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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青春

记得法国作家曹拉的《约翰·戈乐之四时》(Quatre journees de Jean Gourdon)曾以人之一生比为年之四季,我觉得很有意味,虽然这个譬喻是自古以来,就有人说过了。但芳草夕阳,永为新鲜诗料,好譬喻又何嫌于重复呢?

不阴不晴的天气,乍寒乍暖的时令,一会儿是袭袭和风,一会儿是蒙蒙细雨,春是时哭时笑的。春是善于撒娇的。

树枝间新透出叶芽,稀疏琐碎地点缀着,地上黄一块,黑一块,又浅浅的绿一块,看去很不顺眼,但几天后,便成了一片蓊然的绿云,一条缀满星星野花的绣毡了。压在你眉梢上的那厚厚的灰黯色的云,自然不免教你气闷,可是他转瞬间会化为如纱的轻烟,如酥的小雨。新婚紫燕,屡次双双来拜访我的矮椽,软语呢喃,商量不定,我知道他们准是看中了我的屋梁,果然数日后,便衔泥运草开始筑巢了。远处,不知是画眉,还是百灵,或是黄莺,在试着新吭呢。强涩地,不自然地,一声一声变换着,像苦吟诗人在推敲他的诗句似的。绿叶丛中紫罗兰的嗫嚅,芳草里铃兰的耳语,流泉边迎春花的低笑,你听不见么?我是听得很清楚的。她们打扮整齐了,只等春之女神揭起绣幕,便要一个一个出场演奏。现在她们有点浮动,有点不耐烦。春是准备的。春是等待的。

几天没有出门,偶然涉足郊野,眼前竟换了一个新鲜的世界。到处怒绽着红紫,到处隐现着虹光,到处悠扬着悦耳的鸟声,到处飘荡着迷人的香气,蔚蓝天上,桃色的云,徐徐伸着懒腰,似乎春眠未足,还带着惺忪的睡态。流水却瞧不过这小姐腔,他泛着潋滟的霓彩,唱着响亮的新歌,头也不回地奔赴巨川,奔赴大海……春是烂漫的,春是永远地向着充实和完成的路上走的。

春光如海,古人的比方多妙,多恰当。只有海,才可以形容出春的饱和,春的浩瀚,春的磅礴洋溢,春的澎湃如潮的活力与生意。

春在工作,忙碌地工作,他要预备夏的壮盛,秋的丰饶,冬的休息,不工作又怎么办?但春一面在工作,一面也在游戏,春是快乐的。

春不像夏的沉郁,秋的肃穆,冬的死寂,他是一味活泼,一味热狂,一味生长与发展,春是年青的。

当一个十四五岁或十七八岁的健美青年向你走来,先有爽朗新鲜之气迎面而至。正如睡过一夜之后,打开窗户,冷峭的晓风带来的那一股沁心的微凉和葱茏的佳色。他给你的印象是爽直、纯洁、豪华、富丽。他是初升的太阳,他是才发源的长河,他是能燃烧世界也能燃烧自己的一团烈火,他是目射神光,长啸生风的初下山时的乳虎,他是奋鬣扬蹄,控制不住的新驹。他也是热情的化身,幻想的泉源,野心的出发点,他是无穷的无穷,他是希望的希望。呵!青年,可爱的青年,可羡慕的青年!

青年是透明的,身与心都是透明的。嫩而薄的皮肤之下,好像可以看出鲜红血液的运行,这就形成他或她容颜之春花的娇,朝霞的艳。所谓“吹弹得破”,的确教人有这样的耽心。忘记哪一位西洋作家有“水晶的笑”的话,一位年轻女郎嫣然微笑时,那一双明亮的双瞳,那二行粲然如玉的牙齿,那唇角边两颗轻圆的笑涡,你能否认这“水晶的笑”四字的意义么?

青年是永远清洁的。为了爱整齐的观念特强,青年对于身体,当然时时拂拭,刻刻注意。然而青年身体里似乎天然有一种排除尘垢的力,正像天鹅羽毛之洁白,并非由于洗濯而来。又似乎古印度人想像中三十二天的天人,自然鲜洁如出水莲花,一尘不染。等到头上华萎,五官垢出,腋下汗流,身上那件光华夺目的宝衣也积了灰尘时,他的寿命就快告终了。

青年最富于爱美心,衣履的讲穷,头发颜脸的涂泽,每天费许多光阴于镜里的徘徊顾影,追逐银幕和时装铺新奇的服装的热心,往往叫我们难以了解,或成了可怜悯的讽嘲。无论如何贫寒的家庭,若有一点颜色,定然聚集于女郎身上。这就是碧玉虽出自小家,而仍然不失其为碧玉的秘密。为了美,甚至可以忍受身体上的戕残,如野蛮人的文身穿鼻,过去妇女之缠足束腰。我有个窗友因面麻而请教外科医生,用药烂去一层面皮。三四十年前,青年妇女,往往就牙医无故拔除一牙而镶之以金,说笑时黄光灿露,可以增加不少的妩媚。于今我还听见许多人为了门牙之略欠整齐而拔去另镶的,血淋淋地也不怕痛。假如陆判官的换头术果然灵验,我敢断定必有无数女青年毫不迟疑地袒露其纤纤粉颈,而去欢迎他靴统子里抽出来那柄锯利如霜小匕首的。

