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十协定》的规定,1946年1月10日至31日,中国民主政治史上首次“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会议召开前夕,在初步商定的参加政协会议代表名额分配问题上,民盟内部产生严重分歧,青年党脱离民盟后坚持要求与民盟平起平坐,增加青年党参会代表名额,致使青年党和民盟一时陷入僵局。为打破僵局保证会议如期举行,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与民盟签订了“君子协定”,即在重大问题上“事前交换意见,以便相互配合”,周恩来还“鼓励民盟内部除青年党外,今后应加强团结,准备在政协会议中共同斗争”;另一方面,国共两党协商决定作出让步,使参加政协会议的党派代表名额最终确定,分别是国民党代表8人,共产党代表7人,民盟代表9人,青年党代表5人,无党派人士9人,合计38人,其中,“党派代表由各党推选,社会贤达代表由国民党同共产党双方协商确定”。
在各党派的共同推动下,政治协商会议于10日正式召开,会议主要围绕着和平建国和召开国民大会两大议题。中国共产党和民盟遵照达成的“君子协定”,双方代表时常在晚间集合共同讨论重大问题,“往往是白天开会,晚上再到特园碰头,互相交换情况和意见”。会议之外,各党派还开展广泛和深入的协商讨论。军队问题是重庆政协会议的焦点,国民党要求先实现“军队国家化”,而后“政治民主化”,中国共产党的意见则正好相反,青年党和民盟提出军队应脱离党派归属于国家,会议最终达成了军队属于国家、军党分立、以政治军的折衷方案。经过反复的协商讨论,会议还通过了有利于人民的五项决议,包括和平建国纲领、宪法草案问题、军事问题、改组政府、国民大会等五个方面。
按照政治协商会议的协定,在和平和合作的前提下,改组国民政府,商定民主宪法草案,重新制定国民大会选举法、组织法,最终实现宪政政治。令人惋惜的是,国民党并未遵守政治协商会议的协定,主动挑起内战,并于1946年11月15日在南京单方面召开“国民大会”,致使政治协商会议被迫解体,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落空。
政治协商会议产生的各党派民主“协商”结果,最终因国民党专制独裁单方面否定而无法得到落实,一直推迟到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协商民主精神才得以真正的落实。因此,1946年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被称为旧政协。尽管国民党破坏了政治协商的决议,但旧政协为此后中国共产党的制度设计提供了思路参考:即通过政治协商会议筹建新中国、建立和发展协商民主——政治协商——政党协商的民主制度。
因此,政治协商会议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成为中国协商民主和政党协商发展进程中的独特际遇,标志着政党间民主协商实验的进一步深化。它是由执政党(国民党)发起,非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团体)广泛参与,采取国家层面的会议形式,在基本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讨论解决国家政治问题,开创了中国政党政治史上的先河。会议实现的协商成果不仅符合国共两党的政治主张,也凝聚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与广大人民的努力和共识,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严格意义上的政治协商及政党协商实验,讨论过程中的包容和妥协因素体现出协商民主的理念,“协商程序”、“协商原则”的协商精神开始深入民众内心。
重庆谈判和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协商民主思想逐步形成的标志,政治协商会议的顺利召开,成为全面抗战爆发以来协商民主和政党协商实验的显著成果。尽管此后该成果被专权者所遗弃,令史家至今仍在为“失去的机会”慨叹不已,但它并非是可有可无的历史插曲。政治协商会议的总体特征是政党协商思想及其平台“政治协商会议”在实验中初步成形,中国共产党于1948年发布著名的“五一口号”,其中所设计的建国程序就是受此启发,由此延续下来的协商政治理念以及召开新政协的倡议,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催化剂。
1946年6月,国民党当局不顾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向中原解放区展开大规模的军事进攻,全面内战爆发。在此情形下,各民主党派并未完全放弃党派协商解决分歧的和平愿望,呼吁“由国共双方协商全面停战,实现和平,从新再由各民主党派,扩大党派协商会议,遵循过去协商精神与路线,以解决国是,而建设新中国”。但国民党屡次背信弃义,致使大部分民主党派和爱国人士产生政治转向,逐渐向中国共产党靠拢。民盟二中全会提出要重新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实施以往的政协决议,致公党在复党过程中谴责国民党背弃政协决议,并于1947年5月的“三大”作出决议,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1947年10月,民盟被国民党宣布为“非法团体”,总部机构被迫宣布解散,但民盟各地组织并未停止政治活动,民盟中央领导人和领导机关纷纷转入地下或移驻香港,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开始公开的政治合作。1948年1月民盟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正式恢复了总部工作,重新确立政治路线。随着各民主党派相继加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阵营中来,中国式样的协商民主制度及政党协商制度呼之欲出。
