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0点半,李凌叹口气,将手机放回口袋,伸出右手,借着路灯的灯光,微黄的痕印,发涨的手心,火辣辣的疼痛。偌大的城市竟然没有我可以容身的地方,没找到工作,朋友租的房子里,那是他们的二人世界,不属于我,我家究竟要到是什么地方去呢?总之,还是先要找到今晚住的地方吧,然后再想明天的事。李凌左手拉起行李箱,一步一步,走得很慢。忽然,一只白色的狗冲出来咬住她的裤腿,李凌晃着腿,希望摆脱它,可是这只狗并不配合。李凌掏出一块吃剩的零食扔了出去,白狗松开李凌,李凌猛抓起行李箱,一路狂奔。白狗紧随其后,为什么?为什么它要追着我不放?李凌瞥见前方右手边有一处荒废的宅子,李凌跑进去,随即关上铁栅栏门。白狗扒着门,进不去,在门口漫无目的的转着,停下来,冲着门内的李凌狂吠。李凌大口喘气,“这是什么世道啊?我已经这么惨了,还要被狗追!”李凌解开上衣,露出里面的毛衣。白狗似乎并不打算放过李凌,蹲在一旁,盯着李凌。李凌坐在行李箱上,脱掉外套,搭在臂弯处。环顾四周,一片漆黑。我这是在哪里?李凌看了一眼蹲坐在门口的白狗,唉??????反正也出不去,在这附近转转也无妨。李凌拉着行李箱,顺着左手边走进去。青翠的竹叶肆意摇摆着,李凌刚走近,一下子亮起来,感应灯?欧式的路灯,木头的座椅,一幢日式的双层房屋。李凌推开屋门,房间亮了起来,空荡荡的大厅,李凌不打算上二楼,站在门口,举步不定。破旧的大门,颓废的园景,空无一物的房子,看样子好久没人住了,这么好的房子为什么空着?仔细看里面的构造,虽然荒芜,却依然掩盖不了它的精致以及华美。
“什么人?”
嗯?这房子里有人?“那个,实在抱歉,我不是故意贸然闯进来的,我是被一只狗追,才迫不得已进来的。进来之后才发现这幢房子,然后就来到了这里,真的非常抱歉!”李凌郑重道,啊咧,怎么不见人影?
“你在东张西望什么?马上从这里离开!”
“好的,我马上走!”李凌拉起行李箱,隐约听到狗叫声。
“还愣着干什么?”
“对不起,我暂时还不能离开,那只狗还在那里。可不可以暂时收留我一个晚上,我没有住的地方,我可以付房租。”李凌掏出仅剩的一百元。
没有声音,“拜托了,我是真的没有地方可以去,仅有的朋友那里更加不能去。”
“看你的样子,刚来这里吧!没有工作,找不到住的地方,你手里的一百元是你仅剩的吧?”
“你?”李凌惊讶地说。
“用不着吃惊,行李箱说明你无家可归,倘若你有钱,就不会只掏出一百元,你找工作多久了?一个月?两个月?”
“??????”李凌大脑一片空白。
“我可以收留你一个晚上,也可以让你住下来。作为回报,你要负责这里的打扫,园艺的修剪。不可以问我是谁以及有关我的一切。”
“但是,人总有名字吧?”
“人?名字?哼哼,我不是人,是神!以后叫我神明大人!”
神明?这家伙该不会是神经病吧?
“你那小脑袋里在想什么呢?不要质疑我,客厅的右边角落里有一张木椅,你今晚就睡在那里。即便我是一个男人也不会对你这种女人感兴趣!更何况是你这种三没女人,没相貌,没身材,没钱。假若我是一个神经病,也会是一个有品味的神经病。”
他说这话什么意思?用不着这么讽刺人,但是我确实没地方可去,神明大人?好吧!暂且叫你神明大人,等我找到住的地方还有工作,我马上搬走,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忍!李凌苦笑着说:“多谢了!神明大人!”
