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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堆雪人(2)

晴天一边后退,一边念出最后的话。大意是:请记住,在冬日那片酷雪下深藏着一粒种子,一旦春阳临照,就能幻化成一朵玫瑰。希望他能心存阳光,不必在物质的世界里继续受苦。

踏出这个门,似乎已经踏到另外一个世界。

扭头快走。

“晴天。”

晴天回头,看到贺家易跟过来,走到她面前说:“等一下,我送你。”

“谢谢,不用了。”

贺家易坚持要送,晴天却坚持要自己回去。

“我想一个人静静。”

她没坐车,只觉得街上那么吵,徒增了几分心烦。

一抬头,不知不觉到了医院门前,坐在小花园里,本想叫来高博,却顾及唐宁,作罢。

没一会儿,高博却出现在她面前。

“你怎么来了?”

“我们科的赵医生看到你了,一个人坐着发什么呆?”

“没事,就是想歇歇。”

“不开心了?是因为他吧?”

“我就是一个人静一下,一会儿就回家了,你回去工作吧。”晴天说。

“既然你不想说我也不问了,要是有什么想不开的我可以给你介绍心理医生啊,费用还能内部价。”

“你才看心理医生!”

“说吧,我看出你心里有事了。”每次晴天来医院都是心情不好的时候,现在明明心情低落,却不说。

“他给了我五十万,让我离他远远的,以后井水不犯河水。”晴天拿出银行卡自嘲地说。

“宋氏不是出现危机了吗?前两天电视里还说股民人心惶惶,内部开始裁员了,内忧外患啊。”

“他选择了林楠,选择了银行家的女儿,因为他们的结合能避免这场经济危机。我又败给了钱。”

“既然他不珍惜,你又何苦为难自己?你真打算走吗?去哪里?”

“走肯定是要走的。五十万还能挥霍一阵吧,可以跟小志去全世界旅游,反正每个月他还会给我打生活费,后半辈子无忧了,你说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很爽?”晴天从长凳上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

“这么好的事,你还在这里坐着,赶紧回家收拾收拾买机票飞吧。”高博起哄。

“我们去旅游你着什么急?”

“我替你着急啊,万一宋俊祥哪天想通了把钱追回来,我看你上哪哭!”

“你怎么不想万一哪天他良心发现,五十万变五百万,我还住国外不回来了。”

“夏晴天,吹吧,反正吹牛不纳税。”

“我乐意,你管得着吗?”晴天就要走,冬天强劲的疾风像妖怪腾云的黑雾,一阵风吹过来,卷着光秃秃的花架上的积雪,扫到晴天的头上、身上,一阵凉贴在脖子里,她一阵尖叫。

高博看晴天头上还有一些花架枯烂的小碎屑,让她低下头为她摘下来。

天空无端地飘起了鹅毛大雪,沉寂了几年的冬天终于再次被白雪洗刷出一副安静纯洁的面容。

小志自出生还没见过这么大的雪,跑到雪地里用小手捧起雪,捏成一个雪球,孩子爱玩的天性一览无余。

“儿子,冷吗?”

“妈妈,我不冷。”小脸蛋被冻得通红,清脆的声音却丝毫没有畏惧严寒之意。

“我们堆雪人好不好?”

“妈妈,我们堆一个雪人爸爸吧?”他问得小心翼翼,生怕妈妈生气了。

脱离宋氏之后,晴天一家搬离了原来的住所,在和宋氏相反的地方租了一间房子暂时安顿。妈妈也因为受不了这边的天气吵着要回乡过冬,毕竟昆明的四季都温暖如春。晴天看得出小志一直想爸爸,却不敢在她面前提起,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错。给不了小志一个爸爸,堆一个雪人爸爸也好。

南方孩子的雪人,只存在于书本里、梦里。小志玩得兴起,晴天也仿佛回到了过去。八年了,那个雪人早已不在,堆雪人的人也早已各自天涯。如今的雪也不再是以前的雪,好冷。

“妈妈,你怎么哭了?”

