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春天到欧洲旅行的时候,我特别去了位于阿姆斯特丹的凡·高博物馆和艺术之都巴黎。虽然曾经看过无数遍凡·高的各种作品,但是在看到真迹的时候,还是感觉无比的震撼:凡·高笔下那些神情愁苦的农民,在厚积的油彩中显现的模糊的轮廓,还有他举世闻名的向日葵。凡·高曾经说:“我想画上半打的向日葵装饰我的画室,让纯净的或者调和的明黄,在各种不同的背景上,在各种不同色调的蓝色底面上,从最淡的委内罗斯蓝到最高级的蓝色,闪闪发光。”可是,我最喜爱的凡·高作品,并不是他这些明亮而生动的向日葵,却是他笔下的《杏花》。我仍然记得我站在这幅幽静如娴静的古中国一样的绘画前,仿佛嗅到月夜下杏花的清新气息。而在巴黎,自然一定要去卢浮宫欣赏一下举世闻名的杰作。
不知道是不是满目皆是的绘画昏花了我的眼睛,我眼中的青铜雕塑闪着淡淡的幽光,而洁白的大理石雕则肌肤饱满润泽,仿佛可以看到肌肤下面微微流淌的气脉。
是的。我是这样倾心地爱着艺术,虽然我并不从事艺术工作。但是,我总是在不经心的刹那,与其心灵相通。我并非只喜欢一位画家的画,或者说只偏爱某个雕塑家的作品。艺术对于我,只以美感存在,创作者的尊卑和盛名与否并不影响我的心情和判断。甚至,很多艺术家往往以其睿智的生活态度令我对他们的作品情有独钟。
譬如,在苦痛中不断完善自己的米开朗琪罗,他曾经说,人终其一生,都在不断地完善自己,而在临死前更应在精神上达到完美的境界。所以,我热爱他的大卫,引而不发的坚忍和健美修长的体魄。我也喜欢伦勃朗,他无与伦比的用光和阴影,他对妻子的热爱和赞美:“当你爱上一个女人,并娶了她。你就拥有了所有的女人。把头靠在她的胸前,可以感觉她母性的光辉;轻轻脱掉她的衣衫,她是贞洁的少女;给她披上一件紫袍,她就成为高贵的皇后。”还有,那随性而豁达的雷诺阿,他比拟自己如同漂流在人生长河中的软木塞,随波逐流,但是却并不影响他在潦倒之时仍然画下娇艳欲滴的花朵和花朵一样娇艳的女子和孩童。
但是,艺术史并不是以作品和人性以及创作的精髓为中心的。艺术史以总结和评论见长,在对人类创作追本溯源的同时,以严谨和庄严的格调描述整个西方艺术史的发展。这其中所收录的艺术,并不仅仅是绘画和雕塑,也不仅仅是光辉灿烂的古希腊罗马,恢宏壮观的夏特尔大教堂,或者是光怪陆离的现代派艺术。西方艺术史追溯了西方丰富的文化遗产,其中还包括了版画、摄影、建筑、室内设计和装潢等各种艺术。除了西方艺术的本土风格,更兼介绍了受到西方艺术创作影响的北美以及土著艺术。艺术也许虚无缥缈,然而艺术家却是社会中实实在在的团体。他们和常人一样,需要维持生计,更需要看人眼色。所以,艺术恩主、教会、王室以及达官显贵对于艺术风格和创作的影响,是艺术创作中不可忽视的部分。所以,贝尼尼创作的精美的大理石雕,还有他巧夺天工的祭坛设计,也依然不能完全赢得法国国王的欢心。甚至米开朗琪罗和达·芬奇,也无法逃脱这些影响。在艺术史里,艺术作品和艺术家都是在特定创作环境下的产物。艺术的发展和风格而非艺术家和作品,是艺术史的主角。
艺术史中的艺术,并不完全是一种美感的盛宴。譬如各种各样的后现代主义艺术,甚至令人觉得乏味的版画艺术,都自有其发展的轨道和风格。
《牛津西方艺术史》采取非常规的编纂方法,打乱了大多数人熟悉的艺术史分段,再加上51位创作者的不同风格和侧重点,使得整个翻译十分耗时费力。我仍然记得那些无法休息的周末和假日,回绝了多少朋友的邀请。更要在完成白天的工作之后,无暇疲惫而继续挑灯夜译。或者是因为自信的中文和英文功底,虽然时常拖拖拉拉,可是有时也能一日千里。编辑反馈说,看着译作一天天增长,感觉渐入佳境。
八十八夜,是日本人形容新茶之味的说法。自立春之后的八十八夜,所采摘的新叶制茶。春天草长莺飞,正是茶叶最盛的时期,因此也具有最上好的滋味:新鲜,甘甜或者微微的苦涩,唯有这一季最为鼎盛。然而,完成这部书的翻译,我花了不止八十八夜的闲余时间。我也曾经抱病坚持,也曾经在数日不动笔的懒散期之后继续。有时候,文兴正浓,所以下笔如飞。还有很多时候,几乎要放弃不做。此后看来,当时的感觉远不如回忆时这样富有戏剧化。对我来说,这本书其实是风霜打过,梅雨浸过,烦扰的尘心和刹那的空灵共同炮制的八十八夜。
