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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克雷基·佩特拉(1)

在处理过被杀的野牛后,由于我的马用来驮肉了,我们只能步行回去。半小时之后,我们回到了营地,它离我有生以来头一次打死两只野牛的那个山谷并不远,看到塞姆没有像往常一样骑着马回来,大家都很好奇。

大家问道:“你怎么没有骑马回来?”

塞姆说道:“我们在回来的路上去打野牛了,我的马被一头公牛撕成两半了。”“野牛?”所有人的嘴里都说着这个词,“在什么地方?”“离我们的营地有半个小时的路程。我们带回了里脊肉,你们可以去运其余的部分。”拉特勒高声喊道:“我们马上去,马上去!”仿佛之前我们并没有发生过不愉快。然后他又说道:“你们打野牛的地方在哪?”“顺着我们回来的路走,你们的眼睛应该能发现,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有几只野牛?你们打死了多少?”“大约有二十只。我们打死一头母牛。”“才一只母牛?别的去哪了?”“别的都跑了,你们可以去找啊,对于这点我可不关心,也没问过它们,嘿嘿!”“就只有一头母牛!两个猎人,二十头野牛,才打死了一头!”一个轻蔑的声音说道。

“先生们,如果你们本领高强的话,可以干得更好啊!你们也许能把二十头都打死。另外,你们到那的时候,还能找到两头二十岁的老公牛,是这位年轻的绅士打死的。”四周顿时发出了一阵惊讶声:“你们打死了二十岁的公牛!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青角’才能干出这等蠢事情!”“尽管去嘲笑他吧,先生们!你们可以去看看那两头公牛,告诉你们,他救了我的命。”“把你救了?怎么可能呢?”人们显然对此表示怀疑。

每个人都在迫切地想知道事情发生的经过,但塞姆把他们顶了回去:“我现在没有心情去做这个事,如果你们觉得到天黑再去取也无妨的话,就让他自己给你们讲吧。”他说得非常正确,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况且我也没有准备要去讲这个故事,于是他们都走了。没有人想要继续留下来,他们对彼此都不信任。在关系融洽的正直猎人中,无论谁打到了猎物,都会平均分配,可是这个道理在他们中间根本行不通。后来他们去了那个山谷,我听说他们像野兽一般一哄而上,每个人都拿着一把刀向那头母牛跑去,在不断的咒骂声中,每个人都想要得到最大最好的那块肉。

趁他们不在,我们把那块里脊肉卸下。然后,我去把马拴好。在我不慌不忙地做着这些事的时候,塞姆给斯通和帕克讲述了我们冒险的经过。

他们说话的地方与我隔着一个帐篷,因此我走近他们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发现我。在靠近帐篷的时候,我听见了塞姆的声音:“你们一定要相信我,事情正像我说的那样。这家伙正是挑中了那头最大最壮的公牛,就像一个有经验的猎手一样,毫不犹豫就把那头公牛打死了!当着他的面我当然没有夸他,还骂了他一顿,可他到底怎么样我是很清楚的。”斯通也很同意:“我很赞同你的观点,他会成为一个能干的牛仔的。”“并且很快。”帕克也赞同地说道。

“对,”霍肯斯断言道,“你们都清楚,他就是为此而生的,而且他总是有很大的力气!昨天不是一个人就拉走了牛车吗?他对准哪里打一拳,那个地方估计很长时间都长不出草来。你们能答应我一件事吗?”帕克说:“你说吧。”“别让他知道我们是怎么看待他的!那样会让他变得骄傲起来!”“我看不会!”帕克反驳道。

“会的!他现在表现得确实很谦虚,但谁又能保证不会改变呢。夸奖会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可能会把他给毁掉。你们尽管叫他‘青角’吧。他也确实是个‘青角’,只是身上具备了一些成为牛仔的素质,还没有开始过系统的训练,需要经历的事情还多着呢。”“可是他救了你的命,不应该对他表示感谢吗?否则他会怎么看你?”“他眼中的我是什么样的,我完全无所谓,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他一定觉得我是一个知恩不报的虚伪家伙,不过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不会因为这件事变得自大,而是保持本色。当然了,我还是很想亲吻他一下的。”斯通喊道:“呸!能够让你拥抱一下已经够好了,可是亲吻,不!难道你从来没有拿镜子照过自己样子吗,老塞姆?就你这张脸,这胡子,还有这个鼻子!如果谁想去亲吻你,他要么是中暑了,要么就是喝醉了。这太让人不可思议了!”塞姆抱怨了起来:“原来如此!哼!这话还真是只有朋友才能说得出来!我有这么丑吗?你呢?你以为你比我漂亮许多吗?不要痴人说梦了!我敢说,要是我们两个参加比美大赛,我肯定是冠军!嘿嘿!不说了,我们本来在说我们的‘青角’,我不会感谢他的,这一点我确定无疑。可回头那块里脊烤好之后,那块最嫩的肉一定是他的,我亲自给他切。对了,你们知道我明天的计划吗?”斯通问道:“是什么?”“我要让他好好地乐一下,允许他去抓一匹野马。迪克,明天让我用下你的马吧,既然野牛今天露了面,估计野马也该来了。我想我们只要到前天我们搞测量的那个草原去就行,只要野马迁徙到这边,那个位置就肯定有。”我没有继续偷听,而是后退了一段路,穿过一片灌木丛,换了一个方向去靠近三个猎人。我之所以这样,是为了不让他们知道我听到了他们说的话。

