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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竞赛奇葩(3)

二、我爸追我妈那会儿,他知道我妈是搞语文的,一定喜欢诗情画意,就花了一星期背下了一首《锄禾》。一回,他俩走在田埂上,我爸瞅见一位农民伯伯正在耕作,觉得机会来了,便对我妈说要吟诗一首,我妈说好啊,他便用宜兴话声情并茂地背了起来,等他背完,我妈说这儿没太阳呀?我爸纳闷了:这吟诗和太阳有什么关系呢?但为了不在女士面前丢脸,我爸脑子一转:“毛主席就是红太阳!”我妈听了笑得前仰后合,一个趔趄,差点摔下去,我爸乘机伸手一拉,完成了他俩的第一次牵手。

3。中年史

进入中年前我爸做了两件事,一是把我妈的肚皮弄大了,二是把自己的肚皮弄大了。第一件事做得不好,养出一个专门揭他老底的儿子,这里也不便多说。而第二件事却不得不谈一谈。

我爸青年时的奋斗在中年有了结果,在物质生活方面我家有了大幅度的改善。我爸已步入中年,也没机会发展青春痘了,只好把吃来的脂肪堆在了肚皮上。而这时的他才意识到缺乏文化知识是个悲剧,于是和我一起发展各类兴趣:我练书法他也练,竟也把王羲之的字临得逼真;我弹琴他也弹,专门弹奏《北京有个金太阳》;我唱歌他唱戏,开口就是:“要学那泰山顶上一劲松……”

现在,我爸的肚皮也赶上“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的趟啦!

SP:文中事例俱为我爸本人亲口所述,绝无侵权之嫌。

(二)霸道也是一种温柔

我母亲是位江南女子;

但,她很霸道——

一种温柔的霸道。

1。对他而言

我妈的那个他自然就是我爸了。我爸总在家开玩笑说:“当初真不该……”每当这时,我妈就用她美丽的眼睛发出的犀利目光瞪着我爸,于是本想说的“和你妈结婚”就变成了“让我的爱妻多做家务”。我妈听了,往往是不屑地撇撇嘴,外带一个不经意的微笑。

我爸最爱说的就是他和我妈的第一次见面的故事。那时我爸已经工作了,经中间人介绍大致了解了我妈的情况。可两人却迟迟未能见面。一天,我爸正忙活,突然传达室的师傅说有他电话,于是我爸急匆匆跑下楼,还以为是我爷爷打来的,一拎起电话就嚷:“爸,啥事呵?我正忙呢!”谁知那头却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谁是你爸?是我!”我爸纳闷:“你是谁呀?”这一问,那头竟没了声息。我爸心想:哪个女的没事找事找到我头上来了?正要挂掉,那头又开口了:“我是那个……那个!”我爸急了:“哪个那个呀?”那头更急:“就是那个!哎呀!我是女方!”我爸一开始还没听懂,心想:哪个“女芳”?想了半天,惊呼:“哦!原来你是那个……”

彼此客套了几句,本来很和气的气氛突然被我妈一句话打乱:“喂!我说你不是有自行车吗?你到我这儿来接我吧。”要知道从城里坐汽车到我妈家都要半小时!可我爸连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并充分发挥了英美绅士风度,用自行车把我妈驮到了城里。

每当我爸说这事时,我妈总是涨红了脸一言不发,或是羞涩地微笑,瞧她那样,简直就是一只温柔的小羊羔。

2。对我而言

我的同学大多数是来了一次就不敢再来我家了,原因是我妈太凶,老管东管西的。我苦笑,你们还没看到我的“悲惨”境遇呢!我叙述一下我的一天吧:

她总会在开始做早餐前来掀我的被子,好像她不睡了,我也就不能睡了;早餐中总有我最讨厌的鸡蛋,好像不吃鸡蛋地球就不转了;再热的天她也会说:“多穿点衣服!”好像每当我出门时,她就来了条件反射;中午总逼我睡午觉,好像睁着眼睛躺一中午比看书有效似的;夜半餐的牛奶中总放燕麦,好像这索然无味的东西最合我口味;……

为什么?她如此霸道!

为什么?我会如此——

早上从不迟到

身体向来棒棒,

冬天从不感冒,

上课从不瞌睡,

为什么呢?

3。对她而言

有人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总有一个失败的女人。”似乎有点道理。

我的意思不是说我爸很成功,而是我妈为了我将来的成功而做了一个失败的女人。

要知道她的偶像是武则天!

要知道她在20岁甚至25岁之前都是很成功的!

可毕竟她是一个女人,终于埋没在没完没了的家务中了。

她有抱负,有实力,有霸气……

惟独融入了一点温柔……

人生的悲喜剧啊!

