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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善讲的构成(3)

4.重音

演讲重音是指对句子中的某些词语从声音上加以突出的现象,或者说是指根据表情达意的要求,有意突出强调旨在引起听众注意并加深印象的声音。普通话中既有词的重音,又有语句的重音。前者如“铅笔”,重音在“笔”上;后者如“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其中的重音分别为“中国共产党”和“万岁”。由于语句是演讲存在的基本单位,所以这里说的重音指的是语句重音。

演讲内容是由众多的语句组成的,组成各个语句的词、词组在表情达意的过程中,不可能是同等重要、一律平等的,总是有的重要些,有的次要些。要把它们区分开来,就得将那些最重要的词或词组通过重音处理显示出它们的重要以及重要到什么程度。正如苏联著名戏剧家史坦尼斯拉夫斯基所指出的那样,重音就好像人的食指,指示着节奏中或句子中最重要的词。重音处理得当,不但可以克服语言的单调平板,更重要的是还在于能使语意更明白,语言的感情色彩更强烈。请看陈建光题为《跳的启示》的演讲的开场白:“听了我这个演讲题目,也许有的同志会感到奇怪:‘跳,有什么好说呢?’可是,我要说跳,我要说一说朱建华打破世界纪录时,那振奋人心的一跳!”这里有三个“跳”字,第一个“跳”字应重读,因为说话人感到奇怪,说话的语气必然包含惊异之情;第三个“跳”字也应重读,因为是点题之字;第二个“跳”字则不能重读,否则就可能给人“只让我说,别人不能说”的感觉。现在有些人做演讲,之所以令人感到乏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重音或重音处理不当。

演讲重音有三种基本类型:一是语法重音。即根据句子的语法关系来确定的重音。这种重音是规定了的,没有意义上或感情上的强调作用,也没有什么技巧可谈。其一般规律是:主语、谓语和宾语要说重些,附加成分(如定语、补语和状语)要说轻些。如前述“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这句话,“中国共产党”是主语,“万岁”是谓语,均为重音所在,而前面的一串附加成分均为非重音。二是强调重音(亦称逻辑重音)。即为了突出句子中某个特殊语意而重读的词语。这种重音很重要,但掌握起来也比较难。到底怎么用法,重音的位置应该确定在哪里,原则上以演讲者的意图为依据。也就是说,他想强调什么意思,就把重音确定在相应的词语上面。如“你们为什么不说”这句话,重音可以放在“你们”上,可以放在“为什么”上,也可以放在“不”上,还可以放在“说”上,关键看你想强调什么。当然,这种重音也不能随意指定,除了要以讲者的意图为根据外,还要看当时的环境气氛和听众的具体情况。三是感情重音。即为了突出某种情感情绪而重读的词语,旨在增强感染力。运用这种重音同样没有现成的方法,只能以演讲内容的感情色彩为依据。如果演讲者感到某一句话甚至某一段话需要从感情上加以强调,他就可以作感情重音处理。如“正义是杀不完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这句话,由于具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可以把整个句子都作为感情重音处理。

演讲重音的表达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提高音量。即把要作重音处理的语句说得重一些、响亮一些。这是最常用的一种。二是压低音量。有时用压低音量的方法来表达重音,听起来轻柔深切,真挚感人。如“便发现他在安乐椅上安静地睡着了——但已经是永远地睡着了”这句话,其中两个“睡着”均为重音所在,都只能重音轻读。

四、态势运用

态势原指状态和形势。把它用到演讲活动中,指的是演讲者的仪表、面部表情、姿态、手势等因素的总和。由于它主要起着协助有声语言表情达意的作用,所以人们都把它当作一种特殊的语言来看待,被称之为态势语言(简称态势语)。

在书面表达活动中,不存在什么作者的态势问题。在演讲活动中,演讲者则必须面对听众,这就决定了不仅有态势的问题,而且其态势对表情达意有着极其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心理学家伯特·梅拉宾专门研究过信息的情绪效果,他得出的结论是:交流一项信息的情绪效果=7%词语+38%声音+55%面部表情。另一位心理学家琳达向一群实验对象描述了两个虚构的人:A先生——热心,正直,聪明,富于幽默感,自信,文雅;B先生——粗鲁,傲慢,庸俗,冷漠无情。实验对象被要求回答这两位先生的面部特征。大多数人都认为A先生眼睛直视、向上、瞪大,鼻孔放松,眉毛舒展,嘴角向上;B先生眼睛旁视、向下、眯缝,鼻孔扩张,眉毛皱起,嘴角向下。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实在太多,这里略举两例旨在说明:态势不仅会直接制约着表情达意的效果,而且还会影响到对人格特征的评价。要使演讲获得成功,演讲者必须掌握态势的运用技巧。

(一)仪表

仪表就是人的外表,主要包括身材、容貌和服装等。作为一种生理现象,身材主要体现在人的高矮胖瘦上。身材有美与不美之分,美不美的主要标志是看:高矮是否适度,胖瘦是否适中,机体各部分的比例是否协调。身材具有先天性,当然与后天的锻炼也有一定的关系。容貌是人的外表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面部长相和发式。容貌也有美与不美之分,美不美通常是看:五官是否协调,肤色是否健康,面部是否洁净,发式是否得当。脸部长相是天生的,其他因素都是可以改变的。现代意义上的服装不仅包括上装和下装,也包括帽子、鞋子、袜子,还包括耳环、项链、手提包等饰品和佩戴物。服装不仅其本身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美的形式,而且是增加身材美和容貌美的重要条件。衡量服装美不美,关键是看两条:一是是否整洁。不但整齐,而且清洁,这样的服装就是美的。否则,就是不美的。二是是否和谐。服装的精要之处在款式和色彩上,现已有服装式样学和服装色彩学,足见两者的重要性。款式包括长短与宽窄程度,以及衣领、口袋、衣袖等各类附件的变化和简繁程度,主要受时代潮流、社会环境和穿着习惯的影响。款式与形体、年龄、职业、环境和谐一致,有利于健康,就是美的款式。否则,就是不美的款式。色彩五花八门,各有所爱。但是,无论选择什么色彩,都应做到与体型、肤色、职业、性格、季节、环境等保持和谐。虽然现在对服装款式和色彩的个性化倾向越来越宽容,但基本的美学规律还是不能背离的。

