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释计名
【趁火打劫】趁火打劫亦作趁火抢劫。趁:利用机会;打劫:抢劫。原意是趁人家发生火灾,一片混乱时抢东西。比喻趁别人危急和困难的时候去侵犯别人的权益。
此计用于军事:当对方有内乱、外患或者遇到险阻、危急的时候,趁机出兵攻击,使对方在措不及或无力还击的情况下而遭失败。
古今着作常用:清颐琐《黄绣球》第三回:“这一天见来的很娃不少,黄通理更代为踌躇,怕的是越来越多,容不下去,而且难免有趁火打劫,顺手牵羊的事。”
郭沫若《尚儒村》:“兵队来了,有钱的请外人的红十字会来贴张保护的封条,没钱的便趁火抢劫。”
延伸到经济领域: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趁对方处于劣势之时,与对方开展不正当竞争,采取一些不正当的经营手段,获得不义、不法之财,使对方蒙受经济损失;或者假借困难和危急的名义,趁火打劫,窃取对方利益。
二、军事计由
【越勾践趁火打劫 吴国王终被击败】
春秋战国时期,越王勾践败于吴国,被拘后不忘复国,卧薪尝胆。勾践对吴王夫差百般逢迎,终于骗得夫差的信任而被放回越国。勾践回国后,一方面臣服夫差,进献财宝;一方面吸取教训,采取富国强兵之法。
几年后,越国势力增强,人丁兴旺,粮草丰足,人心稳定。而吴王夫差骄横凶残,拒绝纳诛,杀害忠臣良将伍子胥,重用阿谀逢迎的奸臣,生活奢侈糜烂,又大兴土木工程,弄得国弱民穷尽。
公元前473年,吴国受灾,颗粒无收,民怨沸腾。越王勾践趁吴国之危,选择吴王夫差北上和中原诸侯在黄池会盟的时机,调兵遣将,大举进兵吴国。吴国无力还击,不就被越国击败,勾践趁夫差之危而获胜。
三、市场计谋
打着防汛大旗号 趁火打劫骗钱财
某市长江护岸指挥部为解决单位下岗职工就业问题,成立了长江物资供应公司,称为长江防汛抢险物资供应提供保障。有关承包人印制了公司业务函。该函称:我公司隶属国家长江水利防汛护岸委员会,是一个机构完善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袒负长江等大堤护岸工程的物资供应,立足治理长江、造福人民等等。随后,向全国各地一些业务单位发函四千余份,打着长江护堤危急的旗号,开始了对外的诈骗活动,干起了趁火打劫的勾当。
第一次趁火打劫。公司宋某专门瞄准一些生产不景气的小企业和乡镇企业趁火打劫。一天宋某在某煤矿认识了某开关厂的业务员,宋某以防汛抢险为由,双方洽谈防爆开关业务,签订了一份60台防爆开关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每台防爆开关单价为0.21万元,付款方式是交货之日起3个月内付款。一个小而不景气的开关厂,按合同约定将价值5.04万元的24台防爆开关送至长江物资供应公司,由贝某出具了实物人库凭单,宋某与对方签订了还款协议。
此后,开关厂来人多次找长江物资供应公司催款时,宋某以所有资金都用于防洪抢险为由进行推倭。一个本来就不景气的小小开关厂此后几乎关了门。第一次诈骗得手,着实让他们儿人高兴了一阵子。于是他们加快了进行诈骗活动的步伐。
第二次趁火打劫。5月初,某市资源总公司的一个下属材料购销部经理赵某,从报上得知长江物资供应公司需要水泥的信息后,即前往该公司洽谈,并丁i5月10日签订了3000吨水泥的购销合同,双方约定每吨价格300元,付款方式是货到10天后结清全款。合同签订后,赵某思前想后,对长江物资供应公司有顾虑,没有立即发货。
5月15日,长江物资供应公司迟某给赵某打电话,称他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了几千吨的水泥合同,如杲不想发就不要发货了,如果相信不妨就发几百吨来试一下。这样,赵某相信了迟某,6月初,赵某发5个车皮共310吨水泥运往合同约定的火车站。7月4日,迟某收到水泥后除掉损耗部分,以公司名义打了275吨水泥的收条给赵某,并加盖了公章。此后,赵某多次催要货款,宋某、迟某就以水泥在运输过程中被雨水打湿、质量不好为由进行推诿。从此,一个本小利微的购销部,本来就受到水灾的影响,被宋某等一折腾而停业了。
第三次趁火打劫。7月的一天,宋某再次用长江公司名义向宏达实业公司发了一份业务求购函,谎称单位欲购床单、被套作防汛工作纪念品之用,要求该单位派员带样品于8月10日前来洽谈。
8月6日,受到洪水影响的宏达实业公司收到函后,即与宋某取得联系,宋某再次称这枇货是用来奖励抗洪抢险的勇士们。宏达实业公司虽然面临生产困难,何考虑到防汛抢险人力、物力、财力消耗很大,这正是报效抗洪抢险勇士的好机会,便下定决心,克服闲难,以最优惠的价格与之洽谈并寄来样品,在征得宋某的同意后,于8月17日派员在堤防管理处与贝某签订了一份价值34.85万元的床单、被套的正式合同。该合同约定9月10日前到货,货到验收后付给供方70%货款,余款15天结清。
