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我出嫁的时候,我已经能把土豆炒得和母亲炒的味道相差无几。母亲很放心地把我嫁出去了。
很不巧,我遇上的就是一个不会做饭的男人。他虽出身农家,第一次替我去楼顶上扯葱,却用力拽回一棵花盆里形似葱的花,我的一钵香汤瞬间变成一锅苦水。
儿子十个月时,我开始在厨房里奏起了锅碗瓢盆交响曲。那个时候,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是我最大的心愿。每天下班第一件事就是到菜市场买些各种各样的新鲜蔬菜。胡萝卜、青菜、蘑菇……配些肉末、鱼汤,在煤气灶上用小泥巴罐子熬粥,一站就是近一个小时。
儿子两岁时,母亲和父亲离开县城,回老家居住。我头顶的雨伞收了,依靠的臂膀撤了,到最后,连保姆也没了。
儿子在幼儿园吃两餐,我不放心,每日的晚餐必是精心调配。儿子越来越大,嘴巴越来越挑。这个时候,方才明白,为什么总觉得没有什么东西是母亲爱吃的。原来,厨房里的女人,心里装下的总不是自己。
我的厨房很小,大约几个平方。可是,为做好“食为天”这件大事,我是样样配得齐全。微波炉、榨汁机、紫砂罐、平底锅、炒瓢、十八般刀具……平时有事没事就爱逛超市,葱姜大蒜辣椒枸杞黄豆绿豆木耳冰糖蜂蜜鸡蛋等等都是我爱挑的。用油也有讲究,常备猪油、调和油、菜油三种。作料倒很简单,盐、酱油、醋、胡椒、味精。
如此配齐,用起来就得心应手了。什么菜用什么油什么锅什么火候,都是有讲究的。时间充足的话,我会把节奏稍稍放慢,让洗菜切肉煎炒蒸煮之类繁琐工序都变得十分愉快。越在厨房呆得多,越是觉得厨房里大有学问。它是统筹方法的具体体现,训练“耐心”的最好过程,更是保养身体和容颜,任聪明才智无限发挥的广阔天地。
厨房里的女人是需要任劳任怨与时俱进的。如今,我已经能练得,如果儿子中午回家,我可以在半个小时内让饭菜一起端上桌。我还喜欢包饺子,一包就是几百个,虽腰酸背痛,却不亦乐乎。儿子想吃粉蒸肉,我向几位厨师请教,回家屡次实践,终于也能像模像样。
可是,还有很多是我不会的。臂如腌菜腌肉做甜酒做馒头等等。一是厨房太小不方便操作,二是我仍享着母亲的福。年年月月,母亲都替我代劳了。但我始终没放弃继续向母亲学习,我的母亲,她的平凡和伟大都体现在厨房里,所有的爱也都播撒在厨房里。
慢慢的,我也像母亲一样,对厨房有了感情。只要我回到老家,我就会钻进厨房,家里客人越多,我做得越有劲。遇上公婆的生日,我挽起衣袖,挥刀剁肉。那样的时刻,母亲一边帮我,一边乐着,因为满屋的亲朋都在称赞我。儿子的姑姑姑夫表哥表姐们若是到我家,我更是想着办法变着花样给他们弄好吃的,我叔叔出车祸做手术,每天四五个人的饭,我送了整整一个月,厨房里的我,从来不嫌麻烦。
如今,下厨还是我孝敬父母的表达方式。父亲节,母亲节,我不是给他们钱物,而是接来他们,叫来哥嫂一家,亲自下厨,让炖熟了焖软了的“爱”从口而入,直达他们的心田。那个时候,我才会觉得我真的长大了,大得刚好能够爱他们,也刚好被他们所爱。
下辈子,我还要做个女人,让爱在厨房里延续。
玉手之梦
小时候,从来没有觉得一双手对于女人来说有多么重要。或许,那个时候,风风火火的丫头也少有这些意识。相反,大手大脚还值得炫耀。因为家人常说:大脚会走路,大手会做事。
不说父亲和叔叔,几个姑姑都是大手。她们的手结实厚重,指头从上到下似乎都是一般粗,没有常人女子的纤细。我敢肯定,用手去握,绝不会有柔若无骨的感觉。
懵懵懂懂地踱到花季,才发现自己要命地遗传了这些“特点”。
那个时候,本是岁月如歌,青春如画。无聊的男生们在一起谈论女生的长相。班上有一位红安的女生,苗条秀丽,可是她的一双手竟出奇地生得比我的手还大。于是,就有男生们议论:这两个女孩子的手与脸蛋不成正比。
本是一句无关紧要的话,在刚刚懂得“爱美”的岁月里,却极大地伤了一份自尊。于是,常会莫名地把自己的手与别人的手相比,和同学们一起打扑克,人多了还会怯怯地不敢伸出手来。甚至,不知有多少次暗中感伤:我怎么就没有一双纤纤玉手呢?
