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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桃花潭水深千尺6

黑衣首领的瞳孔在吴双不再使用流云剑法时突然增大,漆黑如墨的眼珠里尽是不可思议,他低估了吴双的实力,吴双确实是个习武的天才,竟然能够集百家功夫于一身。

但是,功力太浅,显然是临时应急使出来的。

他竟突然不太忍心了?

想他百里煜城也是一方霸主,竟然干起了这般勾当?可是……姬安那个老狐狸……

“吴双,你只要交出墨子令,我保证不伤害你!”百里煜城收回长鞭,望着吴双说道。

吴双的斗笠在打斗中早已被百里煜城的长鞭挥掉了,脸上的暗粉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露出一张素净娇颜的容颜,听到百里煜城的话,嘴角不由得扯了一下,百余招下来,她知道自己打不赢眼前这个男人,他的内力深厚,长鞭在手,犹如日月同照一般,步步直逼,一点也没有破绽,可是她的骨子里是藏着一股傲劲的,她怎么会服输呢?

吴双透过雨帘望着眼前这个看不出容颜的男人,他猜测,此人的年纪三十出头,却对他的话很不舒服,冷冷的一笑,道,“想要墨子令,就要看你的本事了。”说完长剑一挥,一招拨云弄雾就朝他的天灵盖袭去。

百里煜城急忙的运气躲开,却因为这一招来得太猛,太急,莫邪剑穿过了他的右臂,吴双的俏脸露出一丝得逞的笑容,心一狠,嘴角一扬,将莫邪剑抽了出来。

百里煜城的脸立马就黑了,那双墨玉般得瞳孔里仿佛要喷出火来,他百里煜城走南川北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对手,趁人之危?这根本不是习武者的作风。

在大秦,是个尚武的时代,这个朝代对武者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耀,比如说在酒肆,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客人,一个人配着剑,另一个人未曾佩剑,那么佩剑的武者将会收到由店家赠送的下酒菜,而没有佩剑的人则没有这个待遇。那么会不会有人假冒呢?肯定会有,于是朝廷针对这种情况颁发了一条律令……一旦有人假冒武者被人发现,假冒者就会被处以极刑,所以几乎没有人敢顶着杀头的危险去干这事。

习武者,也就是最初的士族,是一个光荣的称呼,也是身份的象征,而武者都会遵守道上那约定成俗的规章制度。

一个人若要活得顶天立地,那么就必须出名,出名得第一条就是必须要品行过硬,儒家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成为一个武者,得到了习武者的待遇,自然需要良好的品行操守。同时也要需要一定的民间声望,不能做出违背原则之事。

春秋时代,各国之间征战不休,步卒作用增加,车战及武士的作用减小士的地位也出现了上升或下降的变化。有些卿大夫为扩大影响,巩固地位,设法招士众以张声势,很多士便投靠到他们那里。还有部分士为解决经济困难去为人办丧事,当赞礼,或经营工商业;也有人从事私人讲学,传授文化知识,从此中国历史上又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文化活动的士。他们游学各国,思想活跃,为中国古代学术领域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促进文化科学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战国时代,争霸和兼并战争更为剧烈,于是朝秦暮楚的游说之士应运而生。他们穿梭于各国间,充当说客,纵横家便是其代表。这时各国封君权贵的养士之风也很盛行。

到了秦始皇一统天下建立秦朝之后,士的内涵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士,称为士大夫时,可以指军队中的将士,也常常是在中央政权和州郡县供职的官吏的泛称;称为士人时,则一般特指具有较高封建文化素养、从事精神文化活动的知识分子。

那么像吴双她们这样拥有一身好武艺,而且有一定民间声望的武者,就是士人了。

而吴双这时候却做出偷袭之事,这是所有习武者所不齿的。

故而百里煜城相当的恼火,瞪着吴双的眼珠子简直就是要吃人,咬牙切齿的低吼道,“吴双,你好歹也人称作‘大家’。你竟然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来偷袭?”

在秦朝,被称为“大家”是指相当有涵养,同时也是非常有地位的民间士人。

吴双收回了剑,淡淡的道,“阁下做事就光明磊落不成?被人当奴隶一样呼来换去,就是习武者的本分?”

