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管理也需要了解现实状况,认清团队成员的个性,不能一味地“施予仁政”。对于难以管理或不合群的成员,管理者要合理认识,如果对于这类成员过于实行“仁治”就会滋生其嚣张气焰,长此以往,不仅影响到团队业绩,甚至带来更大的危害和损失。对于这样的下属,管理者可以尽量劝阻或调整其心态,如果仍然无效,即使辞退也不能听之任之,危害到整个团队。在现代管理中,很多管理者性格使然,遇到难以管理的员工时,往往会产生“我就是要征服你,看看谁厉害”的想法,这种心态很容易让自己陷入个人感情中不能自拔,如果管理者加了太多个人感情因素,就已经偏离了团队管理的正确轨道。要知道,一个团队,不允许有害群之马,不允许管理者对某个员工(或同事)花出大部分心血精力来管理,这种做法得不偿失。尤其是对于80后90后员工,一旦看出管理者对某些“特殊同事”没有采取制裁措施,其他员工可能也会模仿。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就在于管理者自身的性格太过优柔寡断,不懂得“快刀斩乱麻”,最终反受其乱。所以对于难以管理的员工,不要过多以仁慈或较劲的方式做管理。
员工犯错了,就义正言辞地指出;影响到整个团队的团结协作,就给予严重处罚甚至辞退,决不能“妇人之仁”或“争强好胜”。这样才是合格的管理者。
7.仁而不威,不威而威
老子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道德经》第四十九章)意思是说对于善良的人,要善待他;不善良的人,我也善待他,这样就可以使民众善良了。对于有信用的人我相信他;不守信用的人我也相信他,就可以使人们讲究诚信了。
这是老子对于为人处事中“仁”的总结,不因为别人的错误而改变自己善良和诚信的做法,在与员工或朋友交往中应该大力提倡,但是也需要根据现实作出调整。团队中如果有“不善”者总是故意捣乱,影响团队工作,如果“亦善之”就是对捣乱者的纵容。管理者可以在发现团队“不善”的成员后,及时与其交谈,给出改正的机会,如果仍然不行,就必须辞退。为了挽回一个“不善”的成员,却影响了整个团队的计划,这种得不偿失的做法并非明智之举。
仁义应该建立在符合现实的原则之上,不盲目、不泛滥、不随意、不软弱、不刚愎。
“仁治”的最高境界之一是“仁而不威,不威自威”。仁义的管理者往往以“慈”和“善”打动下属,但对于难以管理和“无法无天”的成员来说,“慈善”是员工变本加厉的催化剂。但是普通的员工往往不会如此,对于管理者的“仁治”能够理解领导的用心良苦,如果对于这些员工过于威严也会打消员工的工作激情。
“仁而不威”是仁治的第一个境界,这要求管理者给下属的感觉是非常儒雅慈善,并且能设身处地地为员工着想,不以领导自居。在这些管理者身上,没有身为领导的高傲和自以为是,没有管理者的威严暴怒,这样才能获得下属亲近。
“不威自威”是仁治的第二个境界,当员工已经真正被领导的“仁治”所折服,就不再需要“威”来镇压。真正获取下属认可的领导,当下属做错事时最先想到的是“犯这样的错误对不起领导对我的栽培”,或者“我让领导失望了”。这样的下属害怕犯错而不是害怕领导,害怕犯错不是怕领导责罚,而是怕领导伤心。管理者虽然不会以威严来治理员工,但无形的威严已经成为管理者的人格魅力。
8.让员工为他们自己打工当员工从为生计打工发展到为企业打工,再发展到为老总打工,再发展到为自己打工时,员工的思想就达到了一种新的境界。为生计打工相当于为工作而工作,为生活而工作,这类员工没有企业使命感,工作没有方向和斗志,甚至其消沉的思想会影响到其他员工。
当员工思想发展到为企业打工时,已经有了基本的目标和方向,比如很多大学生愿意到阿里巴巴工作甚至不发工资都可以,因为他们想要感受阿里巴巴的工作气氛,感受马云的创业及管理精神,但有这种想法的员工一般以步入社会时间不长的应届毕业生为多。虽然他们对企业有追求和认同,但是却不一定能找到持久的工作激情和方向。
当员工在为老总打工时,已经完全被老总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们从老总身上学习到了很多东西,感悟到老总对自己的关怀和照顾,并有为老总“赴汤蹈火”跟随到底的决心。这类管理者让员工感受到“仁治”
和“知遇”,并完全“俘虏”员工的心。在打工者中,这是最高境界。
当员工为自己打工时,证明员工已经获取了足够的经验并积累了相关自主创业的人脉关系等,所以在这段打工期内员工的真实想法并不是为公司获得多高的利益,而是能从公司学习到自我创业中的经验和方式。管理者虽然无权反对员工自我创业,但应当尽量避免自己的团队中有这样的成员,因为这类员工的自我意识较强烈,而对公司的责任感则弱很多,更会影响到其他员工的工作激情,造成团队军心不稳。另外有自我创业打算的员工绝不会在某家企业长期“潜伏”,一旦时机成熟便会离职,管理者往往需要花更多时间找到新的成员接替其工作。
企业领导应该在“仁治”中让员工感觉到企业是属于每个成员的,所有员工都是企业的所有者。
