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中似乎飘着若有若无的菊花香,我目前要做的,就是闭上眼睛深呼吸。
巧遇
如果把已婚女人比作水缸,一个斑驳迟钝的容器,装着温吞的液体,随着生活的节奏缓慢地晃晃荡荡,我是一点意见都没有的。
我是个迷糊的女人,在清晨闭着眼睛热牛奶,在傍晚探寻丈夫西装上的口红印,在菜市场熟练地和小贩讨价还价,一点都不精致。我的这种不精致来自于丈夫杨和平的忽略,我记不起他上一次将目光停留在我身上是什么时候。
我每天去超市买菜,推着购物车在花花绿绿的货架间轻松穿越。超市真是琳琅满目,生活真是富足美好。我喜气洋洋地穿越其中,任意挑选它们,挑剔它们,主宰一切。然后我回家,做饭,打扫,甚至把家具重新摆放。再然后是洗澡,我爱在白天洗澡,让洁净的头发披散下来,浑身清清爽爽,好像一切都可以重新来过。
我想说的是,我的前方有一条粗糙却稳妥的绳子,我只需闭着眼睛顺着它摸索,就能找到一辈子的去路。
透过我的窗子可以看到五条街道以外的巨型广告牌,它孤独地挺立在青灰色的天空,脚下是一片密实而卑微的楼房。灰蒙蒙的天,街道因视线的不明晰而显得干净,寂寥,索然无味。我很想购买一架望远镜,就为了能看清街上男人女人的表情。
人类是最狡诈的动物,无论他们曾怎样哭泣,厮缠,或淋漓尽致地做爱,当他们回到大街上,便一概得清白无辜。正义凛然的人类表情,让人绝望。
我已经是第五次看见那个穿红衣服的男孩。我进小区大门时,他走在我前面,背了一个结实的大包。他大概只有20岁,犬牙交错的发型,发育良好的骨架身坯。
他长得像我的初恋情人,不过看起来他更傻。我笑了,一个女人到了30岁,看异性时便有点居高临下。
我的电脑坏了,我拼命折腾它,它终于罢了工。女人天生是电脑的杀手。我给朋友阿丹打了电话,她知道一切解决问题的途径。一刻钟后,维修人员来了,正是那个穿红衣服的男孩。
生活很少给我这种巧合。我笑了,男孩懵然无知。
电脑在男孩手下像温顺的情人,很快就已妥当。我端来的水果和橙汁,他毫不做作地消灭得干干净净。他出门时对我说:“小姐,下次电脑有问题,你可以直接打我的电话。我叫曾可。”
曾可的称呼令我雀跃。他叫我小姐,叫得不容置疑,我在这一刻对他充满感激。
我问杨和平,我看起来有多大?杨和平已多年没有听到这么弱智的问题,那个当年为了彰显他的伟岸而拼命在他面前提低幼问题的女人已经不复存在,所以他明显地一愣。杨和平说,你可以参考自己的身份证。
有些男人,天生就是为打击女人而存在的。他们粗糙,油腻,不可一世,愚不可及。
菊花香
小区的花园是我除了客厅地板第二喜欢的地方。我会去荡秋千,有时甚至捧一本书装模作样。这天我在花园看见了曾可,他推着一辆自行车满头大汗地经过,准确地说那是一辆送牛奶的车,两个铁皮罐一左一右。
我搞不清他到底兼了多少职。太阳很大,他短短的发梢根根直竖,像从水里捞起来一样,整个人湿嗒嗒的,令人怜惜,我想都没想就招呼了他。
曾可欢天喜地地回应了我的招呼。他的笑容像婴儿般纯粹,这样的笑容只存在于少女的日记里。
那个下午,我知道了曾可不仅仅是电脑维修工和送奶工。他还卖唱,背一把吉它,闯入那些喧嚣杂乱的饭馆,在肉与酒的夹缝中弹奏、歌唱。有没有人听并不重要,心不在焉的人们会给他一两张钞票,这就足够。