青年是没有年龄高下之别的,也永远没有丑的,除非是真正的嫫母和戚施。记得我在中学读书时,跟中所见那群同学,不但大有美丑之分,而且竟有老少之别。凡那些皮肤粗黑些的,眉目庸蠢些的,身材高大些的,举止矜庄些的,总觉得她们生得太“出老”一点,猜测她们年龄时,总会将它提高若干岁。至于二十七八或三十一二的人——当时文风初开的内地学生年龄是有这样的——在我们这些比较年轻的一群看来,竟是不折不扣的“老太婆”了。这样的“老太婆”还出来念什么书,活现世!轻薄些的同学的口角边往往会漏出了这样嘲笑。现在我看青年的眼光竟和以前大大不同了,媸妍胖瘦,当然还分辨得出,而什么“出老”的感觉,却已消失于乌有之乡,无论他或她容貌如何,既然是青年,就要还他一份美,所谓“青春的美”。挺拔的身躯,轻矫的步履,通红的双颊,闪着青春之焰的眼睛,每个青年都差不多,所以看去年纪也差不多。从飞机下望大地,山陵原野都一样平铺着,没有多少高下隆洼之别,现在我对于青年也许是坐着飞机而下望的。哈,坐着年龄的飞机!

但是,青年之最可爱的还是他身体里那股淋漓元气,换言之,就是那股愈汲愈多,愈用愈出的精力。所谓“青年的液汁”(La seve de la jeunese),这真是个不舍昼夜滚滚其来的源泉,它流转于你的血脉,充盈于你的四肢,泛滥于你的全身,永远要求向上,永远要求向外发展。它可以使你造成博学,习成绝技,创造惊天动地的事业。青年是世界上的王,它便是青年王国拥有的一切的财富。

当我带着书踱上讲坛,下望墨压压的一堂青年的时候,我的幻想,往往开出无数芬芳美丽的花:安知他们中间将来没有李白、杜甫、荷马、莎士比亚那样伟大的诗人么?安知他们中间,将来没有马可尼、爱迪生、居里夫人一般的科学家,朱子、王阳明、康德、斯宾塞一般的哲学家么?学经济的也许将来会成为一位银行界的领袖;学政治的也许就仗着他将中国的政治扶上轨道;学化学或机械的也许将来会发明许多东西,促成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也许他们中真有人能创无声飞机,携带什么不孕粉,到扶桑三岛巡礼一回,聊以答谢他们三年来赠送我们的这许多野蛮残酷礼品的厚意。不过,我还是希望他们中间有人能向世界宣传中国优越的文化,和平的王道,向世界散布天下为公的福音,叫那些以相斫为高的刽子手们,初则眙愕相顾,继则心悦诚服……青年的前途是浩荡无涯的,是不可限量的,但能以致此,还不是靠着他们这“青年的精力”?

春是四季里的良辰,青年是人生的黄金时代。是春天,是该鸟语花香,风和日雨,但霪雨连绵,接连三四十日之久,气候寒冷得像严冬,等到放晴时,则九十春光,阑珊已尽,这样的春天岂非常有?同样,幼年多病,从药炉茶鼎间逝去了寂寂的韶华;父母早亡,养育于不关痛痒者之手,像墙角的草,得不着阳光的温煦,雨露的滋润;生于寒苦之家,半饥半饱地挨着日子,既无好营养,又受不着好教育,这种不幸的青年,又何尝不多?咳,这也是春天,这也是青年!

西洋文学多喜欢赞美青春歌颂青春,中国人是尚齿敬老的民族,虽然颇受嗟卑叹老,却瞧不起青年。真正感觉青春之可贵,认识青春之意义的,似乎只有那个素有佻达文人之名的袁子才。他对美貌少年,辄喜津津乐道,有时竟教人于字里行间,嗅出浓烈的肉味。对于历史上少年成功者,他每再三致其倾慕之忱,而于少年美貌而又英雄如孙策其人者,向往尤切。以形体之完美为高于一切,也许有点不对,但这种希腊精神,却是中国传统思想里所难以找出的。他又主张少年的一切欲望都应当给以满足,满足欲望则必需要金钱,所以他竟高唱“宁可少时富,老来贫不妨”这样大胆痛快的话,恐怕现在还有许多人为之吓倒吧。他永久羡着青春,湖上杂咏之一云:

葛岭花开三月天,游人来往说神仙,

老夫心与游人异,不羡神仙羡少年。

说到神仙,又引起我的兴趣来了。中国人最羡慕神仙,自战国到宋以前一千数百年,帝皇、妃后、贵族、大官以及一般士庶,都鼓荡于这一股热潮中。中国人对修仙付过了很大的代价,抱了热烈的科学精神去试验,坚决的殉道精神去追求。前者仆而后者继,这个失败了,那个又重新来,唐以后这风气才算衰歇了些,然而神仙思想还盘踞于一般人潜意识界呢。

