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果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和室友都默契的没有起床,一同等待学校发出暂停军训的通知。
我们寝室一共有四个人,寝室是上床下桌的配置。
我是一号床。我的对床叫路遥,长的像是新疆人,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我们才刚刚认识三天,关系就已经很好了。三号床比较沉默,三天来几乎没有和我们说过话。四号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南方姑娘,说话带着很浓的方言,也很少和我们聊天。
其实,我认为大学的室友也不会真正好到怎样的程度,我们只是尽量彼此多担待些,开心的时候聚在一起玩闹,不开心的时候独自疗伤。就因为生活在一起的我们太了解对方,所以多少有些芥蒂。就像相恋很久的恋人在步入婚姻殿堂后,总会产生矛盾。我从小就信奉的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让别人知道太多自己的缺点,在别人面前要展现好的一面。我想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喂,明烛,学校不会让我们冒雨训练吧?”路遥声音嗡嗡的从我头顶飘来。
“不能吧。”一直等不到通知,我只能在心里认真的祈祷。“怎么还不通知啊?“
话音刚落,手里的手机就震动了一下。我打开微信,正是我们文学院的群内通知。
”哇噻,不用军训啦。”路遥兴奋的从床上一下子弹了起来。一定也是及时的看到了通知。
我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直到8:30才从梦中醒来。
躺在床上迅速的拨通了何夕的电话,闲下来的时候一定要聊一聊他才好。
“喂。”何夕温柔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
“我刚起来,你不会忘了请我吃饭吧?一大早上都不联系我,我要饿死在床上了。”我略带可怜的说。
“你不是刚起来么。“何夕永远都用那么温柔的声音同我说话,就像每一个少女梦里温润如玉的少年。
“哈哈。“我在电话这头笑的眯起了眼睛。
”你收拾完就出来吧,我在你寝室楼下。“
”真的?“我挂了电话,迅速的从上铺下到地上,一溜烟跑到窗户旁边把脑袋探出窗外。
我一眼就看见了他。
今天的何夕穿着灰色的帽衫,水洗蓝的牛仔裤,站在一把蓝色的伞下,显得格外的好看。
“喂,何夕。”我向他大力的摆手说,“你还真在啊,什么时候来的?”
“没一会儿,我估计你也快醒了就来了。”
那一刻我想,如果没有后来沈思君的出现,我一定会满足于这么一个在雨中等待我的身影。
和何夕走在去他学校的路上,他的伞一直都偏向我这边,这是我们很多年来一直心照不宣的习惯,我永远是那个忘记带伞的女孩,而何夕永远是那个在雨中为我撑伞,不舍得我被一滴雨淋到的少年。
“喂。”何夕接起手机说。
“好,我马上就去。”何夕没有过多的言语就挂断了电话。
“怎么了?”我问他。
“我新加的社团突然有一个临时的活动,叫我去一下。”何夕说着从兜里拿出一张卡给我,”我们学校的饭卡给你,你先去食堂吃吧。“
”哦,好啊。“我接过饭卡就要往雨里冲。却被何夕一把拽住。
”伞给你,我那儿离的近,小心别感冒啊。“
我拿着伞站在原地,看着那个逐渐消失在雨中的背影。
我打着伞走在雨中,路过一家打印社的时候,鬼使神差的想要把昨天照的照片洗出来。
当我拿着厚厚一打照片进到G大食堂的时候,身上已经被越下越大的雨打湿了。
食堂里的人很多,因为想尽快找到座位,我变得手忙脚乱起来。
“哗啦..”
因为外来的冲击,我手上的照片散落一地。
我紧忙蹲在地上捡掉在地上的照片,没有时间顾及害我这样狼狈的罪魁祸首。
“对不起。”一个高大的身影蹲在我面前和我一起捡起照片。
再次站起来的时候,我看见了满脸歉意却又满脸疑惑的他。
又是他,那个在我照相的时候打扰我,却被我拍下一张照片的他。我在回想那天发生的事的时候,抽出空想要向他要回我的照片。
“我的照片可以给我么?”看见他盯着照片出神,我说到。
他却略有迟疑的把上面的第一张照片举到我的面前说:“这上面是我吧,或者有人和我长的一样?”他的嘴角轻轻的向上扬。
当我看见照片上的影像的时候,其实我是拒绝的,我抗拒处在这样的困窘与羞愧当中。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羞愧,我明明可以理直气壮的。
“嗯…我想我们找个座位坐下来我再向你解释。”羞愧使我不太敢直面他。
他把我带到他的座位上,那里有一本他用来占座的书,我特意看了一下书名,是《三十六大》,冯唐的,我喜欢的作家。
”我先去打饭。“
”我也要,我要吃辣子鸡丁。“我完全不见外的说。
他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还是走了。
我在座位上目送他离去,顺便翻了翻他的书。
我也不知道我那天怎么了,就是想要和他多说几句话,多看他几眼。后来想想,要是怕有责任,我完全可以在他打饭的时候离开。而且,他完全可以不管我的,一张照片对他也可以完全没意义的,他或许想要认识我呢。我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骄傲的想法。
他回来的时候,我正在看书。
”这本书真好,我以前想买来看来着。“我看着他,笑嘻嘻的说,“你也喜欢冯唐么?”
“一般,买来随便看的。”
“那你借给我吧。”我用更加的死皮赖脸来掩饰我的困窘。
“……”
我向他伸出手。
”干嘛?“
”把你手机给我啊,要不然我怎么还书?“
他竟然真的把手机递给了我。
”我叫赵明烛,明亮的明,烛光的烛。你呢?“
”沈思君。”
“真好听。”我把手机还给他,在自己的手机上存上了他的号码。开始专心吃我的辣子鸡。
“……”我清楚的感觉到对面沈思君看着我的眼光,嗯,怎么说呢?可能觉得我有点奇怪。
“辣子鸡很好吃?”他还是没有忍住内心的疑惑。
以前何夕就说过我见到吃的比见到亲妈都亲。吃东西的时候,能达到忘我的境界。沈思君可能也这么觉得吧。
“好吃。”我抬起头看他。“你也吃啊。”说完夹起一块鸡肉送到他的嘴边。
“吃一口啊,好吃,不骗你。”看他不动,我动了动筷子。
他这才张开嘴就着我的筷子把鸡肉吃下去。
我趁他还没有缓过神的时候,迅速的又扒了几口饭,然后把照片整理好放进包里,快速的站起身拿起他的书就走。走的时候还不忘和他说,”拜拜。”
很久以后,沈思君对我说:“我当时并不觉得哪里不对,哪里不应该。只是看着那么可爱的你,你的举动,你的话语,就觉得我们在那一刻已经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