合同签订后,宋某等人称,前段防汛抢险物资投人过大,目前该单位还有一些资金没有到位,请求不交定金。宏达实业有限公司考虑到长江物资供应公司的闲难,办公地点又是在市防汛指挥部,所需物资又娃用于奖励抗洪抢险的勇上,也就同意不收定金。根本没有考虑到宋某等人在趁火打劫。
宏达实业公司积极组织员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加班加点,仅用15天时间就按合同约定的尺寸赶制了床单2000床、被套1500套,依约于9月8日晚将货物送到长江物资供应公司。
第二天下午,宋某清点了货物后,称出纳不在家,银行职员已下班,要第二天上午才能办理银行汇票手续进行敷衍。同时,迟某与宏达实业公司代表一起将被套、被单送至仓库存放,并将人库存放单交由宏达实业公司。
9月10日,宏达实业公司代表来到宋某租用的长江物资供应公司办公室内,按约办理结账手续时,金某接待了他们,金某称宋某家中有事不能前来,后又称由于账上只有4万元钱不能按合同约定的70%付款,要求分期付款,2个月内付清。宏达实业公司不同意,坚持要见宋某。金某便答应下午把宋某找回来。下午宏达实业公司代表又依约前往长江物资供应公司,金某告其宋某二三天都不会来。双方为货款一事发生争执。
宋某等人利用防汛抢险之机骗取人们的信任,趁火打劫生产不景气和受洪水影响的企业的财物,真正丧尽天良,法理不容。后宋某等不法分子相继依法收监。
四、评议计策
强化管理堵漏洞 趁火打劫难成功
趁火打劫古来就有,利用趁火打劫之计行趁水打劫之事还是一大“发明”。宋某等人利用防汛抢险捞钱,确是一件天大的缺德事。
1.长江物资供应公司宋某等人根本没有承包能力。宋某等人根本的问题是,没有自有资金,不具备履行合同的承包能力。宋某等人由于没有流动资金,所以只得靠诈骗办公司,混日子。为了骗取业务单位的信任,宋某等人冒用长江物资供应公司的名义,打着为防汛抢险提供生活、生产物资服务和奖励抗洪勇士的幌子,先后与生产不景气和受洪水影响的企业签订产品购销合同诈骗4次,骗取的物资价值人民币共计61万余元。破案后,仅追回防爆开关24台,价值5.04万元,赃款3万多元,其余均被宋某等挥霍一空。
2.长江物资供应公司应承担相关的责任。宋某等人固然道德败坏,但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长江物资供应公司也应认真反思,吸取教训。长江物资供应公司与宋某等无业人员签订的承包合同,开始是有约定的:一年上交承包金9000元,其中5月上交4000元,余款可在年底用物资抵账,承包人在经营中的一切债权、债务自行负责,一切业务往来必须通过长江物资供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审理过问。协议签订后,长江物资供应公司将公司的营业执照、一个副本及公司的行政章、合同章、财务章都交给了承包人,并将公司原在堤防处租赁的办公场地、办公用品都交由他们承租。长江物资供应公司根本未按协议上的约定履行职责,客观上为宋某等人趁火打劫提供了方便。
3.根本问题还出于宋某等人素质低劣。宋某除自己经营外,又将部分职能承包给无业人员金某。承包人宋某取得承包长江物资供应公司的权益后不久,为迅速发展公司业务,未经主管单位许寸,成立了计划科和调拨科,并将计划科转包给无业人员金某,约定每年上交1.5万元的承包费,还将金某的办公地点设在城市堤防处,并开通了办公电话。
一切安排妥当后,宋某等人为达到诈骗的目的,如何对外开展业务,成了他们儿人特别关注的问题。宋某等人的确动了“不少脑筋”,想了“不少点子”。坦他们想到承包的是长江物资供应公司时,便认为利用公司招牌开展业务,所需物资与长江防汛有关,生产不景气和受洪水影响的企业容易受骗上当。趁火打劫骗物资也就从此开始。
当长江物资供应公司全权交给宋某后,宋某便“甩手舞大刀”无任何约束。宋某将部分职能二轮承包给金某后,利用防汛抢险这个幌子,宋某、金某配合更加“默契”,演起了双簧,干起了趁火打劫之能事。如果二轮承包者金某再转让给第三者,问题也许出得更大。宋某、金某等人固然缺少资金实力,其实更缺乏的是承包者应有的思想政治素质。
因此,有关单位实施资产承包时,应切实注意几点:一要选好承包经营者;二要依法签订好合同;三要明确权力与义务;四要依据合同监督执行;五要防止“拉大旗作虎皮”;六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也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类似趁火打劫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