阿里巴巴马云的股份是5%,联想柳传志的股份1.4%,华为任正非的股份不足1%,公司的领头羊只有很少的股份,可以激发下属的竞争力,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打工而不是为企业或老板打工。当然虽然这些老总只有公司很少的股份,但是他们的号召力和地位仍然牢不可破,公司的员工虽然持股比老总更多,但是并不代表可以“妄自作为”,这就是领导的人格魅力和能力的综合体现。
类似于马云、柳传志、任正非等这样在中国排名前列的企业家,他们的治理之道已经从“仁治”升级到“仁而不威,不威而威”,并逐渐向“无为而治”的方向发展了。
兵者,不祥之器
老子说:“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节选于《道德经》第三十一章),意思是:
战争,是不祥的东西,所以有道的人不会使用(或接近)它。兵器是不祥之器,不应该是君子使用的器物,万不得已需要使用,最好以淡然处之。胜利了也不要得意洋洋,自以为了不起,如果这样,就是以杀人为乐。以杀人为乐,就很难取得天下。所以在战争中杀了很多敌人,要带着悲哀的心情追悼;打了胜仗,也应该以丧礼的仪式悼念亡者。在这里老子告诫统治者应该远离兵器、征战、杀戮。在《道德经》三十章中也有体现,老子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老子认为:如果有道义辅佐君主,就不应该靠武力称霸天下。使用武力争夺,是会遭到报应的。军队所到之处,民不聊生,田地荒废,荆棘丛生,怨声载道。大战过后,必定是灾荒、霍乱、颗粒无收的凶年。所以用兵器(战争)获得天下,是老子所反感厌恶的。但在老子所处的朝代,年年动乱,战争不可避免,正是由于战乱,才导致民不聊生。所以老子主张反战。然而在当时,并不是一家反战就可消灭战争的,当其他侯王来主动攻击时,兵者就只能不得已而为之了。所以有人说老子主张“打不还手”的思想是不准确的。
老子认为,如果别人主动进攻,不该坐等屠城,而是要积极应对。但即便如此,也要“恬淡为上”,“胜而不美”。由此可见,老子并非“老顽固”的思想,只是希望各国各诸侯间如果都能远离“兵者”,那天下将“不治而治”了。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暴治”、“暴政”可以理解成“不祥之器”。如果管理者没有仁慈之心,不处仁慈之事,就会招致员工的厌恶,所以有“道”的管理者应该避免。而当管理者的“自威”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员工的“暴乱”危机。
9.别做“血汗工厂”——仁政在之前章节中曾分析过“少政”,但是“少政”并不是“无政”。企业想要运营,必须有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或依据,“少政”是要求管理者可以减少对员工实际工作中的限制和避免“有政不行”的错误处理。对于“仁政”,管理者应当加以重视推广,并应采用与推广员工工作基本规则一样的推广力度。
“仁政”是管理者为规范员工行为而制定的一套基本措施,主要目的是让员工有规可遵,有矩可循,还应尽量避免让员工感觉到压力或不能接受。
华英公司生产部管理层为规范员工行为,经过协商制定出新的政策:
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如迟到1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迟到20分钟扣除两日工资。
2.如因员工失误产生不良品,该员工须承担因此造成“返工、返修、费时、原材料”等费用的两倍处罚(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3.凡接到生产基层管理者1次反馈投诉,扣除员工当月奖金30%;接到2次投诉,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如当月内有3次投诉,公司将辞退。
4.上班时间禁止长时间上洗手间,上洗手间需登记进出时间。女性员工不得超过10分钟,每日不能超过5次;男性员工不得超过5分钟,每日不得超过3次。
5.员工请假必须得到管理员的批准,未得到批准而未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所有奖金,并降为试用期。
6.上班时间严禁交头接耳,严禁来回走动。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操作机器。
7.每日加班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如订单较大,员工须自觉加班5小时以上,以订单完成时间为准。不能按规定加班者,由管理人员统计,超过3次辞退。
8.禁止内部员工谈朋友,一旦发现公司有此类情况,男女方均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