按理说,仪表应该已经成为现代人的常识问题。我们在这里之所以要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有许多演讲者对它的认识还有诸多偏差。有的人总认为内容是制约演讲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仪表主要是天生的东西,美不美无所谓。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他们做演讲时很不注意对自己进行“整容”:满脸灰尘,蓬头垢面,衣冠不整,服饰怪异,一看就让人感到恶心和反感。有的人则把仪表的作用无限夸大,总认为只要仪表美就能博得听众的青睐,因而做演讲时不太注重在内容上下工夫,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仪表的修饰上。这是两种都不可取的认识倾向和做法,演讲实践证明都是有害的。

那么,应该如何认识仪表的地位和作用呢?恩格斯平时特别是赴集会去做演讲时,一贯很讲究自己的仪表。保尔·拉法格在《回忆马克思恩格斯》一书中撰文介绍说:“恩格斯也非常注意仪表美,他总是精神抖擞,衣着整洁,就像在普鲁士军队当志愿兵时准备参加阅兵典礼似的。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像他这样的人,一套衣服能够穿得这样久而一直保持着原来的式样,看起来好像新的一样。”《生活新潮》杂志1985年第1期有一篇介绍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的文章:“这位英国第一任女首相有着一双清澈的蓝眼睛,一头波浪形金发,一副修长苗条的体型……善于打扮装饰,精于选择服装,这一能力和爱好对于她的政治生涯曾经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根据她要出席的场合,接触的对象和演说的内容不同而把头发做出不同的花样。长期的社会活动使撒切尔夫人深刻体会到仪表美对人的感染作用……在竞选保守党领袖的一次决定性辩论中,对方穿着一身起皱未熨的灰色衣服,而撒切尔夫人则面带笑容,头上不戴帽子,身着漂亮的青绿色衣服,相形之下,她显得神清气爽,英姿勃勃。结果撒切尔夫人获得了全盘胜利,当然也由于多种因素的巧合。在正式就任保守党领袖的就职演说中,撒切尔夫人身穿一套鲜艳绿色服装,发表了扣人心弦的讲话,使人感到她浑身焕发出一种奋发向上的生机,是光明和希望的象征。”可见,对于一个人来说,仪表美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关系一个人形象美、直接影响公众对其印象形成的大问题。正如上面所介绍的那样,在演讲场合,仪表美已经成为演讲效果的重要制约因素。注意仪表美不仅是对自己的尊重,而且也是对听众的尊重。美的仪表不仅可以让自己感到心情舒畅、精神倍增、充满自信,而且可以使听众赏心悦目并从中获得美的享受。可以这样讲,仪表美是整个演讲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价值持轻视、贬低甚至否定的态度绝对是不科学的。当然,仪表美毕竟是一种外在美,演讲的人格美和内容美才是真正最重要的美。夸大仪表美的感染力,不承认人格美和内容美的决定性作用,同样是不科学的态度。

承认仪表美的价值,是不是意味着身材不好、容貌不佳甚至外表上有生理缺陷的人就不应该去做演讲呢?是不是意味着他们不可能做得出受听众欢迎的演讲呢?当然不是。我们想说明的无非是这样两点:第一,人格美和内容美是最重要的美,听众远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肤浅,只要拥有人格美和内容美,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弥补外表上的不足。比如高位瘫痪的张海迪,当年她的演讲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巨大的反响,感染和鼓舞了一批又一批听众,这就是最有说服力的典型例子。第二,修饰外观对任何一个演讲者来说都是必要的,外观形象不够好的演讲者尤其需要这样。外表上有些东西是先天的,虽然后天可以锻炼,虽然可以享受现代整容术的打造,但难度是很大的,有些甚至是无法改变的。不过,在有些方面是完全可以有所作为的。比如,保持面部清洁,改善发型发式,注意服装整洁、和谐。

(二)神情

神情又称表情,是指人的面部上所显露的内心活动。由此界定不难看出,神情与内心世界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一方面,内心世界的情感和情绪无论多么复杂和细腻,都会通过面部神情的变化表现和传达出来;另一方面,面部表情的任何变化都不是无缘无故的,而都是内在情感情绪活动的外在显露。那么,人的面部的表情作用究竟有多大呢?自古以来,这一直是人们乐此不疲的研究课题。前面提到的心理学家伯特·梅拉宾,他的结论是情感表达有55%靠面部表情。在笔者看来,这一结论有多大的精确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揭示了面部表情功能的突出事实。正是这样,那些演讲大家们都非常重视面部表情的运用。有人曾问古希腊雄辩大师德谟里尼:“演讲家最大的才能是什么?”他回答说:“表情。”又问:“其次呢?”“表情。”“再次呢?”“还是表情。”这虽然有夸大之嫌,但也可以看出表情在演讲家心目中的重要位置。面部最重要的部分是脸面、眼神和口唇,下面我们逐一分析一下它们各自的表情功能。

先看脸面。人的脸面表情最丰富最微妙,甚至某些很难用语言表达的细微深刻的感情都可以从脸面上表露出来。它的表情功能是通过脸面肌肉的收展、颜色和光泽的变化、纹路的走向等来实现的。比如忧伤时,肌筋松弛无力,纹路不乱,呈现衰弱之色;再如喜悦时,肌肉充实有力,纹路失去和谐,容光焕发。脸面往往是人们注意的焦点,它的任何变化都会对听众的感知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所以,演讲家们向来都很重视脸面表情的运用。美国公众说罗斯福“满脸都是动人的表情”,也有人曾把演讲家的脸面表情拍摄成系列照片并谓之为“心灵交响曲”,其特殊作用由此可见一斑。初学演讲的人在脸面表情上最容易犯的毛病是:或脸面淡如清水,没有喜怒哀乐的流露,似乎麻木不仁;或脸面有表情变化,但不自然,缺乏思想感情的根基。要正确运用脸面表情,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真实。即要让听众感觉这是内心情感的真实反映,而不是装出来的。二是要鲜明。即脸面表现出来的感情色彩是分明的,喜就是喜,怒就是怒,哀就是哀,乐就是乐。三是适度。脸面表情要讲分寸,既不能过,也不能不及。如“笑”,是表现为“开怀大笑”还是表现为“莞尔一笑”,这里就有一个分寸把握的问题了。

