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途中想起爱情来,本身就是一种不理性,最后,三人得出结论;觉得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不要缠绕,不要束缚,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的身上挖掘到意义,那是注定要落空的东西。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
罗明问里贝金,你觉得最好的爱情应该是怎样的?里贝金没有回答,反问道;我不知道,你认为呢?罗明若有所思的说;我觉得应该是起码有一座小房子,有两个独立的房间,各自在房间里工作,一起找小餐馆吃晚饭,散步的时候能够有很多话说,拥抱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安全,不干涉对方的任何自由,哪怕他(她)还在和旧日恋人联络,不对彼此表白,表白就是变相的索取。要很平淡,很熟悉,好像对方身上的气味就是你自己身上的气味。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留给彼此距离。随时可以离开,想安静的时候,即使她在身边,也像是自己一个人,有一致的生活品味,包括衣服,听的音乐,食物,爱好等等,不太会想起对方,但累的时候,知道他(她)就是家。
说完,里贝金似懂非懂的点头笑笑说;我们很容易碰到的,都是些自私或者愚蠢的人,他们爱别人,只是为了证明别人能够爱自己,或者抓在手里不肯放,直到手里的东西死去。
所以,你和泰国妹的爱情就是这样死去的,罗明发了一根烟给里贝金,里贝金点燃香烟,深吸一口说;成熟的感情都需要付出时间去等待它的果实,但是我和她一直欠缺耐心,有谁会等待一夜情的男人或者女人,且彼此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方式。有些爱情或者感情因为太急于要得到它的功利,无法被证明,于是也就得不到成立。
我和泰国妹的爱情,之所以孤独寂寞,是因为一直以来我们在彼此身上没有找到任何对手!
从瑞丽到了大理,大理清凉的早上,古城刚刚从沉睡里清醒过来,所有的房子,广阔而平缓,一直延伸到天际,天空中有灰红色的厚重云层,夜里刚下过一场雨,空气很湿润,太阳还没有充沛的力量冲破云层,只是在云缝间渗漏出橙色的亮光。
三人把行李放在客栈里,然后纷纷爬上屋顶,希望脱掉了上衣,叼了一根烟,准备享受日光浴,这里中午的太阳非常强烈,希望像烤面包一样,把身体均匀的烤成古铜色,风开始大起来,越来越快,希望嘴里叼的烟被风吹掉在身上,红色的火星烫得希望直大叫。客栈下有一颗大树,树下的孩子,跳跃着举动手挥舞,看得清楚他们脸上天真的笑容。也许他们一辈子都走不出自己的土地。而罗明这些外来的人员带给他们日复一日的生活,带来了新鲜的感受,里贝金也在屋顶挥手回应,就像伟人一样,可走近一看,嘴上叼了一个大烟斗,一副地主老财像!
三人遥望远方,大群的白色飞鸟低低的盘旋,然后掠过古城,飞向天边。
这一路走来,三人的旅行,似乎和所有人不同,因为路途中很少和别人对话,只是一直在观看,久而久之,三人渐渐明白,长期独自与自己对话且只在小范围内交流,足以让你丧失了对语言的兴趣和动机,当然,只是自己本身也并未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三人穿过客栈的走廊。穿梭进来的阳光和清凉的风,古朴的建筑后面就是青翠的树林和烈日下的叫卖声。鸟群飞过天空,能够听到鸟声和建筑物发出的咯吱声,就是这样的声音。
出客栈没走多远,就在石头上坐下来,休息,听风、这样清凉而古老的石头,突然,希望把屁股抬起来,叫罗明和里贝金看屁股下面的雕刻,当人们想留住一些永恒的时候,就会想到雕刻,而这些雕刻在呈现那些形象的时候,却看见了人类的屁股,所有的悲喜也就灰飞烟灭了。
三人想去大理古城的城楼上看一看日落,据说那里看到的日落是全世界最美的,于是,黄昏的时候,大群的人都在那里闲望着,城楼上坐满了人,几乎是全世界人种的大集合,但是太阳被浓重的云层遮住。留下的,只是一片逐渐被暮色吞没的古城。里贝金很失望的收回了相机,嘴里嘟囔着:以后凡是据说的东西,一定得有依据,有图有真相才行,咱又不是“日本人,你哄我,我哄你都是一马事”。
接连两天,三人都没有看到日落。希望很想得开,开解道:全世界最美的日落,就应该在很少的机会里被很少的人看到,它就应该神秘而出没无常。罗明在一旁也附和道:一帮没有看到日落的人,一个无法实现的约定,我们的生活,原本就是为期待而延续着,为失望而忍耐着。
第二天,希望在客栈里认识了一个名叫“飘”的当地女孩,二话没说,决定让这个女孩当三人的向导。里贝金很是惊讶!这样的艳遇之城,居然让这小子捡得一个小妞,有经验的里贝金自然要小说两句,希望很不服气的指着里贝金的人说:你他娘的最好把艳遇这件小事全部一个人包干最好,什么人你都要,你也不看看个头儿,这一看就是为我量身打造的,你还是回你的“妖兽之都”,去找你的泰国妞,回国别在这里瞎掺和。罗明听见了火药味,忙过来劝道:好了,里贝金心直口快是出了名的,希望传统惯了的,你们两个就别闹了。呆会儿出去我一人发一个给你们,两人一脸的惊讶。原来罗明微信摇一摇,摇了一堆女孩,说完,罗明戴着圆墨镜晃晃悠悠的走出了客栈,里贝金见状,对着希望说:罗明这小子脑袋瓜子越来越活份了。得了,去找你的飘吧,我得跟着罗先生,他一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我得给他分忧。希望摇摇头叹道: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看着罗明和里贝金的背影,希望心里想:也许这个社会真是这样,正人君子到头来什么都没有,倒是地痞流氓占了不少便宜,不过想想,大家都在忠诚自己喜爱的思想和方法,狼就爱吃肉,狗就爱吃屎,但是人类只喜爱养狗,不喜欢养狼,第一,狗忠诚度大于狼,第二,不挑食,第三,狗多狼少,物以稀为贵。
当天三人在大理古城穿行了一遍,下午的时候,三人外加一帮女孩以及飘姑娘,一群人来到一个游人稀少的小寺庙里。里面完整的保留着古旧的台阶,屋檐和墙壁。还有和尚敲木鱼的声音。4点左右,突然下了一场大雨,把希望和飘阻隔在另一方的屋檐下的走廊里,听见雨水敲打在树叶上的声音,还有一个没有发生的吻。
希望最后付给了飘超过一倍的向导钱,是因为内疚还是感动?不得而知,这是一个不会有任何开始的爱情段落。是真实的,很短,很珍贵也很真实。那雨水的声音,是整个故事里最让人遐想的一个细节。至于那个吻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不发生的确是一种完美。也许希望会记住一辈子,一天,一小时而已,谁又能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