李碧华如此说八十八夜:“只要熬过八十八夜,失去的会回来,徒手者有物盈握。小孩在母体中,八十八夜,已具人形……八十八夜,心情已收拾,面对现实。八十八夜是千头万绪,千山万水。但它过去了。泡一杯新茶,迎新天。茶色清绿晶莹,是新芽新叶的灵魂,光可鉴人……八十八夜,我也终于摆脱这重负。回归我起初看山看水的悠闲。”
病隙琐记
我总是生病。小时候就经常高烧,被逼着躺在床上发汗。手心烧得滚烫,很希望能握住一个冰凉的东西。还经常会受到父母的埋怨:不听话,衣服没穿好等。这使得我从小就很有意识地不喜欢给别人增添麻烦。
只是我从来没有以生病为理由要挟过父母。在以后的岁月里,也从来没有因为生病而借口发脾气或者觉得自己很有理由对自己好一点。然而我异常地惧怕生病。因为生病会叫我变得异常地脆弱。
后来遇到过一些算命的术士,说我生病原来是命中注定。我并不相信,但也不反驳。有些本事的人,亲自把八字排给我看。从几时身体不好,到如何生病,病在什么部位,都一一不爽。而这些帮我看八字的术士,并不是路边拦住你的江湖骗子。我记得自己当时很有点恐惧,突然意识自己的生命原来并不掌握在自己手中。
从前的一个同学写信给我,说记得我生病的岁月。她每次来看我,都看到我床上的绿纱帐子里透着晕黄的灯光,而我必定在帐子里读书。她一直以为我是拥有不屈的灵魂,所以用苦读来反抗命运的不公。这个细节叫我觉得很有趣。因为读书对于我不过是排遣病痛和不适的方式。而我看的也大部分都是所谓的“闲书”,不会让我感到苦。
让我痛苦的,其实是周而复始的生病。身体不好,但是感觉却异常灵敏,所以常有奇闻怪遇。也算是苦病的一点点乐趣。后来看南怀瑾的书,提到《易经》中说,太过敏锐的人,身体往往不好,更容易早夭,而站在高崖上能知道深渊有几尾鱼的人,必然会得眼疾。我暗自庆幸自己的敏锐也不过浮皮潦草。
有一个朋友,身体非常健康,却很羡慕我这种敏锐,所以常常期望从他的生活中找到类似的奇遇。让我觉得很有意思。世界上有些事情,其实是可遇不可求。好像我期望的健康,原本就不是自己可以锻炼身体就能得来的。这么一想,我便坦然很多。大概生病的人,因为必须要静养,所以总是想得多。我看史铁生的书,总是发现他和我有很多类似的想法和念头。甚至于想到生死,也是不害怕死,反害怕活。可是大概他也猜得到,今生如果自我了结,也未必代表来世就能得到顺利的人生,在不知道死后的那个世界之前,唯有努力应付今生。
步飞烟
三毛曾经说她最爱的一个名字,是《倚天屠龙记》里的“不悔”。因为这个名字,带着多少迤逦缠绵的爱和留恋,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痴痴的情怀,曾经燃烧过一个女子的一生。
我最爱的一个名字,却是《唐宋传奇》里的“步飞烟”。“临淮武公业,咸通中任河南府功曹参军。爱妾曰飞烟,姓步氏,容止纤丽,若不胜绮罗。善秦声,好文笔,尤工击瓯,其韵与丝竹合。公业甚嬖之”。
看《飞烟传》的时候,我还在念小学,故事的内容已经模糊,却一直记得这样一个清雅美丽的名字,古语中的罗袜不胜尘,也只有飞烟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后来又读了《飞烟传》,原来又是一部《断肠集》,可是,倒也并不影响我钟爱的名字。可惜她的爱人,虽然秀端有文,却全无男子气魄。飞烟被笞而死,他落荒而逃。飞烟临死前也仍然不悔:“生得相亲,死亦何恨。”我倒替她不值。
很奇怪,我的个性,总在阴柔之中有刚烈的一面,但是这世界上我喜欢的一切东西,却永远都是美丽祥和,精致玲珑,正如“步飞烟”这样的名字。今天是大年初二,突然想到若干年前,我读过的《飞烟传》。这么美丽的名字,也只合在《唐宋传奇》里。
鹤顶红
浅薄无知的人,只能被机缘牵引,生世都没能力知悉真相。我喜欢写字,因此难免会胡诌。可是胡诌总得有个谱儿,于是难免就会印上我喜欢的事物的影子。譬如我爱干净,那我的女主角说不定就有轻微的洁癖。在譬如我喜欢优雅均衡的美丽,那笔下的女子很可能就有这个特质。写完了,随手一贴,还是和从前一样,看的人多,评的人少。但,我不在乎。因为,我不靠写字为生。也不靠写字博人掌声。
