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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生存的哲学(3)

所有的宗教和哲学体系,主要即为针对这种目的而发,以帮助人们培养反省的理性,作为对死亡观念的解毒剂。各种宗教和哲学达到这种目的的程度,虽然千差万别互有不同,然而,它们的确远较其他方面更能给予人平静对死亡的力量。婆罗门教或佛教认为:一切生灭,与认识的本体无关。此即所谓“梵”。他们并教导人们以“梵”观察自己。就此点而言,实比一般解释:“人是从无而生”、“在出生之后始而为有”的思想高明得多。

因而,在印度可发现安详就死和轻视死亡的人,这在欧洲人的眼中简直是难以理解的事,因为欧洲人太早就把一些根据薄弱的概念强迫灌输进人们脑中,致使永远无法接受更正确合适的概念,这实在是很危险的事,其结果就像英吉利某些社会主义的堕落者和德意志新黑格尔派学生的否定一切,陷入绝对形而上的见解,高喊:“吃罢!喝罢!死后什么也享受不到了!”也许他们就是因为这点才被称为****主义吧!

然而,由于死亡的种种教训,却使一般人——至少欧洲人,徘徊于死亡是“绝对性破灭”和“完全不灭”的两种对立见解间。这两者都有错误,但我们也很难找出合乎中庸之道的见解,因此,莫若让它们自行消灭,另寻更高明的见地吧!

我们先从实际的经验谈起。首先,我们不能否定下列的事实:由于自然的意识,不仅使人对个人的死亡产生莫大的恐惧,即使,对家族之死亦哀拗逾恒。而后者显然并非由于本身的损失,而是出于同情心,为死者的遭遇大不幸而悲哀。在这种场合下,如果不流几滴眼泪,表示一些悲叹之情,就要被指责为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基于此,若复仇之心达到极点,所能加诸敌人的最大灾祸,就是把敌人置于死地。人类的见解虽因时代场所的不同,经常有所变迁,唯独“自然的声音”,却不拘任何角落,始终不变。

从上述看来,自然之声显然在表示“死亡是最大的灾祸”,亦即死亡意味着毁灭,以及生存的无价值。死亡的恐惧实际是超然独立于一切认识之上的;动物虽不了解死亡是怎么回事,但对它仍有着本能的恐惧。所有的生物都带着这种恐惧离开世界。这是动物的天性,正如它们为自我的保存,时时怀着顾虑一般,对本身的破灭亦常生恐惧。因此当动物遭遇切身的危险时,不但对其本身、连其子女亦加以小心翼翼的守护,不仅为了逃避痛苦,亦为对死亡的恐惧。动物为何要逃窜、颤抖、隐匿?无非动物的生存意志使它们力图延迟死亡而已。

人类的天性亦同,死亡是威胁人类的最大灾祸;我们最大的恐惧来自对死的忧虑;最能吸引我们关心的是他人生命的危险;而我们所看到的最可怕的场面则是执行死刑。但我要特别强调,人类所表现的对生命的无限执著,并非由认识力和理智所产生;它们反将认为眷恋生存是最愚蠢不过的事,因为生命的客观价值是非常不确定的——最少它会使人怀疑存在究竟是否比非存在好。经验和理智必定会告诉我们,后者定胜于前者。若打开坟墓,试问问那些死者是否想重返人世,相信他们必定会摇头拒绝。苏格拉底亦有类此见解,即连笑口常开的伏尔泰也不得不说道:“生固可喜,但‘无’亦佳。”又说:“我不知道永恒的生命在何处,但现在的生命却是最恶劣的玩笑。”

人生在世,只是短短几十年,比之他不生存的无限时间,几乎可说等于零。因此,若稍加反省,为这短暂的时间而太过忧愁,为自己或他人的生命濒临危险而大感恐惧,或创作一些把主题放在死亡的恐怖、使人感到惶恐惊惧的悲剧,实在是莫大的愚蠢。

人类对于生命的强烈执著,是盲目而不合理的。这种强烈的执著充其量只在说明,求生意志就是我们的全部本质。因之对意志而言,不管生命如何痛苦如何短暂、如何不确实,总把它当做至高无上的瑰宝;同时,也说明了意志本身原本就是盲目、没有认识力的——反之,认识力却可暴露生命的无价值,而反抗对生命的执著,进而克服对死亡的恐惧。——所以通常当认识力获胜、得以泰然自若地迎接死神时,那些人就可以被我们推崇为伟大高尚的人。反之,若认识力在与盲目求生意志的对抗中,败下阵来,而一心一意眷恋着生命,对于死亡的逼近极力抵抗,最后终以绝望的心情迎接死亡,则我们对这样的人必表示轻蔑。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提出疑问:为什么对于生命有无限执著的人,以及尽一切方法延长寿命的人,反而被大家卑视轻贱呢?还有,如果生命真是大慈大悲的诸神所赠与的礼物,我们应衷心感谢的话,为什么所有宗教皆认为眷恋生命与宗教有所抵触?为什么轻视生命反而被认为伟大高尚?

