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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马莱特罗伊老爷的门(1)

邓尼斯·特·博留还不到二十二岁,可是他认为自己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并且是一个多才多艺的骑士。在那暴风雨的战争年代里,小伙子们都是很早熟的。而且,要是一个人经历过一次正规的战役,参加过十多次袭击,并且曾经光明将对手正大地杀死,对有关兵法和待人接物的学问又多少懂一点,那么人们也会原谅他的那点趾高气扬的。他妥善地安顿好自己的马,像往常一样不紧不慢地吃过晚饭,然后在暮色苍茫中怀着非常愉快的心情,出去拜访一位朋友了。对于这位年轻人来说,这不算是一个很明智的举动。要是他留在火炉旁边,或者老老实实地上床睡觉,可能一切都会变得比较好。因为这个镇上尽是些联合指挥下的勃艮第和英格兰部队。虽说邓尼斯身边带着通行证,但是如果发生意外,他那张通行证怕也变成一张废纸了。

那是一四二九年九月。天气骤变,狂风夹着阵雨,怒号着刮打着这座小镇。枯叶沿着街道狂奔。这儿,那儿都有一个窗口露出了灯光。一阵阵军人们晚餐时兴高采烈的喧嚣声从里面冲出来,接着便很快被大风吞没,带走了。夜幕迅速落下,塔尖顶上飘荡着的英国国旗,在乌云飞驰的背景里,变得越来越模糊了——成了一个黑斑,好像一只在喧哗混乱、阴沉灰暗的天空中的燕子。刚一落下夜幕,立即狂风大作,开始在拱门下呼啸,在小镇下山谷里的树梢怒吼。

邓尼斯·特·博留走得很快,一会工夫就在敲着他朋友的大门了。本来他打定主意只在那里稍待一会儿就立刻回去,但是主人的殷勤款待令人流连忘返,而且还有其他许多东西似乎也在挽留住他。因之等到他在门口告别时,早已过了午夜。这时风势又减弱了;暗黑的夜色让人觉得像在一座坟墓里一般,不禁毛骨悚然;一颗星也没有,上也没有一丝月光闪过。邓尼斯对兰登堡那些交错的小巷本来就不太熟悉,即使是大白天,也很难找到正确的路;如今,在这极端的黑暗中,还没走多久,便完全迷了路。他只对一件事情有把握——不断朝山上爬,因为他朋友的房子位置在兰登堡山脚下,而他所住的旅店是在山顶上,在大教堂的尖塔下面,凭借这仅有的这点线索,他就跌跌撞撞,摸索着向前走去。现在他到了地面空旷、顶上露出一大片天空的地方,呼吸起来已比较自在一些;他一时又到了令人感到窒息的通道,沿墙壁走着。在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小镇上,淹没在如此密不透光的黑暗中,真是一种令人惊恐的神秘境界。四周的寂静也可怕到了极点。那只探路的手一碰到冷冰冰的窗槛,像摸着一只蛤蟆似的令他大吃一惊;走在坎坷的石子路上使他的心快要从口中跳出来了。每逢走到更深的黑暗中,他便感到路上有埋伏和陷坑的威胁;一到比较明亮的地方,那些房子又显得奇形怪状,令人迷惑,好像要引诱他离开正路走到更远的歧途上。对于邓尼斯来说,他必须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而回到旅店里,一路上不只是步履艰难,而且危险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因此他不但要小心还得大胆,每到一个拐角上,他就要停下来观察一番。

他在一条小巷里走了一阵,巷子窄得随便伸出那只手都能碰到墙壁;等到这条巷子开阔起来,就急剧地向下倾斜了。这条巷子很显然绝不是通往他旅店的。但是他希望前面光线会稍亮一点,这样便于他向前去侦察一下。巷子的尽头是一片地坪,有一堵带有塔楼的墙,塔楼在高房子之间像一个炮眼,俯视着下面几百尺以外的那片昏暗的、形状不明的山谷。邓尼斯向下望去,可以看见几株摇摆着的树梢,还有小河通过堤坝时泛起的惟一的一点亮光。天气渐渐明朗起来,天空也逐渐亮起来了。因此显示出乌云的轮廓和山峦昏暗的边缘。在这隐约的微光中,他左面那幢房子似乎很有气派,上面矗立着几座尖塔和角楼。小教堂后部的圆形平台边上,一排摩天擎柱出现在主楼前面。大门掩蔽在雕有人物图案的深深的门廊之下,门廊两边悬着两个长长的滴水管。小教堂窗子闪烁着,由交锗的窗格中透出亮光,仿佛点着许多蜡烛,使得那些柱子和尖耸的屋顶在天空中显得更加浓黑。这显然是附近某个大户人家的府邸,它使邓尼斯想起了自己在保尔吉斯市内的住宅。他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凝视着它,心里暗自估量着建筑师的技巧和两家门第的高下。

