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自1994年4月,中国全面接入互联网以来,截至2009年年底,中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人,较2008年底增长8600万人,年增长率为28.9%。截至2009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首次突破1亿。这意味着,目前中国不仅是网民第一大国,而且中国互联网普及率以22.6%的比例首次超过21.9%的全球平均水平。
尽管增幅放缓,但是我国网络用户的结构却在不断优化。数据显示,我国宽带普及率继续提高,宽带网民规模达到3.46亿人,较2008年增长了7600万。此外,农村网民的规模也在持续增长,达到10681万,占整体网民的27.8%,同比增长26.3%。
由于3G牌照的颁发,手机上网用户在2009年取得了飞速的发展。CNNIC《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手机网民规模一年内增加了1.2亿,已达到2.33亿人,占整体网民的60.8%。其中只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有3070万,占整体网民数量的8%。对此,CNNIC分析师表示,随着3G业务的持续开展,手机上网将成为刺激我国互联网用户增长的新增长点。
互联网成为当今中国主媒体
从传播学的角度来讲,互联网已成为当今中国的主流媒体,发挥着实实在在的巨大影响力。《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显示,67.1%的公众认为,互联网的影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官方了解民生、体察民意的重要途径”,61.7%的公众认为,政府重视与民众的沟通与交往,总书记与网民的网上交流是“民主政治的积极实践”。
网络舆情国家研究课题组认为,网民的力量从最初的懵懂已经蜕变为今日的敢于针砭时弊、理性议政,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在社会各种问题和灾难出现的时候,总会听到网民们发出的声音。同时,网络也在深入推进政府职能、政府体制、运行机制以及行政决策科学化等方面的改变。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8中国互联网舆情报告显示: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三大重点新闻网站,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四大商业门户网站,累计每天新闻更新超过2万条,日均新闻信息浏览量超过20亿次。
新闻、新闻跟帖、网络论坛(BBS)、博客/邮件/个人空间,2008年各种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媒体、亚媒体形式迅速发展,使舆论信息随时随地互动传播,其参与主体多样复杂,内容数量庞大,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虚拟世界“话语权”和“干预力”不断增强。
一些研究网媒的专家认为,中国的网络媒体大致可分为两种力量:一种是新闻网站。如新华网、人民网、央视国际等;第二种是商业网站。网络媒体成为主流媒介并不等于所有网站都是主流媒介,最终还是要看其背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影响力。舆论的形成与演变有时候是一种“不可控”的力量,如果网络媒体不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反而会产生巨大的破坏力。
网络新闻遇假“井喷”【1】
网络新闻既是传统纸质新闻媒体的电子化延伸,更是传统新闻传播理念的突破,在视、听、感各个方面给受众以全新的体验。它将新闻标题展示信息的厚度让人们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快的方式获得来自世界各个角落的新闻和信息。
然而,研究发现,与传统新闻相比,网络新闻的公信力存在危机:一是虚假新闻多;二是文化娱乐新闻和体育新闻中,存在大量低俗、黄色的不良信息;三是用新闻包装起来的非法医疗广告、含有欺诈性质的快速致富信息、虚假承诺的房地产广告等比较多;四是存在不少恶意炒作的新闻。
新华网一位负责人认为,新闻媒体日新月异的新技术必然给现行的管理制度带来新问题,而现行管理制度是对过去的新闻管理办法的沿袭和总结,网络传播环境与传统媒介传播环境大不相同,传播手段也日益翻新,一些网络立法还比较滞后,内容监管不系统,出现了一些难以监管的“灰色地带”,以后的信息将会更开放,必将带来更多和更复杂的问题。现实中的很多细节问题也得不到法律保护,如有关网络版权的保护、运营商的权利义务等都缺少法律上的规范。
另一方面,在利益驱动下,一些网站片面追求访问量和轰动效应,对新闻的把关不严格,一味求新求快,往往在没有详细调查的情况下,把一些未经证实的新闻发布出去;另外,某些网站把新闻的平民化曲解成庸俗化,把通俗扭曲成媚俗,把受众当成猎奇煽情的对象。如此一来,网络传播的无限性加上网络媒体互相转贴现象,自然助长了假新闻的蔓延。