我写字,如同我喜欢锦衣华服,是个癖好,突然想写了就写了。那个时辰写出来的东西,或者带点鬼气,或者是看了某个电影冒出来的灵感,或者因为亲近了李碧华,不由自主地模仿了她的仙风道骨。莫衷一是。可是总有人跑来和我说,刚看了我的文章,问,是不是真的?真假与写字何干?后来有朋友在网上遇到我,大概刚看了我的文章,曰:“你还挺会诌的。”令我大喜,笑嘻嘻地谢她。写字写字,何必认真呢?看着玩就可以了,因为我本来就写着玩。
从前有个没见过面的网友,对于我笔下清奇的人物颇为不满,而且认定我必然是心驰向往那种纤尘不染的美女,为众多男人膜拜。女子相轻,她很怜悯我必然相貌平平,所以追求理想化的美。因此,很想看看我到底是什么样子。她言辞犀利逼人,但是我心平气和地和她家常闲聊,任她无边揣测和怜悯我的处境,却并不戳穿她。
早就说过,即便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也会有人跳出来说,没有缺陷美。总之,你不可能长得太完美。就算红颜祸水,早晚也一样鸡皮鹤发。而才女,大多是不快乐的。譬如“堪怜咏絮才”的谢道韫,写了“断肠集”的朱淑真,甚至是最逼近现代的张爱玲,似乎都郁郁寡欢。
是谁说,写文章的女子,一定要冷静、自信、独立,而且毒辣?又是谁说,即便是鹤立鸡群的张爱玲,在爱情与政治面前,也会低头。
为了爱情,她的心可以低到尘埃里面去。而我不会。可是我也一样喜欢写痴男怨女。因为这世界上不过如此,饮食,男女。世上种种,仍然不外乎还是这四个字。何况大家都有窥私欲,不满足的话,多么可惜。
鹤立鸡群有什么不好?高瞻远瞩,睥睨人间。
灵犀
大寒流从天那边卷来,美丽缤纷的红叶都成了残花。我开车回来的时候又经过那条我喜欢的清幽的小路。外面虽然有扑面的冷风,车里却还是暖洋洋的,仿佛是明媚的春光。耳边还是那听了无数遍的钢琴小品,我仿佛永远也听不厌。第十首大概出了点点问题,有点卡。可是我还是会听,人生不也如此么?总有不和谐的音出现。突然想起尘埃落定里面的一句话,流水的趋势是阻挡不住的。一如人生,无论你怎样,仍然逃不过命运的安排。仿佛“半生缘”,为什么千里迢迢都逃过了,却逃不过命呢?
我喜欢黑色的纯巧克力,有点点微苦,可是还是有特别的味道。这巧克力原来藏在我的橱子里,我常常扣着吃,因为知道不可以贪嘴,免得会吃伤。中午去吃饭的那家店乱糟糟的,可是三明治却很好吃。只是我不知道我是否还能按照原路找回去。昨天,碰巧有柠檬味道的奶酪蛋糕,入口就化。多么奇怪的感觉,无论入口那一刻怎样幼滑美味,还是会慢慢地消失在嘴里。倘若你想多吃一口,似乎也并不觉得有多么地满足。
外面的世界如同五月的樱花,飘散的落英,可是因为是初冬,便多了分萧飒。假如,我想,如果我拍电影的话,一定会用这样的镜头:彼此喜欢的两个人,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在一起,也因为种种原因而只能做朋友,于是,有一天,不得不分别,连朋友的缘分也不能继续。他犹豫再三,思量无穷,仍然无法说出他的爱意。他问,美丽的代价是什么。她无从而知。即使倾国倾城的美人,有水生花一样摇曳的光辉,或者也是和常人一样,担心容颜不美或者老去,尤其在爱人的面前,希望他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他有精灿灼人的眼睛,让人不能逼视。他扶住她的双肩,欲言又止。她说,他生莫做有情痴,始共春风容易别。他茫然,不懂她的语言。最后,他不得不走,站在她的车窗前,祝愿她在他乡一切顺心。她明白他的一切用意。可是,她灵思敏锐,知道情深缘浅。于是,她也微笑道别,甚至不曾流露一点点留恋。可是,他走了之后,她一个人坐在车里,还有他曾经逗留过的空气里,看着春天的落蕊,细微地触动,难过一点一点从心里升腾起来。
人若能转世,世间若真有轮回。前生曾经是什么?或者是采莲女皓腕下错过的那一朵青莲,或者是顽童袋中掉落的那颗弹珠,毫不知情地远去。或者是陪伴面壁高僧的那一炷心香,静穆而热烈。此生相逢,即使前缘未尽,却只有恍如隔世,无法仔细地去分辨,无法述说。那另一种端详。
然而,纵然相逢一醉是前缘,风雨散,又飘然何处?且纵歌声穿山去,埋此心情青松底,常栖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