“妈妈没哭,妈妈只是被冻到了,小志冷吗?”

“妈妈,我给你拿衣服。”小志把雪球放在地上,往家里跑了。

“晴天。”

晴天一扭头,高博提着一些菜过来了。

“中午吃火锅吧,同事从老家带来的腊肉和家乡菜。”高博提提手里的菜袋子展示,看到半成品的雪人又说,“堆雪人啊,你还真有雅兴。”

“高叔叔,高叔叔,你和我们一起堆雪人爸爸吧?”小志飞快地从楼梯下来,抱着一件厚羽绒服,小脸冻得通红,却兴致很高。

“雪人爸爸?好!”高博猜想一定是小志的主意,晴天认同,也说明她还是想着宋俊祥。

黑纽扣为眼睛,胡萝卜为鼻子,红辣椒为嘴巴,一个笑容可掬的雪人成形了。晴天看着这个雪人,孤独地站在街角,背景是单调的白,寒风时不时吹来。她摘下自己的围巾,围在雪人的脖子上,遮挡风寒。

八年前,他拿下自己的围巾拴在了他们两人的脖子上,他们就像不能分开的一体,看着眼前的雪人,开心地笑着。

时间真快,来不及感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碰到对的人,只能是一声叹息,一个转身,各自天涯。

小志把自己的小帽子摘下来戴在雪人的头上,他说:“这样爸爸就不怕冷了。”

这个冬天,真的比任何一个冬天都要冷,不知道为什么天气预报总说这是个暖冬。晴天把儿子揽在怀里,母子相依。

雪人安静地站在街角,太阳已经慢慢出来,照在雪人身上发出晶莹的光。晴天三人在楼上吃火锅,一抬头就能望见窗外的雪人。雪人是不能吃火锅的,它只能生活在冰冷的世界。

“你打算什么时候走?”高博边吃火锅边聊。

“等小志这学期上完,马上就放假了,我不想耽误他的功课。”

“到时候我送你们,有需要你就开口。”

“放心,对你我不会客气的,呵呵!”晴天感觉气氛有些低落,笑着说道。

“叔叔,我们为什么要走,是不是爸爸不要我和妈妈了?”小志抬起圆圆的小脑袋,天真地问。

晴天只觉得鼻子有点酸。

“爸爸怎么可能不要小志,爸爸有自己的事要做,等小志长大了就会明白。”

“你们都当我是小孩子,我知道爸爸要娶别人了,学校的小朋友都这么说。”

喜讯那么高调,全城轰动,大家怎么可能不知道?是不是她应该早点带小志离开,她的决定错了?

“小志,不许胡说。”

“我没有胡说,胖胖说他妈妈要去参加爸爸的婚礼。”

“小志,爸爸就算结婚了,也还是小志的爸爸,他会一直爱你的。”高博劝道。

“会吗?爸爸还会跟我玩,还会爱我和妈妈吗?”

“会。”高博说。

小志看着妈妈,祈求一个答案。晴天终于点了点头,满足一个孩子的心。

晴天问小志:“儿子,我们不等放假了,过几天就走好不好?”

“我还要考试,我要好好读书,将来保护妈妈,谁也不能欺负妈妈。”

“儿子。”晴天的眼睛早已湿润,这么多年的苦因为这样一句话全部都吞下了,都值得。

“小志,好样的!”高博夸奖着。

“宝贝,妈妈爱你。”晴天在小志的小脸上亲了一下,小志又回吻了妈妈一下。

“妈妈不要你为我,你要为你自己读书,每个人都应该掌握自己的命运,都应该为了自己的人生而活。”

小志没有听懂,小脑袋里全是疑问。晴天笑笑,说这些他怎么能懂呢,揉揉小志的小脑袋,可爱的宝贝。

宋俊祥的婚期就在半月之后,她已经尽力避免看电视,看报纸、杂志,看一切有关他的东西了,可是这么大的喜讯,早已铺天盖地,似乎专门要通知她似的。

宋氏的喜讯,宋俊祥和林楠的婚礼。这些消息,你就是捂着耳朵,闭着眼睛都不能躲避。

虽然还在同一个城市,除了高博没有人知道她搬往了何处。

街角的一个咖啡屋,侧着身就能看到那个围着红围巾戴着小帽子的雪人。唐宁对面坐着宋俊祥。

“宋总还是放不下?”