因为缺少传统媒体的职业化把关机制和自身传播功能极强的特点,从理论上讲,这个世界上最庞大的网民群体,每个人都拥有制作新闻产品的“资格”和机会,借助难以数计的BBS、博客、即时通讯、留言板等各种信息平台,轻而易举地把他们自己生产的新闻产品推向“消费终端”并实现几何级增长的循环“消费”。从这个意义上看,每一个网民就是一个潜在的“媒体”——互联网也正在把中国拖入一个“全民媒体”的时代。
处在这样一个“全民媒体”的时代,中国社会的新闻生态不仅面临着执政党的“集权喉舌”与“民众喉舌”的矛盾博弈,更面临着一国之“地域喉舌”同跨国界的“世界喉舌”的利益冲突,以致于我们的全封闭式新闻管理体制突然变得不知所措。
加之,许多商业网站编辑的新闻素养大都不如传统媒体编辑的高,他们主要根据二手甚至三手资料编发新闻信息,这样往往造成虚假新闻在网络媒体上传播得更快,危害更大。在中国,2007年几乎成了网络假新闻的“井喷”元年。
比如2007年7月17日,一篇题为“我所见过的最没人性的事情!后妈毒打6岁继女,治疗现场千人哭成一片!”的帖子登录全国各大网站、论坛,该帖称:“前天在电视台看到一个惨绝人寰的家庭暴力虐待画面,6岁小女孩被后母打得在医院狂吐血,流了一地……”7月19日,红网记者发出题为《六岁女童遭毒打吐血六块脊椎被打断》的报道,还在网文中配发了“小慧被打得口吐鲜血”等极具“震撼力”的照片。7月20日凌晨,红网记者连续发表了《遭殴打女童病情恶化公安局尚未立案》等文图报道;东方网记者发表题为《遭殴打成重伤女孩已抵达上海救治》的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仅7月20日上午,全国36家网站和数十家报纸转载和报道了“丁香小慧被后母毒打”事件。
7月24日,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经调查,发布了丁香小慧被虐事件的权威调查通报:一,后母陈彩诗没有虐待丁香小慧的行为;二,丁香小慧体表初始伤是自己跌倒造成的。丁香小慧入住的上海瑞金医院也告知公众,小慧患有凝血功能障碍以及脊髓病变等多种疾病,帖中所称“六块脊椎骨头基本被打断”纯系子虚乌有,她身上的青紫也是由凝血功能障碍所致。事实一经公布,公众一片哗然,众多媒体亦纷纷陷入了公信力备受质疑的尴尬境地。
几乎在“后母虐童”事件热炒的同时,7月18日,一场三小时的暴雨,使山东济南的中心城区几成泽国,截至7月21日,死亡人数达34人。济南暴雨后,“银座购物广场淹死人”的传闻在网络上和当地民众当中广泛流传。很多网上帖子都称听说淹死了人,具体数目从十几到上百人不等。当地几次发布官方声明,称并无人员在商场内淹死,但仍有很多人不相信。在此过程中,一位23岁的女网友在舜网论坛注册网名“红钻帝国”。像很多网友一样,她认为在银座商场肯定有被淹死了,只不过真相没有公布出来。后来,警方因其发帖“内容有明显的唬人噱头,营造了暴雨过后的恐怖气氛,里面有灾害造成多少人死亡的虚假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她进行了治安拘留。
众所周知,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它是新闻的本源,新闻报道也只能是对客观事物的活的写真,它必须如实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这些都是新闻工作者或新闻传播者们耳熟能详的原则,作为网络新闻的散布者们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坚持并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因此,对于网络假新闻的存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防止它不断被放大而造成的危害性。
第一,要加强对互联网站的管理,建立健全一整套的网站新闻信息采集发布的审查把关制度。
第二,要严厉地打击利用网络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造谣惑众的行为。首先在技术层面上,国家有关部门要准确掌握网络信息的发布源。在法律层面上,也要建立追究散布虚假信息的网站和个人的法律制度,从根本上保护国家、社会和公民的信息安全。
第三,网站要增强社会良知和责任,网络从业人员要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提高自己对信息的辨别力,不轻信、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所以,网络编辑仍需要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
1.要继续努力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编辑和记者的责任心,避免此类错误的发生成为当务之急。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把关机制和新闻发布、审查程序,从程序和制度上把住假新闻的出口。
