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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堂弟

前面说了,我对三叔,怀着一种很深的依恋之情,他那骑着凤凰单闪翅的佝偻的身影,他用手指向后拨拉一下洋楼的姿势,他吭哧吭哧地将两扇油渣搬回点着小油灯的堂屋的情景,多年来一直萦回在我眼前。我总觉得大年馑中我欠他的情。因此,当我的车祸的堂弟在有一天害羞地向我的父亲提出,他要到城里寻找工作时,我极力地怂勇我的父亲。

当我的母亲北上陕北成为干部家属,当叔父的洋楼梳起,并且成为大队干部以后,爷爷迅速地为三叔问下了妻子。

她是一个邻村的姑娘,一个富农的女儿。漆样,我们家庭又有了一个新成员,她就是我的三妈。

记忆中他们永远在争吵,永远在怄气,三妈总是不停地同娘家。但是在争吵中,在哭泣中,他们的儿子一个接一个地出世了。争吵和哭泣,在高村,好像是每一对青年夫妇的必修课。抱怨贫穷,抱怨闭塞,抱怨生活的死气沉沉,是争吵和哭泣的主要内容。小媳妇在这争吵和哭泣声中,渐渐地被生活彻底俘虏,磨损成一个两鬓斑白的老太婆,于是终于心死,哭泣和争吵终于停止。在死一般的生活中,这种争吵和哭泣令生活或多或少地有了一些波澜。一当三妈的肚子第四次变大的时候,我当兵去了。我是从髙村走的。前面说了,1969年,母亲又带领我们兄弟姊妹,重返高村,然后长大了的我们,又从这里,一个个地飞到了外边去。我离开高村是1972年冬天的事情。这年8月,我高中毕业,随后,三叔在村子里一个用土地庙改建的学校里,为我谋了个教书的事。我教的是小学二年级。等到这年冬天,接兵的一来,叔父说,你去当兵吧,不要学我,死守着这个家。奶奶那时候还在,奶奶拍着小手,颠着小脚,唱了一首儿歌,送我远行。那歌唱道:一娘生下三个子,一龙二虎三凤凰,龙虎在家看父母,凤凰一去不还乡。这儿歌同时也是一个谜语,它说的是麦粒里生出的一种小动物。这小动物初生出来时,叫麦虫,后来长大了,叫麦牛,后来长上翅膀,飞走了,叫麦蛾。当然,那麦蛾产生的卵,再长大成麦虫,依次循环。记得,父亲也从陕北赶回来,为我送行,在嗖嗖的寒风中,全家人站在村口送我的场面,令人伤感。

我的车祸的堂弟,就是在我离开后不久生的。他出生时我不在,他小时候的情形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当兵五年后,直接回了陕北。后来在繁忙的工作中,我也偶然回过几次高村,比如爷爷去世,奶奶去世,我都是非回不可的。但是在那热烈的、隆重的送葬场面中,我的身前,我的身后,到处都是披麻戴孝的孝子,因此我分辨不出他们谁是谁,甚至连我是否有这么一个堂弟,我也不甚了了。

我第一次正式见他,是在他来陕北找工作的时候。那时他已经长大,大约十八九岁,一张英气勃勃的脸,脸型有些长,脸上呈现出象牙般的青春光泽,身髙大约一米七三,身材极为匀称。当他说出他是谁的时候,我掐指算了一下,算出他在我们这个家的男性中排行老五,于是赶快唤过我的儿子,叫他喊五叔。而我的儿子立即就喜欢上了他的五叔。他的五叔有―头浓密的头发,头发五五分缝,向后背起,儿子说这叫郭富城的头,而儿子是郭富城的崇拜者。

