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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嘱托

第十二章嘱托

“姐姐在她的房间留有东西,是给你的,我们没有谁动过,这也是姐姐的意思,你最好还是去看看”她继续说道。我顺着楼梯上了二楼,苏夕的房间在二楼的东南角,正好可以看到花园的湖水,甚是美丽,在案几上摆设着几张便签和书籍,书籍是塞林格先生97版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我大约看过这本书,虽然语言粗鄙,但内容是深刻的,给人一种俗世里的堂吉柯德寻找最具价值的事情来了却短暂的一生。书下压着一封信,信上写着“莫辰启”三个字,字迹隽秀,行笔之间可以看透一个女子的心,上面的时间竟然是三年前她离开我们的那之前,没有寄出的信。

曾可儿进来道:“这封信是寄出去被退了回来”。我焕然大悟,那是我在贵阳出差的日子,竟然她给我寄过信,尽量不要让自己的悲伤流露出来,但忍了又忍的眼泪还是滑落,掩了又掩得悲伤还是如同溃堤的洪荒冲了出来,让人撕心裂肺,悲痛欲绝。曾可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本以为会在她面前出丑,但她似乎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一般,竟然离开了。

本以为自己的囧太被曾可儿瞥见。

我慢慢走下楼,准备出门,曾可儿冷笑道:“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真的要走么?”我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走出华容别墅,游荡在这座茫茫的城市中,心中混乱、迷茫的很,这鬼心情,这鬼环境,本想以一件事转移视线,不去想那些什么信,那些关于苏夕的种种,甚至这个世界上的千千万万这样的事,但总是去了新仇添了旧愁,煞是折磨人,有想永远离开这样的世界,沉睡在永恒的黑烟缭绕的世界里,不要让任何人看见,那样才好呢?

置身于空寂无聊的巷子,更是觉得心塞难受,正欲离开,在巷子深处忽而传出一阵清脆的童声:“点虫虫,虫虫飞,飞去荔枝基;荔枝熟,无定仆,仆去虾仔个鼻窿。。”这不是叶曙明先生在《广州往事》里的描述吗?他说广州之所以为广州,不仅仅是因为它的骑楼、西关大屋和深曲的小巷,还有因为它每一条小巷、每一座古老大屋所记录着千百年来的生死轮回、悲欢离合。甚是喜欢他的描述,我们对每一座城市的怀念,甚至对我们出生地的怀念,不管是坐落于繁华的都市还是在隐匿在偏远的乡村,浓浓的情谊自脊髓里如同受到刺激时升起的凉意般,附属在你的肌肤的每一寸,那是因为那里的生死轮回,那里的悲欢离合,那里的点点滴滴都是你故事的开始,让人憧憬开始的地方。

我独自一人游荡,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只是心中觉得需要,但矛盾的心理总是不住的让我产生一种错觉,莫名其妙,我拨打了在这座城市生根发芽的陈尊。

陈尊这样的痞子,我不知道他们怎么称呼他,但我一直这样称呼,也不叫他的名字,其实我是及其讨厌他的,但还是喜欢他这个人,他有时候假模假式的说话让我觉得作呕,特别是与女孩子相处。

那是花灯节,在河边,约了女孩,你知道的,这个时候,有很多机会,我就无意中听到了这个痞子是怎么对女子说“陈尊式的甜言蜜语”“你看,天上的星星真美啊?”极其甜美,我甚至怀疑,这还是大老爷们吗?,我也在想拿月亮美与那女孩美有什么关系,不得不让心中作呕。接下来,但他那不老实的手不断摩挲着女孩的大腿,女孩保持一种淡定的笑,同时嘴中弱弱道:“不要这样,在这里,这么多人呢?”他根本没有理会,嘴中还是一样的唠叨着,后来离开了,可想而知发生了什么,即使没有发生,也是迟早的事。

我不得不承认对于这些他实在拿手的,我同时也在想,大多数女孩也是傻得,知道明明只是玩玩,却是心甘情愿,甚至极其享受,这倒是让人觉得,这并不是说我自己不是个色狼,只是觉得在没有找到合适的,即使面对貌美如天仙,也是提不起丝毫的兴趣,这也是为什么,至今我烦恼的原因,我一度陷入矛盾,要说我没有碰过女人,那是假话,只是,到了关键时刻,总是撒手。