总之,从以上这些考察,我们可以获得以下四点结论:求生意志是人类最内在的本质;意志本身没有认识力,它是盲目的;认识是无关本来意志的附带原理;在认识与意志的战斗中,我们一般偏限前者,赞扬认识的胜利。

既然“死亡”、“非存在”如此令人恐惧,那么,按理对于“尚未存在”的事情,人们也该会有恐惧之心。因为死后的非存在和生前的非存在,应该不会有所差别,我们在未出生前,不知已经经过多少世代,但我们绝不会对它悲伤,那么,死后的非存在,又有什么值得悲伤的?我们的生存,不过是漫长无涯的生存之中一刹那的间奏而已,死后和生前并无不同,因此实在大可不必为此感觉痛苦难耐。若说对于生存的渴望,是因“现在的生存非常愉快”而产生,但正如前面所述,事实并不尽然。一般说来,经验愈多,反而对非存在的失乐园怀有更多憧憬。还有,在所谓灵魂不灭的希望中,我们不也是常常企盼着所谓“更好的世界”吗?——凡此种种,皆足可证明“现世”并没有多美好。

话虽如此,世人却乃热烈于谈论有关我们死后的状态问题;一般书籍论述、家常闲话触及这方面的,可说比谈生前状态问题还要多出几千倍。这两者虽然都是我们的切身问题,谈论原无可厚非,但若过分偏于一端,则难免钻入牛角尖。不幸,几乎所有的世人都犯这毛病。其实,这两者是可以互相推证的,解答其一,亦可查究其他的问题。现在,我们权且站在纯粹经验的立场,假定我过去全然不曾存在,如此,我们亦可进而推论。

在我不存在时的无限时间,必是处于非常习惯而愉快的状态;那么对于我们死后不存在的无限时间,亦可引以为慰。因为死后的无限时间和未出生前的无限时间,并没有两样,毫无值得恐惧之处。同时,证明死后继续存在的一切,同样也可适用于生前,可以证明生前的存在。印度人或佛教徒,对于这点,即有着脉络一贯的解释。但是,人既已不存在,一切与我们生存无关的时间,无论是过去或未来,对我们而言,都不重要,为它悲伤,实在毫无来由。

反之,若把这些时间性的观察,完全置之度外,认为非存在是灾祸,其本身也是不合理的。因为一切所谓的善善恶恶,都是对生存的预想,连意识亦如此。但意识在生命结束之时,便告停止,在睡眠或晕倒的状态下也同样停息。从而可知,若没有意识,也就根本不会有灾祸了。总之,灾祸的发生是一瞬间的事情。伊壁鸠鲁斯从这种见地做出他研究死亡问题的结论,他说:“死是与我们无关的事情。”并加注释说:因为我们存在时死亡不会降临,等到死神光临时,我们就又不存在了。即使丧失些什么,也不算是灾祸。因此,不存在和业已不存在的两者即应该视为相同,无须惦挂在心。因而,以认识的立场来看,绝不致产生恐惧死亡的理由。再者因意识中有着认识作用,所以对意识而言,死亡亦非灾祸;实际说来,一切生物对于死亡的恐惧和嫌恶,纯粹都是从盲目的意志产生,那是因为生物有求生意志,这种意志的全本质有着需求生命和生存的冲动。此时的意志,因受“时间”形式的限制,始终将本身与现象视为同一,它误以为“死亡”是自己的终结,因而尽其全力以抵抗之。

生命不会因死而破灭

生命,不论对任何人来说都没什么特别值得珍惜的,我们所以那样畏惧死亡,并不是由于生命的终结,毋宁是因为有机体的破灭。因为,实际上有机体就是以身体作为意志的表现,但我们只有在病痛和衰老的灾祸中,才能感觉到这种破灭。反之,对主观而言,死亡仅是脑髓停止活动、意识消失的一刹那间而已,继之而来的所有波及有机体诸器官停止活动的情形,究其实不过是死后附带的现象。因而,若从主观来看,死亡仅与意识有着关联。