次看眼神。苏联心理学家做了一个著名的心理实验:他们在被试的眼睛上装上微型橡胶吸盘,吸盘上有小巧的反射镜。在观察美术人像时,反射镜能反射室内的灯光,从而在照相纸上留下眼球活动的轨迹。通过目光轨迹图可以看到,被试的目光一次又一次折回画中人物的眼睛上,即使是一张侧面人像,眼睛仍然是注意的中心。笔者在教学中拍摄了大量的演讲录像片,为了印证这一点,我和我的助手们曾经反复研究过它们。虽然我们只是凭借肉眼观察,但得出的结论是相同的:听众多数时候确实是把注意力放在演讲者的眼睛上。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眼睛是心灵的窗子”,其表情达意功能最典型、最出色。正如哲学家黑格尔所指出的那样:“不但是身体的形状、面容、姿态和姿势,就是行动和事迹,语言和声音以及它们在不同生活情况中的千变万化,全部要由艺术化成眼睛,人们从这眼睛里就可以认识到内在的无限的自由的心灵。”(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98页)比如,明澈、坦荡的眼神往往给人的感觉是为人正直、胸怀博大,狡黠、阴诈的眼神则往往给人的感觉是为人虚伪、心胸狭窄;执著的眼光通常给人的感觉是志存高远,浮动的眼光则通常给人的感觉是浅薄浅陋。所以,演讲者必须学会运用眼神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在眼神问题上,初学演讲者的常见毛病主要是:眼神呆滞,给人以病态之感;眼光固定一点,直视不变;不敢正视听众,无目的地溜转不停。不克服这些毛病,就是有再好的内容,也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要学会用眼睛“说话”,有两点至关重要:第一,眼神使用要讲诚恳。眼神应该是诚恳的必然结果,而不是它产生诚恳的原因。眼神诚恳,首先取决于你为人诚恳,因为只有为人诚恳,你的眼睛里才会流露出真挚的神情。其次,取决于明确的目的性。眼神是为内容服务的,是表达思想感情的重要工具。它的任何变化都是有目的的,而不是自发的随意的。第二,目光运动要讲方法。有一点必须首先肯定,对一场演讲来说,讲者的眼睛在多数时间里应正视全场听众。这样,既可以让每一个听众都感到“他是在对我讲话”,也可以观察到全场的动静。在这个前提下,目光当然要有适当运动。其具体方法主要有:一是前视法。即视线平直向前流动,落点放在全场中间部位听众的脸上。此方法有利于统摄全场,是实现“在多数时间里应正视全场听众”的主要方法。二是环视法。即从会场前后左右来回扫动,以便与全体听众保持眼光接触。运用此法要注意:头部摆动要自然,眼睛不可溜转不停。三是专视法。即把眼光停留在某一部分或某一个听众的身上,并与之进行目光交流,旨在予以重点激励或控制。四是虚视法。即似看非看,听众觉得在看他们,其实并没有看。此法有利于克服怯场心理,也有利于把精力集中到演讲上来。五是闭目法。即以短暂的闭目来表示某种特殊的感情(如悲伤)。在上述方法中,有的可以同时运用,如前视法和虚视法。前视法是主要方法,其他方法是补充(不可多用)。

再看口唇。口唇变化表现着不同的情感情绪。例如,口角向上,表示高兴和愉快;口角向下,并且嘴唇紧闭,表示不满或不悦;嘴唇微闭,表示骄傲或厌恶;嘴唇大开,表示畏惧或惊恐。口唇变化既然也是内在情感情绪的反应,当然就没有必要刻意去追求。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演讲者还相当缺乏自觉运用口唇变化去表情达意的意识。比如,本应在讲话时才张口,可有的人在讲话停顿时也张着大嘴,让人感到呆板、笨拙。所以,我们在这里提出这个问题,希望都能引起重视,注意加强这方面的锻炼。

(三)姿态

姿态是指演讲者的身体姿势、动作。显然,这是一个含义很广泛的概念。它既指形体总的形象姿势,也指身体各个部分的姿势;它包括动态的,也包括静态的。严格讲,仪表和神情中的一些内容都属于广义的姿态范畴,我们只是相对地把它们独立出来加以分析。手势无疑是姿态中最具活力的部分,我们留待下面专门讲,这里先谈谈姿态中其他比较重要的方面。

先看头部。头部姿势和动作的意义容易被人忽视,其实它同样具有表情达意功能。比如:点头表示赞同,摇头表示否定,低头表示忧伤或谦虚,昂头表示自豪或高傲,后仰表示失望或自得,前突表示坚定或惊讶。总的来说,头部姿态应以直立为主,运动和变化不可太多。否则,动来动去,既破坏美感,又会分散听众的注意力。

后看颈、肩部。缩脖子给人精神不振之感,挺脖子给人态度傲慢之感。只有毫不做作地保持颈直姿势,才能给人留下精神焕发的良好印象。当然,为了配合身体其他部位的运动,颈直姿势不可能是不变的,但它的变化应该是灵活自如的。双肩要自然摆平,不可习惯性地耸肩或塌着肩。为了表情达意,偶尔也可以耸耸肩或塌塌肩,但切记不能多用。

再看胸、腰部。自然挺胸,自然挺腰,这是最基本的原则。不少人做公众演讲时,习惯于弯腰曲背,或前倾角度过大,或上身过于后仰,或腰部不停摇动,这是很不雅观的。有道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克服这些不良习惯,非下番功夫不可。

最后看脚部。脚是人体的底盘,它牵动着人的站立姿势。只有良好的站姿,才能使上身和头部动作运用自如。双脚分得太开,或靠得太拢,看上去都很难看。正确的站姿一般认为有两种:一是并列式。即两脚自然平分,其间的距离与两肩宽大体相等,身体重量平分在两只脚上。其优点是:比较大方稳当,利于上身运动。二是前进式。即一只脚稍前,另一只脚稍后,重心主要在前脚上,中途可以交换。其优点是:看上去挺拔,整个机体显得比较精神。在整个演讲中,如果老是这样站着,不但会给人以呆板之感,而且容易使听众视觉滞呆,这就需要适当移动。有时候,还不得不移动,如需要板书和强调时。移动可以向前,也可以向后,还可以向左右,不同的方向有着不同的意义。移动的基本要求是:要有目的性,不能盲目乱转;要保持基本站姿的稳定性,不可频繁。

