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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再次的偶然相遇!

秦来雨在大学念的是理科,学的专业是市场营销。而许小莎和郭燕燕学的是美术。他们所在的大学校舍也是男女分离的,男生和男生在一起,女生和女生在一起,而且因为不在同一个系里,宿舍楼距离也相对甚远,所以平时除了业余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之外,这三个人几乎很少有机会碰面,都是各忙各的。

秦来雨的宿舍一共有八个同学,大家睡的是高低铺,上下两层的那种。宿舍里的几个舍友都是同班同学,秦来雨住在下铺,挨着他的还有蔡文涛、陈强、王健,都是睡在下铺的。主要是因为有的偏胖、有的偏高,睡在上铺不方便,其中蔡文涛是这间宿舍的舍长,所以也睡在了下铺。而上铺的几个舍友就几乎很有意思了,就拿秦来雨上铺的李大勇来说吧,是个特别爱睡懒觉的家伙,每天都是最后一个起床,属于典型的“起床困难户”那类的。另外的钱文利、周康、程浩三位同学都是外省的,学习也都特别棒,其中叫程浩的那位同学,平时还喜欢有事没事儿的抱着个吉他弹上几曲。这几个人平时关系处的相当好,一有时间就一同聚在宿舍里小吃一顿,胆儿大的时候还偷偷喝上二两小酒,尤其是夏天天气热,再加上他们又都是男生,睡觉不爱关窗子,每天晚上没少挨蚊子叮咬。就算是被蚊子咬的满身起大疱,这上铺的李大勇也是睡的鼾声如雷,呼噜声特响,脑袋上不放两三个闹钟是根本无法按时起床的。

这天,秦来雨和舍友钱文利、陈强、程浩等几个人手里端着自己长方形的不锈钢铝制饭盒,一起来到学校的食堂排队打饭。说起这“饭盒”,制作的很有特点,铝材质的,长方形,长度十九厘米左右,宽度十一厘米左右,厚度大概有四到五厘米之间,旁边还有个双腿儿环形的夹子可以扣在上面的盖子上;每个饭盒配着一支同样材料制作的金属小勺子,勺柄上还刻着“STAINLESSSTEEL”的大写英文字母。有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因为排队等不及,经常会拿着勺子敲打饭盒的盒盖儿,发出“铛!铛!铛!”刺耳的响声,来催促打饭的师傅速度快一些。这种不锈钢铝制饭盒的保温效果非常好,比起后来塑料做的或搪瓷做的饭缸,保温效果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倍,在当时的那个年代特别的流行。

秦来雨的舍友程浩排队站在秦来雨的身后,此时他正闲着无聊,拿着手里勺子便敲打着自己的饭盒盖儿,嘴里边还很有节奏地小声儿地用当时号称中国摇滚教父崔健演唱的《一无所有》的调子哼起来自己即兴改编的小曲“……噢~!……我还要等多久?……噢~!……你们快点儿往前走……”。秦来雨一听到后面的程浩又开始唱起来他那嗓音如“狼嚎”一般的摇滚,赶紧转过身来对他说:“我说耗子,你别唱了呗,再唱容易引起公愤。哈哈~!”刚说完,一转身,正好自己的胳膊不小心将一名打完饭的女学生手里端着的饭盒撞了一下,只听“哐当”一声,那名女学生的饭菜便撒落了一地。

秦来雨刚要弯腰去捡起掉落在地上的饭盒和饭勺,准备向对方赔礼道歉,可抬头一瞧,居然是前几天在校门口遇到的那位性格刁蛮的郭燕燕。只见这郭燕燕气得一手叉在腰间,一手指着秦来雨便大声地喊道:“啊~~~~~!怎么又是这个不长眼睛的大色狼?”此话一出,食堂里顿时所有的人全部都愣住了,大家所有的眼光几乎不约而同地都转过来盯着他们这边瞧着。程浩笑着用一口标准地东北话问秦来雨:“我说兄弟,人家这位美女咋滴说你是色狼呢?这是咋回事儿啊?”秦来雨用眼睛狠狠瞪了程浩一眼,说:“别多嘴。”赶紧捡起掉在地上的饭盒和饭勺转身走去洗水池方向准备去清洗一下再还给郭燕燕。郭燕燕一看秦来雨没有说话,拿着自己的餐具转身就走开,更加生气,故意提高嗓门儿喊道:“大色狼,你拿着我的饭盒干嘛去?!快给我站住!!!”此时,刚刚在食堂不远处坐下来的许小莎见状也赶紧走了过来,拉了拉郭燕燕的胳膊,冲着她使了个眼色说:“燕子,别喊了,旁边同学们都看着呢。”