当儿子与他的五叔亲昵地玩耍的时候,我感慨地望着我的这个堂弟。他是我们这个大家庭里长得最漂亮的一个男人,比我漂亮,比他的亲哥哥漂亮,也比我的大伯留下的儿子漂亮。他是1972年冬天或者1973年春天出生的,那时我正在当兵,正在充满死亡危险的中苏边界一个边防站服役。五年的从军生涯令我从一个天真烂漫的青年变成了一个小老头,因此我的心中,时时有一种委屈的感觉。特别是当我服役归来,重返内地,重返城市,看到灯红酒绿的一切,看到人们是在如此轻松地游戏生活时,我在服役期间被培养起的那种虚幻的神圣感消失了,我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而这更增加了我的委屈情绪。但是-担是现在面对我的漂亮的堂弟,这种委屈感突然消失殆尽,仅仅是因为他,因为这个优秀的青年安宁地出生,我的五年的爬冰卧雪也是值得的。

―现在,正当我试图走近我的堂弟,而又感到有点吃力的时候,响起了敲门声。这敲门声使我纳闷,因为在这座城市里,按照习惯,人们是先电话预约,然后才登门的。这么说,这位敲门者,要么是一位熟客,熟得不分彼此的熟客,要么是一位生客,一位陌生的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但是我还是满怀狐疑地打开门,在那一刻我的头脑里还满是堂弟的幻影。

门开处,一个留着郭富城头的青年,站在门口朝我微笑。我惊叫了一声。

这分明是我的堂弟的翻版,或者活生生就是我的堂弟。白皙的脸,高挑的身材,郭富城式的头,这一切都证明他是他。

而当来人叫我一声哥的时候,我甚至已经确认他就是我的车祸的堂弟了。

我的堂弟还有一位同胞哥哥,但来人不是他,我知道的。我的那位堂弟虽然今年才三十出头,可是已经在生活的折磨下,苍老和僬悴得不是青年了。那么来人是谁呢?我在脑子里翻腾了一下,我甚至在此一刻希望当年的那个碰耗是假的,报纸上的消息和交蒈队的调査都是假的,堂弟只是和我开了个恶作剧式的玩笑,然后在离开近三年之后,又像出了一趟远门一样藤然而归。

我请这位青年进屋,然后泡茶、递烟。青年开口说话了是明明白白的我的乡音,这使我又一次心动。青年说他姓季,是我的一门亲戚。这时,我想起来,我三妈的娘家,姓季,那么说,这是我三妈的娘家侄儿,或者说是我的车祸的堂弟的表哥或表弟了。哦,我知道你是谁了!你和我的车祸的堂弟高立,是表兄弟,你大还是他大?我问道。青年答道;高立大,他长我一岁,我叫他表哥!听完青年这句话,当我再仔细看他时,觉得他虽然和我的堂弟酷似,但毕竟还是有一些区别的。堂弟的脸呈椭圆形,肤色光洁,线条柔和。这青年的脸虽然也呈椭圆形,不过颧骨和下巴的地方,似乎棱角要硬一些。堂弟的身材,细溜溜的,像一根箭杆杨;这青年的身材,虽然修长,可是骨骼有些大,骨骼和骨骼连接的地方,突出一些棱角。当然,这些差别是极细微的,他们的血缘毕竟更近一些。-青年叫季风,一个轻松的名字。不过季风这个字眼,让我立即想起亚马逊河上游热带雨林中煽动翅膀的蝴媒。我们的谈话一开始就接触到高立一我的车祸的堂弟,他的车祸的表哥。这几年,每逢亲人们聚到一搭,这个话题总是个中心,而且每个人在谈话之初,都首先以一声沉重而无奈的唉―作为叫板。我们也不例外。在谈话的途中,季风说,他正是为这件事而来的,他是受命而来,委托他来的是他的姑姑,也就是我的三妈,亦就是高立的母亲。说完,他将塑料纸包着的一卷东西,放在我的茶几上。