做神仙最大的目的,是返老还童和长生。换言之,就是保持青春于永久。现在医学界盛传什么恢复青春术,将黑猩猩,大猩猩,长臂猿的生殖腺移植人身,便可以收回失去的青春。不过这方法流弊很多,又所恢复的青春,仅能维持数年之久,过此则衰惫愈甚,好像是预支自己体中精力而用之,并没有多大便宜可占,因之尝试者似乎尚不踊跃。至于中国神仙教人炼的九转还丹,只有黍子大的一颗,度下十二重楼,便立刻脱胎换骨,而且从此就能与天地比寿,日月齐光了。有这样的好处,无怪乎许多人梦寐求之,为金丹送命也甘心了。

不过炼丹时既需要仙传的真诀,极大的资本,长久的时间,吃下去又有未做神仙先做鬼的危险,有些人也就不敢尝试。况且成仙有捷径也有慢法,拜斗踏罡,修真养性慢慢地熬去,功行圆满之日,也一样飞升。但这种修炼需时数十年至百余年不等,到体力天然衰老时,可不又惹起困难度?于是聪明的中国人又有什么“夺舍法”。学仙人在这时候,推算得什么地方有新死的青年,便将自己的灵魂钻入其尸体,于是钟漏垂歇的衰翁,立刻便可以变成一个血气充盈的小伙子,这方法既简捷又不伤廉,因为他并没有伤害尸主之生命。

少时体弱多病,在凄风冷雨中度过了我的芳春,现在又感受早衰之苦。所以有时遇见一个玉雪玲珑的女孩,我便不免于中一动。我想假如我懂得夺舍法据这可爱身体而有之,我将怎样利用她青年的精力而读书,而研究,而学习我以前未学现在想学而已嫌其晚的一切。便是娱乐,我也一定比她更会享受。这念头有点不良,我自己也明白,可是我既没有获得道家夺舍法之秘传,也不过是骗骗自己的空想而已。

中年人或老年人见了青年,觉得不胜其健羡之至,而青年却似乎不能充分地了解青春之乐。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谁说不是一条真理?好像我们称孩子的时代为黄金,其实孩子果真知道自己快乐么?他们不自知其乐,而我们强名之为乐,我总觉得这是不该的。

再者青年总是糊涂的,无经验的。以读书研究而论,他们往往不知门径与方法,浪费精神气力而所得无多。又血气正盛,嗜欲的拘牵,情欲的缠纠,冲动的驱策,野心的引诱,使他们陷于空想、狂热、苦恼、追求以及一切烦闷之中,如苍蝇之落于蛛网,愈挣扎则缚束愈紧。其甚者从此趋于堕落之途,及其觉悟则已老大徒悲了。若能以中年人的明智,老年人的淡泊,控制青年的精力,使它向正当的道路上发展,则青年的前途,岂不更远大,而其成功岂不更快呢?

仿佛记得英国某诗人有再来一次的歌,中年老年之希望恢复青春,也无非是这“再来一次”的意识之刺激罢了。祖与父之热心教育其子孙,何尝不是因为觉得自己老了,无能为力了,所以想利用青年的可塑性,将他们抟成一尊比自己更完全优美的活像。当他们教育青年学习时,凭自己过去的经验,授与青年以比较简捷的方法,将自己辛苦探索出来的路线,指导青年,免得他们再迂回曲折地乱撞。他们未曾实现的希望,要在后一代人身上实现,他们没有满足的野心,要叫后一代人来替他们满足。他们的梦,他们的愿望,他们奢侈的贪求,本来都已成了空花的,现在却想在后代人头上收获其甘芳丰硕的果。因此,当他们勤勤恳恳地教导子孙时,与其说是由于慈爱,勿宁说出于自私,与其说是在替子孙打算,勿宁说是自己慰安。这是另一种“夺舍法”,他们的生命是由此而延续,而生命的意义是靠此而完成的。

据说法朗士尝恨上帝或造物的神造人的方法太笨:把青春位置于生命过程的最前一段,人生最宝贵的爱情,磨折于生活重担之下。他说假如他有造人之权的话,他要选取虫类如蝴蝶之属做榜样。要他先在幼虫时期就做完各种可厌恶的营养工作,到了最后一期,男人女人长出闪光翅膀,在露水和欲望中活了一会儿,就相抱相吻地死去。读了这一串诗意的词句,谁不为之悠然神往呢?不止恋爱而已,想到可贵青春度于糊涂昏乱之中之可惜,对于法朗士的建议,我也要竭诚拥护的了。

不过宗教家也有这么类似的说法,像基督教就说凡是热心爱神奉侍神的人,受苦一生,到了最后的一刹那,灵魂便像蛾之自蛹中蜕出,脱离了笨重躯壳,栩栩然飞向虚空,浑身发大光明,出入水火,贯穿金石,大千世界无不游行自在。又获得一切智慧,一切满足,而且最要紧的是从此再不会死。这比起法朗士先生所说的一小时蝴蝶的生命不远胜么?有了这种信仰的人,对于人世易于萎谢的青春,正不必用其歆羡吧?

(选自《屠龙集》,194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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