一个火堆在营地旁边点了起来,两边地上各插一根叉状的树枝,用来支烤肉叉。我们把肉穿在上面,随后,塞姆开始很艺术地缓缓转动肉叉;他露出开心的表情,这让我暗地里也好高兴。

当别人带回来了肉,也点起了火堆。自然,他们那边的气氛显然没有我们这边和谐。因为,每个人都想给自己烤肉,地方就狭窄起来,结果可想而知,每个人烤的肉都是半生不熟的。

就像塞姆说得那样,我得到了最好的一块肉,大概有三磅重,我把这块肉全部吃完了。其实我的食量并不大,在同样情况下,我甚至比别人吃得少。但一个不了解实际情况的人,根本就想象不出,一个牛仔能吃、而且必须得吃多少肉才能撑得住。

我们都知道,蛋白质和淀粉是人体所必需的营养物质,在那些有较多人类存在的地区,这根本不会成为问题。但牛仔活动的区域都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只能靠淀粉含量很少的肉食生存。只有吃很多,才能保证身体获取足够的淀粉,才能经受长时间的奔波。所以,当一个老猎人告诉我他曾经吃掉了八磅肉,我问他饱了没有的时候,他笑着说:“也许饱了吧,因为我已经没的可吃了。如果你愿意把你那份让给我的话,我将会非常乐意帮助你消灭它。”旁边的那堆“牛仔”们边吃边谈论我打野牛的事情,对我干下的“蠢事”刮目相看。

次日早上,我假装要去工作,这时塞姆走过来对我说:“不用拿你的家伙了,先生!有更有意思的事情可以做。把你的马牵出来!咱们要出去。”“去散步吗?现在是干活的时间!”“呸!你干的已经够多了,再说我估计咱们中午就能回来了,那时你爱干什么都可以。”于是,我向班克洛伏特打了一下报告,随后就上马出发了。路上,塞姆显得神神秘秘的,我也没有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了他的计划,我们骑马来到了昨天塞姆向斯通和帕克提到的那片草原。

这片草原的面积大约有八千平米左右,四周的山地上长满了树木。由于有一条小溪穿过,草原上的空气十分湿润,野草看上去十分鲜嫩。穿过北边的两座山之间,就可以抵达这片草原,草原的尽头在一个南面的山谷里。我们到了那里,塞姆勒住马,好好地看了一下这片草原。随后我们继续沿着溪流北面走。

突然,塞姆发出一声大叫,然后勒住从迪克·斯通那里借来的马。他跳过一条小溪,走向一处草全部被踩到的地方。仔细观察之后,快步走了回来,又翻身上马,继续骑,但是不再向北边走了,而是拐了个直角,不久我们就抵达了草原的西部边缘。他再次下了马,自从看到那些被踩到的草后,他的神情看上去非常满意,就像是一片灿烂的阳光撒满了整个森林。