进行解放战争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在密切关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动向,同他们保持密切联系,为积极筹备召开新政协而努力,及时发出协商建国的建议。中共中央抓住国民党“行宪国大”闭幕的特殊时机,于1948年4月30日发布《纪念“五一”节口号》,明确地提出“打到南京去,活捉伪总统蒋介石”,“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口号。中共中央在第五条口号中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国大政方针。由于中共中央的这一建议最终推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乃至新中国的诞生,因而被称为“五一口号”,该口号清楚地表达出中国共产党的协商民主思想。
毛泽东于5月1日写给李济深、沈钧儒的信件中进一步表示“在目前形势下,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互相合作,并拟定民主联合政府的施政纲领,业已成熟,时机亦成熟……但欲实现这一步骤,必须先邀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一个会议。在这个会议上,讨论并决定上述问题。此项会议似宜定名为政治协商会议。一切反美帝反蒋党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均可派代表参加。不属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反美帝反蒋党的某些社会贤达,亦可被邀参加此项会议”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的最初意图是希望以此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反馈,以便作为建国决策的依据。
中共中央发出“五一口号”后,各民主党派先后迅速作出回应,5月5日,李济深、何香凝、蔡廷锴等12位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联名致电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并发出《各民主党派赞同召开新政协致毛泽东电》,明确表态中国共产党“五一口号”中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进而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符合人民时代之要求,尤符同人等之本旨”。“五五通电”的顺序依次为:李济深、何香凝领衔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沈钧儒、章伯钧领衔的中国民主同盟;马叙伦领衔的中国民主促进会;陈其尤领衔的致公党;彭泽民领衔的中国农工民主党;李章达领衔的中国人民救国会;蔡廷锴领衔的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谭平山领衔的三民主义同志会;郭沫若领衔的无党派人士等。除此之外,一些知名党派由于身处国民党管辖的要害之地,不便在通电中立即公开表态,诸如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领衔的中国民主建国会,北平的九三学社等,但随后亦采取多种方式表示支持“五一口号”中的政治主张。通过发布“五一口号”及得到的政治回应,中国共产党确切地了解到各民主党派对筹建新中国肯定和支持的态度,协商建国也就此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1948年8月1日,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五五通电”作出回应,强调中国共产党对于“五五通电”中“诸先生赞同敝党五月一日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建立民主联合政府一项主张,并热情促其实现,极为钦佩”。回电还指出“关于召集此项会议的时机、地点、何人召集、参加会议者的范围以及会议应讨论的问题等项,希望诸先生及全国各界人士共同研讨,并以卓见示”。毛泽东的回电表明中国共产党愿意实行政党协商机制,并与各民主党派在召集政治协商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大政方针上形成基本一致的政治取向。
为表示协商建国的诚意和决心,中国共产党向各民主党派征询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意见,并制定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具体方案,确定参加会议的党派与团体,初步拟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发起人。中共中央在进行解放战争三大战役的同时,分批迎接北上解放区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代表。
由于当时各民主党派主要集中在香港,为便于共同商谈即将召开的新政协。从1948年秋天到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有步骤地通过南北两路分六批次将各民主党派主要成员从香港送往河北李家庄和东北哈尔滨,在此过程中,党派协商实践在香港、哈尔滨和李家庄三个地方同时进行,随后,政治协商重心逐渐转移到哈尔滨。北平获得和平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齐聚北平协商国是。