“莎莎姐,你说我们今天好不容易有机会过来食堂吃个饭,还碰上这个大色狼。你看他把我的饭菜碰撒了一地!”郭燕燕没好气地在那埋怨道,嘴里接着说到:“关键是连个对不起都不说,和上次那天一样没礼貌,真是气死我了!”

“饭菜可以再去打,别生气了,燕子,让人听了会误会的。”许小莎在旁边劝说道。

此时秦来雨已经把郭燕燕的饭盒和勺子冲洗干净,然后走回来递给对面正在生气的郭燕燕,然后说道:“对不起,这位同学。刚才……”又是还没说完,就被郭燕燕给打断了他的话语。

“刚才什么刚才?我看你就是故意的!”郭燕燕喊道。

许小莎见状,接过了秦来雨手里的餐具,然后对秦来雨笑了下,说道:“没关系的,你们赶紧打饭去吧。”

郭燕燕撅着嘴巴貌似很委屈地站在那里跺着脚说:“什么没关系,莎莎姐,你去吃吧,我没心情了。先走了!”说完餐具都没顾上拿就跑出去了。

旁边的几个舍友看着跑出去的郭燕燕,几个人都在那议论道:“我的天呢,这姑娘脾气太火爆了!”

秦来雨看到郭燕燕生气跑了出去,向对面的许小莎说:“真是对不起。我刚才确实不是故意的。”

许小莎转过身对着秦来雨微笑着说道:“没关系的。她脾气就是这样的,你们赶紧先去打饭吧。”说完就静静地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吃饭了。

………………………………………………………………

秦来雨打完饭,见许小莎还没吃完,就端着自己的饭菜来许小莎对面坐了下来。然后自我介绍说:“你好,刚才的事情非常抱歉。我叫秦来雨,是学市场营销的。你呢?”

许小莎抬起头,回答说:“我叫许小莎,刚才那位是我的好朋友,叫郭燕燕。我们是学美术的。”

“美术好啊!将来能成为毕加索那样的大画家。”秦来雨夸赞道。

“我可没有那么远大的理想。”许小莎说。

“你那位好朋友没事吧,刚才连餐具都没带回去。看来这回是真的生气了。”秦来雨询问道。

“没事的,一会儿我给她一起带回去就好了。她性格就是那样子的,都是平时在家她爸妈给宠的。其实燕子她人挺好的,性格比较直爽,做什么事情都习惯性的直来直去,说话有时不经过大脑,你别太介意。”许小莎说。

“哦,今天谢谢你帮我解围。”秦来雨笑着说。

许小莎站起来说:“不客气,我已经吃好了,我先走了。”。

此时,舍友程浩也走过来,见到许小莎要离开,笑呵呵地搭讪道:“这位美女,吃好啦?这么着急就走啊?”

许小莎站在对面没有说话,眼睛一直盯着秦来雨看。

“我叫程浩,程咬金的程,正气浩然的浩。我是秦来雨的同学兼舍友。你好!”程浩自我介绍说。

“秦来雨,我先走了,再见!”说完就拿起桌上的餐具径直朝着食堂门口走去,根本没对刚刚走过来正在自我介绍的程浩作出任何回应,甚至压根儿都没正眼瞧他一下。

程浩坐下来,拍着秦来雨的肩膀说:“我说来雨,你小子行啊,艳福不浅。”

