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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细语(3)

“我有一个情人,他对我很好,我也很爱他……可是,他就快要娶别人了,我觉得我应该成全他才对,不过,心里好像压了一块千斤重的大石头,挪也挪不开,比死掉还难过……刚刚,我真的很想从这里跳下去,看他会不会有一点难过?”她又从皮包里拿出扁瓶装的威士忌,喝了一口。

“照你所形容的那样,是你不对。人家有女朋友,你干嘛还这么想不开?你那么年轻,难道没有别的选择?”

“唉,你没有爱过。”她铁口直断地说。

“喂,你要我陪你说话,结果你却反过来批评我。我如果只有二十二岁,我一定会马上把你放在这里不管!如果你真的爱到什么都无所谓,那干嘛为了失恋伤心?失恋也应该要无所谓才对!你根本是自欺欺人!”真是个脑袋装稻草的女生!李云僧快失去耐心了。

她笑了:“想不到你还满幽默的!”

“我得回去了。你不要想不开,好吗?”

“嗯,谢谢你,你是好人。”

她又向前拥抱了他,身上的酒气逼人:“我真希望,有你这样的叔叔……或大哥。”

他哭笑不得。唉,年轻时,笑和哭、悲和喜之间的界线,啊,何等模糊?她迅速消失在黑暗中,不等他说完再见。

订婚宴结束后,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郭素素。她笑脸迎人,谦谦顺顺地在电梯口送客,尽责地做着招待的工作。

“等一下,你还有事吗?”他鼓起勇气问。

4

事情不应该这么发生的。虽然她阻止自己把目前已经混乱的世界变得更加复杂,取掉胸前别的红色“招待”胸章后,她还是上了他的车。

“怎么……要带我去什么地方?”她偏着头对他微笑。

郭素素看得出来,这个男人很紧张。刚刚他问她:“等一下,你还有事吗?”的时候,耳朵都红了。他的声音很小,好像通过了一个狭长崎岖的通道,越过许多障碍物,才钻出他的喉咙似的。

“这次,不会再带你去墓园了。”没想到,他还有点调皮。“……我只是,忽然想和你聊聊天。”

“您是上司,随时可以找我开会。”

“不,不,不……”他又紧张了起来:“不是那种聊天……不是那种上司和属下的关系……”

“那又是什么关系?”

他的样子,像好不容易开口约异性出来的小孩,让她很想逗他。

“这……这……”

他口吃了好一阵子。脸色忽然严肃了起来:“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直接送你回家。”

“噢?你生气啦?”想不到他会有这样的反应,一秒钟内,脸色恢复成平时上班开业务会议时,那种不苟言笑的样子。

“我不想让你误会,因为……我不是那种人。”

她本来想问:“哪一种人?”又怕他开不起玩笑。

她从第一眼开始,就对李云僧很有好感。不过,从上次那个吻之后,两人的关系变得有点尴尬。这些日子以来,她一直提醒自己,离他远一点,在这家公司,在工作上有任何绯闻,都是自找死路。她在公司八年了,看过几对谈办公室恋情的同事,如果未婚,总有一个人要去职;若是外遇,那么依公司不成文规定,没有人可以留下来。

董事长夫人在公司里掌管人事大权,可能因为董事长在创业初期曾与女会计有过一段情,使她对办公室里的绯闻十分感冒,从严处理以达杀鸡儆猴的效果。虽然,董事长包养女人的传闻,始终是员工茶余饭后的话题。

“我没误会你,”她嘟着嘴说:“我只是跟你开点玩笑。从来没有人跟你开玩笑吗?”

他的脸色缓和了些。“……我不是不能开玩笑……你应该知道,我只是一直是个认真的人。”

5

雨开始下了,这是初春。起初,雨丝只是轻轻在车窗上划下细针般的透明斜线,只是一个红灯的时间,就变成了一颗颗巨大的弹丸,有节奏地弹打着车身,远方还传来闷闷的雷声。

“那么,你打算带我去哪里?”

