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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文学:我的人生信仰(2)

这本书的写作,在我至今为止写的有限的几本书中,出于事先策划的唯此一本。尽管在当时,这是一次颇有新意的策划。1999年,云南人民出版社组织了几个作家从不同的路线“走进西藏”,并各自成书一本。虽说所有策划性很强的行动都有其仓促的一面,这次活动也不能幸免。几位作家从不同的方向走进西藏和这本书的写作,都带上了现在所有策划性很强的活动所带来的那种特别的色彩。特别是当把其他几本与这本书同时出版的书放在一起来看的时候,这种特征就更为明显。

这次活动中,我分配到的是川藏线。但我必须承认,我没有走完这条线的全段。这次活动在拉萨的会师仪式我是坐飞机飞过去的。我把活动的重心仍然放在了我的故乡四川藏区阿坝的嘉绒地区。书的重心更是如此。这样做其实早就计划好了的,在北京藏学中心举行“走进西藏誓师会”,被好像要死人,好像要经历千难万险,也可能到不了西藏的氛围弄得颇有悲壮色彩时,两个藏族人——我与扎西达娃——会心地相视苦笑。也就是在那次会上,我决定不按组织者的意图走进西藏。所以,面对被鼓动得十分激动的媒体记者,面对期待出现激动人心表情的摄像机镜头,我平静地说:“如果说,这次几位同行去西藏是去探险,去发现,对我而言,却是一次平常的旅行。我更多的将不是发现,而是回忆,我个人的回忆,藏民族中一个叫做嘉绒的部族的集体记忆。”

这话我是对电视台一位多次采访过我的记者讲的,前几次我们有很好的配合,这一次,我这些话可能令她有些失望,怎么能如此平静地把西藏之行说得如此平常。原因很简单,在中国有两个概念的“西藏”。一个是居住在西藏的人们的西藏,平实,丰硕,同样充满着人间悲欢苦乐的西藏。那是一个不得不接受现实,每天睁开眼睛,打开房门,就在那里的西藏。另一个是远离西藏的人们的西藏,神秘,遥远,比纯净的雪山本身更加具有形而上的特征,当然还有浪漫,一个在中国人嘴里歧义最多的字眼。而我的西藏是前一个西藏,不是后一个西藏。

所以,当有另一个报纸媒体采访时,我干脆写了一篇文章《西藏是一个形容词》。文章不长,请允许我全文引述在这里:

当我带着一本有关西藏的新书四处走动时,常常会遇到很多人,许多接近过西藏或者将要接近西藏的人,问到许多有关西藏的问题。我也常常准备有选择地进行一些深入的交流,却发现,提出问题的人,心里早有了关于西藏的定性:遥远、蛮荒和神秘。更多的定义当然是神秘。也就是说,西藏在许许多多的人那里,是一个形容词,而不是一个应该有着实实在在内容的名词。

前不久,在昆明的一个电视颁奖晚会上,主持人想与我这个得奖作者有所交流。因为我作品里的西藏背景使主持人对这种超出她知识范围的交流有了莫名的信心。她的问题是,阿来你是怎么表现西藏的神秘,并使这种神秘更加引人入胜,云云。我的回答很简单:“我的西藏里没有一点神秘,所以,我并没有刻意要小说显得神秘。”我进一步明确地说:“我要在作品里化解这种神秘。”

这样老实的回答确有点杀人家的风景,至少在当时,便使人家无法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了。一个形容词可以附会了许多主观的东西,但名词却不能。名词就是它自己本身。

但在更多的时候,西藏就是一个形容词化了的存在。没有去过西藏的人来说,西藏是一种神秘的存在,对去过西藏的人来说,为什么西藏还是一种神秘的似是而非的存在呢?你去过了一些神山圣湖,去过了一些有名无名的寺院,旅程结束,回到自己栖身的城市,翻检影集,除了回忆起一些艰险,一些自然给予的难以言明的内心震荡,你会发现,你根本没有走进西藏。因为走进西藏,首先要走进的是西藏的人群,走进西藏的曰常生活。但是,当你带着一种颇有优越感的好奇的目光四处打量时,是绝对无法走进西藏的。强势的文化以自己的方式想要突破弱势文化的时候,它便对你实行鸵鸟政策,用一种蚌壳闭合的方式对你说不。

这种情形,并不止于中原文化之于西藏。更广泛地见于西方之于东方。外国人有钱有时间,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但中国对他们,仍然充满了神秘之感。原因十分简单,他们只是去过中国的许多地方,但他们未曾进入的那个庞大而陌生的中国人群,和他们只学会张着舌头说谢谢与你好两个问候语的中国语言,永远地把他们关在了真实中国的大门之外。这些年见过一些在外国靠中国吃饭的所谓汉学家,从他们身上感到了中国的神秘。