(四)手势

手势是指手指、手掌、拳头和手臂的动作姿势的总和。手是人体活动范围最大的部位。可以肯定地说,在外部身体的各个部分中,手的表达能力仅次于脸。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把手势从姿势中独立出来分析的原因。关于它的表情达意功能,可以这样来概括:恰当的手势不仅可以吸引听众的注意力,而且可以使话说得更加有声有色,使听众通过视觉的帮助获得特别深刻的印象。比如“这是什么”这句话,在讲的同时若用手指向着某一物体,话里的“这”就有了依托,其表达效果肯定更显著。又如,若把手指放在嘴唇上,比单单低声说“不要说话”显然更有力量。正是这样,表演艺术家们和演讲家们都非常重视手势的运用。苏联著名演员瓦·帕帕江总结道:“手势语本身像文字一样地富有表现力,特别是在言词少于思想,三两句话中蕴藏着通篇哲理的时候,尤其是这样。手势语不仅能强调或解释台词的含意,而且能生动地表达台词里所没有的东西。”(转引自邵守义:《公务人员演讲理论与技巧》,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70页)在众多的演讲大家中,列宁的手势是相当独特的,看过电影《列宁在一九一八》的人一定会记忆犹新。有人回忆说:“列宁的左手大拇指习惯地插在背心肩口,较多地用右手做动作。不过初讲时他的动作也极少,讲到后来时,就越来越多地用两只手做动作,尤其在讲到激愤、鼓舞等重要关口,还喜欢把身体迅速前倾,用手急剧地有力地向前一挥,用这一特有的典型手势来加强演讲的色彩和力量。”(转引自刘宗粤:《演讲心理分析》,重庆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06页)当然,手势语不是万能的,它自身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局限性。有一次,阿凡提遇见一个巫师,二人约定用手势来“说话”。巫师便伸出一个指头,阿凡提立即伸出两个。巫师又伸出一个巴掌,阿凡提接着伸出一个拳头。巫师很满意,便走了。有人问巫师为什么,他说:“我伸出一个指头,说胡大只有一个;阿凡提伸两个指头,说胡大是两个,因为在胡大的道路上,穆罕默德圣人代表着他。我伸五个指头,是问他一天五遍的祈祷都做完没有,他的拳头捏得紧紧的,表示一点也不放松。看来他真是虔诚的教徒啊。”这话传到了阿凡提耳里,他大笑着说:“巫师伸出一个指头,是说要挖掉我一只眼;我用两个指头告诉他,要挖他一双。他伸开五指说要打我一巴掌,我却告诉他要回敬一拳头!”所以,手势语到底只是声音语的补充,贬低或夸大其作用都是不科学的态度。

在演讲中,手势繁多而复杂,没有什么不变的模式。按其作用不同,大体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指示手势。这种手势有指示具体对象的作用,其特点是针对性强、动作简单。如讲到“你们”、“我们”、“这边”、“那边”等时,都可以用手指一下,给听众以方向感。二是象形手势。这种手势有摹形状物的作用,能给听众以形象化的感觉。如讲到“那棵树很大”时,双手比划一下,听众即可知道它究竟有多大了。三是情意手势。这种手势主要用来表达演讲者的情感情绪,其特点是情深意切、感染力强。如讲到“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战争”时,双手握拳并适当抖动,就更有助于强化表达效果。四是象征手势。这种手势比较抽象,用得恰当,有助于引发听众的思考和联想。如讲到“我们是大有希望的一代”时,单手或双手有力地伸向上前方,这一手势就富有了象征“希望”的意义。按是用单手还是用双手的标准,手势可以分为两类:单式手势和复式手势。前者是用单手做的手势,后者是用双手做的手势。至于如何运用是没有定规的,关键是要遵循下列原则:一是根据内容的需要而定。手势毕竟是为内容服务的,脱离了内容的需要,再好看的单式手势或复式手势,都没有任何意义。一般说,表达的是不太强烈的情感情绪,用单式手势即可;表达的是很强烈的情感情绪,用复式手势往往效果更好。二是根据听众的多少而定。听众人数较多,会场场面大,适当多用一些复式手势,更能渲染会场气氛和“煽动”听众的情绪;反之,多用一些单式手势就比较合适。不管用什么手势,都有一个活动范围的问题。一般认为,有三个区域:一是上区即肩部以上。手势在这一区域活动,多表示积极的向上的肯定性的思想感情。二是中区即肩部至胸部。手势在这一区域活动,多用于一般性的叙述和说明,通常不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三是下区即腰部以下。手势在这一区域活动,多表示消极的否定性的思想感情。此外,手指、手掌、拳等各个部分各自都有具体的用途和要求,由于篇幅所限,这里就不一一讨论了。

最后想指出的是,运用手势必须注意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第一,手势要适合演讲思想感情的需要,不可矫揉造作,刻意表演。第二,手势数量要适当,不能用得太多。第三,手势要简练、大方、舒展,不要拖泥带水、随随便便、畏畏缩缩。第四,手势要富于变化,不能呆板单一。第五,手势要善于与声音、面部表情等密切配合,做到协调一致。

五、情感抒发

情感又叫感情,是对外界刺激肯定或否定的心理反应,或者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态度的一种反映。人的情感有色彩之分。情感色彩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例如,《礼记》把人的情感归为喜、怒、哀、惧、爱、恶、欲7种,中医把人的情感归为喜、怒、忧、思、悲、惊、恐7种,斯宾诺莎认为人有喜、忧、愿望3种原始情绪,笛卡儿认为人有喜、忧、爱、恨、好奇、愿望6种原始情绪。现在,一般都把人的情感归为5类10种:一是挚爱和憎恨。前者是人们对人、事、物、景产生了肯定的态度之后而生发出来的倾心,后者则是人们对人、事、物、景产生了否定的态度之后而生发出来的对立、厌恶的感情。二是悲哀和喜悦。前者是一种伤心、痛惜的感情,后者则是一种高兴、快乐的感情。三是惊惧和欲求。前者是想避开或不愿发生某种事态的心绪,后者则是希望、愿意发生某事、接近某人等的心绪。四是焦急和冷漠。前者是紧迫、急切的感情,后者是冷淡、漠然的感情。五是愤怒和疑惑。前者是气愤、生气的感情,后者是怀疑、迷惑的感情。研究演讲成功规律,不能不研究讲者和听者双方特别是讲者的情感问题。正如读者所看到的那样,本书在前面有关部分特别是在有讲部分已经比较深入地涉及了情感问题,不过那主要是从演讲内容的角度去研究的。情感与思想密不可分。这就是说,情感与思想总是相伴随,有思想就必然伴随有相应的情感,有情感就必然伴随有一定的思想。所以,把情感作为演讲的内容要素之一,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情感还有一个如何抒发的问题,而“如何抒发”本身就意味着里面有一个技巧的问题。按道理说,情感应该是自然流露,不存在什么抒发技巧问题。然而,这个问题不仅客观存在,而且人们早已把它作为一个善不善讲的重要标志。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在“善讲构成论”这一节中集中讨论情感抒发问题的原因。