于是,对自己说,将来,一定要找到一双大大的手!这样,我的手就能被他握在手心了。然而,牵手不遂人意。静静地选了一个小巧的结婚戒指,一边落寞,一边坚强。
这个时候,在电视里面看到,连风韵犹存、妩媚动人的刘晓庆,都无法在镜头前掩饰玉手的青筋突现。原来,有些事情是无法改变的。而我,只是一名凡尘女子。
凡尘女子,出厅堂,入厨房。可是,我的手,我一直鄙夷它不够美丽的手,却突然痛了起来。是的,痛,从骨子里面渗出来的痛。恰逢亲戚和邻居都有一双被疾病折磨的手,它们仿佛是在一夜之间弯曲变形,怕风,怕冷。惴惴不安地让医生抽血,等待化验结果,心,一直瑟瑟发抖。
忆不清那段日子,众说纷纭的结果,只记得那巨大的恐慌,逼得我四处求医。大把大把的花钱,大把大把地吃药,大把大把地流泪。那些日子,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试一试:我的手有没有僵?有没有麻?有没有变形?
所幸的是,这种日子终于成为过去。我终究没有找到神医,所有的异常指标却奇迹般痊愈,白天,我用手努力工作,操持家务;夜晚,我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当我的思想和灵魂伴随着喜怒哀乐从我的指间溢出,当我的生活渐渐变得充实,快乐,淡墨飘香——蓦然回首,痛的感觉,已经渐渐远去。
是的,当你拥有平凡幸福的时候,你往往是感受不到的。比起失去双手的人,比起双手失去灵巧的人,有一双健康的平凡的手是多么幸福的事。
原来,凡尘女子渴望的只是:用平凡的手,做快乐的事。
院子那边的女人
院子那边是一家医院。
听说,是家专门为女性服务的医院。反正,男人从来没有进去过。
既是医院,进进出出的必有一群阿娜多姿的白衣天使。可是,恰恰相反,男人很少看到有一袭白衣、袅袅婷婷的女子从里面走出来。
也许是因为医院的生活区同在一个院子里面吧。院子那边的女人,习惯了慵懒,这样的季节,她们时常成群结队,嘻嘻哈哈,蓬松着头发,穿着花色宽松睡裤,拖着拖鞋,牵着孩子,吃早餐,买菜,或是散步。
男人不喜欢这样的女人。他是个对生活比较讲究的人。他的头发永远清清爽爽,胡子永远干干净净,衣服总是笔挺笔挺的。
可是,他偏偏娶了一个毫不讲究的女人。他的女人,一结婚就挽起了发髻,收起了长裙,不光说话走路都变了姿态,就连男人出差特意为她带回的化妆品,她都搁置一边,从来都是素面朝天。
想当初,他们恋爱的时候,女人可不是这样的。男人渐渐有些愠怒了。他不喜欢女人脸上冒出来的雀斑,不喜欢女人一下班回来,将鞋子摔得东一只,西一只,更不喜欢女人做饭的时候将煤气灶弄得油腻腻的。
这一天,吃过晚饭,女人拉着儿子,拽着他一起出去散步。男人瞅了瞅她,她仍是那些女人一样的打扮,仿佛出门的街道只是自家的后花园而已。
男人耸了耸肩,极不情愿地随他们一起出去了。
女人一出门便碰上了熟人,女人聊起天来总是没完没了的。男人一个人坐在临河的石凳上,望着四周荡不起涟渏的景致,百无聊赖。
院子那边那群女人也出来了,老远听到她们的嘻笑声。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男人有些厌恶地瞥一眼,却一下子怔住了。
