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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英雄救美

M500手枪的枪口还冒着丝丝的蓝烟,久久不散。

“我没钱。”小男孩的回答很简洁,却也很干脆,更表明他没学过乘法。

“没钱!”罗利索一下子跳起来,一把抓着小男孩的胸口衣襟,借机偷看了他一下,看起来他的胸部大馒头似地很发达,连下面六块腹肌也隐隐看得见,肌肉跟肌肉之间的痕迹如刀刻斧凿一般明显,确实是个身材不错的美男坯子。

可惜罗利索不是女人,否则一定想办法上了这小子,他调侃道,“没钱还这么嚣张,喎!是我救了你呀,你连谢谢都不会说吗?你这个家伙出手这么狠毒,人家只不过想用你的脑袋煮汤喝,你竟然把他们全部都杀死这样太不人道了吧!不过看你使枪时候的熟练样子,应该杀了不少人了。”

男孩平静的回答道,“这是我杀的第11个人,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是看到了一个胃部中枪的人,他的胃酸正在侵蚀内脏,会在极度的痛苦中死去,我用铁丝帮助他脱离痛苦。”

“第二次跟第三次是有人说我是个杂种,我在他们的食物里掺进了氰酸钾铝,他们中毒之后一命呜呼;接下来的就是这8个准备用我脑袋炖汤喝的人。”他没有一点异样,好像说的是吃饭,洗碗之类的小事情。

罗利索挠挠脑袋,看样子不是每个英雄救美的故事背后都会是完美结局,罗利索只怪自己摊上一个没良心的小子,连一句谢谢都不说而且还白白的浪费了6颗子弹。这六颗子弹足够杀死六头成年大象。

他双手一摊,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之后,再次问道,“你真的不打算跟我说声谢谢或者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对,还是我先说吧,我叫罗利索,罗利八索的罗,罗利八索的利,罗利八索的索,但是请记住,我叫罗利索,不是罗利八索。”

“哦,好吧,我叫京。”小男孩回答,同时伸出了一只纤长,精致的右手。那右手宛若凝脂,似乎不比旧时代的世界小姐差多少。而光滑的手掌根手指上竟然没有一个老茧或者伤疤,就连关节处都的褶皱都是均匀细致,仿佛刻意雕琢的花纹一样。手掌心的掌纹清晰,顺畅,按照命相来看,似乎应该不错。

于此相比,罗利索的手粗糙,浑厚,满是老茧。两只手掌握在一起的时候就像乌鸦遇到白天鹅。京的手掌确实带着一种诱人的冰凉,滑腻,他要是个女人多好!罗利索情不自禁地叹道。

街道上的居民并没有因为这样的打斗而驻足观看,这些人早就习惯了血腥跟厮杀的场面。一个穿着比她身体长很多的麻布裙小女孩出现在尸体身旁,她手足并用的爬行,似乎膝盖早就习惯代替了脚掌,到了尸体一边后,飞快的从胖子的尸体上翻出了几枚银币。

几个流民发现了罗利索并没有阻止小女孩的抢劫行为,也开始蠢蠢欲动。京并没有阻止他们,也没有从死人身上翻钱。毕竟按照这里的规矩,死人的东西是归属于杀死他的人所有。

唯一能确定杀人有没有罪的是这里的治安队长,他手里的AK比任何人都有说服力。只要他认可,任何的杀人行动都是合法的,只要他不认可,即使被杀了也是活该。

队长今天不在。即使在也会向着罗利索,因为他们早就认识。

罗利索摆平了几个暴民之后,觉得有必要要求眼前的这个小男孩请自己到附近的酒吧喝一杯,这个条件其实一点也不过分。

尤其是在看到他并没有去翻死人身上的钱,更让罗利索认定这小子一定足够富有,他扯开喉咙说道,“喎,你叫什么来着对,京,我觉得你遇到了我这样的大英雄罗利索简直是你的荣幸,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邀请我到对面的酒吧喝一杯,英雄惜英雄吗?”

京迟疑了半秒,不自然的捏了捏口袋。

罗利索夸张地挑起两条眉毛,嘴角撇得快要到达脸部的中央,一直搓着手说道,“喂喂喂,你是不是个男人啊,就算你不感激我,用了我6发子弹也要付钱的,就算你没打算付钱,如果这里的治安队长来这你麻烦,你可别说认识我,我是不会帮你摆平的。”

京的眉毛角开始下垂,嘴角不自然的瞥了一下,很显然,他不是十分愿意请英雄喝酒。这跟罗利索预料的又不大一样。按理说,英雄做了好事应该有人请客喝酒才对。

“好啦,我不会狮子大开口的。”罗利索一把架起京,准备往对面的酒吧走去。他原以为以自己的力量级别可以很轻易的架着他走向酒吧,最起码可以拖着。可当他的手一触碰到京柔软的身体就发现,眼前的这个小男孩似乎身体里隐隐藏着一种不可估量的力量,这种力量若有若无,像是一种游走在身体里的岩浆,似乎随时可能迸发,又随时可以隐藏。