(一)情感抒发的意义

宣传既需要情感的感召力,又需要逻辑的说服力。情感和理智在宣传中孰重孰轻呢?著名心理学家哈特曼对此做了一个比较性实验:实验者准备了两种不同的传单,传单都是劝说选民们投某一政党的票的。在一种传单中着重进行了情绪煽动,在另一种传单中则着重进行了理性说服。对两批选民分别散发了不同的传单,对第三批选民则什么材料也不散发。从投票结果看,经过情绪煽动的比经过理性说服的有更多的人投这个政党的票,而未收到传单的投票则最少。演讲是一种重要的宣传形式,同样要有情感的感召力和逻辑的说服力,这一实验对于我们认识情感在演讲中的重要作用是很有启发的。

可以讲,情感是演讲内容结构中最为特殊的要素。如果说思想(包括为佐证思想所使用的材料)是灵魂的话,那么情感则是血气。没有血气的内容,就是僵死的内容,而僵死的内容当然就谈不上是好的内容。所以,古人云:“情不深,则无以惊心动魄。”今人也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于演讲来说,情感的价值不只在于影响听众的情感和对现实的态度,还在于能够激励和促进听众的行动。西方某些修辞学家提出什么“零度风格”,实践证明这是十分荒谬的。所谓零度风格,“就是纯然客观,不动情感,不动声色,不表现说话人,仿佛也不理睬听众的那么一种风格”。(转引自《朱光潜美学文学论文选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02页)朱光潜先生批评说:“如果坚持所谓‘零度风格’,说话人装着对自己所说的话毫无情感,把自己隐藏在幕后,也不理睬听众是谁,不偏不倚,不疼不痒地背诵一些冷冰冰的条条儿,玩弄一些抽象的概念,或是罗列一些干巴巴的事实,没有一丝人情味,这只能是掠过空中的一种不明来历去向的声响,所谓‘耳旁风’,怎能叫人发生兴趣、感动人、说服人呢?”(转引自《朱光潜美学文学论文选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02页)

既然情感是演讲内容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演讲者就不仅要有情感,而且还要善于抒发情感。正如18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大卫·休谟所指出的那样:“演说家的天才和雄辩力量,首先点燃的是他自己胸中的怒火、义愤、怜悯、悲伤之情,然后他才把这些激动传达给他的听众。”(转引自赵鸿利、万一平:《即兴演讲艺术》,吉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9页)大量的事实证明,只有自己的情感被“点燃”,而且把情感充分地抒发出去,才能使演讲真正做到以情动人。古罗马政治家安东尼在一次与布鲁图斯的辩论中,讲到悲伤、激愤之处,竟失声大哭起来,令在场听众无不为之动容。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纽约新世纪剧院举办过一次集会,有一位演讲者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演讲中,对听众大声疾呼,在情感抒发达到顶点时竟昏死过去,被人背下讲台。丘吉尔在就任首相后的第一次演讲中,在讲到“我没有什么可以奉献,有的只是热血、辛劳、眼泪和汗水”时,几乎是哭喊出来的,情感十分真挚而激越,被深深打动了的议员们呼喊、跳跃、热烈鼓掌,场面十分感人。可见,对演讲者来说,重要的不仅是产生情感,而且更是抒发情感。

(二)情感抒发的技巧

黑格尔指出:“音乐家只能用乐曲来表现他胸中鼓动的最深刻的东西,凡是他所感到的,他马上就把它变成一个曲调,正如画家把他的情感马上变成形状和颜色,诗人把他的情感马上变成诗的表象,用和谐的字句把他所创作的意思表达出来。”(转引自邵守义:《公务人员演讲理论与技巧》,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0页)那么,演讲者靠什么抒发和传达情感呢?

一是语意传情。作为一种符号,有声语言首先是有内容的,其内容就是指它所包含的意义,即它充当的是什么事物的标志,将能引起人们关于什么事物的联想。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语意。正是因为有语意的存在,所以演讲者总是主要靠它直抒胸臆,倾泻激情,或者是融情于理、融情于事、融情于景,把抒情与说理、叙事、写景有机结合起来。请看闻一多《最后一次演讲》的第二自然段:“今天,这里有没有特务?你站出来!是好汉的站出来!你出来讲!凭什么要杀死李先生?(厉声,热烈鼓掌)杀死了人,又不敢承认,还要诬蔑人,说什么‘桃色事件’,说什么共产党杀共产党,无耻啊!无耻啊!(热烈的鼓掌)这是某集团的无耻,恰是李先生的光荣!李先生在昆明被暗杀,是李先生留给昆明的光荣,也是昆明人的光荣。(鼓掌)”闻一多在这里采用的就是直抒胸臆的方法,让压抑在胸中的感情像潮水般倾泻而出,把爱憎分明的强烈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

二是语音传情。作为听觉类副语言符号的精华,音乐的传情作用是相当生动和丰富的。深知这一道理的张良,当年为了勾起楚军将士的思乡之情以涣散其军心,用的就是那没有语意的月夜箫声。演讲的语音虽不像音乐那样极富感染力,但其传情作用仍然是明显的独特的。那流动的语音本身就富有韵律美,运载着丰富多彩的情感和情绪,通过作用于听众的听觉器官产生巨大的移情作用。可以讲,无论情感多么复杂,都可以通过语音的高低快慢、抑扬顿挫表现出来。古人说“听话听声,锣鼓听音”,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三是面部传情。脸面是心灵的镜子,眼睛是心灵的窗子,这些都是对面部传情的形象描述。有经验的演讲者都非常注重通过面部表情的变化,来表达内在深处复杂而细腻的情感和情绪。