“我……其实不知道。”他自己也觉得好笑。一直要强调自己是正人君子,其实……自己真的没有别的想法吗?他也不敢保证。

“如果你不知道,那么,去我要去的地方,好吗?”

“你想去哪里?”

“我的故乡,不近,但也不会很远,有一个已经没落的小小渔港。我以前心情不好的时候,常常在堤防上走来走去。”

上了高速公路,周日晚上,南下的车辆不多。车子外面的世界显得空荡荡。

他一路都紧紧握住方向盘。她发现了他的不自在。

“你的车上有音乐吗?”

“音乐?你是指……收音机吗?”

“你平时在车上都不听音乐?”

“好像没有这个习惯。总是在想公事,想很多事情。脑袋里充满各种声音,有音乐就太吵了……说起来我是个很不浪漫的人,对吧?”

“那么,我唱歌给你听……”她说。“我今天心情很好,很想唱歌,我很久没唱歌,也很久没有人听我唱歌了……这首歌,你可能没有听过……”

就在雷声和雨声互相应和的伴奏里,她唱起了一首歌:

如果结局在刚开始的时候

已经写好

那我们还要抵抗些什么呢?

如果流泪和叹息

都无法挽回时间和命运

不如好好享受

痛苦和寂寞 花开和花落

假装一切不曾发生

反正这是现实人生

如果我可以反抗些什么

那必然是在爱情最美好的时刻

转身就走

如果我能

如果我能

如果我能

转身不带走你的灵魂

如果我的心能够不撕裂

只要你能

带着微笑继续你的幸福人生……

她的声音细细软软,却又清亮。唱完,对着他微笑:“这是我读书时,有个同学写的歌。当时,他想参加创作歌谣比赛,找不到人填词和唱歌,只好找我,我也毛遂自荐当了主唱。”

她发现他僵硬的表情,也跟着平和柔软了起来。

“比赛结果呢?”

“第三名。不好也不坏。后来那个本来想当创作歌手的同学,开了机车行。全世界只有我还记得他会写歌……”

她咯咯笑了。

她的歌声让他沉浸在过往的岁月里。他想起自己曾经学过吉他,而且弹得不错。那把吉他不是什么昂贵货色,他却恋恋不舍地留在身边好多年。

直到去年搬家时,惠敏在仓库里发现它。当时已经覆满了白色毛茸茸的霉菌,里头已经成了虫子的温床,表皮的漆也都脱落了。“好恶心的东西!”她尖叫着。他充满歉意地看着那把陪他度过年少岁月的吉他,被垃圾车收走了。

“你唱歌的时候,眼神发亮,就像个少女。”有种感动在他胸口散开。

他真不敢相信,眼前每天都要在锱铢必较的行业里奔走的女人,有这么浪漫的一面。

“这首歌的歌词,其实是偷来的。”她陷入回忆里。

“念中学的时候,有个老师对我很好,他一生都没有结婚。传言说他曾经爱上一个不该爱的女人,太痛苦了,才去从军,后来……跟着军队到台湾来,相隔两地,音讯全无,却始终等着她。我认识他时,他已经很老了。那时我当学艺股长,送作业到他桌上时,发现他桌上的玻璃垫下有这么一首小诗。帮别人填词时,就把它拿来改编了……”

“他知道吗?”

她耸耸肩:“我毕业后的第二年,他发生车祸,就这样结束了一生。”

“始终没有等到他爱的人?”

“嗯。”

“一个悲伤的故事。”他说。

“也不见得。虽然悲伤,还是有一点美感。”她轻轻叹了口气,“比较起来,我们活在一个连美感也没有的现实世界,什么都可以得到,但一点美感也没有。”

下了高速公路,在她的指挥下转过几个弯,渔港到了。

果真是座荒废的渔港,连检查哨也撤掉了。看起来像港务办公室的房子,窗破门毁,里头长满了芒草。远方有座灯塔,发着微弱的光,孤独地站在黑夜里。

“晚上,站在这里,就好像站在全宇宙最孤独的星球上,其它星星都远在几亿光年外的太空……只有我们在这里……”他说。

这里曾经下过雨,但雨已经停了,在他把车灯关掉的那一瞬间,他看见她泛着惊讶亮光的眼睛。

“怎么了?”