“你是谁?”电话一边传来一阵极其具有男子气概的声音,有时候你听了都会觉得头晕目眩,不知所措。

“我是莫辰”我大声嚷嚷着。“你不用这么大声音,我没有耳聋”他极其粗鲁道。

我没有理会,只是问问他能不能出来,一起喝一杯,他拒绝了我,约了女人,实在让人觉得泄气,难道这个世界只有女人才能让他活着一般。

我招手出租车,“去苏荷酒吧”。师傅看了我一眼,我实在按捺不住,因为我没有刚一开始就询问别人来自哪里的习惯,那是“英国绅士”的做法,我没有身处大不列颠,也不是绅士。

“你觉得广州怎么样?”我问的及其仓促,我想倘若在那些“高贵场合里”定然会遭到白眼,即使在平常的交谈中也是,也会引起不满,但师傅却是很自然道:“孩子,你多少岁了?”

我及其讨厌的,便是别人称呼我孩子,虽然有时候我会称呼别人孩子。

但师傅却是及其聪明的,虽然不喜欢他回答的语气,倒是这一点让我有一点喜欢上他的,也和他交谈,内容无非就是广州,在他的描述中总是带着层层悲凉,这似乎也是及其符合我此时的想法,听起来像是多久不见的老友,在残灯夜色中谈论着千千百百,虽然此时的画面不是残灯,相反,城市闪烁着的霓虹灯,车水马龙却刺扎人眼生生酌痛。

我似乎想起了什么,心情腻烦,只是对师傅说让他到华容别墅区,师傅及其腻烦我的意思,但聪明的他还是载着我到华容别墅区,我还是老话重提。

我故意拉大嗓门:“师傅,你觉得广州怎么样?”师傅歪着他那梳着中分的头,煞有介事,但没有一句话,伸伸脖子,倒是像极了鲁迅先生小说中的好事者伸着长长的脖子看杀人,当人倒下又伸了回来,倒是让人觉得好笑,我想当年鲁迅先生大概也在笑吧,只是心中却是生疼,这一点我是像极了先生。

有那么一会儿时间,车中实在安静极了,心情也是忒烦,我本想找话茬和他再聊聊,只是我一说起,他就及其不耐烦,还时不时的转过他自以为相当自信的脸,让我觉得他说起话来是如此的掷地有声,这倒还不是我所担心,我只是担心,出租车还发出阵阵的声响,刹车紧刹的余悸,我甚至担心这杂种会把我带到我暂时不向往的地方,心中尽是烦躁,忒不是滋味,让这自以为是的家伙停下来,顺着道路行走。

这并不是我真想自己走,只是腻烦的心情实在让我无法再呆在那里,那里简直就是一个定式炸弹,我们都是引火索,稍有不慎便会发出嘭的爆炸声,我想我不死,也会伤筋断骨。

广州的夏天就是这样,即使是黑夜也是让人汗流浃背,灼灼的痛,就如同夏日的阳光灼伤的感觉,虽过不多时就消散痊愈,但毕竟是让人焦躁不安的原因,我不想这世间总总,千千百百,总之那些让人腻烦的事有多远就离多远。

一直走,竟然在三年前租住的地方,心中愁绪万般,索性到了24小时书店,进门就看见自己的小说《夜行人》。翻阅的人甚多,便在一旁安静地坐下来,书籍也没有拿,呆呆的做着,头昂做,看着天花板,周边的人像看怪物一般,但我没有理会他们的眼光,我只是直直看着灯光,灯光甚是柔和,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这是我唯一高兴的事,我说此时此刻,没有在比如次的清醒更高兴的和,竟然忘记了刚刚的烦恼,有时候我发现,其实烦恼是可以迅速排解,但又总是添了新愁,这点总是令我沮丧不安。

“哎,你好,你能让我一下座位吗?”极其不耐烦的声音传过来,幻想被破灭,就如同一个人在真空的状态下,不识趣的人不适时宜的打扰,这一切都是让人腻烦的,我重申,我不是绅士,我只是一个流浪在街头的流浪汉,她的口气也具有这种口气,倒是吓了我一跳。