四是身段传情。作为一种副语言符号,身段语是机体姿态、动作、手势等的总称。在传情方面,它可以用来补充、修饰语言符号,也可以用来表达不便用语言表达或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情感和情绪。

以上四个方面在前面有关部分实际上均已谈到,只不过分析的角度有所不同,所以上面只作提要式的说明。我们这里想强调的是,演讲的情感抒发带有综合性的特点,它需要上述四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才能达到情感抒发的最佳效果。

(三)情感抒发的要求

有经验的演讲者都知道,情感抒发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运用起来远不是如此这般简单。因此,我们在这里只能提出一些原则性的要求。

第一,要有感而发。有句谚语说:“有了巧舌和诚意,你能够用一根头发牵来一头大象。”演讲要做到以情动人,关键是要有感而发。也就是说,演讲者的情感必须是出自真诚和自然,而不是对别人的某种情感的借用、重复或模仿,更不是装扮出来的虚假情感。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著名歌唱家史密斯利用广播电台发表了一场关于劝购公债的演讲,令无数听众感动不已,可以说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其实,用行家的眼光来看,她的讲词水平一般。但由于充满真情,毫无做作,听众感到她简直就是“倚门盼儿归的父母,期待男友早日凯旋的痴情少女”,使你无法抗拒那巨大的感染力。古人云:“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意思是说,情感不过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态度的一种反映。因此,演讲者要有感而发,就必须投身到社会生活中去,通过广泛观察、体验、研究人和事,不断陶冶和培养自己的情感。只有这样,才能对真善美的东西爱得起来,对假恶丑的东西恨得起来。

第二,要适可而止。用哲学的话来说,适可而止就叫适度。所谓适度,首先是指适合演讲事理内容所需要的程度。一方面,是说要根据不同事理内容的不同需要来确定情感强弱程度,有的要高昂,有的要低沉,有的要激烈,有的要平和等;另一方面,是说这强弱也表现在不同情态的差异中,有的是喜悦、赞美,有的是愤怒、不平,有的是沉痛、哀悼等,在每一种情态中都有强弱之分。其次,适度还指要考虑适合演讲所处的特定的时空环境条件的需要。就是说,时间、地点和听众不同,情感怎样抒发以及抒发的程度也就有所不同。要做到适可而止,就要求我们必须时刻把好感情的阀门,注意控制感情的流量,不可放任自流。正如古罗马文艺理论家朗加纳斯所告诫的那样:“那些巨大的激烈情感,如果没有理智的控制而任其为自己的盲目、轻率的冲动所操纵,那就会像一只没有了压舱石而漂流不定的船那样陷入危险。它们是每每需要刺激的,但是有时也需要抑制。”(转引自邵守义:《公务人员演讲理论与技巧》,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4页)有的演讲者不懂得这个道理,一到伤心处就泣不成声,一到愤怒时便气得结结巴巴,一到高兴时又笑得前躬后仰,显得很不老练,达不到情感抒发的目的。

第三,要协调统一。语意和语音结合而成的有声语言,是演讲者抒发情感的主要手段;面部表情和体势动作结合而成的态势语言,是演讲者抒发情感的辅助手段。两者有着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只有协调统一起来,才能获得最佳的情感抒发效果。

六、方式选择

演讲方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演讲方式是指为达到演讲目的所采取的各种方法和形式。狭义的演讲方式是特指按什么方式来讲,或者说是特指对演讲稿的依赖程度。我们这里讨论的是狭义上的演讲方式。

(一)演讲方式的意义

演讲方式是善讲构成的重要内容。从我们掌握的史料来看,最早开始注意这一问题的可能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之所以它会成为演讲学家的研究对象,是因为:

第一,它是影响演讲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实践证明,演讲方式的好坏与演讲效果的大小是成正比的。较为恰当的演讲方式,有助于充分地表情达意,增强演讲效果;反之,就会妨碍思想感情的表达,削弱演讲效果。因此,即使是准备得最好的演讲,如果讲的方式不好,也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杜鲁门在任总统的头三年,他十分强烈地意识到一个总统的言论所具有的历史重要性,因而演讲时宁愿只用事先准备好的讲稿宣读。结果是公众对他的支持一天天减少,因为他不善于朗读一篇演讲词并把感情灌注到里面去。他吃力地念着讲稿,有人说他总像在“凑句子”。后来,他更多地采用自己擅长的即兴演讲方式,才从根本上改变了演讲形象。

第二,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不同的演讲方式是演讲者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每次演讲的时间、空间、主题、听众等都是不同的,这就决定了不可能老是采用同一种演讲方式。彼时彼地,你可能需要照稿宣读;此时此地,你可能就需要即兴演讲。有志于通晓演讲,就必须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种不同的演讲方式。

(二)演讲方式的划分

演讲方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

1.照稿宣读式

事先写好讲稿,然后登台照稿向听众宣读一遍,这就是照稿宣读式。其优点是:由于事先经过仔细推敲,观点一般比较稳妥,论述比较详尽,结构比较完整,层次比较清楚,语言也比较准确;由于对整篇以及各个部分所需宣读时间事先就有大体的估算和安排,临场讲时一般不会出现前缓后急的现象;讲稿可留后用,有价值者可直接送交发表;有助于提高写作能力。其缺点是:撰写讲稿费时太多,难以充分运用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吸引力差,容易养成过分依赖讲稿的不良习惯。由于局限性甚多,所以除一些重要场合外,应尽量少用为妙。

2.依稿背诵式

事先将讲稿写好并熟记在心,然后登台当众依照讲稿顺序背诵一遍,这就是依稿背诵式。它除了具有照稿宣读式的所有优点外,还有以下明显优点:有助于提高记忆能力;如果背得很熟,讲者可以较好地与听众进行情感交流,也可以比较自由地运用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的表达技巧。其缺点是:要把一篇讲稿特别是长篇讲稿背得滚瓜烂熟,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讲时常有忘词的担忧,一旦卡壳,易出洋相;随机应变性差,不能根据现场情景的需要加以调整;若没有一定的背诵技巧,听起来常会有生硬之感。

3.背述发挥式

一篇演讲总有最重要、论述最困难和语言最需准确优美的部分,如开头、高潮、结尾、过渡、转折等,把这些部分写成正式文字并熟记在心,然后登台照之背诵,其余不甚重要和不太困难的部分至多记其大意,临时予以发挥,这就是背述发挥式。显然,它可以克服上述二者的许多弊病(如准备费时太多、背稿代价大、过分依赖讲稿、应变性差等),而兼有二者的诸多好处(如比较稳妥、有利于提高写作和记忆能力等),但由于背诵部分和发挥部分有生熟之差、质量之别,所以全篇风格难以保持一致,而且上下连接不容易做到和谐、紧凑。