这是一卷厚厚的写在废弃了的作业本背面的文字,一个文学青年稚嫩的习作。打开塑料纸包,摊开稿纸,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并且从扉页上,看见了我的堂弟高立的署名,以及这段文字的标题。那标题是用蘸水笔写的,四个苍蝇般大小的黑字,每一个字旁边都有一个惊叹号,这四个字叫无法逃离!年轻的季风在一旁说,手稿是在车祸之后,我的三妈从堂屋的椽码眼里找到的。这是儿子的仅有的遗物,因此她不忍心将它当引火纸用,而当高村的人们,风传说我要写一部堂弟之死的小说的时候,三妈记起了这卷纸,于是从田野上叫回了正在劳动的娘家侄儿,千安顿万叮咛,一定要他将这卷纸,送到城里的我的手里。

我大约并没有听季风说话,因为我被无法逃离这四个字,深深地震惊了。写这手稿时,堂弟刚刚二十岁,难道,年轻的他,那时候亦已经悟觉出他的那种不可逆转的宿命吗?我有些害怕,像对着一团火,尽管落满尘埃的纸是不会说话的,静止如死物,但我仍然害怕,甚至不敢去触摸它。我想是的―无法逃离一无法逃离!那声音充满了绝望之色,充满了孤苦无告,充满了对世界的一种不信任感。

我强使自己向第二页翻去,尽管手有些发抖。

第二页是一个题记,是为无法逃离这个标题做的一个小小的注解,中间一段话,前后用省略号夹住。题记是这样写的……我小时候经常玩着一个游戏,把一只黑蚂蚁搁置在一个土坷瘩上,当蚂蚁爬到顶端时,然后颠倒,让蚂蚁调转身子,继续往上爬。这样反复倒置,随意调换,使可怜的蚂蚁懵头懵脑晕头转戽,从而引得我兴奋不已。我想我这个游戏就可以说明标题那句话。的确,我们的命运被自然界的一个广大神所倒置不停,肆意玩弄,他以他偶尔的心情好坏决定我们我深深地叹息了一口气。这叹息就像我的三叔从田野上劳作回来,朝烧火炕上一躺,四肢展开,那长长的苦难的叹息声一样。祖母将那声音叫呻唤,字典上将那声音叫呻吟。叹息过罢,我向下一页翻去。

这是一个农村青年写的自己的苍白人生的故事,写自己像一个绿头苍蝇,在有序和无序的世界上处处碰壁的故事。故事的字里行间,流露出对这兀大的邪恶的不可知的力的日益迫近的恐怖和无奈。他是预感到了,我知道的,我的堂弟的第六感觉,已经预感到不久将至的那一场车祸,已经看见了那日近一日飞驰而来压向自己的车轮。文章的一处地方,还提到他的哥哥,说他在一个县里当县长,这分明说的是我。堂弟分明是希望一只有力的手,帮助他,探向他,拉他走出那梦魇之地,可是,那时候,自私的我,那时候到哪里去了呢?

这手稿一共二十四节,每一节用汉语数目字断开。它是二十四节,就像生活中有二十四节气,中国的文化中有个二十四史一样。二十四这个数目字同样令我奇怪,并意识到里边某种宿命的意味。

那飞驰而来的择车,它的车头车身撞击、车轮碾压,正是将我的堂弟分割成二十四件碎片的。我无法想象,当我那温柔像女孩子、潇洒得像歌星的堂弟,被分解成二十四件碎片后会是什么样子。堂弟的告别仪式我没有去,家里所有的人都不同意我去,原因是我已经有一把年纪了,怕我受到刺激,怕我伤心过度。不管天翻地覆,我们总得生活!这是赫劳伦斯的话。家里人虽然不会说这句话,但是意思是一样的,他们说±有老、下有小,这个家还得靠我支撑。这样我就没有去,我也就没有目睹那二十四件残片。

但是这二十四件残片现在放在了这里。每一件上都写着我的堂弟的名字,不是么?不该你躲开的你永远不龙够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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