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一直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心情,那些沉重,那些无法讲述的悲伤和苍凉,可是我要如何在浅薄的纸上为你画上我所有的命轮?
我要如何让你明白?坚硬的城市里没有柔软的爱情,生活不是林黛玉,不会因为忧伤而风情万种。
这是我七年前的思想,有时候想着明明我才十七岁,怎么会有七十岁的忧伤,十八岁怎么会有八十岁的等待,七年之后我开始学着记录,将自己的情绪发泄。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自己来时的路,我不但的回首,伫足,然后时光扔下我轰轰烈烈的向前奔去。
偌潇哥说:“咏涵,曾经我真的爱过你。”
我笑了笑:“哥,那毕竟是曾经,不是吗?”
偌潇哥和陌沫恢复了幸福,最后还是剩下我一个人。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三月,我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影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一片的时光如浮云般流过,我们的青春单薄的穿梭在蓝天之上。
寂寞的人总是记住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正如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你。
“咏涵!”那一声呼唤,是我期待已久的。
我来不及细想,转身抱住身后的那个人,即使我并不知道他是谁。
“我想你。”闻到他身上那熟悉的味道,我知道他就是我一直想见的人。
“我就知道你会在这儿!”端木永很无语地将我紧紧搂在怀里,宠溺地揉揉我的头发,就宛如以前偌潇哥。
端木永看着我,一直看着我,让我很不自在,于是我看着天。
每当我看天的时候我就不喜欢再说话,每当我说话的时候我却敢看天。在时光的激流中,我们总会长大。以前,没有叔叔,没有幻言,我是个爱仰望天空的人,苍蓝的天空总是给我求生的勇气,而现在我喜欢深邃的夜空,包容一切的黑暗和隐忍,留下眼泪也没人看见。
“你就没有话要跟我说吗?”我把目光转向端木永。
“咏涵,我爱你。”淡淡的五个字。
我居然有点激动,平息了一下心情。
“好吧,我也爱你!”
当爱丽思丢失了通往仙境的钥匙,她是应该难过的往回走,还是蹲下来哭泣?踮起脚尖,我们就能离幸福更近点吗?
事实证明,只要你肯踮起脚尖,你就离幸福更进一步。
记忆像是倒在手心里的水,不论是摊平还是握紧,终究还是会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大把大把的时光从指缝间遛走,留下许多叫知识和情感的东西握在手里。
躲在某一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躲在某一地点,想念一个站在来路,也站在未路让我牵挂的人。
记得在美国的时候,偶尔,我一个人站在黄昏的荒野,代替你主持夕阳的葬礼。
其实每一朵花,都有它自己的生命,当花儿枯萎的时候,就是它生命终结的时候,而它的种子,就是它生命的延续,继续承受风,经受雨,面对另一个轮回。
路灯和我之间,究竟谁是谁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点缀。
然而,你,注定就是我的胡萝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