在此向我的霸道而温柔的母亲——致敬

生活着的周庄

湖北省麻城师范学校高中部文科班黄飞

真正能够走进周庄的,又有几人?

要到周庄的人,总是按捺不住内心的迫切心情,早早幻想着那片水意漫漶的世界。周庄的水,应清得让人想象不出那是水,从每家每户门前屋后流过。周庄的房屋、墙基是石头的,长满葱郁的青苔,屋顶上散盖着江南灰色的小瓦,细雨飘洒,泛起淡的青光。持家的妇人,用竹棍撑起宽大的木窗,弯着腰趴在窗台上,垂下手就能就着河水濯衣、洗菜。如果是在微暖的春天,会有一两尾小鱼探出头来,弄出唼唼喋喋吃水的声音,迷晕了妇人的眼和耳朵。这且不算,遇着下雨的天气,清亮的水滴从屋檐上滚落,妇人的眼中就早早布满了忧郁的影子。那影子总是外出做活的丈夫。还好,远处的河面出现了只只小巧的木船,被思妇的眼线拖动着飞快地划向各户的门前。年老的妇媪,靠着窗台缝补衣服,举头一看,对面就是同样坐在窗台边的老伙伴,一下子话语就多了,陈年旧事家常琐碎被扯成细细的流水,从两窗间缓缓流过。老翁该干什么呢?周庄的老翁,最惬意的休闲自然应是当窗品茗赏景,口中茶香幽幽,窗外水声叮咚。有时对岸正坐着老友,年轻时的强悍与风流刹那间滚过窄窄的河面,令双方相视而笑——周庄的水应该有这样的功效:它能够隔出人与人的距离,却又要连结起人与人的距离。

现实的周庄有水,有参差不齐的石子房,还有桥,有路。石子路傍河而建,与流水相依相伴,石桥跨河而坐,坚固而冷静,使虚幻的周庄一下子显得实在、笃厚。人,只有踏在坚实的路上才觉得踏实,出门离家坐在船上时间长了,就使人显得慌乱,忧心忡忡。周庄的桥和路并没有使周庄消褪它水乡之都的美誉,相反,它提供了人们奔波劳碌赖以为用的基础,它使水意的周庄不再轻飘如空中的鸿毛。农人扛着犁头下田须走过那石子路,牛自然也得走,不能一天到晚在水中游荡;妇人们洗衣淘米也走过长长的石阶,聚在一起既干活又说笑;倒是老妇老翁,可以慢慢踱过石桥,到要好的家中坐坐——那其实与所有乡土大众的生活一样,朴素平实。

到了周庄,才发现周庄竟有些懒散。懒散的房屋、懒散的石桥,还有懒散的流水,醺醺然穿街而过。在周庄,谁都不能疾步向前冲,那地上随意躺着小石子,常常纠缠你的脚。在周庄的小街上慢慢地踱着步,是一种享受,高低不平的印石不停地摩擦着脚板,痒痒的,无法言说的舒畅油然而生;但如迫不及待想踏遍周庄,双脚毛躁躁只管不停地动,那一路的颠簸,就是再健硕的脚板,也不免酸疼交加。周庄的道路就是这么奇怪,它与我们走惯了的水泥路、柏油大道截然相反,它像历尽沧桑的老人的皮肤,褶理突兀,高低相间,一切的护养与装饰于它已无所谓,通红冲血的激情也与它扯不上边,只有自然和随意漾在其上。

在这随意之中,周庄渐渐清晰起来,辉煌如皇宫的沈厅,滨河而立的石楼,坚硬而粗陋的石桥,委婉秀丽的流水,和谐地成为一幅幅画。当然,在杂沓紊乱的石屋群里还坐落着一座寺院,风撞铜铃激起清脆的声响。每天早晨小沙弥就必须在晨光熹微中诵早课,晚上又在师傅的戒尺下续接着香烛。周庄还有道观。在周庄小巷的深处,道观虽然失了它在深山老林中的飘逸与逍遥,但周庄洁净的河水,是可以抹去凡气的,依然可对天邀月低头冥思。逡巡于周庄有点粗俗的石屋间,有时会蓦然冒出一精致的茶楼。当年不知有多少文人骚客于此畅谈国事,激扬文字。在周庄,种种生活真实得像戏剧一样,一幕幕不停地上演。沈万三一日三飨资逾三万,贫民布衣以青苹果腹而与其同出。流金溢彩精雕细刻的豪宅里忧郁不断,低矮的民房中则传出欢歌笑语。那光着头的和尚,遇着披着八卦衣的老道,微微一颔首,双手合十,绝不会怒目而视,声讨对方不识好歹,抢去了香火钱。至于你是要到和尚庙拜佛,还是到道观进香,随你的便。在周庄,有时秀才和挑粪的老农会相遇在石桥上,秀才不会皱起眉头屏住鼻息,老农也不会将粪担横在桥的中央,死乞赖脸地放出一个缠人的对子,偏要他对上才放他过去。