“你也比我想象中有诗意。”她说。“要到堤防上走走吗?”

连进入肺部的空气,都饱含海水的咸味。

“我没有手电筒。”

“没关系,这里的路,我闭着眼睛也记得。”她说:“介意我牵着你的手走吗?”

“我很介意。但不介意『我牵着你』的手走。”

“哈,对不起,我忘了男人还是喜欢主动的。”

他牵起她的手。虽然正如她说的一样,她对路很熟,然而,路上障碍物不少,她穿着半高跟鞋,很多时候,她必须把一些重量放在他的身上。

他宽阔的手微微发着抖。很久没有牵女人的手走路了,好像是上辈子才有的记忆似的。

没有人的夜晚,站在堤防上,望着墨黑色的海面,任谁都可以感受到大自然无坚不摧的巨大力量。

海浪一波一波地涌过防波堤,好像在拍打他的心脏。挟带着咸味的神秘力量,像要把他的心脏撕裂。

“我怎么会在这里呢?”看看身边的女子,李云僧心里的声音这样问自己。

好像是失了魂的人,被来自阴曹地府的游魂恶作剧地牵引着,来到了绝崖边缘才恍然清醒一样。

“我怎么会走到这里呢?真不可思议啊。”命运的进行全然不按照理性安排。李云僧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很了解自己。

被爱的渴望诱惑的人,再怎么神魂颠倒,偶尔也会这样问自己。

不久,这样的疑问又像个海面上的漂浮物般,被退潮卷走。下一次浪潮袭来,它又毫无招架之力地被推向前方,不知不觉又比刚才更被推向前方一点。

他站在她身后,双手环抱着她的腰,嘴唇颤抖地靠近她的脸颊。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再次索求着他所渴望的吻的滋味。

“吻”是一件奇妙的礼物。不只是舌尖对舌尖、嘴唇对嘴唇,而是一种共同默契与磁场的探试。爱人的吻绝对没有一点勉强的成分。能不能爱,决定于唇齿是否能够像磁石与铁般自然吸引。不爱了,或当爱渐渐淡去或死亡,吻就变成一个噩梦。不喜欢的人,若想亲密钻进你的口腔,光想就觉得浑身不舒服。

不知道有多久的时间,世界是无声无息的,两人好像被厚厚的隔音网包围,连打在防波堤上的海浪都被消音了。

只剩下一种渴望,像奄奄一息的鱼渴望水,黎明前的黑夜渴望光。

意识回复的那一剎那,他才又听见海浪强烈拍打着堤防的声音。

“……对不起。我好像不应该这么做?忘了问你,同不同意?”

这个时刻,他还想努力表示自己是正人君子。她笑了。

“我给你的感觉,像是不同意吗?”她俏皮地回答。

又是一个更深更久的吻。他的手开始在她的腰上游移,穿过她套装的领口。

她轻轻阻止了他。

“该不该这么做,你是不是要想得更清楚一点?”

“我唯一想清楚的事情是:如果我想清楚了,我就不会和你站在这里。”他说。

他圈住了她的腰,把她紧紧抱在怀里,又疯狂地吻她。

6

从喜宴会场回到家的廖紫娟,至少要转两趟巴士,才能回到她的小窝。

一路上,她的眼泪没有停止掉落过,心里好酸。

镶着水晶的橘红色礼服真漂亮,她那喜滋滋的模样,不时出现在廖紫娟的脑海里。

虽然,没有人会认为苏菲亚是个天生美女,但今天经过刻意修饰,打扮得像个大眼娃娃的苏菲亚,是她所见过最美的苏菲亚。

天生健壮的苏菲亚,在颈上挂了雕刻成树枝与花的项链后,显得秀气许多。廖紫娟听说,苏菲亚常和父亲出入一些国际拍卖会,随便买一串项链或一件古董,都要好几百万。订婚前消息已经传进公司里,苏菲亚的父亲送她一串两千多万的钻石项链当订婚礼物。据说结婚时还有一栋亿元豪宅。

两千多万!

