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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神圣罗马帝国的宗教

在基督教诞生的最初两个世纪里,在罗马和希腊帝国的统治下,人类灵魂充满了焦虑和绝望。这期间,暴行和奴役极为盛行;随处都可看见炫耀和傲慢,而荣耀、宁静和持久的幸福却很少出现;穷人往往命运凄惨,遭到富人的压榨和鄙视;富人一面提心吊胆,一面又疯狂地寻欢作乐。绝大部分城市里,角斗场血腥的刺激场面成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幕,人与兽进行厮杀,其残忍度是难以想象的。那时的人们就这样地生活着,人们内心的不安在极度的宗教不安中得以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

当雅利安游牧民族第一次向古代文明侵犯时,古老的庙宇神灵和祭司阶级就难逃被改造或是消亡的命运。在经历了几百代人的沧桑变迁后,农耕民建立了浅黑色人种的文明,他们已经形成了这样一个生活和思维模式——以庙宇为中心的模式。主宰他们心灵的是风俗、祭司、神秘故事以及对打破常规的恐惧心理。对我们来说,他们所敬仰的神灵是荒诞的、不合逻辑的,那是因为我们属于雅利安化了的世界,但这些神灵对那些古老民族而言,是他们梦境中显现的事物的逼真再现,他们对这些神灵深信不疑。在埃及或苏美尔,如果一个城市被另一个城市占领,那这个城市的男神也好,女神也好,都要换掉或是被更名换姓。但有一点没改变,就是敬神的形式和敬神精神。虽然梦中的神像有所改变,但梦一直延续着。就精神层面而言,早期的闪米特征服者和苏美尔人没有太大的区别,当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宗教的控制权掌控在他们的手中后,他们也同样没有对其进行本质上的改变,埃及人从未被强制进行过宗教改革。埃及的神庙、神坛、祭司一直保持着埃及的特色,即使是在托勒密和凯撒王朝的统治时期,这种特色也从未有过改变。

如果两个有着相似社会和宗教习俗的民族之间发生了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那就可以通过同化或者合并的方式,化解两地神庙和神灵的冲突。倘若两个神灵在本质上相似,那么就会被合二为一,百姓和祭司通常会这样说:不都是同一个神嘛,只是叫法不一样而已。这种多神混合的现象被叫做“泛神崇拜”。公元前1000年左右的大征服时代,是一个典型的“泛神崇拜”的时代。很多地区都会有一个统一的主神取代了地方的神灵,或更准确的说是吞并了地方的神灵。随后,希伯来先知们,在巴比伦宣称人类只有一个神灵——正义之神,那时的人们已经有了接受这种说法的充分思想了。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神与神之间的差异太过悬殊,致使彼此间难以融合在一起,因此他们只好被勉强地融合在一起。当爱琴海还没有被希腊人征服以前,人们对母神有着很高的崇拜,于是一位女神嫁给了一位男神;星宿神和动物神通常被拟人化;天象或者是动物方面的神,比如太阳、星辰、蛇等被当做装饰或象征;而那些在战争中失败的民族之神,就会被视为是与光明之神为敌的邪恶的神灵。

在神学史上,对地方神进行弱化、改换、合理化处置等现象随处可见。

当埃及从一个城邦进展到一个统一的国家时,就开始盛行“泛神崇拜”这种模式了。奥西里斯(Osiris)是当时的主神,人们在丰收的时候祭拜他,他是丰收之神。有人说丰收之神在人间的化身就是法老王。据说他已多次死而复生。他被顺理成章地想象成掌管人类长生不老秘密的神灵,还司管人间的五谷丰登。人们用很多形象来象征他,如落而复升、光芒四射的太阳,埋卵复活的甲虫等等。后来,牛神阿庇斯和奥里西斯神合为一体,并娶了女神爱希斯(Isis)。爱希斯又叫哈索尔,是位母牛之神,此外,她还是新月和海洋之星。当女神的丈夫奥里西斯仙逝后,她诞下了霍恩斯(Horns),霍恩斯是黎明和雄鹰之神,等他长大了,就成为新的奥利西斯了。人们将爱希斯的形象塑造成怀中抱着婴儿霍恩斯站在新月上的样子。上述这些神与神之间并没有多少的逻辑性,但在人类的思维发展还没有达到严密和系统境界之前,这些神话故事借助人类的想象力被编织出来,可以说有着某种梦幻般的连贯性。在上述这三神之外,还有众神以及一些更为神秘的埃及神和凶神,如黑夜之神,长着豺头、导引亡灵之神的阿纽庇斯,他们是人类和众神的敌人,是诱惑者也是吞噬者。

无论哪一种宗教体系,都在其发展过程中,使其自身适应人类灵魂的需要。虽然他们信奉的宗教信条有些荒诞和古怪,但有一点毫无疑问,即埃及民众还是可以从中找到心灵上的慰藉,以此来寄托自己的信仰。埃及的宗教生活之所以为追求永生服务,是因为埃及人对灵魂永生有着极为强烈的渴求。埃及的宗教与以往的任何宗教相比有一个很显着的特点,就是埃及宗教对灵魂的永生不灭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后来,外来民族入侵埃及,当埃及众神失去了重要的政治意义后,人们对这种追求来世补偿的欲望更加迫切和强烈了。

