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问题的过程中,比方法更重要的是大脑的自由。
(第一节) 迷信权威
人们对权威普遍怀有尊崇之情,这本来是可以理解的,然而这种尊崇常常演变为神化和迷信。在分析领域,人们习惯于引证权威的观点,不加分析地以权威的是非为是非,一旦发现与权威相违背的观点或理论,便想当然地认为其必错无疑,并且大张旗鼓地进行讨伐,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迷信权威的情形。
那么我们的权威定势是怎样形成的呢?
第一,它是教育的产物。
人是在教育中长大的。在由儿童走向成年的过程中,学校、社会向弱小的孩子灌输着种种权威定势。有时,由于孩童的任性,他们中的有些人可能会进行反抗,但相对这些强大的外部势力而言,孩子的力量是极其弱小的,这种反抗往往以孩子们的失败而告终,这从反面教育了儿童:对于权威,只能无条件遵从。
因此,面对强大的权威,弱小的孩童不论是服从,还是反抗,最终他们都会在实践中发现,如果服从身边的权威,就能从中得到好处,而抗拒这些权威则注定受到惩罚。
于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了从反抗到不敢反抗,再到不愿反抗,再到最后的根本想不到反抗,权威定势就这样形成了。
第二,迷信专家的言论。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见到这样的现象,当两个人发生争执的时候,如果有一方引证专家的话为自己辩护,那么便可占到上风了。再看看我们的理论文章,哪篇文章如果没有大段引用权威言论,作者和编者就会感到心里不踏实,感到没有把握,只有拉出一个权威来帮腔,大家才能都松一口气。
不论是来自教育还是来自专家,归根到底,权威定势根源于个人的有限性。个人知识上的有限,使我们崇奉博学者为权威;个人力量上的有限,使我们崇奉强力者为权威。我们试图通过权威的力量,把自身的有限性上升为无限性。
英国着名医学家、物理学家托马斯曾说过:“尽管我仰慕牛顿的大名,但我并不因此非得认为他是百无一失的……”这才是科学的态度,迷信权威往往会使自己丧失独立思考的勇气。
惧怕权威是迷信权威的一种表现。迷信权威的心理,会干扰众人对客观事物作出独立的思考、分析、判断。心理学家穆尔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
他提出了一些问题,请100名学生作书面回答。答卷收上来后,他向学生作了讲评,中间谈到了某专家对这些问题的见解。而后,他又将答卷发还学生,要求学生进行修改。结果,学生们都不假思索地采取了那位专家的见解。
这一称为“权威暗示”的实验,证明了人们普遍存在的“相信权威胜于相信自己”的心理。这种心理不仅会使人们陷入是非不辨的泥沼,有时还会以谬误为真理。欧洲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们曾经对权威的迷信达到了十分荒谬、惊人,乃至可笑的程度。意大利物理学家伽利略在关于区别托勒密和哥白尼的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中讲过这样一件事:
一个学生发现了太阳上有黑点,便去请教他的经院哲学家老师。这位老师翻遍了《圣经》和亚里士多德的着作,没有发现与此相同的说法,于是他回答那个学生说:“《圣经》和亚里士多德的着作中,从没说过太阳上有黑点,所以就不可能有。”学生坚持说:“我确确实实看到了太阳上就是有黑点。”老师说:“如果你确实看见了有黑点,那黑点肯定没在太阳上,而是在你的眼睛里。”
迷信权威的心理阻碍着人们独立地观察和分析世界上的各种问题;阻碍着人们以科学的精神去探索事物的真相,因此必须加以消除。从这个意义上说,奥地利物理学家魏斯科普夫的话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喜欢跟伟人唱反调。”因此,我们要学会摆脱权威的束缚。在此,介绍几种方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多角度分析和定义。从尽可能多的角度对问题作出分析和定义,每一次分析和定义都可能指明寻找答案的途径。如果遇到一个问题后,多提几种解决的方案,找到答案后要找一找看是否还有其他更好的答案。有人对曲别针的功能就找了几千种,一块手帕也有上百种用途。平时的训练很可能为你以后解决问题带来方便。
第二,打破惯性思维。权威因为长久地影响我们,往往导致遇到相应问题时,惯性地按照权威的思路来。因此,我们要学会打破惯性思维。对于此,做一些智力题是很有用的。比如:
