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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最幸福的去处

杜燕道:“对啊!我能成为杀人怪物全都是拜他所赐。放在莫曹饭菜里的粉末也是他给我的。我原以为一开始他是个好人……我不知道他原来一直在利用我。”

“是你告诉我杨甄三年前已经被人所杀,你现在又告诉我他还活着?”

“我跟你讲的时候有说‘听说’啊,我又没说我有亲眼见过杨甄的尸体。不妨告诉你吧,其实一直以来杨甄就是这个组织里面最大的人物。是他建立起来的‘复仇’杀手集团。叔叔也只不过是其中一个。他曾告诫过我,要是我不小心漏嘴就会死无全尸。没办法,谁让我长得这么水灵?!这是上帝的错,它不该把我弄得那么漂亮,不然杨甄也不会看上我了。杨甄是个很会算计的坏蛋,他不仅要得到我,还要从我身上夺走莫曹的所有家产……。”

李哲恍然大悟,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办法知道究竟在为谁工作。终于明白杨甄为什么假死了。这不过是在掩饰杨甄的新身份新“事业”。李哲正纠结之际只见窗外有什么反光闪了一下,杀手的灵敏第六感直觉已经分明知道那是狙击枪瞄准镜的阳光反射。李哲大喊一声:“小燕,趴下!”

晚了,杜燕的胸口已中弹,鲜血缓缓沁出,染了一身衣服。这枪原本应该打在李哲身上。

李哲来不及顾及多想,接连子弹从窗外呼呼飞进来。李哲推过家具遮挡逃避。跑进房间从抽屉里取出枪械。但是凌云也不是傻瓜。知道没能杀死李哲,李哲已然有了防备。双方都持枪,凌云自然是不想冒险的。于是任务失败撤离。

李哲抱着杜燕,杜燕已经奄奄一息。嘴中念道:“叔叔,别生气。我以后会很听话的。我发誓,我真的会很听话的。我并不想骗你,真的不想。”

李哲哽咽道:“别说话!撑住!一切都会好的,别说了。”

杜燕说:“叔叔,我想去巴黎。”

“好!我带你去!我答应你,叔叔一定带你去!”

“叔叔,我好爱你。我真的……真的好爱……你。”

“叔叔知道,叔叔也爱你。”

“叔叔,……你能亲我一下吗?叔叔笑起来真的很帅。其实叔叔一点都没老,都还不算奔三的人,所以叔叔真的很帅,很酷!”

“行了,别说了。叔叔都知道。叔叔这就送你去看医生,别说话,都会好的。我们还要一起去巴黎呢!”

李哲要起身,被杜燕拉住了手。

“叔叔,我……想妈妈了。”

“叔叔知道。叔叔都知道!”

“叔叔,……我原名叫钟小燕,不姓杜的。你能帮我找到爸爸吗?他叫钟楠,找到他请替我告诉他……我真的好想好想他……!”

李哲眼泪滑落掉在杜燕的脸上。杜燕抓在李哲左臂上的手松开气力。李哲知道,杜燕这是要赶着要去见爸爸妈妈了。显然李哲已经用不着寻找钟楠了,杜燕会自己见到他。

鲜红的血不止染红杜燕自身的衣服,也染得李哲白色衬衫深红。杜燕已经死去,这世间科技很发达,但还是没人发明起死回生的药。李哲跪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如果凌云此时返回来在李哲脑袋上放一枪那么所有的痛苦都会随着死亡结束,可凌云没再回来。

日落西山,心中的痛苦依然阵阵刺疼,挥之不去。只等来凌云的新邮件:“李哲,还在难过吧?这小****一天不死杨甄也一天不安心啊。我这可是为了你上级扫除障碍。算是我背叛杨甄给杨甄的小小回报吧。我承认,这样做对你有点卑鄙,有些不公平。但总是鱼和熊掌不可兼顾,这世间公平就是个传说。再说了,不妨告诉你。我不这样做又怎么对付你。只有你精神崩溃我才可以轻而易举地要了你的命不是吗?狭路相逢勇者胜,不过我可不想做英雄。”

太阳终于要掉下山去。王氏带着素素回到住处,王氏一看杜燕躺在地上鲜血流了一地当即惊吓晕倒在地。李哲起身拭干泪水,朝素素说:“素素,我们又要搬家了。”

王氏醒来看见李哲抱着杜燕的尸体带着素素离开,惊吓之余起身报警。警笛逼近,李哲和素素也搭着的士消失在小区里——李哲用枪挺着司机脑袋,由不得他犹豫。

夜色黯然,只有街灯两排橘黄,照得人眼球不慎凄凉。李哲把杜燕的尸体带到火化场,火化场的工作人员要求登记,公开姓名身份背景。李哲亮出手枪事情总算轻松解决掉。李哲把杜燕的骨灰大部分洒向大海,留下小部分放在小瓶子里小心保管着。但愿一颗幼小却又纯洁的灵魂可以上天堂,转世来生与父亲过着普通安定的日子。