我还见到了曾可的妹妹,一个胖胖的十四岁女孩,有轻度智障,简单得一尘不染。
生活一如既往地继续。我终于买了望远镜。不过无论是大街上,还是对面楼房那些深不可测的窗口,都用冷漠和布料的遮挡拒绝我的探试,除了观察过两只猫做爱的全过程,我没有找到任何偷窥的乐趣。
然而我从镜片中捕捉到了曾可。他住在我们小区外的一条街道上,从我的窗子望出去,那条街狭窄,隐蔽,像一条刻意遮掩却仍然露馅的尾巴。我看到曾可在那低矮的平房里进进出出,他那肥白可爱的妹妹脚跟脚地随着他团团转。他给妹妹洗脸,系鞋带,拢头发,出门就将妹妹反锁在屋里。这个男孩有着与他年龄不相称的细致,他知道一个智障女孩独处会遇到怎样的危险,所以他宁愿将她锁在屋子里,宁愿她在黑暗里恐惧和发呆。
我忽然很怜爱他们。
阿丹说,你总是喜欢夸大情绪,永远学不会面对现实。阿丹是个风风火火的女人,自食其力,薪水微薄,而且忙碌得发疯。我完全同意她的观点,我趁着大好年华找到了长期饭票,所以我不会像她一样脚踏实地地思考问题。
阿丹又说,你这样的女人,实在不适合稳稳当当过日子,很难相信你还收藏着一件家传宝贝。
阿丹所说的家传宝贝是一幅清代扬州八怪之一黄慎所作的山水画,朴实平淡,我的凡眼实在看不懂它的妙处,唯有落款和印章是精致的,无端得气势恢宏。这幅画不知怎么到了我家里,并被传了很多代。我从小就被教育要懂得它的宝贵,但它的尊贵吓住了我,所以父母去世后,我马上把它存进银行保险箱,并且从不去探望。阿丹说我对这幅画的态度就是我对人生的态度,不经营,不刻意,随波逐流。
我的电脑总是坏,因为我常常弄丢系统。我内心不敢承认的是,我乐意让它坏掉。曾可埋头为我修理电脑时,我站在离他半米远的地方,清晰地闻到他身上散发出的汗味、木屑味,还有股莫名的菊花香气,这些复杂的味道让这个男孩生动无比。
曾可不再叫我“小姐”,他说,你,喂,Hi。尽管我比他大八岁,他似乎很乐意见到我,见到我他就欢天喜地,眼睛里是快乐的光芒。
曾可开始没事也来串门,我和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他说的最多的,是他妹妹,那个可爱又可怜的小姑娘,曾可说:“为了我妹,我什么都愿意做。”这个时候,他的眼神有难以形容的沉重,薄薄的嘴唇像锁住一个欲言又止的故事。我看着他的表情,窗外的光线不管是明是暗,都会在他脸上投下很立体的阴影,我的心很不得体地一阵狂跳。
我手里有一根绳子,顺着它就能摸到清晰的未来。我明白这根绳子对于我意味着什么,我从没想过要扔掉它。但要命的是,我还有思想,思想这东西是个魔鬼,总是牵引你走上大逆不道的方向。
我想我需要拯救。
夏天真热,热得我快要发疯。马桶无缘无故地坏掉。杨和平不在家的时间是我在家时间的两倍,所以他对此并没有意见。就像去年冬天坏掉了洗衣机,他宁愿周末去郊外垂钓也不愿正视我整个冬天都将手浸在冷水里洗衣服的现实。
曾可来了。他什么都会。他进了卫生间,只听叮叮当当一阵响,然后他走出来说,好了。
我们坐在落地窗前喝水。曾可很爱出汗,黄豆一样的汗珠吊在他的发梢上,整个额头热气蒸腾。我很久没有看到过这样青春热烈的汗滴。然后发现曾可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
仿佛有一道闪电从我们之间穿过,我就那样一动不动地承接着他的眼神,我心里胡乱地想,管他的!
