔莫及的样子。“怪不得你找不到男朋友,谁经得起这样的拷问啊!”
“是我不想找行吧!摆脱,你先搞清楚再说话。走,我带你去吃夜宵。”
我们顺路进了一家西餐店,点了份便餐,月笙要了杯饮料,看着我狼吞虎咽的样子,安慰我:“以后你早晚还要经受这样的考验的,这次就算练兵吧。”
“你觉得你父母相中我没有?”我咽下满嘴的肉问。
“或许吧,据我以往的经验,他们暂时认可了我们的关系,以待来日的观察再作决定。”
我连忙摇头,“算了算了,你男朋友可真不好当。”
“你想做我男朋友我还不一定答应呢。连白吃的饭都吃不饱,没用!”吃过饭,我们回到了月笙的家。
很快我出差期满了,最后一天月笙通知我去见总经理,无非说客套说,又是夸奖又是鼓励,让我不顾一切地为他卖命。
从经理办公室出来我松了一口气,该回去了,回到那个有我爱的人的地方去。我开始整理东西,把自己这些天来整理的资料放入公文包,把几件换洗的衣服收拾到背包里,准备回家。不知什么时候月笙来了,倚着门框用手敲了两下玻璃,我转过脸去,看到她正盯着我,有些忧伤。“就这样走了?”她声音沉沉的。
我停下手中的活走过去抱了她一下,“我随时还可以再来的,再说你也可以去找我呀,我们离的又不远。”我安慰她。
“今天能不能不走?”她挣脱我,依旧盯着我的脸。
我沉默了一下,“好啊,不过那样的话,我今晚要住你家了。”我做出一副寄人篱下的样子。
她淡淡地笑了笑,在书桌前坐了下来。“今晚我带你出去玩吧?”
“好啊,去哪儿?”
“城隍庙。”她回答,心情又变得开朗了。
公交车上人不算太多,我俩并肩坐在后排,她一直看着窗外,没有说话。我的目光越过她的头也飞向窗外。又是傍晚,华灯初上,商店门口的霓虹灯招牌已经亮了起来,都市的夜开始醒来了。我抱了抱她,“怎么了,还着舍不得我呀?”她没有说话,良久才问:“你根本就没有喜欢过我,是吧?”
我一时找不到话回答,眼睛盯着公交车上的广告牌,“十和千,只差一块。”这一撇起着决定性作用。
“对不起,我本不该问这个问题的,因为我也并不爱你,我没有权利要求你爱我。”停了停她接着说。
我想起了振雄时常说我有“小男人情节”,对身边的任何一个有过交往的女人都会倾注感情。
“什么爱不爱的,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爱情只不过是昙花一现,来不及察觉就一闪而过了,何必去斤斤计较呢?两个人在一起快乐就好。”她又说。
“我们在一起不是挺快乐吗?”我终于找到了迷失已久的话语。她看了看我。“我们去许愿吧。”
来到城隍庙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高架路被路灯装饰成了一条巨龙,横卧在这片歌舞升平的土地上,潮水般的车流如它体内流动的血液。高大的建筑物灯火通明,古街两旁的古老房屋的轮廓也用霓虹灯装饰了起来,各式各样的店铺里人来人往,门口的大灯笼使古街别具韵味。月笙和我沿着街走着,商店逛逛,很快就来到了庙内。
这个城隍庙历史悠久,是道教一派的主要道观之一。老城隍庙里供奉着三个不知名的菩萨。
我们在神像前站住,月笙神色庄重地施礼,跪拜,动作凝重而奇特。她先是双臂弯起,身体前倾,手掌贴地,额头点地。久久地跪着。许久,她上半身直立起来,这时伺立在旁边的工作人员送上来三炷香,月笙再拜,结果香又拜了一次,站起身来走到供桌前把放入香炉内。有双手合十拜了拜。拿起签筒返身跪到垫子上求签,口里还念念有词。她求得了一根上上签,高兴得一蹦一跳的,转过身来看着我,“该你了。”
“我不信这个。”我说。看着刚才她的一举一动,心里有些好笑,这不知是从哪里学来的惨败仪式,有些不伦不类,像是拜佛,可这里是道教的神庙啊,我在想如果她再把右手放在胸口祈祷,最后说“阿门”,那就更经典了,能同时把所有的大神都求一遍。
听了我的话,她像看陌生人似的看着我,“那你信什么?你总该有点信仰吧!”
“我什么都不信。”我摊开双手,一脸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