就在这时,塞姆对我说:“先生,你也下来吧!把你的马拴牢!我们要在这里等。”“为什么要拴牢?”虽然我已经清楚地知道原因,但还是问了一句。

“不这样做,你可能会失去它。马趁这种机会私奔,我已经见了不止一次了。”“趁着哪种机会?”“好好想一想!”“是野马?”他既迅速又惊异地看了我一眼,说:“你怎么会想到这里?”“因为我在书本上读到过这个知识,如果不拴紧,驯服的马很乐意跟野马一起私奔。”“见鬼!你怎么什么都知道,简直根本没有办法让你感到惊喜。”“你是为了给我一个惊喜吗?用一次捕野马的行动吗?”“没错!你已经知道惊喜是什么了!刚才那些足迹就是!它们昨天到达过这里,那是先头队伍,就好像探子一样。我可得告诉你,这些野马可是很聪明的,它们总是先派出小股队伍,并且是靠着边走。它们就像是一个军队一样,一匹强壮高大的公马往往就是指挥者。它们无论吃草还是行动,总是有一群公马组成一个圈在马群的外围负责保卫工作,依次向内是母马,最中间是马驹。我已经告诉过你怎么用套索套野马了,你记住了吗?有没有兴趣自己去套一匹?”“当然。”“那今天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谢谢!但是我并不想利用这个机会。不要奇怪,因为我不需要马。”“可是一个真正的牛仔是不会考虑自己需不需要的。”“那这样的牛仔在我看来就不是一个真正勇敢的牛仔,你昨天提到了那些肆意屠杀野牛的白人,你把那说成是对动物和由此失去了食物的印第安人的犯罪,你还亲口对我说他们对待野马也是这样的,你的话很对,我现在是在按照你说的话来做事,因此我不能剥夺任何一匹野马的自由。”“看来你很正直”塞姆点头道,“每个人都应该像你一样,并且一定要做到,可谁说让你剥夺一匹野马的自由了?你练习过掷套索,现在只是检验一下训练的成果而已。这就像是一场考试,能理解吧?”“这就要另当别论了,好,我干。”“这就对了,没有马是肯定不行的,所以我得给自己弄一匹。现在再提醒你一次:在马鞍上面一定要坐稳,趁套索绷紧、紧接着又一抖的工夫把马套中。如果你没有这样做的话,就会被拽倒,野马也会趁机跑掉,还会把你的马也带跑。这样的话你就没马了,就得和我一样步行了,嘿嘿!”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用手指着前面提到过的草原北边那两座山,我看到那边出现了一匹单独出现的马,它只是向前慢跑着,并没有低头吃草的意思,脑袋一会儿甩向这边,一会儿甩向那边,鼻子有规律地呼吸着草原上的新鲜空气。

“你看到了吗?”塞姆耳语道,他兴奋得压低了声音,好像那马能听见我们说话一样,“这是个探子,先来查看一下这边的情况。真是一匹狡猾的公马!这回它跑不掉了,风是向我们脸上吹,这个位置对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就在这时,野马开始跑起来,它先是直着跑,然后又向左向右交替着跑,最后兜着圈子,又消失在它出现的地方。

塞姆问:“你注意到了吗?它多聪明啊,把灌木来做隐蔽它的工具,以免被发现!简直比那个愚蠢的印第安人的探子还要做得好。”“原来如此,这真让我惊奇。”“现在它一定是跑回去告诉领头的公马这里没有危险。可这次它们错了,嘿嘿!我敢打赌,它们在十分钟内就会到这里,注意了!你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吗?听着,你现在骑马到草原出口处等着!我摸到入口那边去,在林子里边隐藏好。马群一来,我就放它们过去,然后在后面追。它们肯定会向你那边跑去,到那时候你赶紧跳出来!这下它们又会往回逃。咱们就这样让它们来回奔跑,直到挑出两匹最好的马,我再从中挑出更好的一匹,另一匹最后放走它。你同意吗?”“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啊!我可不知道怎么捕马,你是大师,我当然得听你的。”“好吧,就像你说的那样,我已经骑过、驯服过好几匹野马了,倒还真称得上是‘大师’。你赶紧到你的位置上去,要不就要错失良机了。”我们上了马,他向北,我向南。由于我那杆笨重的猎熊枪太碍事了,我很想暂时扔掉它。但是我从书本上了解过,一个谨慎的牛仔只有在完全确定不可能出现任何意外情况的时候才能丢掉他的武器。现在还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出现一个印第安人或者是一头猛兽,所以我只能把它带在身边,尽量不让它碍着我的事。

我紧张地在草原的出口处等着野马的出现。在靠近草原的树木之间,我将套索的一头系在马鞍头上,然后把其它的圈成一个圈,将它们紧紧地拽在了自己的手上。

草原实在是太大了,如果野马在草原的另一边出现,我是不可能看到的;只有当塞姆把它们赶过来的时候,我才能看见它们。还不到一刻钟的时间,我看见有许多黑点在向我这边迅速移动,开始只有麻雀那么大,后来不断变大,直到最后看到他们实际的样子。这就是一群野马,在塞姆的逐猎中大约有三百匹野马向着我飞奔而来。

这种众马齐奔的姿态看起来实在是太壮观了!它们的鬃毛肆意地迎风飞扬,尾巴像风中飘舞的羽冠。我能感觉到大地都在颤抖。一匹白色公马飞驰在所有马的前头,真的是太漂亮了!我想任何人看到都会想拥有它,但是驰骋草原的猎人就不会选择它,颜色如此鲜明的马容易暴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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