看来,这里除了他走来的这条小巷,没有其他通到这片地坪的出口。他只好退回去,但是他已经有了一些概念,知道自己大致的方位,并祈祷能就此走上大路,赶紧回到旅店里。他这样盘算着,却没有估计到很快将要发生的那一连串意外的遭遇,使得这一晚成了他毕生最难忘的一夜。原来他回头走了大约一百码,就望见一丛火光迎了上来,又听到在这易于引起回声的窄巷里,有许多人在高声说话。这是一队持有火炬的巡夜兵。邓尼斯心里肯定他们都已喝够了酒,对于通行证或骑士战争的礼节不会在意。他们很可能把他像一只狗那样杀死,让他留在倒下去的地方。目前的情景是令人兴奋而又紧张的,他想到对方手里的火炬会使他们望不见他;他希望他们的空谈会把他的脚步声淹盖。只要他能跑得快,没有声音,他完全能躲过他们的注意。

不幸,当他转身倒退的时候,他的脚在鹅卵石上滑了一下,哎哟一声撞到墙上,他的佩剑碰着石头也发出了响声。有两三个声音喝问谁在走动——有的说法语,有的说英语,不过邓尼斯并不回答,只是更快地向巷子里面跑去。他一到了地坪,立即停步向后张望。他们仍然在后面不停地喊,同时又加快追赶他。他们的盔甲发出铿锵声的响,火炬的光亮在过道口来回剧烈地晃动。邓尼斯向周围扫了一眼,立即窜到一个门廊内。在这儿,他或者能躲过他们的视线,即使办不到,那么无论谈判也好,防御也罢,他都处于优势。他这样想着,就拔出宝剑,试着把背倚在门上。使他惊异的是:那扇门被他的身体一压,就碰开了。虽然他立刻掉转身子,但是那扇门却随着上过油的的铰链毫无声息继续向后移动,直到完全敞开,露出黑沉沉的内部。大凡一个人遇到合适他的事情,一般是不大会寻根究底,追究原因的。他只求眼前方便,再也顾不得世界上发生其他奇特的事情和变革。于是邓尼斯毫不迟疑地就走了进去,随手半掩着门,挡住自己躲避的地方。他丝毫没想把门完全关上。不过,由于某种难以解释的理由——也许是因为弹簧,要不就是门锤——这块硕大沉重的橡木竟刷地一下挣脱他的手指,自行关上,发出可怖的轰然一响,声音就像一根自动门闩落下去似的。

就在这个时候,巡夜兵已走到坪上,并吆喝着,骂着,叫他出来。他听出他们在角落里搜索着,一根长矛甚至擦在大门上格格作响,而他就站在这门后。但是这些先生其他的兴致太好了,不肯在这里耽搁太久,不一会,就顺着他刚才没注意到的一条盘旋小路逃跑,沿着小镇的城垛奔下去,从视线中消失了。

邓尼斯又开始呼吸了。他为了以防万一,又等了几分钟,在暗中摸索着,想抓住开门的东西,重新溜出去。这扇门里面非常光滑,没有把手,没有嵌条,也没有任何突出的部分。他用指甲沿着门边线试图把它拉开,可是这块大木头丝毫不动,他摇撼着它,它却牢固得像一块大石头一样,邓尼期·特·博留皱了眉头,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这扇门有什么毛病?他感到诧异。为什么先前不关住?等他进来以后又为什么这么容易关上,又关得这样牢?这一切都有点神秘费解,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真是难以想象。这看起来好像是一个陷阱,不过,谁能够想到在这样一条偏僻的小街上,在一所外表如此富丽堂皇甚至宏伟的房子里会有陷阱?虽说如此,不过——不论是陷阱抑或不是,有意还是无意。——他却已经乖乖地落入圈套。无论如何,他再也找不到脱身之计了。黑暗使他心情沉重。他侧耳细听,门外万籁无声;然而在屋内,他似乎听到一声微弱的叹息,一阵轻轻啜泣的唏嘘,一点隐隐的吱呀声——好像有很多人在他周围,又保持着相当的沉默;甚至他们的呼吸也相当狡猾地控制住了。这个念头震动他的神经,他忽然转过身来,好像要保卫自己的生命。接着,这是头一遭,他觉得有一条光线,大约同他的眼睛一样高低,在房子里面——一条笔直的光线愈靠底下愈宽,似乎是从挂在门上的两幅花帷之间漏出来的。只要看到任何东西,对邓尼斯来说,都是一种安慰。就像一个陷在泥坑里的人找到了一块干地。他的心热乎乎的,完全在对付这条光线了。他站在那里凝视着它,试图把周围环境拼凑成一个合乎逻辑的概念。很明显,从他站着的地面到那个发光的门口有一段楼梯。的确,他觉得他已看到了另一道光线,细得像针,弱得像磷火,很可能是由楼梯上光滑的木扶手上反射出来的,因为他猜想自己已不是孤零零一个人在这里,他的心继续猛烈地跳动着。他心里有一种难以忍度的感觉,无论如何,总得行动一下。他觉得自己到了生死关头。除了登上阶梯,掀开门帷,勇敢面对困境之外,还有什么更自然的事呢?至少他能和可以捉摸的东西打交道,这样他才不会再呆在这黑暗中了。他伸开两臂,一步一步,慢慢地向前迈去,直到他的脚碰到最下一级阶梯,然后他迅速走到楼上,站了一会儿,让神色镇定一下,掀开花帷,走了进去。