廖紫娟算了算,以她的月薪来看,就算两辈子完全不吃不喝,都存不到人家脖子上那串亮晶晶的石头。

她拖着疲惫的身躯爬上六层楼陡峭的阶梯。

不久,开始打雷下雨,她拿出了水桶和脸盆,放在只要下雨就一定会漏水的地方。

雨声滴滴答答,而她的心里也在掉眼泪。

本来以为自己不在乎的,她毕竟是第三者。

可是心里好难过,心情像一条再怎么用力拧也拧不干的湿毛巾。

他最近公私都忙,一个星期没来找她了。

这个星期,她不断在办公室听到有人向张百刚道恭喜,也听到他不断打电话给朋友,亲自邀请人家来他的喜筵。

他的声音听起来,没有任何不高兴的成分,甚至看到她进办公室来倒水或递送文件时,也没有刻意把声音压低。

订婚前两天,他请年休,没有进办公室。

他一点也不在意她的心情吗?

他从来没有正面和她谈起自己的订婚宴,好像这件事情跟他们俩之间的关系无关。

他也没有和她谈过,跟她之间有什么打算。继续?还是停止?

他还会像以前那样叫她“公主”吗?

张百刚没说,她也没有问,她只是在等待。

他说她是他的公主,不是吗?虽然她比较像一个在破落城堡里的哑巴公主,只能等待他开口,等待他叫唤。

她相信他比较爱她,只是迫于无奈,要娶另外一个女人。只是那个女人比她先来一点点。

可是,她已经三天睡不好觉了。他不在办公室的这两天,她整个人失魂落魄,谁交代的事情都做不好,甚至还不小心用冷水帮客人冲茶。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或许,我应该死心了。”

她偷偷溜到婚礼会场去看看,心想或许看到人家幸福恩爱的样子,她的心就会死。如果她的心死了,她就可以把他完完整整地还给苏菲亚。

那是廖紫娟从小的习惯。如果心已经很痛了,那就让它更痛一些,如此,就会醒了。

这还是她第一次到五星级饭店去。

躲躲藏藏地看着典礼进行,好多来宾致词,新娘仍有着她的招牌式爽朗笑声,张百刚笑得比较斯文。

看着他的手自然环过她的肩,她的心就像被利刃刺穿似的。

“或许,他是真的喜欢她。”她对自己的自信心没有了。

“为什么我不是她?”她觉得这个世界很不公平。有些人天生是幸运儿,不愁吃不愁穿,一生出来就没有机会看到社会黑暗面,不知道有人的房子一到下雨天就会漏水。

她并不渴望从小穿名牌衣服、出入有司机接送,可是,好歹老天爷可以公平一点。

哭肿了眼睛,镜子里那张常常引人注目的漂亮脸庞,有一点浮肿、泛黄,让她想起“黄脸婆”这个字眼。

她二十二岁,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少年?张百刚总是说,她是他的公主;可是,他不是她的王子啊,他能够这样对待她多久?

她拿出化妆品把妆补好,心里还期待着,或许今天他会来找她。她不要让他看见自己狼狈的样子。

虽然,今天是他的订婚宴。

他一直没打电话来。

廖紫娟想了很久,拨了他的电话号码,他关机了。她的心像被抛进深海中的石头般,不断往下沉。

她心里好苦。

“如果我今晚死了?他会不会后悔?”

很多念头浮现在她的脑袋里。

想到张百刚现在可能将苏菲亚抱在怀里,她的心绞痛着。

不不,她不要。楼层太低,如果没有死怎么办?家里人不可能领走重残的她回家养,如果失去了行动能力,一辈子都要像条虫一样在地上爬。

或者,如果她就在这个顶楼死掉,恐怕好几天都不会有人发现她。当他看到时,她已经是一具令人想摀着鼻子的腐臭尸体。

或许他只会觉得厌恶,不会觉得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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