酒,久违了。满房间的酒气。素素受够了。

素素看着李哲那般堕落于心不忍,扔下书包一同烂醉。就像周穆的死一样,杜燕的死又何曾不打击着素素。周穆是与素素有如母女一般的佣人,而杜燕却是有如姐妹一般的友谊。看着她们的尸体就那样摆在眼前,那一幕幕,回想起来怎不叫人心痛。素素的心里覆盖一道又一道阴影,那些带血的画面将随着一生每到回忆时历历在目,可谁又能知道。

凌云本来不算得手,但高岩召凌云回内蒙古出行与东突的联系,于是对李哲无暇顾及。不然就凭李哲伤心堕落一蹶不振提着酒瓶到处游走早就一枪搞定,省下不少麻烦。

素素对李哲的堕落不知办法,联系付木三想劝说李哲回岩坡,但李哲不肯。李哲嘴里只不停地念着杜燕的名字。日夜伴着酒瓶,对素素熟视无睹。一瓶又一瓶酒灌下肚,然后醉得不省人事。对失去杜燕很伤心,可更难过的事纠结着生活到底怎么了?

付木三已辍学,已经来到深圳进了一家工厂做事。李哲不知多少次酒醒混沌后才打开笔记本,接到凌云新的邮件:“九五五六,你不是想杀我吗?我真想知道杨甄给了你多少钱。不过恐怕暂时你没什么机会了,等我办完事再回来和你继续玩。你等着!”

素素一桶水下去李哲总算清醒不少,看到凌云的邮件又激励着李哲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两个多星期没刮胡子了,李哲看到自己这般堕落又狠下心把自己清理一番。叫来付木三,给了五万块钱让付木三带走素素回到乡下。素素虽不肯但也抗拒不得。素素和李哲在车站一番不舍离别。素素走了。杜燕死了。李哲又是一个人,孤孤单单,了无牵挂,这好像又回到似曾熟悉的过去。一个人留下无非就是要凌云血债血偿。

从车站回来,李哲路过楼下的发廊时摸一把头,只因多日不曾洗涮的缘故头发都已经被脏污结条,发出的臭气有些令人作呕,又感奇痒难耐,见旁边正好有一间发廊便毫不犹豫大步进去。

“欢迎光临,请问先生要理发吗?”李哲摇摇头。

“先生要洗头吗?”李哲点点头。

“好的先生,请这边走。请在这里躺下稍等片刻,我们很快安排人为您服务。”

当没法用言语来表达李哲的心境时请允许我们用心去体会。李哲从口袋里抓出一包烟抖出一根叼在嘴里点燃。闭上眼,耳边传来发廊里播放的《故乡原风景》,是首轻音乐。想象烟雾袅袅往上升的感觉,忧伤淡淡。李哲头脑清醒着,洗干净了就像又回到原点。昨天还是过去,谁又能分得个彻底。这一切心境与音乐无关。

“先生,请问您是想去屑的洗呢还是黑亮的洗?”

一种熟悉的声音,再一次听到时就像已经转了一个世纪。李哲睁开眼,眼前的洗头妹似曾熟悉。李哲在脑海里翻找了许久才寻得模样。原来这个人便是甘丽。这缘分真是奇妙。相隔那么多年终于又要有个交点。

李哲不想让甘丽认出自己,又不知道该如何才不让甘丽听出自己的声音,心里好生觉得服务员烦扰,洗个头还讲究。想了片刻四处环顾。有了,李哲摆手招来旁边的服务员,随手指着柜台上的洗发水。服务员明白了,李哲是个哑巴,指名要去屑的洗发水洗。

静静地享受这份陌生又熟悉的感觉。

李哲想到地摊上每天都喜笑颜开的甘丽。几年前的回忆只剩下这点美好似的,唯独想起关于甘丽的笑。这好像是在回忆里唯一能找到有种生命感的东西,其余的全部都死气沉沉。没法想象,除了这个一切令人想起来都会窒息,简直糟糕得一塌糊涂。只可惜当时的相遇短暂匆忙。

清洗完毕。李哲临行前掏了钱包里所有的钱给服务员,左手比划着自己都不太理解的手势。女服务员倒是很聪明,看完便知道李哲的意思。小声确认:“你是说把这些钱给那个瞎子?!”

李哲“嘘”一声示意不要大声,连忙点头。

当晚,李哲在发廊附近等了许久。甘丽下班后李哲像个贼似的一路跟着甘丽。看着甘丽趔趄一路,过马路虽说就轻驾熟,李哲却很想上前帮忙,但也没忘记自己的处境。

一直追到甘丽的住处。原来,那么多年后的甘丽还是单身。李哲说不清楚心里如何有一种很庆幸的感觉。

晚上回去看到杜燕的骨灰瓶摆在桌子上,心里又是一番疼痛,在床上翻来覆去没能入睡,起身坐在椅子上反倒思想凌乱中不觉睡去。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李哲梦见杜燕和玩具熊,虽然没能看到杜燕的母亲,但是醒来还是心里舒畅许多。因为李哲在梦里见到杜燕抱着玩具熊露出童真的笑。李哲安慰着自己,杜燕终于解脱了,找到真正幸福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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