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的城市,九月份的清晨隐约能嗅到海风的清柔,朦胧的苍白色气息里,我背着书包装好一天的食物拿着地图出门,应该会是一次悠闲的旅游。
11个小时之后,我坐在楼顶的铁网护栏前看着头顶干净的宁云色天空,不知道天空看着底下的大学是怎样的心情,对世界的现实又有怎样的想法。
这里,大学,它的名字是“慧盛财经学院”,这里有欧式城堡般的建筑、地下歌剧院、12层的图书楼、足以召开国家级运动会的体育馆、甚至有用作实验观察的植物园;五大片各式风格的湖泊,湖泊被蜿蜒曲折的小河串在一起;夹道盛放的樱花歌唱着夏的浪漫,静默其间的银杏和枫树酝酿着秋的多姿,一同炫耀着这是一个永远不会与“单调”有交集的地方;珙桐、紫檀、诸多叫不出名字的一级植被会在某处与你悄然相遇。
那么身处其间的学生呢?
身处其间的学生70%顶着“富二代”的头衔,停车场里的车有奥迪、奔驰、宝马、法拉利;香奈儿、LV、古驰、巴宝瑞相当于这里的卫生纸。
而我呢?
我穿了件一百多块的特步T恤就心疼好几天的“贫民”呢?
只能说:“祝你好运!”
晚上回去,有幸见到我的舍友,三个人,桌子上满满的兰蔻、雅诗兰黛、LV,我桌子上看得见的只有书,细看之下绽放着寒酸的几样洗漱用品。
一个女生注意到我,高调地打了声招呼:“嗨!你好!刚到吗?对大一的破宿舍绝望了吗?行李都没带来?”
“啊,你好,我,昨晚就到了。”
她迈脸瞟一眼冷清的床位,脸上所有的光泽痉挛般抽搐进身体深处,只留下“痛苦”后沉厚的晦暗。
我知道,我接受,所以说,昨晚的男生说:“希望在毕业典礼上看见你”。没关系的,我没那么敏感脆弱,绝对会站在毕业典礼的会场。
闷头走去宿舍楼楼顶,站在护网前看着低下纵情铺展、灯火通明的学校。
想远一些,这所大学确实很强大,人类天生的不公,两个****的极端,我能在巨压的冲刺下走多远?但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可在乎的,以前单纯的所谓的“报复”,让那两个最终考进专科学校的女生知道我的高度对我来说一丁点意义都没有,而企图赚钱揪出那个下贱的女人对我来说也毫无意义,毕竟我三岁的时候她就再未露面。
现在我所想的顶多是报答暖瓶,不管以前有怎样的误会,他一个人执拗地把我拉扯大,是我唯一的依靠,我前进着也只能是为了他。那就无所顾忌好了,不管这所大学怎样傲慢无礼地排挤我,我只管自己执着迈步就好了。
东一脚西一脚地思索着,没多久却听见断断续续的哭声,转了大半天看见靠墙蹲着一个身形娇小的女生。我说:“同学,你怎么了?”她仰脸,看我的眼神由迷茫变成惊恐。我猛地一愣,想起自己披头散发,穿着件从领口到裤脚印着一头龇牙咧嘴的棕色狗熊的睡衣,赶忙冲她无害地笑着柔声解释:“这个,害怕吗?我就是不想让自己梦见某个人才特意穿的,如果梦见了,就让它跑进梦里把我叼回来。”女生一直盯着我看,水灵灵的大眼睛闪烁着羞怯又单纯的亮光,脸颊上泛起了红晕。我挺稀奇在这所大学里还有这种生物存在,于是坐在她旁边搭话:“你因为想家才哭的?”她低头“嗯”一声;我问:“父母送你来的?”,她“嗯”一声;我再问:“还没交到朋友吗?”,她再“嗯”,我差不多能去占卜了?我说:“我自己来的学校,我爸说我该自立了。事实上,我也想家,但是我爸不让我哭,你看,我现在是不是看起来很开心?嘻嘻!”女生破涕为笑,我心情舒畅地起身“回去吧,如果今晚着凉,明天军训请假就太泼教官冷水了。”她浅浅一笑,脸颊上仍泛着红晕,我转身下楼,她站在楼梯口喊:“你叫什么名字?”我大声回答:“陌生人”,我喜欢这三个字。
第二天军训,直到解散我除了热没别的感觉,那群“公主”就三五成群的“哀嚎”:“好累啊!要喝水!……”我知道自己没法合群,走去操场边的树下站着,省得看彼此不顺眼。胳膊被轻微拉一下,扭头,一个红着脸的小个子女生向我举着一瓶苏打水,我愣是反应不过来。她低头小声说:“水,给你喝。”这是玩儿大冒险呢?我不接,礼貌地说:“我们不认识吧?”,她猛地抬起头直勾勾地看着我,真是吓我一跳,愣半天才说:“你忘了?昨晚,楼顶,我。”……“哦!你啊,没认出你,真不好意思。”她语无伦次地说:“恩,没关系,额,不是不是,那个,水,给你”我笑着接过水,她说要归队了就跑着离开了。我看着她的背影,大脑里猛地闪出一幅“公主与大侠”的画面,奇怪吗?
中午我主动邀请那个女生吃饭,感谢她一上午连续三次跑小半个操场去给我送水,送防晒霜。晚上又请她吃饭,因为那小半个操场单程足有800米。结果军训一个月,我们俩成了“相依相偎的公主与大侠”。
女生叫林歌,绘画专业,曾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家境一般,超级厉害的实力股。大二起换进两人间的宿舍,我们俩就一直“同居”。起初我一直存有戒心,只是不想亏欠任何人东西,时间久了,我发现这所“玄幻”的大学里确实存在着那么个单纯善良、软弱畏怯、细心体贴的女生,而且被我碰上了。我没再恐吓自己松手,反而以为我的人生有了转折,我可以轻松快乐地幸福着。是她的存在让我第一次认可“幸福”的存在。
另一件幸运的事是我所在的一班是按照高考成绩取前30名组成的班级,大部分是家境一般“正常人”,我顺利地做了班长,顺利地有了好人缘。比较多地组织各种活动,比较多地接触其他班的班干部,于是和那晚对我说“祝你好运”的男生变得很熟。
他名叫楚翔,二班的班长,他的标签就是阳光做的笑脸,不管在哪里你可能记不得他滔滔不绝的冷热笑话,可能不在意他侃侃而谈的计划方案,但不会忘记他明媚的笑容,对了,跆拳道练习室除外。
大二那年我才入社,据说他大一时就已经是成员。但我进去之后,原社长就被我替掉了,不知道他是打什么算盘,从那时候起,每天都有事没事地联系我,扔给我一些小玩意儿或者大包的零食。
我就只能和林歌一起分担他的无端“贿赂”,一起买些什么回送给他,我们俩都是“礼尚往来,公平交易”这种价值观的铁杆粉丝。
总之,糊里糊涂的,我们三个常在一起,好像彼此很熟很亲热的样子,确实很幸福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