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804000000031

第31章 附录(5)

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第一百三十四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一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主席令第9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七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第十四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不属于村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是,他们都应当遵守有关村规民约。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和处理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应当与他们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九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10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

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

三、第三十三条修改为:“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四、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五、第五十二条修改为:“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后,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同类推荐
  • 2020,期盼中国

    2020,期盼中国

    本书将晦涩的理论以通俗简洁的语言表达出来,为读者勾勒出了未来十年的发展图景。其间既有对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总体方面的概括,又有各行业、各领域具体且精道的分析与预测。
  • 公共危机管理通论

    公共危机管理通论

    本书主要讲述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转型期,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等方面的因素,不同程度的公共危机时有发生。如何有效地管理公共危机,做到预防公共危机、正确处理公共危机、尽力将公共危机危害程度降到最低,这是现代政府面临的紧迫任务,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问题。我国从“非典”事件以后,高度重视公共危机管理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建立了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 王朝间的对话:朝鲜领选使天津来往日记导读

    王朝间的对话:朝鲜领选使天津来往日记导读

    古代出使中国的高丽、朝鲜使节以及他们的随行人员,写下了大量有关中国的文字。这些书统称《燕行录》。《燕行录》的写作持续了700年之久,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外国文人记录中国的超大型文库。金允植的《阴晴史》是最后一批《燕行录》,也是朝鲜封建文人的千古绝唱。
  • 中国共产党90年重大事件始末

    中国共产党90年重大事件始末

    《中国共产党90年重大事件始末》系统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史。《中国共产党90年重大事件始末》讲述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形成、毛泽东“引兵井冈”、遵义会议、西安事变、平型关大捷、百团大战、皖南事变、重庆谈判、中共抢占东北等故事。
  • 公务员职业道德:服务人民(四)

    公务员职业道德:服务人民(四)

    本书内容包括树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尊重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永做人民公仆;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深入调查研究,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要求;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善于做群众工作,努力提供均等、高效、廉价、优质公共服务,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热门推荐
  • 娘娘她擅攻心

    娘娘她擅攻心

    云清第一次听人说起傅明礼时,对方说当今陛下视人命如草芥,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魔头。可是与杀人魔头第一次见面,眉目清俊的少年竟笑眯眯地问她:“我唤你云姐姐可好?”他夜里睡不着觉,跑到她的房间里小心翼翼地缩在角落:“云姐姐,我一个人睡觉好害怕,你陪着我好不好。”他被刺客刺杀时,眼眶通红地对她说:“云姐姐,我只有你了。”云清原以为世间最深刻的情感不过是与对方同仇敌忾,直到有一天,那个满身鲜血的帝王为她放下了屠刀。
  • 新女驸马

    新女驸马

    一个多情的李公子,为了她娶了别人,只因爱她就是要成全她;一个儒雅的将军,为了她宁愿抛弃爵位,只为陪她浪迹天涯;一个狂霸天下的君王,为了她甘愿废弃后宫,只为留住她;一个敌国的太子,只为了她的一句话,化干戈为玉帛;究竟她的心归何处?她是皇帝最为器重的朝中重臣,她是引发两国战争的主因之一,她是众人竞相追逐的绝代佳人。她的结局是生是死,还是留下一段传奇,然后华丽的转身回到原本属于她的世界,正如一首诗所云: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 邪魅撒旦的恶魔游戏

    邪魅撒旦的恶魔游戏

    “这是一个恶魔游戏,所有天使禁止参与……”撒旦的歌声在午夜回荡,唤醒了沉睡的夜之魔王,也将恶魔们召集在了一起。“……残垣断壁,乌烟瘴气,所到之处没有生机,黑暗永远笼罩,这是撒旦的权利。”蛊惑人心的歌声再次响起,黑暗肆虐,光明步步失守,天使危已……————虚幻的现实,不可较真。另,作者日常断更,入坑千万谨慎!!!
  • 我是小厨师

    我是小厨师

    武术世家出来的小厨师一把菜刀砍上国宴…美女、豪车统统砍倒,只要功夫好一把厨刀看到老!!!
  • 糟糠公主不下堂

    糟糠公主不下堂

    怎么形容尹先生,青年才俊,再也合适不过了。快而立之年,已经是一家上市企业的总经理。树大招风,尹先生这样的成就,自然是招来了不少妒忌,有人说尹先生别看现在混的好,这是现在风头正好呢,没栽过跟头,等真正栽跟头了,那得栽一个大跟头,看他到时候还得意。
  • 快穿女主奋斗指南

    快穿女主奋斗指南

    苏白睡了一觉然后就开启了快穿逆袭的道路手撕白莲花//打脸贱渣渣惬意的生活过得好不美好只是,这只一直跟随着她的男人是怎么回事?哦,好像是不小心招惹到的那就大方的收下扒。【此文1v1前方注意只有甜只有甜!!】 新书《反派boss养成系统》,求支持~ 群号:820584752。欢迎小仙女们加入~
  • 我的四朵金花

    我的四朵金花

    五个姐妹的爱恨情仇,一切都是那么的让人匪夷所思,这个现实的社会亲情爱情友情你会选哪个?
  • 不支配

    不支配

    她没有什么优点,她太懂事让人心疼,自从遇到他,她学会了屈服,尽管她不知道自己爱不爱他,但她知道因为因为他的存在,她不会爱其他人了。因为他,我浮躁的心不再浮躁。是他让一个喜欢浪荡的女生,变得不再浪荡。
  • 开局就上了封神榜

    开局就上了封神榜

    李炫穿越洪荒世界,成了伯邑考,开局就被纣王烹杀,做成了肉羹,真灵上了封神榜。因身负紫薇命格,封神之战结束后,被册封为中天北极紫微大帝。中天北极紫微大帝,为诸天星宿之主,执掌天经地纬,以率普天星斗,节制鬼神与雷霆。可因为没有后台,自身实力低微,整个天庭谁也没把李炫这个紫薇大帝当回事。就在李炫感觉前途无光,未来一片黑暗时,信仰证道系统激活,并且有一个诸天聊天群邀请他加入……
  • 邪神御妃

    邪神御妃

    她,不过是连城的废物,名声狼藉如过街老鼠一样被世人厌恶,老爷子为保全她性命,与她断绝关系送出连城,而她却在三年华丽回归!在世人眼里,即便有惊天的蜕变,也改变不了她是废物的事实,且看她如何在一条充满荆棘的道路上圆满她那惊世骇俗的后宫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