4.提纲发挥式

事先只拟好通篇演讲的线索和纲要,临到讲时根据提纲临时遣词造句,加以具体论述,这就叫提纲发挥式。这是一种水平较高的演讲方式,中外演讲大家莫不用之。1837年,林肯曾为一个年迈的寡妇出庭代理诉讼并获得极大成功,他的法庭辩词提纲一共只写了34个单词。在苏联内战时期,列宁的许多精彩演讲大多也仅是草拟一个简单提纲。这种方式具有明显的优点:有助于提高演讲者的思维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有较强的应变性,能够充分地运用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与听众能较好地进行情感交流;没有撰稿、背稿之苦。其缺点是:对提高写作能力帮助不大;讲时很难避免疏漏,语言不易流畅、简洁;有价值的演讲很难保存下来(除非现场录音或记录)。

5.临场即兴式

临场即兴式就是事先没有准备,根据当时的感受在一定场合发表的演讲。它具有提纲发挥式的所有优点,有着极强的针对性、灵活性和鼓动性。当然,它也同样具有提纲发挥式的所有缺点。不言而喻,这种演讲方式的难度最大,因为在临场冲动之下发表富有感染力和征服力的演讲,确实需要有广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娴熟的技巧。否则,演讲就会成为听众的一种沉重负担。

(三)演讲方式的选择

演讲者应该掌握各种演讲方式,这是从素质要求上去讲的。在具体的演讲实践活动中,选择演讲方式应遵循如下原则。

第一,根据所讲内容来选择。一篇演讲可以有不同的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方式都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所讲内容的要求。所以,考虑演讲方式的时候,应以内容为根据,反复推敲,力求选择最适合内容要求的演讲方式。如悼念性演讲,要求深沉、庄重、准确,就宜采用照稿宣读式,用临场即兴式等就不甚恰当。又如在小型庆贺会上,气氛比较轻松、活跃,用提纲发挥式、临场即兴式等较为适合,用照稿宣读式、依稿背诵式等就显得过分严肃。

第二,根据听众情况来选择。听讲对象不同,演讲方式也应有所不同。如对象是上级、长辈,采用照稿宣读式、依稿背诵式较妥当;如对象是下级、晚辈,采用其他几种方式可能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又如听众人数稀少而且又不拘礼节,用提纲发挥式、临场即兴式等显得更亲切些,用照稿宣读式等就会给人以生硬之感。

第三,根据自身特点来选择。知识和能力是因人而异的。有的知识面广,反应灵敏,思路清晰,语言组织能力强;有的知识面窄,反应迟钝,思路紊乱,语言组织能力差。前者就更适合背述发挥式、提纲发挥式和临场即兴式,后者选择照稿宣读式、依稿背诵式就比较明智。

七、临场应变

对任何一个演讲者来说,临场应变都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因此,要分析善讲构成,就必须研究临场应变问题。

(一)临场应变的意义

应,有应付、对付、对待和对答的意思,如随机应变、应战等;变,有变通、灵活运用而不拘常规和意外发生的变化或事故的意思。这里讲的临场应变,是指演讲者在演讲过程中,在遭遇到意外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或虽属正常但是意料之外的情况下,采取紧急的有效措施,平息、安定和排除意外,使演讲活动正常进行的一种才能。

临场应变能力包括控场能力、对答能力和补救能力。控场能力是指在发生怯场、冷场、质疑、乱场的情况下,演讲者能够进行妥善处理的能力;对答能力是指面对听众善意或恶意的各种提问,演讲者能够进行妥善处理的能力;补救能力是指在自身表达出现失误的情况下,演讲者能够进行妥善处理的能力。

临场应变能力是检验演讲者是否具有演讲能力的一条重要标准,是善讲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尽管演讲者讲前一般都会做好各方面的准备,但客观事物是纷繁复杂、变化多端的,再有经验的演讲者也难以做到把各种难测的意外情况都准确无误地估计出来,难以保证在行进过程中不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意外事故、事变,既然在所难免,那就没有什么值得可怕的。真正可怕的是,演讲者没有对付它们的应变能力。因为如果听之任之、束手无策,或处置不当,轻者就会影响演讲的效果,重者便会导致演讲彻底失败。演讲家们的高明之处就在于:除了事前做好充分准备外,面对各种意外情况,具有常人难及的应变能力。演讲大师普列汉诺夫曾在日内瓦做过一场题为《无产阶级与农民》的演讲,由于反对者的蓄意捣乱,他尚未开口,会场上早已是一片乱哄哄的吵嚷声。面对此情此景,普列汉诺夫沉着冷静,双手叉在胸前,缄口不语,待台下渐渐安静后,他突然大声宣告:“如果我们也想用这种武器同你们斗争的话,我们来时就会——(他停顿了一下,大家以为他会说带着炸弹或棍棒,然而后面这句话却出人意料)我们来时就会带着冷若冰霜的美女。”这句话立刻引起了哄堂大笑,会场气氛马上缓和了下来,他的演讲得以顺利进行。1924年,孙中山到广东大学(现广州市延安路鲁迅纪念馆内)讲三民主义,由于礼堂不大,听众又多,空气不好,不少人昏昏欲睡。孙中山为了提起大家的精神,便穿插了一个故事:“我小时在香港读书,见过有一个搬运工人买了一张马票,因无地方可藏,便藏在刻不离手的竹竿里,牢记马票的号码。后来马票开奖了,中头奖的正是他,便欣然若狂地把竹竿抛到大海里,满以为今后不再靠这支竹竿生活了。直到问起领奖手续,才知道要凭票到指定银行取款,猛然想起马票放在竹竿里,便拼命跑到海边去,可是连影子也没有了……”听完这个故事,大家议论纷纷,有的叹息,有的大笑,谁也不打瞌睡了。孙中山接着说:“民族主义就是这根杠子……”(参见《语文战线》1981年第10期第27页)由此可见,临场能不能应变、善不善于应变,情形是大不相同的。所以,演讲者要想获得成功,必须要具有应付各种意外变化的能力。