2.网络编辑要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在业务上,网站编辑一方面应该尽量了解网络假新闻的表现形态、传播途径,提高辨别真假新闻的能力,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另一方面要遵循媒体工作的基本原则,对重大突发新闻事件进行核实与求证。
3.处理好真实性和时效性的关系。网络媒体往往把时效性放在第一位,尤其将突发事件的首发视为自身实力的重要标志。但同时必须明白,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不能牺牲真实性来换取时效性。如果没有了真实性,其他一切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同时将会给网站带来信誉危机,网络新闻的公信力也会随之下降。在“盖茨”假新闻事件中,新华网、千龙网等新闻网站就没有跟风而动,从而避免了新闻失实事件在自己身上的发生。
第四,政府要建立向公众、向多类媒体及时通报新闻信息的制度。尽可能做到公开、透明、详实,这样不仅能够避免政府和主流媒体报道滞后的被动局面,也给网络媒体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新闻源,从而也有助于网络新闻信息的净化。
目前,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等“知名网媒”已开始意识到网络假新闻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实施进一步提升编辑素质工程。新浪网等商业网站也十分重视编辑素质的提高。
我们相信,“流言止于公开,谣言止于透明”的真理,依然适应瞬息万变的网络时代。
网络新闻语言禁忌
据新华社记者季明报道,从2006年3月1日起,如果在上海的政府文件、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出现诸如“美眉”“恐龙”“PK”“粉丝”等网络流行语言,将被判定为违法行为。
根据1日起开始生效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将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这也是国内首部将规范网络语言行为写入法律的地方性法规。
对于这部包含限制网络语言使用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王耀羲解释说,汉语文出版物种类众多,包括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期刊、图书这类出版物针对其读者群使用一些网络语言是可以的。但是,教科书作为一种特殊的出版物,对语言文字使用有示范和规范的重要作用,应当对其使用网络语言作出禁止性规定。
此外,新闻报道由于对社会影响大,也应当对其使用网络语言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办法》规定新闻报道除客观需要外,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在日常对话和写作中频频使用网络语言,在中国的年轻人中已成风尚,但是许多教师和家长对许多未成年人的作文里也大量出现网络语言,感到无法容忍,他们担心长此以往,未来的中国人将无法再写出诗一般的语句。
前不久,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汉语的危机》一书,指出英语的围困、翻译腔的盛行、网络语言的失控等等,已经对汉语的纯洁性造成了严峻的挑战。
台湾作家白先勇在总结现代汉语的命运时说:“‘百年中文,内忧外患’。其一是受西方语言冲击,汉语被严重地‘欧化’,其二是受到网络等大众文化及现代传媒的冲击、渗透与同化。”
上海立法限制网络语言“泛滥”,绝不止停留在文字层面。根据规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信息产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则负责对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以及中文信息技术产品中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上海各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还建立起监测工作网络,对各类媒体、公共场所用语、用字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不过对于上海地方的这项新规,还是有许多网民表示不同意见。上海一位中学教师在网上留言说,网络语言是在特定的环境下,由许多人集体创作而成的,有其诙谐、智慧的闪光点。如果一概进行封杀,其实也就扼杀了学生的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