难道京力量领域也有进化这似乎不太可能!以罗利索的3星3阶感知级别,能清楚的分辨方圆十米之内的同级别对手。他几乎第一时间就能清楚的感觉到京的身体绝非一般人的身体。

某种程度来说,这似乎是一个力量级别在4星左右的级别。按照他的推断,这8个暴民应该都不是他的对手,可是他怎么会落在他们的手中罗利索的嘴角撇过一丝讪动,皎洁的眼睛闪了一下,顿时茅塞顿开,也许是他把进化点全部投入在了力量跟敏捷,但是却没能进化格斗域的能力。

想到这里,罗利索立刻停止了对京的拖拽,“这个年代啊,真是见鬼的年代,没天理人没王法,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之恩图报,人还是别做善事,即使救人一命,也不值一杯红酒。”

京终于决定请罗利索去酒吧,虽然他真的没去过那里,也不知道酒的味道。

石龙镇所属百慕大城的管辖,当地有几百户居民都归属于百慕大城,包括这里的居住权限,婚姻权限都跟百慕大城一模一样。当地的居民想要在这里长久的居住,必须要获得合格的证件,办理这种证件对于常人来说需要相当大的一笔钱。

而婚姻制度更是以金钱为标准,拥有钱越多,意味着可以拥有的女人就越多。当地的饮用水,粮食,生活必需品都由百慕大城一手供应,当然价格也贵的出奇。偶尔有人私自贩卖这些东西,用不了多久就会暴尸街头。

这里的权利机构由8人的一小队雇佣军组成,罗利索就是其中的长官。他的顶头上司是一个叫做帕罗索的干瘪老头,尽管名义上他是罗利索的上司,实际他只不过是个傀儡。

罗利索的7名手下全部都是一星以上级别的战士,分别以火控能力,综合格斗能力,感知能力见长,是多元化的新时代战士。他们曾经创下过一场声名远播的战斗,一伙上百名流民组成的队伍打起了饮用水供应车的主意,他们手持木棒,钢筋将车队团团围住。

罗利索接到命令后带着7名战士冲进了人群,一阵金属弹雨过后,流民死伤大半。罗利索命令所有士兵不允许再开枪,每人一把匕首,将剩下的数十人一一挑翻。从此以后,罗利索在此一战成名,成为了惹不起的人物。

罗利索用哈雷载着京,两个人顺着并不繁华的小路向前驶去。对于第一次乘坐机动车的京,这段难忘的经历足够让他难忘。路面上坑坑洼洼,有着锋利棱角暗绿色的碎石随处可见。路边的房子大部分是铁皮屋跟用大块水泥瓦砾堆砌成,也有用半截军用卡车上的护栏围成的小屋,上面加上一块防雨布。

这些房子高矮不齐,破旧不堪,与其说是房子,到不说是简陋的帐篷更贴切。在这个时代,拥有这样的安身之所已经是非常奢华的享受,住在铁皮屋子里总比在街上睡忍受高强度的辐射好得多。

最完整的建筑是一处快要塌掉半边墙的基督教堂,依然看得见上面六米高的十字架跟耶稣受难的雕塑。耶和华无力的瘫软在十字架的中间,眼睛像是被毒死的鼹鼠一样可怜。一股股焦臭的黑烟顺着风吹过耶和华的身体,将他熏烤成了非洲黑鬼。

这个年代是耶和华遗弃人们的年代,鬼才知道上帝去哪里****了。

大街上的人们大多数衣不遮体,男人跟孩子都裸露着身体,男人只用破布围绕腰间。条件好一点的穿着没有袖子的老式夹克衫,下身能有半条牛仔裤。街上走过一个比较庄重的女人,却也只穿着一件宽大的羊绒外套。

相比之下,罗利索一整身的陆军野战迷彩装跟牛皮鞋已经是非常显眼。要不是这里的人都知道他的身份,也许用不了一个晚上,这身行头就会被偷个精光。而京带给人们的惊奇不是他的一身装扮,而是他完全不像是这个世界的人,尤其是那一双湛蓝的眼睛,给太多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酒吧总是人气比较旺的地方,不管在什么时代,这里里总是有很多来历不明的壮汉跟穿着暴露的女人。两人到了酒吧之后,伙计一眼认得罗利索,殷勤的倒上了罗利索平常最爱喝的威士忌加红酒,罗利索毫不客气的给京也叫了一杯B2轰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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