有这样一道智力题:请你不打开瓶盖也不打破瓶子而喝到瓶里的汽水。你如果摆脱“瓶盖是铁制的”这一定式,想像一个软木塞的瓶盖并把它按进瓶里就可喝到爽口的汽水了。
第三,善于奇思异想。
(第二节) 先入之见
先入之见也叫成见。成见是对人或事物所抱的一种固定不变的看法,它能够影响和阻碍我们更加理智、冷静地分析问题。佛尔特·里普曼说:“成见是先入为主的观点,包含着个人的偏爱,与担心、欲望、强烈的愿望、骄傲和希望紧密相关。除非我们抛弃成见,否则,我们就会不经研究就认为某人很坏,甚至还永远认为这个人很坏。我们看到了虔诚而慈悲的教父、刻板的英国人、豪放不羁的波希米亚人、懒惰的印度人、狡猾的东方人、梦幻的斯拉夫人、激动的爱尔兰人、贪婪的犹太人和100%的德国人……这些判断中没有丝毫的公正、仁慈和真实,因为这些结论都是未经分析论证得出的。”
最常见的成见是种族、宗教和道德等方面的成见,如对黑人、原教旨主义教徒和意大利人的成见。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类型的成见,如对同性恋者、牧师、退学学生、男女平等主义者、大男子主义、纽约城、单身酒吧、母亲甚至于上帝都有成见。
拿记者来说,如果他们在采访之前就有了对某个问题的结论,于是带着既有的观念去寻找相应的新闻来证实自己的看法,这样他就面临掉进“先入之见”陷阱的危险。
列宁曾经说过:“社会生活现象极端复杂,随时都可以找到任何数量的例子或个别的材料来证实任何一个论点。”“先入之见”陷阱的危险性正在于,它使记者的注意力仅仅集中在有利于自己的“先入之见”的相关事实上,忽略或轻视与这种既有观念相矛盾的事实。假如一个记者事先便完全接受了这样一种观点或“上级指示”,相信大规模建设经济开发区是发展本地经济的最有效途径。于是,他带着求证这一观点的目的去采访,自然不难找到某某县市或某某乡镇的成功经验,如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外资,或创造了数以千万计的产值或税收,还有高楼林立的现代化城市图片,等等。然而,这只是开发区建设的一个方面。同样真实的另一面是,开发区侵吞了大片良田,许多所谓开发区实际上“开”而不“发”,圈占的土地弃置荒芜,周围的农民流离失所,当地环境还有可能因此大大恶化,等等。遣憾的是,这后一个方面完全被记者忽略了或者不愿意正视,原因很简单:记者的目光被他自己的“先入之见”完全遮蔽了。
因此,成见就像在人脑中建立了一个美妙整齐的思维仓库,每类事情都有各自的空间,没有分析、比较、选择、斟酌、拣选,只是储存。这样每件事情都预先判定,妨碍了人们思维的能动活动,将生命的无穷变化程式化;将我们周围无数的人和事都框进预先划好的空间中。
因此,我们要努力克服成见。
对事实的分析,就应以尊重事实本来面目为先决条件,结论应产生于思考过程的末尾,这是正常的合乎逻辑的思考程序。如果有先入为主的见解,而且以它为依据去分析事实,不顾事实本身怎样,一味地使事实来适应这一先入之见,就要犯逻辑错误。
有个幽默小品是这样的:
杰克从来没坐过飞机。他第一次坐上飞机时,精神十分紧张。飞机发动了,别人告诉他,飞机马上起飞。他闭上眼睛,极力控制着自己,以保持镇静。5分钟后,他睁开了眼睛,大胆地向窗外望去,惊讶地喊着:“飞得真高啊,你们看,下面的人就像蚂蚁一样。”邻座的人告诉他:“那些本来就是蚂蚁,飞机还没有起飞呢!”
飞机是否起飞应以事实为依据,此人却以“已经起飞”这一先入之见为依据,去分析解释所见到的事实,实在可笑。
某些“人之常情”也可能成为先入之见,干扰人们的分析。
1540年,哥伦布率领的船队在大西洋遇到了风暴的袭击。幸存的几条船漂到了牙买加岛的一个偏僻的小港湾。他们向印第安土着人求救,由于土人曾受过西班牙军士的洗劫,说什么也不肯相助。晚上,哥伦布在读一本天文历书时,突然欣喜地跳了起来,他去向印第安人说:“你们再不帮助我们,我就夺走你们的月亮。”印第安人天天晚上都要在月光下跳舞,他们不相信哥伦布的话,仍旧不答应帮助。第二天晚上,当他们正在月下欢歌起舞时,月亮果然慢慢消失了。印第安人十分恐惧,首领便去向哥伦布哀求,答应供给粮食。过后,月亮被“还”了回来,哥伦布满载着粮食离开了港湾。
其实,哥伦布在天文历书上得知将发生月食,设了这样一计。印第安人缺乏月食的知识,便以“夺走月亮”这一先入之见去解释月亮消逝这一现象,造成了失误。
所以,要想对事实进行客观的分析,就要抛弃先入之见,不要受其干扰,否则将会影响对整个事实的客观判断。
(第三节) 轻率概括
依据耳闻目睹的某些事实进行推论,以获取较为普遍的认识,这是人们常用的分析方法。