曾可轻轻拥抱了我。他的拥抱是真实的笨拙,并伴随着只属于年轻男孩的激烈喘息。我很虚弱,仿佛一瞬间抽空了自己,我不由自主地回拥了他。我抱住他才发现他全身都在颤抖,我心里百感交集,为这一刻只属于我的颤抖。
空气中弥漫着菊花的清香。曾可的嘴唇游遍了我的全身,并使劲吮吸着我的脖颈和耳垂。我不知道他是否曾接触过女人的身体,他伏在我身上,与其说是爆发,不如说是探索,盲目地、热烈地、充满勇气地探索,似乎要将我揉碎、撕裂,然后融入彼此的血液。我无法不回应他,无法不在他排山倒海的进攻里升腾燃烧,然后身体不存在了,只有狂乱迷茫的情绪在空气里无限延伸。
光线暗下来,太阳不见了,我在重新睁开眼睛后心惊肉跳。
曾可再也没有来过,他似乎比我更慌乱。我不敢再用望远镜去窥探曾可的小屋,仿佛我们是一次秘密行动的同伙,任务完成后必须形同陌路。大量的时间被我用来梳理情绪,我必须让自己停下来,静下来,然后,让一切随风。
心疼
我不知道这个城市多少人和我有一样的故事。我们混在人群中淡然冷寂,没人能从另一个人脸上发现大起大落,月圆月缺。丰富的面部表情只存在于影视剧里。所以我仍然平淡恬静。让我苦恼的是那股菊花的香气,萦绕在屋子里,挥之不去。
我喜欢坐在落地窗前,眺望是一种掩饰情绪的好方法。所以我眺望的时间越来越长,长得杨和平居然开始关注我,他问:“你怎么了?”他还问:“屋子里什么味儿?”
他皱着鼻子小狗一样搜索开去,我的心咚咚地跳得全世界都能听见。
我拼命阻止自己回忆那个汗淋淋的下午。年轻的曾可,弹性十足的皮肤,若有若无的菊花香气,还有他飞扬的汗滴。他咻咻地在我耳边喘息,整个过程都在念着我的名字。我问:“你哪来的菊花香?”他说:“天生的,我妈说只有心疼我的人才能闻见。”
我闭上眼睛甩甩头,胸腔像被打足了气,随时会炸开来。
阿丹约我喝茶。我很久没有出门了,而且我现在没有力气应付老朋友。阿丹却说,你必须来,有事和你说。
阿丹仍然风风火火,棱角分明,我满腹的心事却无法对她倾泄。几句轻飘飘的闲话过后,我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阿丹认真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一字一顿地说:“我想,我们十几年的友谊可能会结束了。”
我瞪着她,不明所以。
阿丹甩下一叠照片,那些照片像子弹一样击中了我,照片显然是从远处拍摄,却清晰地表达出我和曾可在落地窗后那个散发菊花香气的下午。
阿丹说,曾可是我的干弟弟。
阿丹说,你必须用行动摆平这件事,不然你知道后果是什么。
我无法相信这一切,只能无助地看着她,我想我一定是在做梦。阿丹看我似乎傻了,她索性站起来绕到我面前,用力抓住我两只胳膊,几乎把我提起来,她盯着我的眼睛说:“你这个不知足的女人,衣食无忧,却成天林黛玉似的唉声叹气。和你相比,我有什么,男人、房子、钱?我什么都没有,凭什么?你比我强在哪里?”