言辞间的犀利简直就是无与伦比。

百里煜城闻言脸色变了又变,若不是面巾遮住了脸,一定可以看到他那精彩的面部表情,总之,有羞愧,有恼怒,还有愤恨。

羞愧是因为他确实是在做一件有违身份的事情。

恼怒是因为吴双所言击中了他的痛处。

愤恨则是因为他不得不这样做,否则,他的妻儿就……

一想到还在受折磨的妻儿,百里煜城抛下了一切杂念,刚才吴双那一剑已将让他无法释怀,“既然你如此不识抬举,那就别怪我了。”长鞭再次凌厉的挥动,比刚才更加狠绝,放佛那一剑刺伤的并不是他。

吴双虽然吃力,可是却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来专心应对,可是内心一阵心悸,那种越来越失控的挫败感越来越明显,第一次,觉得离死亡那么近。

百里煜城的招式越来越快,那条长鞭放佛被注入无穷的力量,不停的朝吴双挥来,其中有一鞭打在了吴双的左臂上,她只感到左臂由于失去知觉一样。

百里煜城这时撤回长鞭,将其收回腰间,直接出掌,朝吴双的颈部袭去,吴双急忙后退,可惜大部分内力根本无法提上啦,速度根本比不上眼前的黑衣人,眼开那双张开八字的手掌就要握住吴双那白皙的脖子,这时一个青衣少年从树上倒着飞下来,手中的长笛直逼百里煜城那出掌的手,百里煜城突然发现上方不对劲,有了刚才的教训,他很快的收回手,躲过了那一剑。

青衣墨发,身高大约五尺半(一米七五左右),英气逼人的五官是那般的出色,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文雅的气息,一看就是一个相当有品位,相当有实力的少年,那一双像黑水晶一样闪烁着的深邃双眸,绝美的唇形。

刚才那一手很明显的能看出这个少年,功夫不弱,手中那根标志性的寒玉金笛更是让人不敢忽视。

“你是谁?”百里煜城不悦的问。

“百里煜城,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私自背着你们家主来偷袭巨子。”青衣少年语气不悦的喝道。

百里煜城闻言哈哈大笑,怒瞪青衣少年,“黄毛小子一个,有什么能耐插手我们百里家的事情,真是好笑,墨家上百年的基业,从来没有女人当巨子的道理,这个女人不是巨子,她是从我们巨子手里骗来的墨子令,我们只是奉命来追回墨子令。”

青衣少年冷笑,目光凌然的睨着他,“百里煜城,你真是蠢到家了。”

百里煜城闻言正准备发怒,这时候,一个黑衣人走到百里煜城的身后,俯身过去在耳边说了几句话,百里煜城的眸色立刻亮了起来,转眼又暗了下来。

“你究竟是谁?”百里煜城语气平静了很多,不解的问道。

青衣少年抿了抿唇,眸光清冷,语气不善的道,“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还是好好想想,怎么跟你们家主交代吧!你妻儿已经安全了,带着你的人,赶紧给我滚!”

百里煜城想发飙,可是又不能,一切跟这个少年所言一样,他还是想想如何跟家主解释他的行为比较重要,他这次出来,确实是犯了禁忌了,家主一向与姬安不合,自己却私自带人来这里围剿吴双。

首先不管吴双手里的墨子令从何而来,墨家有令……无论是谁,手持墨子令,就是墨家巨子。

可自己却……

青衣少年虽然不足畏惧,可是他的话,他的神情,却不容忽视,这个人只要再过几年,一定会成为当世的大人物。

犹豫着,最后还是带着自己的人,消失在雨夜中。

吴双自从解除生命危险后,就一直浅笑着望着这个青衣少年,好看的琉璃眸里尽是笑意,看得出来,她的心情很好。

张建也看出来了,同时也认出了这个青衣少年……吴双的弟弟,郑霖。

郑霖转身,冲吴双一笑,露出一排好看的白牙,“姐姐!”边说边朝吴双走去。

吴双笑道,“几个月不见,霖儿果真是长大了。”抬眸,望着这个初次见面时,比自己矮一个头的小男孩,如今已经快比自己高出一个头了,又道,“也长高了。”

郑霖的俊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关心的问道,“姐姐你没事吧?”

吴双摇头,“无大碍。”说着伸出袖子抹了一下脸上的雨水,“你怎么来得这么快?”

郑霖听吴双说并无大碍之后,便放心了很多,“姐姐,我的马车就在外面,我们先上马车吧。”

吴双点头。

郑霖知道吴双受了内伤,也知道她此刻的真气不稳,于是走到她身边,道:“姐姐脸色不太好,还是让我带你一程吧。”说完,长臂一身,揽过吴双的腰身,脚尖一点,身形一闪,便已跃上枝头,踩着树尖,犹如雄鹰展翅,快速的掠过树林,冲破雨帘。

张建望着那二人相拥而去的背影,不由得眉头紧蹙,这个郑霖的脑子里不会是对他这位姐姐有什么想法?不管是行事还是说话,他对着吴双都是不同的。心中虽是这般想,却不敢胡乱猜测,毕竟关系到吴双一个姑娘的名声,于是紧随身后。

郑霖带着吴双来到了管道上,果然在雨夜里停着一辆马车,马车上坐着一个年轻男子,带着斗笠,穿着蓑衣,见到郑霖的身影,立马跳下马,恭敬的唤了一声,“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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