“你不也一样?”

同是天涯沦落人。

“他们很合适,我愿意成全,晴天应该拥有这么好一个男人的爱。”唐宁说。

“有时候不是成全谁的问题,而是每个人都有身不由己的选择。”

“我记得晴天跟我说过一句话,她说之所以选择太难,不能遵从内心的选择,是因为一双眼睛被浮云遮蔽了,要了太多舍不得丢弃的欲望,才有了选择的困难。所以,她生下小志不需要选择,她读研不需要选择。”

她生下小志不需要选择?

宋俊祥想到小志就不能不自责,看着儿子在雪地里玩耍却不能陪着一起,看着儿子挤公交车上学却不能送一程,看着儿子开家长会却不能出席,看着儿子因为没有爸爸伤心难过却无能为力。他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更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也许,晴天离开他会更好一些。

为何那些日子偏偏要为难她、折磨她?在她最需要自己的日子里,将她越推越远了。

咖啡冒出热气,模糊了眼前的世界。

高博回到家,玄关处只有一双拖鞋,他以为唐宁回来了,高兴地去敲她的房门。里面却空无一物了,唐宁已把自己的东西拿走了。

只留给他一封信。

高:

不知道该用怎样的称呼形容你我之间的关系,也许开始就是荒唐错误。其实那晚我们喝醉了,什么都没发生过。

从见到你忍不住斗气,到见不到你生气。我以为你是我的菜,强行地把你煮进我的锅里,却不知道你被煎熬得很难受。

我消失之后,你找我我看见了,你的着急让我有一丝安慰。但是,我也看见你和晴天在医院花园里开心地交谈,看见你们一起堆雪人。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有晴天,而她也需要你这样的好男人照顾。

晴天是我最爱的姐妹,我希望她幸福。是我霸道地把你从她身边抢走,我一直拒绝承认晴天口中善良的大哥哥就是你,一个从开学听到毕业的大哥哥。

千言万语,不知道该如何说起。我希望晴天幸福,也希望你幸福。

祝你们幸福,好好对晴天。

字:唐

高博拿着信,追出去,却不知道她会在哪里。这个傻丫头,总是一相情愿为别人,一点都不像她表现的那么霸道。

他们一起去过的电影院,一起去过的小公园,一起到过的旅游景点,一起逛过的街,一起吃过的小吃店……高博一个个地走过,只希望能见到熟悉的身影。熟悉的地方勾起回忆,一幕幕在心头上演,才发现原来他心里早已忘不掉这个冤家。晴天是他最亲的妹妹,唐宁才是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女孩儿。

如果这是最后的结局,为何我还忘不了你。

时间改变了我们,告别了单纯。

如果重逢也无法继续,失去才算是永恒。

惩罚我的认真,是我太过天真。

……

小店里的大音响唱着张信哲的《从开始到现在》。在这间小店里,他们第一次约会,喝着酒,吃着小菜,大晚上,开着拖拉机一样的破车。那些笑话,那些有人斗嘴的乐趣,那些荒唐却充满甜蜜的回忆,那些从未注意却已消失的记忆,那些突然发现已不能拥有的人,那个再也不想失去的她,怎么就丢了?