然后她笑了,她笑的样子比母豹还要狰狞。她说:“把那幅画拿出来,我就给你照片和底片,你可以继续当你的少奶奶。”
阿丹一阵风似的刮走了,临走时她鼓励我说:“我考证过了,那幅画价值五十万,但你一向不在乎它对吧。我相信你能掂清谁轻谁重。”
我再傻也知道曾可不会是阿丹的什么干弟弟,我在她面前从来都是没心没肺。我住的房子,杨和平开的车子,我买的衣服首饰,还有那些愚蠢的抱怨,都是扔向她的刀子,我实在把她忽略得太彻底了。只是曾可,我不能接受他骗我,一点都不接受,想到他的发梢,他的汗滴,他的菊花香气,我的胃一阵狂乱地痉挛。
密爱
回到家,我在冰凉的空气里像瞻仰圣殿一样瞻仰我的房子,这里承载了我的全部,我在这里被撕扯、被容纳、被浸润,我不能离开这里。
我将画给了阿丹,换回了那些恶毒的照片和底片。阿丹僵硬着表情说:“我不想说对不起,因为没用。”然后她又说:“那个小子好像真爱上你了,我给他钱,他一副痛苦的样子。”
这个女人居然在我面前说爱,我真想抽她一个大耳光。
我想我会忘记这件事。很多事情过去了都应该忘记,不然人生实在无趣。我心疼自己,所以我决定继续没心没肺。
日子平滑地继续着。我只想回到从前,而且我几乎做到了。
但在一个毫无征兆的下午,我收到了一封电邮。当那熟悉的口吻用冰凉的字体表达在电脑屏幕上后,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我只想对你说一万个对不起,虽然现在已经毫无用处。
我只想你原谅我,在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不在人世了。我患了白血病,晚期了,希望在走之前把所有的事打理好。我妹妹有先天性心脏病,做手术需要钱,阿丹说给我五万块。我没有别的办法。
我死后你会收到一件东西。等阿丹发现被调包,我已走了。她死无对证,你可以尽情羞辱她,还可以告她,随你。
我想对你说,从那个下午我就爱上了你,也将永远爱你,这一点我自己都没想到。
我瞪着电脑发呆。曾可的信写得七零八落,语言表达也非常不到位,我却盯着那个“我爱你”怔了许久,这是我多年未曾听过的话,即使在那个散发着菊花香气的下午。
我是个迷糊的女人,天真到企图用望远镜来解密人生。我犯了如此严重的错误,自己都很厌恶自己。在此之前,我在心里幻想了一万遍要将曾可撕成碎片,可这封电邮却让我从最初的迷茫,到完全弄懂它的意思后几乎失控。
然后我收到一个邮包,打开来,那幅尊贵的画规规矩矩地卷在里面,好像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我拿起望远镜,我的手在剧烈地颤抖,浑身都在抖。曾可的小屋房门紧锁,灰白的雾气横绕在镜头里,我什么都看不见。我飞快地冲下楼,飞快地跑向那条街。
这里我从未来过,但我狠狠地巡视过它,在心里揉搓着它,想象着住在里面的人。我熟悉它像熟悉自己的掌纹。屋子出人意料的干净、萧瑟、空洞,一如我的心。
忽然一个声音在我身后说:“我知道你是谁。”我回头,一个年轻男孩站在身后,他身边是曾可的妹妹,那个因智障而简单得像张白纸一样的女孩。
男孩开门见山地说:“电子邮件和包裹都是我替曾可发的,他拜托过我。”然后他指指女孩:“手术也做了,我打算带她回老家,曾可给她找了户人家寄养。”
我想都没想就说:“不要带她回老家,我收养她。”
我热烈地看着女孩,我说:“妹妹,我带你回家。”
女孩将身体偎过来,兴高采烈地看着我。
我的未来一下子出现了很多种可能。我的承诺毫无疑问会打乱我所有的步骤,甚至我的婚姻。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后悔,我也没有想好怎么跟杨和平解释。这个夏天太热了,燥热的空气无法让人静下来思考更具体的问题,所以我的冲动很有理由,所以我一定要带这个女孩回家。
我说过我是个迷糊而天真的女人,不刻意、不经营、随波逐流。空气中似乎飘着若有若无的菊花香,我目前要做的,就是闭上眼睛深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