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珉岳峰上为君良大将军篆字立碑的姜漓还不知道自己其实已经在生死关口走了一遭。
牵着瘦马,同齐子川悠哉下了珉岳峰,一路往东,朝北邙郡最东边的白沙城走去。
夜幕降临,天气骤寒,齐子川从竹箧中取出破败的北荒大裘,犹豫了半天,走来披在正在生火的姜漓身上。
这种用沙狐、草貉、花獐的毛皮制成的裘衣是北荒最常见的衣饰,虽然样子不怎么样,掉毛不说,处理不好的皮毛,还有一股子味儿,但的确是草原御寒的好东西。
荒人虽然人少,但在草原,却是少有能与北胡抗衡的部族,因着物资匮乏,生活拮据,常常越过白登山南下,到齐北来打打草谷。但北荒地界儿的好东西可不少,不少商客都甘愿冒险深入北荒,什么皮子香料玉石,简直就是和大米等价的货物。
往返一趟,当真是利润百倍。齐子川这件北荒大裘,就是在临都漕市淘来的宝贝。虽说是下等货色,这晚间御寒的功效,可不比纯正的紫狸貂裘大衣要差。
一股脑递给姜漓,自己找了个土埂,搬来坐到刚生起的火堆旁,一拍脑袋,想起竹箧里还藏着前日未吃完的白面馒头,起身去取,四个里拿了三个,给姜漓递了两个,自己留着一个,看样子自然是大气得很。
一连串扭捏迟疑却又及时果决的动作落在姜漓眼中,不由抿嘴一笑,刹那间映出了火色中的娇羞。
“吃什么馒头啊?”姜漓把搭在身子上的裘衣裹了裹,“咱们生了火,当然是吃肉的。”
“肉?”齐子川朝周围望了望,荒郊野岭,孤男寡女,哪里来的肉?难不成?这是个吃人的女魔头?
不会吧,天演诀看中的人物,竟然是这番模样?
姜漓瞧出了齐子川的几分哀怜憔悴的恐慌,又是抿嘴一笑,“怎么,还怕我吃了你不成?”说着砸吧了一下嘴巴,“这人肉酸不溜秋的,不好吃。”
一番调侃还真把齐子川吓个不轻,人肉酸不酸他不知道,但姜漓这样的评价,岂不是真吃过人肉?
齐子川的惊愕还没回过神来,一个断须寸法的男子鬼魅一般坐到齐子川身旁,“就是就是,人肉不好吃,还是鹿肉好吃,姜丫头,这肉嫩,已经拾掇好了,赶紧给烤烤。”
姜漓在厨艺上的造诣堪比她的武道天赋,就是临都皇城御膳司的司座屠一谷,在某些菜系上,也不得不自叹弗如。一路北来,原本乐乐呵呵吃肉的蒋不杨,被姜漓素手调羹的手段养叼了嘴,一路来但凡在荒郊露宿,都忙不迭寻来上等野味,让姜漓炙烤,养一养胃里的馋虫。
姜漓一路来同蒋不杨说话不多,但也知道这人对自己没有歹意。后来蒋不杨偶尔带肉来,她就顺手一烤,两人倒也默契。
因而瞧见齐子川从竹箧里取馒头的时候,早已猜到蒋不杨定然已从某处地方寻来了上等的野味。
这不,金角梅花鹿,肉质鲜嫩,不肥不腻,乃是天底下一等一的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