所以,我更坚定地要以感性的方式,进入西藏(我的故地),进入西藏的人群(我的同胞),然后,反映出来一个真实的西藏。《大地的阶梯》就是这种努力的一个成果。因为,小说的方式,终究是太过文学,太过虚拟,那么,当我以双脚与内心丈量着故乡大地的时候,在我面前呈现出来的是一个真实的西藏,而非概念化的西藏。那么,我要记述的也该是一个名词化的明白的西藏,而非一个形容词化的神秘的西藏。当然,如果我以为靠自己的几本书便能化解这神秘,那肯定是一个妄想。

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许许多多的人并不打算扮演一个文化人类学者的角色。他刻意要进入的就是一个形容词,因为日常状态下,大多的时候他就生活在名词中间,缺失了诗意,所以,必须要进入西藏这样一个巨大的形容词,接上诗意的氧气袋贪婪地呼吸。在拉萨八廓街头一个酒吧里,我曾用了整整一个下午翻阅游客们的留言,就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一点。

正是因为以上这些感受,我作为一个并不生活在西藏的藏族人,只想在这本书中作一些阿规地区的地理与历史的描述,因为这些地区一直处在关于西藏的描述文字之外。青藏高原东北角这一地区常常处于一种被忽视的地位。阿坝作为整个藏区的一个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在整个藏区当中是被忽略的。特别是我所在的这个称为嘉绒部族生息的历史与地理,都是被忽略的。我想,一方面是因为地理上与汉区的切近,更重要原因还在于,这个部族长期以来对中原文化与统治的认同。因为认同而被忽略,这是一个巨大的不公正。我想这本书特别是小说《尘埃落定》的出版,使世界开始知道藏族大家庭中这样一个特殊的文化群落的存在,使我作为一个嘉绒子民,一个部族的儿子,感到一种巨大的骄傲。虽然,我不是一个纯粹血统的嘉绒人,因此在一些要保持正统的同胞眼中,从血统上我便是一个异类。但这种排除的眼光,拒绝的眼光并不能稍减我对这片大地由衷的情感,不能稍减我对这个部族的认同与整体的热爱。

嘉绒大地,是我生长于兹的地方,是我用双脚无数次走过的地方,是用心灵时时游历的地方。当我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但我希望去掉所有那些肤浅的西藏之书中那些虚无的成分,不想写成一本准历险记,不想写成滥情于自然的文字,不想写成文明人悲悯野蛮人的文字。我想写出的是令我神往的浪漫过去,与今天正在发生的变化。特别是这片土地上的民族从今天正在发生的变化中得到了什么和失去了什么。如果不从过于严格的艺术性来要求的话,我想自己大致做到了这一点。最后,在这种游历中把自己融入了自己的民族和那片雄奇的大自然。我坚信,在我下一部长篇创作中,这种融入的意义将用更艺术化的方式得到体现。

这些年,我比以往更多地回到那片旷远的群山与草原,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生态的好转。天然林禁伐以后,自然界依靠自身顽强的修复功能,大部分山野重新披上绿装,生机盎然,日益繁盛的林木间喷吐着云雾与溪流。这个世界,人性的贫弱大致相像,所以,我从不把我出生成长于此的这片土地描绘成天堂,但是,一个有别于其他满目疮痍之地的美丽山水,还是让她成为一个值得热爱并加以歌颂的地方。

在我的故乡,老百姓们有一种迷信,就是在一年中初次听到布谷鸟悠长的啼叫时,你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状态,那这一年都会是这样的状态。已经连续两年,我都在川西北高原美丽风景中行走时,第一次听到从绿林深处传来布谷鸟的叫声。就这样,杜鹃的啼鸣伴着我走过河谷中的乡村和高山上的牧场,从低到高,看浩大的春天渐次推进,一路上鲜花渐次开放,迎风招摇。看见不期而至的明亮雨点降落在我站立的山头,而在峡谷对面,另外的山峰被阳光照得透亮。此时,再听见杜鹃深长的鸣叫声,自己的心境像雨后被阳光照耀的山峰一样明亮。现在,差不多整个高原鲜花开放的季节,我都拿着照相机和野花们待在一起。因为当自然变得美丽的时候,最大的享受就是被自然母亲紧紧拥抱。所以,不嫌繁复,我愿意引一段随手记下的笔记作为这篇后记的结束语:

被温软的睡袋簇拥着,在这个高山湖边的草地上,听雨声淅淅沥沥地落在帐篷上面。

黄昏正降临山间。

雨水落在湖上。

雨水也落在湖畔这属于报春、鸢尾、垂头菊、马先蒿和藏菠萝花的宽阔草地。杜鹃和金露梅巳经开过的草地。想再去看看她们的样子,可夜色巳然笼罩下来了。那些花草巳经隐匿在暗夜中间,只有湖水辉映着天光,微微鼓荡。索性闭上眼睛,雨声中,那些花朵的形状隐去了,只有鲜艳的色彩像湖中雪山的倒影,朦胧中失去了具体的形状,灵动地浮现在眼前:翠雀花和鸢尾的蓝,藏菠萝和马先蒿的红,垂头菊与报春花的黄。雨停了,四野里,花草们细密的声音絮絮地响起。星光还没有出来,我要睡了。此时的情景让人相信,星光出现时,会像钟声一样把人敲醒。