原来,人群之中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是男人从来没有见过的。她留着柔顺的长发,小心翼翼地挽着薄薄的一层在脑后。虽是傍晚,仍轻施粉黛,精致的眉,小巧的嘴。穿着一套淡紫色的碎花套裙,踩一细巧高跟,在一群女人中间,轻移碎步,恍若一只美丽而骄傲的孔雀。
男人目送着女人跟她们一起远去,女人发后的一个亮灿灿的发簪仿佛扎进了男人心窝里。
这天晚上,男人失眠了。
后来的无数个日子,男人有意无意地观察,他终于肯定:那个女人是院子那边的,可能是新来的医生或是护士。她也住在院子里,每天必出院门,吃早餐,买菜,或是散步。
于是,他们之间的“偶遇”就多了起来。男人眼中的女人,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身清丽,姗姗而行。她从来不会与那一群女人一起嬉笑谩骂,她的笑总是温婉的,高贵而又矜持。男人每每与她擦肩而过,总能闻到她身上一股淡淡的幽香,似清茶,又似茉莉。男人甚至注意到,她的睫毛微卷,眼睑下变换着若有若无的眼影,时而是浅浅的绿,粉粉的紫,时而又是绯绯的红。
真是一个雅致的女人。男人不禁在心中赞叹着。
日子久了,再碰到这个女人时,男人便有些手足无措了。心跳不竟微微加快,渴望她走近,又害怕她走近。有时,他无比深情的目光投过去,也能刚好与那女人的目光相撞,女人的脸会倏地一红,女人的眼似笑非笑,月儿一般迷离。男人不禁心旌摇曳。
渐渐的,男人失眠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他的心被一股莫名的情愫和冲动胀得满满的。再看着身边心无旁鹜的女人,索然无味。
虽然,有时她也会温柔起来,将身子象水蛇一样地缠过来。男人毕竟是男人。可是,恍惚中,他总把眼前的女人想象成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女人,她的纤细腰,芙蓉面,柳叶眉,温润唇……有一天,男人出差,十天才回来。女人早早地睡了,男人带着好不容易有的兴趣凑过去,女人却是把脸埋在发丝里,轻捂着腹部:老公,我肚子痛。
女人的这个样子多多少少有点楚楚可怜。毕竟,他们曾经是深爱过的。男人伸手抚了抚女人的腹部,翻了个身躺下:明天去隔壁医院看看吧。
女人轻轻“嗯”了一身,偎在男人身边睡着了。
隔壁的院子……这一夜,男人又没睡好。
第二天,快要下班时,男人接到女人打来的电话:老公,医生检查了,说是妇科炎症,嘱我要打五天针。中午你给我送饭过来,我刚刚才开始打针……女人就是麻烦。男人放下电话,不得已也像女人一样在路边的菜摊上选几样蔬菜,像做贼一样冲回家。
不过是炒几个小菜而已,男人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才将孩子哄着吃完,费了好半天劲才将厨房收拾干净。
男人洗净双手,整整衣襟,提着饭盒给女人送饭了。一迈进隔壁的院门,心竟然怦怦直跳。
中午的医院,静悄悄的。男人很容易就找到了自己的女人。女人看到男人提着饭菜的样子,俏皮地对男人嫣然一笑。
这久违的笑让男人有点点触动。男人把饭盒放下:我喂你吧!
女人却兴奋地将饭盒往过一拉:不用,我自己来!