意识的消失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点我们可以由沉睡的状态,做某种程度的判断。有过晕倒经验的人,更可有深刻的了解。大体而言,晕倒的过程,并不是逐步而来,亦非以梦为媒介的。在意识还清醒时,首先是视力消失,接着迅即陷入完全无意识的状态,这时的感觉绝不会不愉快。的确,如果把睡眠比喻为死亡的兄弟,那么晕倒就是死亡的孪生兄弟。“横死”或“暴毙”想来也不会痛苦,因为受重伤时,通常最初都没感觉,过一阵后,发现到伤口才开始有疼痛的感觉。以此推测,若是立即致命的重伤,当意识还没发现到它时,业已一命呜呼了。当然,若受伤久久以后才致死,那就和一般重病没有两样。其他,如因溺水、瓦斯中毒、自缢等,足以使意识瞬即消失的,都没有痛苦。

最后,谈到自然死亡,因衰老而溘然长逝的死亡,通常那是在不知不觉间生命徐徐消逝的。因为人一到老年,对于欲望的感受,逐渐减低,以至消失,可说已没有足以刺激其感情的东西;想象力渐次衰弱,一切心象模模糊糊,所有印象消逝得无影无踪,事事俱丧失其意义,总之一切皆已褪色,只觉岁月匆匆飞逝。老人的蹒珊脚步,或蹲在角隅休息的身子,不过是他昔日的影子、他的幽灵而已,这里面又还有什么值得死亡去破坏的东西呢?就这样,有一天,终于长睡不醒,像梦幻一般——那种梦,就是哈姆雷特在他的独白中所寻觅的梦境。

还有一点必须附带说明的。生活机能的维持虽也有着某种形而上的根据,但那不是不须努力的。有机体每晚皆对它屈服,脑髓作用因而为之停顿下来,各种分泌、呼吸、脉搏、及热能之产生等也因而减低。就此看来,若是生活机能完全停止的话,推动它的那股力量,大概一定会感到不可思议的安心。自然死亡者的面孔大都显出满足安详的表情,或许就是因此之故。总之,在临死的刹那,大致和噩梦觉醒时的那一瞬间相类似。

不管死亡如何令人恐惧,其实它本身并不是灾祸,甚至我们往往还可在死神海因身上找到你所渴望的东西。当生存中或自己的努力遭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或为不治之症和难以消解的忧愁所烦恼时,大自然就是现成的最后避难所,它早已为我们敞开,让我们回归自然的怀抱中。生存,就像是大自然颁予的“财产委任状”,造化在适当的时机引诱我们从自然的怀抱投向生存状态,但仍随时欢迎我们回去。当然,那也是经过肉体或道德方面的一番战斗之后,才有这种行动。大凡人就是这样轻率而欢天喜地的来到这烦恼多、乐趣少的生存中,然后,又拼命挣扎着想回到原来的场所。印度人为他们的死神雅玛塑成两种面孔,一种是令人毛骨惊然的恐怖脸庞,另一种则是神色愉快的脸孔。

我们仍从经验的立场,以观察尸体作为说明。众所周知,尸体已停止知觉、感受性、血液循环、恢复作用等现象。虽然我一直无法查明,这些现象为什么会停止?如何停止等问题,但我们可以推断,从前推动人体活动的那一股力量,如今业已离去,那股力量究竟是什么?若说它是意识——即一般理性所谓的“灵魂”的话,显然是不当且错误的。因为以我向来的看法而言,意识并不是有机体生命的原因,毋宁说还是它的所产物,是其结果的表现物。

总之,意识会因年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健康情形、睡眠、觉醒、晕倒等等不同的状态,而呈或强或弱的现象。故说它不是有机体生命的原因,而是其结果的表现,通常它只限于有机体存在时才能发生作用,一旦有机体死亡,它的作用也随之停止。

我又发现,意识的完全错乱(即疯狂),虽会伴随着诸种活动力的低下或衰弱,使生命陷于危险的境域,然而他(精神错乱的人)的感受性和肌肉力量却反而增强;只要没有其他原因加诸他身上,他的寿命不但不会缩短,反而会延长。

我又发现到个体性是一切有机体的特性,同时它也是意识的特性。我虽然完全不了解这种个体性,但至少知道自然界的个别现象都是由一种普遍性的力量在无数相同的现象中推动着。

我们也不能因为如今有机体的生命已停止了,就据以推测前此推动它活动的那股力量也归于乌有。那就像纺车虽已停止不动,但我们却不能因此推测纺织女郎亦已死亡一样。它也像钟摆再度回复它的重心,然后静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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