这样的周庄,已经不是作为美术欣赏的周庄,不再是杂乱的房舍与流水形成的建筑群落,也不再装饰着层层朦胧的水的诗意。周庄只能代表着某种生活的风格。去看看周庄,就知道了在周庄的背景里人们究竟怎样生活,怎样面对现实与理想。尝尽了山珍海味的暴发户见了,会为周庄人的朴素恬淡而歆慕不已;兀兀穷年的贫苦大众,也会为周庄人的冷静而对生活感动;书生来了,悸叹于它浓郁的诗情画意;农民来了,仿佛看到了几千年来亘古不变的农耕生活,还细细地寻找自家的大门哩!周庄,以理想之姿,顽强地生长在现实的土壤里。

首届“北大亚太杯”全国中学生作文比赛一等奖作品选江苏省无锡市第一中学高二(2)班刘永俐

整整一夜,在清雾中我翻腾着、飘摇着,我用轻盈的舞步走遍每一片树叶,寻找一处宁静的角落。

当晨光的女神伸出手去轻轻揭下夜的幕布,我团身落在那一片娇嫩的叶子上。借着几缕清风,我得意地在翠绿的垫子上来回滚动,就着几丝晨光欣赏圆满得如此完美的我。

我祈祷着太阳万道金光的出现,因为我知道在千百万滴晨露中,我一定是最出彩的那一滴。我想象着自己在阳光中晶莹剔透,折射出的七彩光线编织出一个童话世界。太阳终于在召唤之下焕发出一夜间蓄积的万道金光,而这一声我期待已久的感慨也如约而至:“她太美了。”“她是一颗阳光的珍珠!”“是露珠仙子。”

“这得多少水分子才凝成这露水中的极品!”晨练的少女从我眼前晃过,留下粉红的倩影和这句让我心动的话。我拥有的如此丰富,我又如此动人,我还有什么理由不为自己而自豪呢?

我洋洋得意地在我的绿叶上滚动,我一边轻轻抚摸他纤细的叶脉,一边半带嘲弄地问他:“你是青翠欲滴,满是生气活力的那种叶中精品,却不能像我一般自由,像我一样接受赞扬。”

他沉默地扬起叶片一角:“这是一颗曾经的露珠的终结。”我顺势一望——一块多么丑陋的水印!我一声惊呼,却不能减少恐惧,因为我发现正有人给我做着瘦身运动!我手足无措地在叶片上横冲直撞,完全忘记了一个露珠仙子的尊严,甚至连那七彩的色光也被我撞得粉碎。

突然,我整个儿往下一陷,天哪!我飞快地掠过一片又一片的叶子,下沉,下沉;我惊恐地看着那片我曾经在上面辉煌一时的叶子离我越来越远。我痛苦地闭上眼睛,等待我碎成千点万点的那惨烈一刻。

然而,我幸运地落入了一条湍急的溪流。多少的水滴啊!大家一起簇拥着向前跑去,容不得半点停留。我庆幸,我不曾碎成千点万点,但我又懊恼:在溪流里,我不再是一个亮点、一个焦点,而只是一滴平凡的水。我不喜欢溪流那单一的奔跑着的生活和除了清澈还是清澈的平凡。

直到有一天,巨大的磐石挡住了去路。同行的我们一起飞身跃起,又灵巧地落下。柔柔的阳光映在我们的身上,那道我熟识的七彩色光绕在我们肩头,有同伴说:那是团结的绶带。我无语,只是喃喃念叨:真的好美。

风掠过,捎给我一句话,是我那曾经的绿色舞台说的:“我可能不是叶中的极品,但我和我的同伴共享这份美名。因为我们有同样的根。”

我也随风送去一个口信:“我可能曾经闪亮过,但如今我只是一滴水,一滴溪水。有一种叫做分子引力的神秘力量让我融入了这条溪水。因为我和我的同伴共同走过风风雨雨。”

我们,这一条满是活力的湍急的溪流,欢叫着向前方奔去。我们时而捉弄一下贪玩的游鱼,时而为岸边的草木洗个澡,时而又簇拥着一片飘离枝头的叶子试图为他找个归宿。

在日夜奔流中,在一起嬉戏中,我知道了他曾经是漫游天空的云朵,他曾经是轻轻滴落的甘泉,他曾经是润物无声的雨滴,他曾经是山脊上的积雪……不管来自何方,也不管将去何处。

也许是一条溪流的匆忙,也许是一条溪流的平凡,也许是你追我赶的重压,我和我们中的一些人一样爱上了两个字“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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