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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你曾说过永远爱我(6)

“我们未必要走,诺城也很好啊,我觉得我骨子里和你小堂哥是一类人。所以我觉得我们五个人一起生活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那紫若会答应吗?”

“我只是她的哥哥,不管她怎么想,我都需要有一个伴侣的,我会照顾她,但她长大了,我会把她嫁人,而不是自己娶了她。”

“那这算是我们过上了自己一直梦想的生活?”

“不,从这一刻起,我们要放弃梦想,不再谈论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我们要融入这个社会,正所谓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

大隐隐于市,大隐隐于市。我在心中默念梁言的话,然后拉开窗帘,看路上的行人,看他们或悠闲地晃荡或行色匆匆,每个人都像是一个隐者,每个人身上仿佛都有一堆的故事。

江浩从我身后抱住我,亲吻我,我没有拒绝他,我已经成年了,可以对自己的一切选择负责了。然而浪漫的气氛没有维持多久,就听到咣当一声,门被踹了一脚,紫若站在门口,一脸怒容。

虽然比她大几岁,但面对她,我真是无可奈何。有她在,我真是一天好日子都过不上。眼看着江浩抱着我的手渐渐变冷,我觉得尴尬极了,就推开了他。

江浩拉着紫若回到他们的房间,然后哭声、争执声、摔门声,声声入耳。等一切都平静下来的时候,我打开门去看,紫若不在了,江浩也不在了。

如果说我是树,紫若便是风。树欲静而风不止。想一想曾经何时,我也像她一样任性,觉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谁也抢不走。可是等到小堂哥不告而别,等到再重逢时他已经有了心上人,那颗任性的心也就倦了。

所谓一念放下,万般自在,紫若放不下江浩,我也放不下,我想有天我放下了,一切也就了结了。

我出门去找小堂哥喝酒,因为知道我和小堂哥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就像江浩和紫若一样,所以兰姐对我频繁去找小堂哥还是有意见的,白天还好,夜里出来喝酒,她总是要陪着。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我心里只剩下江浩了。

诺城大街小巷洋溢着的湿润空气和酒吧里迷离的灯光都是我喜欢的,即便没有喜欢的人在这里,我也想留下来终老。

我问小堂哥:“为什么两个相互喜欢的人要在一起这么难?”

小堂哥说:“因为你们都不是生下来就在一起的,你有你的经历,他有他的经历,就算他放下了紫若,不再回家,终日和你厮守在一起,若有一天你爸妈找来,你一样会为难。就算你们都摆脱了父母的约束,也许又会受到病魔的侵害。人生无常,及时行乐吧,起码现在我们是在一起的。”

小堂哥这么一说,我就知道,他心里大概已经想走了,他喜欢兰姐,也不想不管我,但他终会丢下我们独自去那遥远的世界。如果我们相安无事还好,如今总是有不安定的情绪惹他烦恼,离开是最好的解脱方法。

江浩带紫若出去玩了几天,还是回来了,回来后紫若死活不愿意再去上课,她要日日守着江浩。我不想看到她,于是就在学校待着,周末也很少回来,回来也是在自己房间上网看书,像是和江浩冷战一样。

诺城虽然美好,但是学校和我家那边的没啥区别,大概每个地方的学校都是一样的,都是一群自以为是的人被另外一群自以为是的人教导着。

彼此之间时而抗争时而握手言和,多年以后才恍然大悟,却为时已晚,但即便如此,还是会把自己的下一代继续送到这样的地方,以为他们会有所不同。

我讨厌人群,于是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操场的角落里。即便在教室,我也是坐在角落的位置,戴着耳机,在歌声中和喧嚣的世界保持距离。

这样的情形维持了几个月,小堂哥终于走了,一声不响,像多年前一样。兰姐来找我,问我小堂哥有没有留下什么话,问我知不知道小堂哥走的原因。

我恶作剧似的对她说:“他可能是想和你玩捉迷藏,故意躲起来,看你能不能找到他吧,如果你觉得一个人找太寂寞,我可以陪你一起找,我们谁找到了,他就算谁的好不好?”

兰姐苦笑道:“这种事情不用你帮忙,我还是自己找吧,你只要好好读书就行了。”

好好读书,如果要好好读书,我干吗来诺城,在老家好好读不是更好,来到这里不过就是因为小堂哥,现在他走了,若是江浩是一个人,我还可以留恋,但偏偏他有紫若这个拖油瓶。

我给爸爸打电话,离开家这么久了,他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电话接通后,他上来就说:“是不是生活费不够了?爸爸最近在国外旅行,你先去你奶奶那里拿点钱。”

我本来准备好的一大堆理由,被他两句话搞得无从出口了,这样也好,干脆就彻底隐瞒自己出来溜达了几个月这回事。只是问候了一下他的身体情况,然后就挂了电话。

虽然很不喜欢爸爸对我这种不闻不问的态度,但想一想,如果我出了什么大事,能第一时间放下所有事情来我身边保护我拯救我的男人,只有他了。

他也不容易,当年和妈妈那么恩爱,最后还是各奔东西了。我还记得妈妈走的时候,红着眼眶对我说:“不要怪妈妈,妈妈也没有想到会变成这样。以后要是林别鹤对你不好,就来香港找妈妈吧!”