半夜,恍然间真的听到了星光叮叮当当的声音。醒来,天空中果然出现了稀疏的星斗。这时,耳边恍然还是听到隐约的叮当声。看星星,星星寂静地挂在天上。那么,这些声音,就是轻轻的夜风摇落花朵上露珠的声音了。而早上唤我醒来的,一定是阳光与相随而至的杜鹃。

《文学延展的生命空间》

——《阿来文集·中短篇小说卷》后记

托妮·莫瑞森说,她痴迷于小说的理由是,“它扩大了我的生存”,我还想补充一点,它给了我差不多是无限的自由。因为有了那些在写作中享受自由的幸福时光,我此生之中那些短暂的时间都像永远一样漫长。

这是2000年岁末,为了这套作品集在家里整理旧稿,浅淡的冬日阳光落在脚前的地板上,使我的回忆有些温暖。有些陈旧的纸张翻动,细细的尘埃飞扬起来,被阳光照亮,记忆的砗屑也在感情的光柱下被一一照亮。

坐下来,点上一支烟,心里不禁悚然一惊,这一堆书刊里,就埋藏着差不多二十年时间。二十年,由青年而中年,是一生中最为重要也可能是最有意义的一段。信手拿起一本杂志,书页悉率作响。故乡草原上,秋草在阳光照耀下也会发出这样的声音,轻风很宽阔地掠过满眼明亮的金黄,一下便打开了眼界与心房。而现在,这种声音里,那些夹在书页里属于过去的尘埃再次飞扬起来,被一抹今天的阳光照亮。只是,我再也不知道,这些尘埃属于生命过去时里的哪一段。也很难确定,这些时间的碎屑哪一些曾经被我写作生涯中诗性的神光照亮过。佛教想让人忘记现世生存的意义,发明了许多形容时间极其短暂的词,比如刹那,比如瞬间,比如弹指,并在这些词汇间建立起了一种十二进制的层递关系,而与此生的短暂相对应的却是无生无死的永恒。抑或只考虑自己的族别,我也应受到这个强大的宗教背景的影响。但是,自己却偏偏陷于了某种执著。

佛教教义说,执著是妨碍我们达到永恒的魔障。但我已经崇奉了文学的教义,这部教义流传至今,早已经是一个非常庞杂的系统,我从其中看见的是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美,一个是真实。美是语言与生活之美,真实是一种半实在半抽象的人性与存在的真实。这两个关键词,也成为了我执著于文学追求的标高,并且相信达到这种标高的文学作品,就会具有永恒的特性。重要的问题是,我们的经历,我们所经历的时间并不因永恒存在而显得短暂。

一大堆旧书刊堆在面前,我整理它们,送到出版社,想象它们最终会变成几本整整齐齐的书,散发着若有若无的油墨香,站在书店的书架上,又重新变成一种被浓缩过梳理过的时间与经历,等待人们好奇的打探。

三本书,差不多就是二十年的时间。一个人的二十年,对历史来说,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短暂;而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二十年,又是多么难以言说的漫长!可以庆幸的是,自己可以有幸用书本的形式把时间收藏。我已经看到这些凌乱的旧纸张,变成整饬的书本排列在我书柜里的模样。

1999年,众多的媒体欢欢喜喜地把世纪末大炒了一把。而后,我们才听见科学界微弱的声音,说2000年才是真正的世纪末。其实,什么时候是世纪末又有什么要紧呢,因为说到底那也不过是一个人为划出的时间单元,与宇宙的真实演进并没有先天的必然关联。但我还是相信科学,一来因为相比而言科学更可信赖,二是我愿意自己在这样一个别有意味的时刻,通过这些印在不同质地与不同报刊上的铅字来回顾自己的来路。第一个十年,是惊喜的接触与尝试;第二个十年,是坚定的深入与塑造。才试笔那些年,给某杂志寄一篇稿子,过后便在报纸广告的杂志目录中寻找自己的名字。现在,有时逛书店,看见自己的书列在架上,便远远绕开,怕看见读者的视而不见,更怕拿起来翻翻又给扔在一边。偶而觑见有人为自己的书付款开单,又有白捡了一张百元大钞那种偷偷的喜欢。这倒不是我特别相信读者就是上帝那一类套话,因为口头上总把大众供在高处的人往往少许多的真诚。一本书,是你营造的世界,一座想象的公园,心灵的公园,没人买门票,自己会冷清得受不了。但也不至于碰到一个买票子游园的人,就跟在屁股后头喊老爷。唯一担心的就是人家买了票,没有看到什么好景致,一副受骗上当的神情让人尬尴。

《尘埃落定》出版后,人们的议论,有指点一座飞来峰的感觉。人民文学出版社愿意把一本诗集、一本中短篇小说集和《尘埃落定》一起出版,这样起码能告诉读者,一座山峰突起,自有它或明或显的地质缘由。也许有读者会说,原来阿来不但不是一鸣惊人得自己都会喜出望外,反而可能是被忽略太久了。好在我并不在写作过程中,时时地支着倾听喝彩的耳朵,而是服从于生命沫处的内在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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