(二)临场应变的技巧

意外之变有时出现在演讲者本人身上,可称为主观之变;有时出现在听众或环境方面,可称为客观之变。怯场及其克服的问题在敢讲篇中已作了专门研究,下面着重探讨一下其他主要意外情况的处置技巧和方法。

1.内容与人重复怎么办

在同一个演讲会上,演讲者之间准备的主题及其基本内容相同,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你的讲话顺序在前,当然只管去讲好了。如果你的顺序在别人之后,你显然就不能再讲了,因为没有比重复更令人感到乏味。此时有两个办法可供选择:一是重选主题,并按新主题组织内容;二是从原先准备的内容中选取一部分或一个论点,引申开去,重新组织演讲。当然,假如仅是局部相同或相近,自然就不必动大“手术”,将重复部分略去或略述即可。

2.讲错怎么办

或讲前准备不充分,或讲时精力不集中,或讲时语速太快,都有可能造成口误或差错。面对错误,有的人是当面认错,其通常说法是:“对不起,这里讲错了,应该是……”有的人则是不理不睬,继续讲自己的。前者坦率有余,但机智不足,实非良策;后者愚弄听众,害人害己,更是愚蠢之举。正确的应变办法有二:一是直接正误,即不必当众声明,也不必当众道歉,只需按正确的讲法重讲一遍即可。二是巧妙否定,即不是直来直去,而是通过迂回的办法否定错误。例如,李燕杰有次做演讲发现讲错后便说:“同学们,这样讲合适吗?”这时,听众席上便议论开了,胆大的还纷纷答道:“不合适。”“不对。”李燕杰满意地点着头:“同学们说得对,这样讲是不合适的。”话锋一转,接着又讲了下去。

3.忘词怎么办

演讲在进行中,演讲者突然忘记了下面的词或句子,从而使整个讲话处于停顿状态,这种语流卡壳现象就是常说的忘词。急救办法主要有:①提问法。比如说:“诸位,我刚才所讲的是否听清了?”借助随机提问的形式争取回忆时间,以便尽快理顺思路。②重复法。即用不同的语速和音量把刚刚说过的几句话或一段话再复述一遍,或根据其大意另择话语再说明一番,目的是赢得想起下文的时间。③装饰法。即用喝水、拨弄麦克风等装饰性动作,赢得回忆和思考讲辞的时间。④跳跃法。即想到哪里便从哪里接着讲,如是可能会使演讲的某些部分显得不太连贯和严谨,但总不至于因中断而影响整个公众演讲的效果。⑤即兴法。即紧扣主题,根据上下文的大致意思临时遣词造句。

4.可能超过时限怎么办

演讲比赛对参赛者的时间通常都有严格的限制。在一般聚会上,大多也要规定演讲时间,即使没有时间限制,演讲者显然也不能没完没了地讲。在开讲前,如果已经意识到会超过时限,就应对内容进行压缩、删减;如果在行讲中发觉会讲不完,对剩余部分更应果断地进行缩减。

5.听众递条提问怎么办

递条子提问的内容一般有三种:一是对某些问题有疑惑,希望解释说明;二是请求介绍话题以外听众关心的问题;三是不同意讲者的某些观点。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首先,不要中断讲话专门看条子,最好打开放在旁边,利用讲话的间隙扫视。其次,要视情况区别对待。对疑惑问题,最好结合演讲内容提要作答;对题外问题,最好在与内容一致的地方或演讲结束时加以引申;对不同意见,要注意权衡,可当场回答,也可声明结束后个别交流。

6.听众口头直接提问怎么办

在中国做演讲,听众站起来口头直接提问的情况目前还不多,因为许多听众认为那样做是对讲者不尊重。其实,直接提问是一种很重要的信息反馈方式,对深化演讲内容、活跃会场气氛等都有好处。万一遇到口头直接提问这种情况,首先要认真听,并友好地点头以示赞许或用其他表情反应以鼓励提问者。其次,不要急于回答,请提问者坐下后,再向全体听众重复一遍所提问题以赢得必要的思考时间,然后简明扼要地予以答复,对不便当场作答的问题可声明会后个别交流。

7.听众反应冷淡怎么办

如果演讲没有引起听众的兴趣,听众中出现麻木不仁、困倦、打瞌睡、交头接耳、溜号等现象,就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应急措施。例如,压缩听众不感兴趣的内容,临时插进与主题有关的逸闻趣事,提高音量等。

8.听众起哄怎么办

听众起哄往往是因观点对立引起的。如果确是自己观点和态度偏颇所致,迅速加以改正即可平息风波。如果少数听众出于偏见,有意捣乱,可采取下列处置办法:①突然暂停。短暂的间隙可引起听众注意,从而产生静场效果。②转换话题。即中断原话题,插入新话题,以转移和吸引听众的注意力。③在不激化矛盾的前提下,有时可直接提出质问。

9.设备出了故障怎么办

当麦克风、扩音器等出现故障时,不可自己边讲边修理,应暂停下来让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来处理。如果一时处理不好,可把麦克风等置之一边,提高音量继续讲下去。

临场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很多,以上所及不过是最常见的几种。至于提及的处置方法,也不过是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并不是包医百病的灵丹圣药和一成不变的僵死模式。

(三)临场应变的要求

在具体的演讲实践中,无论采用什么技巧和方法处置意外变化,要做到“随机应变信如神”,有几点总的要求必须牢记:

第一,态度要镇静。不论出现了什么样的意外情况,都要有“处变而不惊”的正确态度,始终保持自信和清醒,不能热血来潮,针锋相对,使事变或事态扩大;也不能就此惊慌失措,以致忘了讲话甚至中途退场,使演讲归于失败。

第二,观察要敏锐。要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和“察微见著”的本领,切忌只顾自个儿讲,而对听众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否则,必将酿成大错。

第三,判断要正确。正确判断是正确处置的前提。一旦出现意外变化,就要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弄清楚是属于什么问题,搞明白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

第四,处理要果断。机智应变与果断是密不可分的。所谓果断,就是遇到意外情况,能够当机立断地作出相应的处置。如果犹豫不决、举棋不定,往往就会错过良机,再想补救回来就相当困难了。

第五,方法要灵活。不同的问题会有不同的处置办法,就是同一个问题也会有多种处置办法。因此,选择处置办法时一定要灵活,不可死抱着一种方法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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