想起来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妈妈了,我突然想去香港看看她,这也正好可以让我放下江浩,不再纠缠于他和紫若之间,对他对我都是一种解脱。

诺城终究只是一个驿站,不是家。我走的时候是在深夜,比起小堂哥的不告而别,我还是不够狠心,我习惯性地写了字条放在桌上——

有一个躲猫猫社团,他们的团长现在还没有找到。小堂哥已经去找团长了,我打算去找小堂哥,你要去找我吗?

许多年后,我上网时又逛到江浩的博客,看着他更新的日志,一篇篇情深意浓,但是我不知道,那日志中的女生,指的还是不是我了。

现在是晚上了,分针指着七,时针指着十一。窗外刮着很大的风,我的床摆在窗口,我已经习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自己裹在被子里只露出脑袋,看窗外昏黄的路灯下来去匆匆的车辆行人。

风越刮越大,行人随之减少直至满街尽空。我拉上厚重的窗帘,打开台灯。桌上乱糟糟的书搅得我的心好似墙上的挂钟,摇摆不定。

今天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说几个抗美援朝的女战士分别几十年后在电视台的帮助下重逢了。于是我就想也许我们还能再见面的,我们还年轻,还有几十年可以等。

只是再见时,纵然不是尘满面鬓如霜,也很难将对方一眼认出了。我现在说话的口气沧桑得像个老头,经历了这一切,想必你也无法再高傲地仰起头,坚定看着太阳了。

我们都不是命运的对手,注定要做生活的炮灰。回想起以前,你总喜欢指着天说:“上帝,你想玩死我没那么容易。”你可以无所畏惧地在人群里流泪,冷笑着看那些无知的人。成长原来等于隐忍和妥协。

我的QQ签名原来是:“万死不辞地骄傲着!”

现在改成了一个字:“空。”

记得刚认识你的时候我常常去看你的QQ空间,那时候还不明白你空间主页上贴的这首诗的意思——北国绽春枝,雪色虚空。故乡近低檐,梦中虚空。星影袭墨砚,诗句虚空。潮浪逐寰宇,露香虚空。蓟马无望欲捕风,世界虚空。

现在明白了,却不能说给你听,我现在写信给你,也不知道寄到哪里去。只能像你的小堂哥以前做的那样把它烧掉,虽然我并不喜欢灰飞烟灭的感觉。

这蓝色墨水无格的白纸,我的字没有以前好看了。抬头再看那挂钟,分针指着“9”,时针指着“12”。这一天又走到尽头了。现在很少有人再用这种老式挂钟了,就像很少有人写信一样。世界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变化着,我总是后知后觉慢几个节拍。

研究心理学的朋友说我有双重性格,说靠催眠术可以唤醒我沉睡的记忆,让我分裂的人格合二为一。我让他有多远死多远。这样的话是以前你常对我说的,有多远死多远,滚一边去。其实你巴不得我一天到晚围着你转。

那时你总爱在半夜里发信息吵醒我,天亮说晚安。你最后发给我的那条信息我一直舍不得删:“过去的就这么过去了。你说我听,转瞬间成为曾经。主说一切皆有时,却宣扬自己的永恒。有太少的事可以经久传承。誓言这东西,时间不做尺。我只想许诺于你一抹笑容,微微的暧昧,微微的你懂我懂。”

回忆到这里,脑海里尽是曾经的你。总是在傍晚的时候一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吃冰激凌,吃冻酸奶,吃到手指冰凉通红。手上的变色戒指从晶莹的亮蓝色变成很厚重的深黑色,才慢悠悠地回到住处。

在写给你的日志里我不想提她的名字,怕你生气,伤心。不过这么多年了,我想你应该也明白了,她当时的所作所为,只是年少任性。

以前我们都觉得诗歌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现在不知诗歌是否还能温暖你。前些天我在书上看到一首诗,抄下来给你看:“世界上最美的是月亮,比月亮更美的是你,月亮再高也高不过天,你走得再远也走不出我的思念。”

每次读到这样的句子,嘴角就会不自觉地上扬,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火车,象棋,阿尔卑斯奶糖。

你曾经对我说:“若两个人不能在一起了,就把心打扫干净,让后来的人住进去。我打扫了这么久了,依旧杂草丛生,千疮百孔。打扫着打扫着,我们就老了。”

很想再去远方,一个人,一个背包,一颗不安分的心。

我想我已经不再是上帝的宠儿了,眼看着我消沉堕落却不来救赎。梦中的我总是在一条望不到尽头的路上奔跑,两边的高楼大厦在我身后倒塌,天旋地转,巨大的声音在我醒来后仍在我耳朵里轰鸣,导致我一次又一次错过教堂里的钟声。

我多么希望能够梦见你,可即使是枕着你的名字入睡,也无法看到你坐在旋转的木马上笑靥如花。《圣经》说普天之下并无新事。这像是一句冰冷的咒语,我所有的激情因此而零下七度。或者轰然倒塌的不是钢筋水泥结成的大厦,而是你我的信仰。

风渐渐停了,零碎的雨点敲打着窗台。写完这些字,我起身冲了咖啡,是很浓的炭烧,然后端着杯子,转过头去望着那架黑色的钢琴发呆,黑色是保护色,关上台灯,彻底陷入黑暗。

身边没有人,一个也没有,我要逐渐忘记过去的时光过去的事情,如你所说:“幸福始终不如空气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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