他发现自己是在一间磨光石砌的大房间里,有三扇门,三面墙上各有一扇,都同样地挂着花帷。第四面墙上有两扇大窗子,和一架很大的石壁炉,上面刻着马莱特罗伊家族的纹章。邓尼斯认出上面的含义,因为自己落到这么好的人家而感到高兴。房间里灯火通明。但是家具很少,只有一张笨重的桌子和一两把椅子。壁炉里没有火,地板上铺着稀疏的灯芯草,显然,已经很多日子没有换了。

在壁炉旁边一张高背椅子上,面对着邓尼斯进来的方向,坐着一位矮小的老绅士,身上穿着一件皮披肩。他交叉着腿坐着,双手十指交叉,在他臂肘旁有杯薹酒放在墙上的托架上。他脸上有一种强烈的男性气概,不完全像人那样,而是像我们从牛、山羊,或者驯养的野猪脸上见到的那种,神气有点暖昧,狡诈,又有点贪婪、残忍和阴险。他的上嘴唇厚得不正常,好像被人打肿或者牙痛似的,他的微笑,尖耸的眉毛,以及小而强悍的眼睛,使他脸上显出一种古怪而又滑稽的邪恶神气。优美的白发沿着头四周垂下,像一个圣徒的头发,落在披肩上成了一个大鬈。他的须髯真是可爱之极,令人肃然起敬,也许是由于异常谨慎的缘故,岁月并未在他的双手上留下任何痕迹。马莱特罗伊家的手向来是遐迩闻名的。如果要想像任何东西能设计得丰满又那样精致,那是很困难的。尖尖的富有肉感的手指就像达·芬奇画中女人的一样,拇指收屈时,指弯像酒窝一样凹下去。指甲十分像样,而且白得惊人。一个人有着这样的手,居然会像殉道的处女一样虔诚地把它们交叉抱在膝上——一个人脸上的表情这样紧张,真令人吃惊,他居然会像一个神或者神像一样,耐心地坐在自己位子上,两眼一眨不眨地盯着人看,这样,使他的神情更加可怕了。他的沉静似乎含有讥刺和奸诈,这和他的外表十分不配。这就是阿兰·马莱特罗伊老爷。邓尼斯和他默默对望了一两秒钟。“请进吧,”马莱特罗伊老爷说,“我已经等你一晚上了。”

他没有站起来,不过他说话的时候一面微笑,一面谦恭地略略低了一下头。一半是由于他的微笑,一半是由于他那奇异音乐般低低的声调,使邓尼斯感到一阵令人作呕的强烈战栗直透骨髓。一半是厌恶,一半是头脑实在有点混乱,邓尼斯几乎凑不成一句话来回答他。

“恐怕,”他说,“这是加倍的意外吧。我不是你想象的那个人。看来你似乎在盼望有人来拜访你;可是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比这次打扰更加出乎我的意料,没有什么事情比这更违背我愿望了。”

“好啦,好啦,”老绅士宽宏大量地说,“你已经到了这儿,这是最主要的。请坐下吧,我的朋友,请你一点也不要拘束。我们马上就会把这件小事办妥的。”

邓尼斯觉得事情很复杂,还是有点误会,急忙继续解释。

“你那扇门……”他说。“关于我那扇门吗?”对方问着,扬起尖耸的眉毛。

“一点别出心裁的小玩意儿。”于是他耸耸肩膀。“一种好客的花招!照你说,你并不想和我认识。我们老年人随时都料到会有这种不满意的心情。不过,要是事关我们的荣誉,我们就要想尽办法,除非找到克服这种境况的办法,我们是决不放手的。你是未经邀请,自己来的,但是请你相信,我很欢迎你。”

“你还是弄错了,先生,”邓尼斯说。“你我之间,不可能有什么问题,我是这个地方的异乡人。我的名字叫邓尼斯·特·博留,要说我跑到你家里来,那只是因为……”

“我的年轻朋友,”对方打断他的话说,“请允许我对这件事自己作主。目前我的主张也许和你的不一致,”他说着斜瞟了邓尼斯一眼,“不过时间会证明我们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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