喝着酒,明知道借酒浇愁愁更愁,却不能控制地喝着。回忆就是下酒菜,回忆越浓,喝得越醉。

天色已昏暗,华灯已初上,一天即将结束。

走出小酒馆,再回头来看,似乎看到他们就坐在那个位置,喝酒聊天,开心地吹牛皮玩猜拳。

你一直以为有些人只能当哥们儿,却不知道这个哥们儿早已住进你的心里,割舍不去。

摇摇晃晃地走路,从来不酗酒的他又一次喝醉了。听人说,为一个人醉酒,就证明你爱上了这个人。

她一定是魔鬼,居然这么轻易就俘获了他的心,还是不知不觉地偷走了。

车水马龙,夜里比白天还要热闹。可是身边经过那么多路人,没有一个路人关心别人的心事。伤只能自己愈合,没有创可贴。

高博不知不觉走到肯德基门前,想起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里,她一出现嘴巴恶毒地说他是“三十未婚男,老男人”,想起来还能笑出来。她真是个神经大条口无遮拦的魔鬼。

进去,有些人侧眼看他,一个醉汉来肯德基,真是稀奇。

肯德基没有酒。

什么也不点,找个空位坐下,一下子趴在桌子上,起不来。困,累,醉。

“喂,喂,你醒醒。”

有人叫他,可是睁不开眼了,很想睡觉,趴在桌子上,头埋在臂弯里。

“你这人怎么这么缺德啊,这里又不是酒馆,没看到对面坐着人吗。”

“嚷什么嚷!没见过男人失恋啊!”

“没出息,活该!”

“你管我。”高博嘟囔出一句,完全没有了往日的绅士风度。

“你还有理了,就你这样谁能看得上。就算穿上龙袍,太监都不愿意站你身边,一失恋就喝酒活该被甩。”女子得理不饶人。

高博抬起头就要辩驳,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他以为自己看错了,揉揉眼睛,没错啊。

抓住她的手就叫:“唐宁。”

唐宁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只是这张脸多了沧桑和颓废。她以为离开他,他的日子还能照样过,这个世界,谁离了谁不能活啊!可是她偏偏走到了与他初次相遇的肯德基快餐店,他也闯了进来,就这样不偏不倚的又一次遇上了,还是那么巧的开场白。似乎是命中注定一般,怎么也逃不掉。她挣脱他的手跑出去,他猛一起身差点跌倒,唐宁心有怜惜却一狠心跑出去,跑到马路对面。

高博摇摇晃晃地过马路,眼看着红灯转了绿灯,车辆开动,他却站在马路中间。唐宁着急地跑过来拉着他走回人行道,对他大吼:“你想死啊!”

高博一把抱着她,说着“别走,别走”。

车水马龙红灯绿灯的十字路口,喇叭声、发动机声,嘈杂的谈论声,都像是被消音了一样,听不到。唯一能听到的是彼此的心跳。

被酒熏染带着呛鼻的味道,唐宁看看醉醺醺的男人,他也有今天。

原以为像他这么有原则知道节制的男人不会为了她这样没人爱的女人失魂落魄,他这是唱的哪一出,还偏偏唱给她看。平白地让她走不了。脚下的步子是一丁点也迈不开,他失重般全部的身体压在她身上,重重地依着她,那样舒适放心地靠着。

“无耻,走也不让人走得安心。”她骂他。

“不要走,我错了,你不要走。”他只是胡乱地说着,喷出的酒气让她忍不住伸出手捂住了他的嘴,唠叨一句:“再喝就把你喂王八。”

风一吹,灌进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难受,忍不住呕吐出来。唐宁唠唠叨叨地骂他:“脏死了,死高博,臭高博,别以为我会伺候你,你自己回去,我可不管……”絮絮叨叨没完没了。高博又是一阵呕吐,味道实在难闻。

明明不会走,还要说出一些狠话来欺骗自己。唐宁扶着他回到了家,又是帮他换上干净的衣裳,又是擦地板上的脏物,一晚上竟围着他转了,最后还不忘说一句“醒了找你算账”。

窗外月凉夜冷,唐宁站在窗前,一切如昨清晰深刻终难释怀。是不是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念念不忘,即使离去,即使回来,仍是刻进心里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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