1948年11月,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经过屡次协商和修改,最终达成了《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协议》,内容主要涉及新政协筹备会和新政协两个方面,对召开新政协的时间、地点、参与者性质、任务都作出规定,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共同纲领》和筹划建立新政权。新政协筹备会和新政协改变了“五一口号”最初设想的通过政党协商筹办新政协,再由新政协召集人民代表大会,进而由人民代表大会筹建新中国的建国程序;而是改为直接由党派协商基础上的新政协筹办新中国,跨越了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机构。新政协的筹建过程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民主协商解决国是的诚意,中国共产党赢得了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拥护。
1949月1月,李济深、沈钧儒等民主党派人士55人抵达解放区,在发表的《我们对于时局的意见》中表示愿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挥自身力量,促使人民民主革命尽快取得成功,支持新政协的召开。从党际关系看,“这个意见的发表意味着民主党派已经与中国共产党形成了新的政治关系,即民主党派愿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共同推进反对国民党统治的事业,这就表明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已经不是平等的党际之间的伙伴关系,而是政治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从此进入了新的阶段”。此后,政党协商的重点转向如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召开新政协和建立新中国做准备,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的领导地位逐渐确立。
现代政党产生以来,反帝反封的时代要求对政党关系的发展、定型具有推动作用,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基础上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的实践中,作为国家制度层面的协商民主和政党协商在实验过程中逐渐得到完善。客观方面,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发展的任务艰巨,使得近代先进分子较早认识到合作与协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间接促成各进步阶级、民主团体政治联盟的实现,反映在政党关系上即为党派合作。主观方面,各进步政党在着力发展各自力量外,还寻求党派间有序的合作关系,以期达到最大化的组织效应,干预国家政治生活。面对近代强大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政治敌人,竞争性政党关系内耗严重,各进步政党间有序的合作关系才能实现组织效应最大化,抛弃西方政党无序的竞争关系,协商民主及政党协商成为必由之路。总之,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对政党协商制度的实验,是各方依据中国历史文化、基本国情及革命特点,审时度势共同作出的政治选择。
全面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各党派进行的政党协商实验特征是,国民党和各民主党派出于革命斗争需要而进行的相对平等协商,中国共产党并未取得协商中的领导地位,协商民主和政党协商实验缺乏长期且固定的组织形式,也缺乏制度保障,随意性较强,作为重要力量的民主党派处于建立和解散、分化和合并的不稳定阶段。整体来讲,实验期中的协商民主和政党协商日趋进步,协商观念和机制逐渐增强。
新中国成立后协商民主与政党协商的基本历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初步确立,随后,新中国协商民主和政党协商历经初步发展、曲折发展和健康发展三个相互联系的发展阶段,其性质和功能也因此历经复杂的历史演变。这种演变既印证了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路径,亦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和和谐政党关系的形成。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协商民主及政党协商的初步发展
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49年1月31日和平进入北平城,同年3月5日至13日,中国共产党在河北西柏坡召开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会议专门议定“我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我们必须把党外大多数民主人士看成和自己的干部一样,同他们诚恳地坦白地商量和解决那些必须商量和解决的问题,给他们工作做,使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有职有权,使他们在工作上做出成绩来。”这就明确阐释中国共产党将要与各民主党派建立的是“长期合作”关系,并非仅仅为夺取政权的需要而实施的权宜之计。中国共产党为表示与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诚意,确定了民主党派人士在新中国政府“有职有权”的原则,这就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相应的组织基础和原则。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中有关国家性质和党派关系的决议,预示着政治协商会议从近代以来逐步形成的协商思想和政治现象发展成为政治制度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