“胡说什么呢?你!”秦来雨边吃边反驳说。

“那刚才听那位美女说上次、那天的,是咋回事啊?嘴里还把你一直叫做大色狼,我说来雨,你小子该不会对人家那个了吧……”程浩一脸坏笑的开玩笑说问道。

“你赶紧吃饭吧,不要瞎猜了,上次啥也没有。”秦来雨说完站起来端着饭盒说道,“耗子,我吃好了,先去洗下餐具,你慢慢吃啊。”说完就往洗水池方向走了去。

“哎!秦来雨!你还没回答我呢!”程浩冲着秦来雨喊道。

“赶紧吃你的吧。”秦来雨边走边回应道。

………………………………………………………………

回到宿舍里,秦来雨一直还在回想刚才食堂里的事情。心想自己怎么总是以这种方式遇到许小莎和郭燕燕她们两个人呢?而且这郭燕燕泼辣的性格实在让人忍受不了。唉!自己没事想她作甚?她也不是自己心目中的女神,相反许小莎则温柔大方,善解人意,比那个郭燕燕可好相处多了。只是感觉这许小莎性格有时忽冷忽热的,也不知道对自己印象如何,而且估计那个郭燕燕在她身边八成也说不了几句关于自己的好话,一想到这心里顿时凉了半截。

缘分是美丽的,和爱情一样,是个古老的话题,同时也需要精心呵护。缘分不是诗,但比诗更美丽,缘分不是酒,但比酒更香浓。缘分是自然中的偶然,也是偶然中的自然,无法捉摸,是在漂漂之时的脑际,相互认识产生共鸣,志同道合的偶遇,也是自修其身的因果,偶遇是有概率的,同时以道德标准不断修饰身心才能积下缘份,诸亊相见皆为缘。

秦来雨之前是不相信命运这种东西的,得不到是因为自己不够努力,后来慢慢的就信了,因为有些人或者有些事真的好想是冥冥中注定的一样。

正象大作家张爱玲在她的文字中所描写的那样:“于千百人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百年中,在时间的无垠的荒野中,有两个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就这样相逢了,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有轻轻地道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在茫茫人海中,冥冥之中总有一个人在未知的地方等你到来,而你来到这个世间也只是为了遇见他,不管你如何挣脱,你们始终都会在路途中相遇、纠缠,这就是缘分。

缘分是个抽象的概念,它看不见,摸不着,猜不透。很多的机缘巧合是无法说清楚的。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才修共枕眠。也许在无意中遇见了某人,在无缘无故中会心系某人,毫无原由地牵挂他(她),说不清、道不明地心中引起无尽的相思。这一切的不经意,却让秦来雨感觉到冥冥中似乎是有一股力量的存在,虽然他自己心不信缘,身却深深陷落在情缘之中不能自拔。

人世际间的缘分,是在生活中邂逅,又在生活中流失。有些人曾经与你心心相印,也曾经相携相扶,后来随着空间的阻隔和时间的流逝,那缘分也就由浓而淡,由淡而终至于无了。

很多的情缘不随人愿,不是每个人都拥有缘,也不是每一个寻觅的人都可以抓住缘。人世际间的分分合合,在生活中演绎出的许多恩恩怨怨,有缘无分,源头水尾难以相见;有情无缘,行色匆匆远隔天涯;这都是很痛苦的事。可人生就有着太多的不可知,一个念头,一次决定,往往便可能拥有或错过一份缘。

尘缘如梦,几翻起浮总不平,到如今都成烟雨,宛如回首袖底风,飘在深深旧梦中。

人生在世,随缘而安。缘来不拒,缘去不哀。生命如此,生活亦如此。

秦来雨相信,这人的一生其实有太多的偶遇,缘份往往就潜藏其中。如果心为之所动,就应该去正视它。或许,那会成为一瞬间的永恒,成为一生中最美丽的一页。秦来雨翻开《徐志摩诗集》,默默地念道: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此时,耳边突然又开始响起了上铺舍友程浩清唱的歌声,只听到他拨动吉他琴炫在那轻轻地唱着: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

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

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

苍茫茫的天涯路是你的飘泊,

寻寻觅觅长相守是我的脚步,

黑漆漆的孤枕边是你的温柔,

醒来时的清晨里是我的哀愁。

或许明日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

你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

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

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

轰隆隆的雷雨声在我的窗前,

怎么也难忘记你离去的转变,

孤单单的身影后寂寥的心情,

永远无怨的是我的双眼。

永远无怨的是我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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