全然已忘了手上正扎着针。男人拉扯已经来不及了,女人扎针的手立马便肿了起来。男人赶紧起身找人,却是不见值班护士。女人说,都回家吃饭去了,前面有个值班的医生,你去问问。
男人一问,被告知:值班的护士就住在对面的一楼。男人抬头望了一眼对面的住宿楼,顶楼的一家窗台上开满了大红的月季,将一整栋楼都衬得生机勃勃,那个花一般的女人又在他脑海里浮现出来。她该是住那间房吧。
值班护士的门是虚掩的。男人先从旁边探头望了一下,看到的是一间乱糟糟的客厅,桌上地上到处都堆满了杂物,一个小男孩正坐在沙发上摆弄一堆积木。男人敲了敲门。
“请进!”一个女人的声音。
男人迟疑了一下,侧身进去。不见女主人。男人站在客厅中间,盯着电视机上薄薄的灰尘,对着里面的房间问道:值班护士在家吗,我老婆的手肿了,麻烦你去处理一下。
一个女人从厨房里走出来。湿着手,拖着拖鞋,挽着头发,扎着围裙,因为油烟的熏陶,精致的眉,尾部竟然不显,白皙的脸庞也尽显黯淡,只是那眸子,弯月一样的眸子……是……是你?
男人怔住了,一时语塞。这,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是她的家……她,她怎么可能是这个样子……女人仍是不紧不慢地微笑着:啊,原来是你。知道了,我这就过去。
男人飞快地退了出来。他不敢抬眼再看那顶楼的月季,仿佛看到那绝美的花瓣正在一片一片凋零,纷纷扬扬地从空中飘落下来……男人三步并作两步回到自己女人身边,将她的手握在自己手心,攥得紧紧的。他甚至有些冲动地去伸手摸了摸女人的脸蛋,女人有些不解又有些幸福地昂头望着他,他突然发现,女人脸上的那些小雀斑,星星点点,其实,挺可爱的。
云想衣裳花想容
懒洋洋的太阳姗姗来迟。冬日的午后,一抹阳光带来一份好心情,不免有了逛街的冲动。
虽没有女伴,也不觉孤单。满眼的桃红柳绿,像是走进一个羽绒的世界。看看自己身上穿的,也是前不久新添的一件大红。一直觉得红色是有些“俗气”的颜色,可是,当满大街的女子裹着五彩缤纷的红袅袅婷婷,招摇过市,这才发现——当红色成为流行色,它也不可避免地成为自己最想拥有的颜色。甚至,就在这个中午,我又看中了一条翠绿的围巾。
敞开我的红色羽绒服,黑色毛衣作底色,清纯的绿如春柳般随意地缠绕在脖子上,与我的大红配成了另一种鲜艳。这颜色的搭配听起来似乎叫人难以接受,可是,我相信自己的直觉,更喜欢店员小姐对我说的一句话:知道吗,今年流行红配绿,味儿足!不用说,马上乐呵呵地买下了。再走在大街上,思绪便与我身上的红与绿一起飘扬起来!
是的,我是一个喜欢追逐流行的女子。在我看来,“流行”就像都市商场的一楼专柜,几乎一大半是为女人而来的。它像雾像云又像风,说不好是来自于哪个朝代哪个国家哪个季节,可是,它来了,就会给我们带来惊喜,带来渴望。看看我们额头的“刘海”,别轻视这或薄或厚或齐或碎的几缕头发,好的刘海可以改变一个女人的脸型,直接决定给人的第一印象。而流行更广泛,它几乎可以包揽女人的全身,服装、发型、饰物、妆容……我敢肯定,很少有女人能够从容地说:我从未曾追逐过流行。
因而,每每走在大街上,都喜欢对那些时尚靓丽的女子一步三回头。我觉得,欣赏美丽是一种享受,关注流行是一种需要。我喜欢那些已过而立或不惑之年仍将自己打扮得大方得体,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透着女人味的女子。这样的女子,她的幸福会感染你,她的雅致会打动你。相反,也有另一些女子令我感到惋惜。有的,甚至是我年少时的青春偶像,那时,她们走路的姿态都是令我着迷的。可是,不过短短数年,生活完全磨灭了她们对美的热爱和追求,她们不仅穿着平凡,步履苍老,甚至,从内到外都融入了俗流,开口闭口只是麻将声声。其实,以她们的条件,她们的青春完全可以更长久一些,她们的生活,完全可以变成另外一种样子。可是,她们却选择留给世人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