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湖史》编委会
以太湖水系灌溉、滋养的太湖地区古代农业社会,是和中国立国之本的农业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农业,是中国传统文明赖以生存、发展和繁荣的基础。太湖地区正是由于历代的封建统治者自觉或不自觉地以农业为基础发展经济,从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使本地区的商业、手工业和近现代的工业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并逐渐成为国家财政来源的重要基地之一。这一特点,可以说是太湖流域历史发展的第二个特点。
太湖流域是我国最古老的农业文化遗址中的一个。太湖的三岛(属吴县)发现的旧石器时代晚期的石器工具距今有一万多年。属于新石器时期的嘉兴市马家浜、青浦县崧泽、桐乡县罗家角和吴县草鞋山的马家浜文化(距今5000~6000年)遗址中发现的籼、粳稻谷,证明太湖地区是我国古代栽培稻谷的重要地区。晚于马家浜文化的良渚文化(距今约4000~5000年),其地域在太湖地区分布十分广泛,已进入犁耕农业的时代。春秋时代的吴越两国,水稻种植业有所发展,经济作物有麻葛,还种桑养蚕和养殖禽畜。其时太湖地区有“稻田三百顷,……肥饶水饱”。吴越争霸,是两国以一定的农业发展为基础而成为经济上的强国,进而争夺政治地位的结果。秦汉的统一,使荆蛮、於越等族与华夏族逐步融合为汉族。东汉时,农业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发展,男耕女织的经营方式已形成。东汉末年,北中国人民避乱南下。三国时吴国在毗陵(今武进)开辟吴国最大的民屯区,又在吴郡、海昌(今嘉兴)屯田,经济发展厚实,因此,吴人自诩:“谷帛如山,稻田沃野。民无饥岁。”太湖地区已成为新兴的农业区。东晋和南朝(宋、齐、梁、陈)272年问(317~589),是太湖流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这时期太湖流域经济发展的特点是,由政治中心的南移使三吴地区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基地。由于作为南朝统治支柱的世家大族的形成而成长起来的庄园经济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太湖地区农业经济的增长。当时太湖流域已从火耕水耨逐步转入精耕细作,生产力有所提高,地区经济实力相当雄厚,可与北方的经济区媲美。这表明由社会危机引发的政治中心和人口向南方自然条件好的地区的迁移,会直接影响并带动这一地区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的条件下,政治的变迁会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多次被证明了的。
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黄金时代,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地处江南的太湖地区的经济,也因隋代修建大运河而得到发展。唐代统治者白开元元年(713)筑捍海塘,起自杭州盐官,抵吴淞江,长130里,这对发展农业、重工业,促进城镇商品经济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开创于东晋南朝,发展于唐代中期,完善于晚唐吴越的塘浦圩田制,依靠海塘和湖堤的修筑而得以巩固和完善。唐和五代的吴越在太湖地区修筑的大小墉浦有260多条,对沿岸圩田的排灌和运输都起了重要作用。唐代在太湖地区进行的农田水利建设有20多处,有力地促进了太湖地区的农业发展。以粮食生产为基础,百业俱兴,经济繁荣。当时,韩愈就指出:“赋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白居易也说:“当今国用,分出江南,江南诸州,苏为最大。”可见太湖地区的农业生产在全国经济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五代十国时期,由于政治因素和自然条件的结合,吴越王钱谬统治了太湖地区,他在唐代的基础上,对农田水利建设相当重视,继承、发展和完善了前代的成功经验,加强了农业生产的休养生息,推行了奖励农桑的政策,甚至具体到推广以河泥、湖草作为农田桑园肥料的措施(沿用几百年的太湖地区这一传统的积肥方法,却在现代因为广泛使用化肥而被废弃,并因此加快了河、湖的淤塞和土地的板结)。正是由于王钱缪方针正确,措施得力,吴越国时期的太湖地区因而“桑麻蔽野”,“岁常丰稔”。与此同时,手工业、商业、交通业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得到了发展。吴越国因而成为五代十国全国大动乱中的一片绿洲,一个国泰民安、丰衣足食的小康之国。这一历史事实表明,即使在大的社会环境不好的情况下,局部地区凭借优越的自然条件,加上正确的政策,得力得法的措施,也可能形成良好的小气候,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
自然的恩赐,人类的创造,历史的积累,使太湖地区成为宋代的粮仓,每年上运的漕粮达600万石至800万石。“国之根本,仰给东南”,而吴中又为东南根基。但北宋由于豪强地主经济的发展和宋金战争的频繁对国用军粮的大量需要,导致围湖垦田、废湖造田等情况不断出现。加上塘浦失修,水旱灾害严重,基础很好的太湖地区经济又因此受到破坏。盲目围湖之风自北宋中期已见抬头。宋室南迁以后随着一批强宗巨族南迁,围湖日趋频繁,“隆兴、乾道之后,强宗大族,相继迭出,广包强占,无岁无之”,以至“水不得停蓄,旱不得流注”,结果是破坏了已有很好基础的农业经济。这说明人类既能在合理利用太湖自然条件的前提下促使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因为一味追求功利的盲目性而破坏了自己生存发展的自然基础和经济基础。这种反弹的力量会迫使人类收敛自己的放纵性。在灾害频仍、荒欠连年,而直接影响到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时,宋王朝的统治者不得不发布命令禁止围垦。从公元1158年到1184年之间,禁围诏令先后颁布过五、六次之多。1183年,甚至在每一围垦区设置刻有禁令的石碑。但围田者大都是“形势之家”(大地主),“其语言气力足以凌驾官府,而在位者每重举事而乐因循,故上下相蒙,恬不为怪。”统治势力为私利而损害社会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肆无忌惮地破坏人和自然的平衡与和谐,这是太湖流域社会和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带有普遍性的严重问题,它又会激化人类社会自身的矛盾,引发许多社会问题。
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便会出现商品经济并不断得到发展,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太湖地区由于具备了良好的天时地利条件,加上人民的辛勤劳动,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因而成为中国社会商品经济发展较早、发展程度也较高的地区之一。无锡曾是我国四大米市之一。著名的漕运将江南的赋税和粮食运往北方。松江是当时全国棉纺业的中心,有“衣被天下”之称。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规定夏税以布、绢、丝、棉交纳,说明棉、布可以作为商品交换。农副产品增加,可以作为手工业原料,因而又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元代欧、亚、非大陆交通发达,便于出口,也促进了农副产品向商品化方向发展。明代的经济作物和果木生产在元代基础上大有发展。上海、太仓、嘉定等地棉花种植广泛。与粳稻相等,“当不止百万亩”。嘉定、太仓等地都是三分稻、七分棉。吴中地区形成了大型的棉花市场,“陈花(棉花)富户积如山”,福建等地的商人都来大批采购棉花。种桑养蚕的发展导致缫丝织绢专业户的出现。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流通,推动了集镇的发展,出现了一批著名市镇,如吴江县的盛泽、震泽、梅堰,吴兴县的南浔、双林、菱湖,桐乡县的乌镇、濮院,嘉兴县的王江泾等,它们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明代万历年间,苏州、常州、松江等纺织业发达的城市,已有“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的初级的雇佣关系。农业生产的专业分工导致多余的农产品必须投放市场,因此明永乐二十一年(1423)开始征收商税。宣德四年(1429)又在运河沿线的杭州、嘉兴、苏州、常州、镇江等地设置钞关,征收关税。运河线上的钞关占全国钞关总数三分之一,这是太湖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