我不是绅士,但还是假模假式的绅士般的看看这个令人腻烦的人,看到的一瞬间,女孩确实美丽动人,我说的是真的,如果你看到的话,你一定会惊叹,惊叹那是美女,你不会觉得我在夸大其词或者是用艳羡的眼光去看待美女,是那种你第一眼看到她,即使说出让人厌烦的话,你都会觉得那是她的诙谐,但与我而言,她即使说的是赞誉也是觉得她的假模假式是那么的假,真的,我见过,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人,说着塞林格笔下那种假模假式的话,摆着假模假式的腔,倘若,我说的是倘若你是个大亨或者名人或者是个有地位的人,他们那假模假式就显露无疑。

这女孩见我没有理会,也没有进一步的说,我觉得腻烦极了,就顺着楼梯向上走去,在最上层,有一个隐私的空间,索性蹲坐,当蹲坐下来,竟然有一老人在看书,看的只《稻草人》,我想老人一定是毛拉,且是受人尊重的毛拉,我本不想打扰,就拿起《生死疲劳》来读,我甚是喜欢莫言的这本书,高密乡的西门闹在阎罗殿受着油炸之刑,一个乐善好施,广播良善的地主,最后落得一个枪杀之罪,即使在阎罗殿也是受尽刑法,受尽虐待,周围都是妖魔鬼怪,不管是驴折腾,还是牛犟劲,还是猪撒欢,亦还是那狗精神都富有丝丝传奇色彩和悲悯情怀,没有多少假模假式的话,铿锵有力的语言,深深地刺痛着假模假式的人。

只听见隔壁有人在挪动,我想就是那老者,老者下意识的以为这角落不会有人,但竟然有我在,他那惊奇的眼光甚是扎眼,我莫名其妙的看看我的身上,摸摸我的脸,看看有什么?

老者眼光中的惊奇只是一瞬就消失,仿佛那是在弥久的岁月中的一种泰然自若的心境,如同超然的感觉,正欲开口问,老头只是笑笑,随即看着稻草人,我也继续我的精神粮食,我把书籍称为我的精神粮食,有人说书是没有多大用处的,不用也是徒劳,我想告诉他们的是:“看多了,习惯了,任何一种经验,或者是本领,习惯了就成了实用的,是不会让你的身体劳累。”

我想莫言先生的小说是深刻地,甚至有时候会发现,在那样的环境下,自己是置身于其中的,小时候喜欢听爷爷讲中国历史,最近的是新中国,三年自然灾害,十年文革等等。

静静地夜,似乎是消沉的,像是沉睡的古代雄狮,安静极了,夜总是慢慢侵蚀着那落日,直到消散完全没在夜幕下,才是夜的开始,夜的演奏者也就粉墨登场,广州的也总是热闹非凡,只有这里,即使人满为患,但总是安静的,你只能听见刷刷翻书的声音,单调的如同一张白纸,但又深沉地厉害。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

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是曾可儿,这是一个让人觉得安心的女子,你甚至有时候都不知道他究竟是对你热情还是对你冷漠,我想大概她也是不清楚的吧!我姑且就这般认为,也是不关紧要的事,我没有接,因为不想腻烦,只是留言,一切安好,勿念。他没有回复,我想这样才是她的性子,不为别人的悲伤而悲伤,只为自己的悲伤而悲伤,我不是说这样的人没有感情,这样的人往往是重感的,我想这一点倒是颇有我的风格,也是我不会腻烦的原因,倒是很喜欢听她讲话,即使是令人讨厌的话题,也是不觉得腻烦。

我想,我不用用假模假式的口吻和我身边的人说话,那样实在让人觉得腻烦,记得卡勒德《追风筝的人》中的第一章就写道远在美国的主人公阿米尔与拉辛汗的通话,说他要回去不是因为拉辛汗,而是还有自己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这是我读到和听到最诚恳的话,倒是喜欢那个兔唇的哈桑,我想此时此刻的他应该比阿米尔更加能让人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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