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循环,日夜交替,当炫目的晨阳跃出大海,缓缓升至天际的时侯,万道金辉再度洒落人间。刹那间,大地万物笼罩在阳光的温暖怀抱中,小鸟歌唱,百兽欢呼,一切是那样的生机勃勃,
映着红彤彤的朝阳,孟海微眯双眸,一边欣赏着沿途的景色风光,一边不紧不慢的走着,原本破烂的衣物已经换了一件崭新的玄色武士劲装,衣服的表面隐隐透出金属光泽,很是怪异,却是由灵器战甲黑羽所幻化而成的。
两天前,孟海踏上征途的时侯,尴尬的发现刚买的新衣服又一次宣告寿终正寝,正当他头痛不已之际,深藏体内的战甲无声无息地化成一件遮盖全身的长衫,让他吓了一跳。
仔细的察看了半天,反复做了几回试验,孟海惊喜的发现,这件战甲可以随心所欲的变成不同样式的服装,非常的方便。并且,由于战甲的质地无比坚固,使他即便在行功时也不致发生损毁衣物的事情,从根本上解决了三天二日总要换衣服的问题。
找来相关的说明,孟海才明白了为什么一件灵器是如此珍贵的道理。一般来说,地器级别的法器,只要有真气就可以使用,根据品质的不同具有相应大小不等的攻击威力,对施术者也有某种方面的增幅作用。
宝器则除了拥有上述的作用外,还可以贮存真元。平时可以把真元输入到宝器之中,到主人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调用,但内里贮存的真元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减少。
而灵器却是极为特殊的一种法宝,它最大的特点是具有不断成长的特性,能随着主人修为的提高而持续进化,据说最终可以成长为神器,这其中的最主要的原因是灵器里封印有一个某种生物的元神。
不过,如果灵器中封存的元神不是心甘情愿被封印的话,效果就会很差,成长进化的过程也非常麻烦,并不比重新炼制一个法宝要省事。
但总的来说,灵器的威力还是很可观的,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能得到一件灵器耗尽了手段,用尽了心思。所以,孟海的运气实在是好得让人羡慕。
至于仙器,只有修炼者拥有仙力后才能炼制出来的法宝,施展开来威力巨大,平时还可以自动从外界吸取能量备用,可以说,只要有人拥有一件仙器就能在修真界里所向无敌,称雄称霸。
老板,我们是不是可以停下来休息一会了。小石头满身大汗,气喘吁吁的跟在后面,稚嫩的肩膀上抗着一根又粗又长的粗糙圆木,圆木的另一头只差几公分就碰至地面,显是快要支持不住了。
说是抗,实际上不如是说拖,这根沉重的圆木重达二百多斤,长达二米之多,即便是一个成年男人也无奈其何,放在小石头上的肩膀上,自是压得他吡牙裂嘴,若非身体服用灵药后,力量体质有了超脱常的大幅增长,恐怕早就压成一块肉饼了。
小石头,不要叫苦,我这可是为了你好。起脚踢飞一块横在路中间的腐朽枯木,孟海清咳一声,摇头晃脑的开始说教:俗话说,上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
所以,为了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我一定要再接再历,迎难而上,直至百炼成钢。听到这儿,小石头有气无力的接过话茬,这几天老板总是说这几句话,他都可以倒背如流了。
自从醒来后,小石头自感身体强壮了许多,可以轻松的搬动百十斤的东西,可以清晰的看到十几米之内的一切事物,行走时更是身轻如燕,飘飘欲飞,简直就是脱胎换骨。
不过,这种兴奋也仅是维持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那个一脸凶相的老板就砍倒一颗大树,削成二米多长的一截圆木,估计至少也有二百多斤,楞是让他负着木头跑步前进。
美其名曰开发潜能,强身健体,好处多多,一大堆的名词涌了过来,小石头还末反应过来,已经接过木头。于是,惨无人道的扛木生涯就此拉开序幕。
哟,小子,瞧不出来,你的精力还挺旺盛,看样子还有很大的开发余地。抚着下巴,孟海一脸的坏笑,在小石头的身上瞄来瞄去,不怀好意的开口:小石头,只要你把我的刀一块抗上,今天的训练就减少半个时辰,你觉得怎麽样啊?
老板,前面的地势险要,经常有盗贼出没。为防万一,我去侦查一下情况。闻听此言,小石头面色大变,一边说着连自己也不相信的鬼话,一边迈动双腿,以前所末有的速度,箭也似的逃之夭夭。
开玩笑,跟老板混了几天,小石头早就知道那把厚背长刀是用玄铁铸造,有三百多斤。他可没有那种骇人的力量,能同时负起五百斤的重物,非要了小命不可。
切,小子,想跟我玩心眼,你还嫩了点。这才跑了一个时辰就喊累,想偷懒也要找个好一点的理由。孟海不屑的冷哼一声,见小家伙越跑跑远,身形一晃,似缓实急,缩地成寸术一展,追了上去。
说实在的,孟海并无虐待别人的变态嗜好,之所以这麽折腾小石头,也是为了他好。由于小石头从末学过修真之术,那株百年人参的大部分精华在其体内滞留不化,若非孟海留在其体内的那道真元,恐怕连药效的百分之一都汲取不到。
于是,孟海想出了这麽一个主意,利用大幅度的剧烈运动,迫使药效慢慢浸入经脉,一点一点的汲取能量,终至完全化为小石头本身的力量,实是用心良苦。
晨风中带来阵阵饭菜的香气,远处升起一缕缕炊烟,似有村庄小镇。过了一会儿,视野中终于出现了一个规模不大的小村庄。这个小村庄坐落在一条宽阔大道的一侧,大约有百来户人家,不时响起一两声鸡鸣鸭噪,一片宁静祥和,田园风光的朴实景象。
老板,我们到那个村子吃点东西吧。小石头停下了脚步,把愈来愈重的圆木放下,喘了几口粗气,抹了一把流至眼角的汗水,这才回过头来,试探着询问。
也好,你先去看有无卖酒的客栈,咱们去大吃一顿。孟海看了一眼村子,微微颔首,马上同意了这个建议,这几天不是兔肉就是狼肉,简直是吃腻歪了,能有个换口味的地方当然好,最要紧的是赶快弄两瓶酒喂喂腹中酒虫,免得它们造反。
小石头答应了一声,把手里的圆木放入老板给的储物腰带,一溜小跑,精神抖搂的跑了过去。
这个村庄虽是靠近大路,有一条清沏的小河边从村子前面蜿蜒流过,及膝的水面没有建桥,仅是几块露出水面的青石做为踏板,不时有肥大的鱼儿跃出水面,吐出几串泡泡。
村庄的周围开了几块地,简单种植著一些绿油油的蔬菜和一些农作物,每座土屋的外面都或多或少的铺晒著一些兽皮,显示这里的人家均以打猎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