当埃及被希腊攻陷以后,埃及宗教生活的中心也就转移到新兴的亚历山大城,而亚历山大城同时也成了整个希腊的宗教生活中心。托勒密一世建立了塞拉贝姆大神殿,里面敬奉着三位一体之神,即塞拉庇斯(奥里西斯与阿庇斯合二为一的名字)、爱希斯、霍恩斯。它们是三位一体的神,而不是被看做独立的三个神。人们认为塞拉庇斯和罗马的朱庇特、波斯的太阳神、希腊的宙斯有着同样的地位。希腊的势力涉及到的每一个地方都有这种崇拜,还传播到了中国西部和北印度。那些贫苦百姓对灵魂不灭的观念深信不疑,他们相信来世得到报偿和慰藉。人们把塞拉庇斯神称为“灵魂的救赎者”。那时有一首赞美诗是这样唱的:

“当我们死去,天神依然陪在我们身边,并保护着我们。”同样,也有很多信奉女神爱希斯的人,她信奉者被尊为“天后”,人们把她的神像供奉在神殿中,神像前香火不断,摆放着很多祭品。

剃度的僧侣们终生守身,用一生的时间侍奉着她的祭坛。

崛起的罗马帝国为这种日渐兴盛的宗教崇拜打开了一条通往西欧的大门。当罗马大军的旗帜达到苏格兰的和荷兰时,塞拉庇斯——爱希斯神庙、祭司的传经授道、灵魂不灭的渴望也接踵而至。但在当时,有很多对宗教派别与塞拉庇斯——爱希斯教是对立的,而密特拉教最突出的,它的发源地是波斯,是一种主要祭拜密特拉神的神秘宗教仪式,不过这些仪式如今已经失传了,它的祭品一般是仁慈的圣牛。

密特拉教的仪式似乎比缤纷错杂的塞拉庇斯——爱希斯教要原始得多,它使我们想起了人类日石文化时期的血祭仪式。举行祭拜典礼的时候,通常把神牛的腹部切开一个小口,鲜血就从腹部喷出来。那时,人们就认为新的生命便是由鲜血中跃然而出的。而密特拉教徒们就是用这头被献祭的神牛的鲜血洗礼的。当信徒入教时,他们就会站来祭坛的下面,这样,在进行血祭的时候,神牛的鲜血就会洒到他们的身上。

与早期罗马帝国统治下向市民和奴隶提倡效忠的很多别的宗教一样,这两种宗教同样是个人宗教,它们所关注的只是个体的永生和救赎。但以前的宗教却都是社会性的宗教。在以前的宗教模式中,一个城市的神是最主要的,其后才是个人的。祭祀活动不是个体行为,而是社会性的公共事务,它们所关注的是养育我们的这个世界的集体的需要。但是后来,希腊人把宗教从政治领域中划分出来,继而是罗马人将宗教从政治中规划出来。此后,在埃及传统的指引下,宗教渐渐地演变成关注个人了。

这种提倡灵魂永生的、新兴的、关注个人的宗教,抢走了人们对旧的国家宗教的激情,然而并没有真正代替它。在早期罗马帝国的统治下,那些有代表性的城邦通常设有神庙,神庙中供奉着各路神灵,有当时依然在位的凯撒大帝的庙宇(因为那时的凯撒在埃及法老那里已经学会了怎样做一个神灵),还有罗马神朱庇特的神庙。在以上这些庙宇里举行的祭拜仪式,通常都是庄重威严、死气沉沉的政治性礼拜,人们似乎是为了彰显自己的忠诚才进行烧香进贡的。但是,当人们去天后爱希斯神庙朝拜时,通常是去倾诉个人的苦恼,祈求女神的指点和怜悯。想必当时人们还敬奉地方上各路稀奇古怪的神灵。如一直信奉原先迦太基女神维纳斯的塞尔维亚人;在地下的庙宇或洞穴中,一定有密特拉教的教坛,奴隶或士兵侍奉着;也许,也有一个犹太教堂,犹太人成群地聚集在这里,阅读《圣经》,笃信他们看不见的上帝。

罗马国教带有政治色彩,这往往会给犹太人招惹是非。犹太人拒绝参加对凯撒的公祭活动,至少不想向罗马国旗致敬,因为犹太人觉得自己的上帝要求信徒对神灵绝对忠诚,容不得对其他的神灵的崇拜,所以他们害怕犯了偶像崇拜的禁忌。

早在有佛陀之前,东方国度就有了男男女女的苦行僧,他们将一切享乐、财产以及婚姻抛弃,通过苦行、隐居和禁欲等修炼等方式,去寻求精神的力量,挣开世俗的窘迫和苦恼。虽然佛陀自己对苦行持反对态度,可他的很多信徒所过的生活都是非常严酷的。希腊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宗教也信奉相似的教义,有的信徒甚至不惜自残。公元前1世纪,在犹太城和亚历山大城的犹太人的聚居区产生了禁欲主义的思想。这些人投身到苦行修炼以及玄秘的冥想中,摒弃了尘世生活。

当时,有一个艾塞尼教派,它就是一个典型。公元一二世纪的整整两个世纪,这种寻求超脱现世苦难、拒绝享乐的风尚,似乎在全世界流行了。以前那种对固有秩序的看法,对神庙、祭司、对法律秩序的信念全都消失不见了。在一个奴隶制、恐惧、暴力、挥霍、炫耀、焦虑和放纵无度的年代生活的人,内心的自我厌恶和心灵的畏惧,像蔓延的瘟疫一样永无止境。于是,人们为了换取内心的安宁,宁愿过着苦行僧的生活,去放弃一切世俗的享乐。也正是这些原因,塞拉贝姆神庙才挤满了痛哭流涕的忏悔者;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善男信女们来到了密特拉教血腥幽暗的洞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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