李凌一夜无眠,好不容易熬到天亮。睁开眼睛,穿起外套,站起来。我算是有个落脚的地方了吧?李凌踏着透明的楼梯走上楼,推开一扇古铜色的木门,昏暗的光线,显得屋子里面阴沉沉的。李凌摸着墙壁,走到窗边,双手大力一挥,拉开窗帘。阳光穿透落地窗照进屋子,李凌咳嗽起来,多上时间没人住了,这么多灰尘,“咳咳咳”。李凌走到阳台,院中一片萧索,唯有一片青翠的竹林,还略显生机。这么大的房子竟然没人住,是发生了什么事吗?还是有着令人伤心的往事。从院子的景色可以看出房子的主人肯定是一个十分热爱生活的人,屋内尽管没有任何装饰,单从屋顶精美的吊灯,别具创新的楼梯设计,主人肯定对它倾注了不少心血。若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房子主人肯定不会把它抛弃。不,昨天晚上的声音,房子主人没有抛弃它,只是不知道拿他怎么办,只好找个人代为打理它。“好吧,我就代替你的主人暂时接管你,我一定会把你打扫的干干净净的。”李凌十分自信。
李凌实在是找不到任何可以打扫的工具,灵机一动,打开行李箱,拿出自己不穿的衣服,当成抹布。走进卫生间,拧开水龙头,把抹布泡进水中,浸湿,拧干,开始了一天的打扫。
太阳落山时,李玲才结束了一天的工作,累倒在昨天晚上休息的木椅上。回想自己一天下来的工作,没有扫帚,没有拖把,没有任何工具,紧靠着一块破抹布,我就已经打扫了整间客厅。肚子忽然叫起来,李凌拿出包里方便面,水杯,就着自来水吃起来,累了就躺在木椅上睡着了。
吴俊接过老板破了的西服,说是破西服,实在是谈不上,一套崭新的西服上面撒了些酒渍,老板便命令他把西服扔掉。有钱人就是这样任性,这套西服顶着我两个月的工资了。吴俊叹口气,看着自己的老板,罗氏集团的继承人——罗恩。开起来顶多只有20岁,实际上已经30岁了。比起弟弟罗柯,罗恩算不上是花花公子,只是走马观灯的换过几次女朋友,更何况那些女人也只是自己贴上来的,罗恩也没有认真对待过,把全部心血投进了公司的业务里,换来的是罗氏的海外不断扩展,近来又在南非投资了一处大型基建工程。罗恩摆手,暗示吴俊可以下班了,吴俊拿着西服,关上灯,他的老板已经习惯了独自一人在黑暗里。罗恩按着额头,为什么我昨天晚上会收留一个流浪的女人?看来我也是善心大发,才可怜的她。手机响了,是罗柯的电话,无非又是一些应酬的电话,罗恩挂断电话,沉浸在黑暗里。门被打开,罗柯走进来,“我就知道你又在玩这一招,特意亲自来接你,今晚有好玩的。”
“你所谓的好玩的,不尽是夜店,泡妞。要是有时间的话??????”
“有时间的话,还是要把精力投进在工作上,你是我哥,不是我爸。”罗柯直言不讳,“你不会打算呆在这里一辈子吧?回家吗?回家便会看到那对恶心的母女嘴脸,反正我是不回去的。”罗柯的话依然是这么带刺。罗恩不禁感到厌恶,不是厌恶罗柯,而是厌恶了自己的家庭,罗恩眉头紧锁。罗柯感到自己的话刺激到了罗恩,“你还是回去当你的乖儿子,我要做一个叛逆的儿子,那个家我早就受够了。”罗柯撂下话走了,罗恩呆呆地坐在椅子上,乖儿子吗?然后在他的指派下,和他指定的人结婚?这就是他为我安排的路?我情愿不当他的儿子,假如有神的话,会实现我的愿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