事实上,要想获得普遍性结论,得到一个分析的可靠结论,那么推论所依据的事实不仅要真实,而且要尽可能选取那些具有代表性的事实作为依据。片面的、个别的、非典型的事实很难推出可信的、普遍性的结论。如果硬要去推,就会犯“轻率概括”的错误。
法国哲学家笛卡尔说:“决不可过分地相信自己仅仅从例证和传统说法中所学到的东西。”这里说的“例证”就是指个别的事实。只看到两个事实,便匆忙地推出普遍性的结论,这是轻率概括的一种表现。
在英国有这样一个故事:
哲学家罗素曾养了一只公鸡,每次喂食时,总要摇铃,几乎天天如此。有一天,罗素家里来了客人,家里没有菜。他灵机一动,便把铃摇了起来,公鸡一听,跑了来,以为有食吃了,没想到罗素一把把它抓住,公鸡知道要被杀,连忙抗议说罗素不尊重动物权。罗素摇摇头叹息道:“有朋友从远方来,家中没菜,这是没办法的事呀!”公鸡抗议:“你一向训练我重视经验,遵守归纳的原则:你第一次摇铃,给我米吃;第二次摇铃,给我米吃;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都是给我米吃,直到昨天都是如此,所以我想,这一次还是给我米吃,可你不但不给我米吃反而要吃我,我死是小事,可是要死得明白才甘心。请你告诉我,归纳法不可靠吗?难道经验不可靠吗?”罗素摇摇头,叹了一口气,手起刀落斩下了鸡头。
据说,从此英国的公鸡再也不相信经验:每到天阴的早晨,便不再报晓,因为它们不敢依靠经验确定太阳已经升起。
先摇铃后喂米,这是人为制造的事实,并不反映客观规律,不是不可逆反的必然,尽管多次反复也随时可改变。
再看下面一个故事:
英格兰也有一则古老寓言,讲的是官府派一位聪明的户籍官到威尔士某个村庄登记全体户主的姓名。这位户籍官来到村子后,就从第一家开始按顺序调查。他询问的第一个户主叫威廉·詹姆士,第二个户主,第三个,第四个……也叫这个名字。最后,他自言自语道:“这可好了!他们显然都叫威廉·詹姆士。我何必还要一家家去调查呢?把他们都照这名字登记上,然后今天就可以好好地休个假了。”结果他错了!除了叫威廉·詹姆士名字的人之外,村子里还有名字叫约翰·琼斯的人。
与前面的公鸡因为人为的设置而简单归纳不同,故事中的户籍官则是因为一种现实的偶然性而简单归纳。不过,两者错误的原因都是一样的,即遵守了一种过于简单的推理规则——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所谓归纳,就是从个别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这种逻辑推理最早是16世纪的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系统地提出来的。不过,这种思维方法除了在数学上存在完全归纳法之外,在现实中,其都是一种不完全归纳,也即带有一定猜测性的归纳法。因此,据此便下定论的话,很可能会出现问题。
此外,我们再来看一些例子:
统计资料表明:大多数汽车事故出在中等速度的行驶中,极少的事故出在时速大于150千米的高速行驶中。这是否就意味着高速行驶比较安全?
事情绝不是这样。统计资料往往不能表明因果关系。之所以极少的事故是出在时速大于150千米的高速行驶中,这是因为多数人是以中等速度驾车行驶的。
再看下面一个类似例子:
说有个新入职的人寿保险推销员很勤奋,每天都在外面奔忙,公司经理看到后很高兴。但是,一个月后,公司经理调查推销员拜访客户名单的时候,奇怪地发现,这个推销员前去推销的对象都是一些95岁以上的老年人。经理对此感到很奇怪,于是将他叫来询问原因。在听了他的解释后,经理哭笑不得。原来的理由是他对过去几年死亡的人做了一个调查分析,结果发现,在95岁以上死去的人极为稀少。所以,他断定,做这些人的生意,公司会获得更大的收益。
显然,这个保险推销员的推断是是可笑的。因为之所以95岁以上死去的人极为稀少,是由于绝大多数人是在95岁以前死去。
在日常生活中,类似的谬误多得很。我们还可以举几个例子:
有一个统计资料表明,大多数杰出的数学家是大儿子。这是否意味着头生子比以后出生的儿子数学才能高一些?不能下这个结论。这只能反映出一个简单的事实:大多数的儿子是头生子。
一个调查统计资料表明:脚大的孩子拼音能力要比脚小的孩子好,这是否能说明一个人脚的大小是他的拼音能力的量度呢?不是的,这实际上是因为脚大的孩子年龄也大些,年龄大的孩子当然要比年幼的孩子拼音拼得好一些。
通过上面的一些例子可以看出,如果仅仅根据自己的经验、直觉或者哪怕是统计数字,便得出结论,边往往会与事实不符,甚至闹出笑话。但是,人们在面对一个问题的时候,又往往都有偷懒的念头,一旦看到一个貌似有点道理的答案,便忍不住想要给出结论。所以说,轻率下结论,也是我们分析问题时需要时时警惕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