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微山湖畔。
千顷荷花竞相开放,微风吹来阵阵清香。水波涟漪,芦苇摇摆,烟波浩渺,渔歌阵阵。
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赶着牛羊并肩而行。
一个少年只有十七、八岁,身材高大,浓眉大眼,他的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虽然看起来一脸顽皮不羁,却透着一种丰神俊朗之气,脸上的轮廓线条如同刀削斧劈般刚劲硬朗。这个少年就是当年夏王相的遗腹子,其母根据一位仙风道骨的隐士的建议,依照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给他起名为杜康。
多年来,母子俩一直相依为命。为了维持生计,杜康自幼就在村子里放牧牛羊,闲暇之余,也练习一些家传的道法,由于他有一身好功夫,又经常能够想出很多鬼点子,和他一起玩到大的朋友们都心甘情愿的把他当作“老大”。
另一位和杜康年龄相仿,身材却比杜康还要魁梧,黑面虬髯,敞着衣衫,可见胸毛密布,肌肉虬结,看样子膂力过人。他的名字叫做斟睿,子继父业,是村子里的屠夫,他的拿手好戏就是“一刀断三管”,可以让牲畜不受更多的折磨而死。说起来,在工作性质方面,斟睿和杜康的联系非常密切。两个人从小就混在一起,情同兄弟。只要有斟睿在,放牧的牛羊都会乖乖的不敢四处乱跑,这些牲畜也畏惧屠夫的威慑力。
两人走到一处树荫下,挑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
杜康吐出嘴里的狗尾巴草,取下腰间的酒葫芦,惬意的喝了一大口,道:“味道不错,不比酒馆里的酒差。”
斟睿的酒虫也被勾起来了,他既羡慕又有些嫉妒的道:“老大,给我留点!”
这可以说是上好的红高粱酒,乃是杜康自家所酿,其味道之佳,就连斟睿喝了之后,也对这红高粱酒赞赏倍至。
斟睿道:“老大,你最近这是怎么了,玩骰子想要几点就来几点,为什么手气这么好呀?”
杜康得意洋洋的道:“这个很简单,熟能生巧嘛,你就愿赌服输吧,再说了,我赚的钱,还不是请那些难民兄弟们喝酒了?咱俩是兄弟,所以我不瞒着你,你可别告诉别人。自从我按照那本祖传下来的《天官宝书》练功以来,我就发现,我的本事越来越大了,比如说掷骰子吧,我可以用手发出一股无形的力道,控制骰子落下去的过程,也就是说,随心所欲的控制骰子的点数。”
斟睿难以置信的道:“老大,你……你这不是欺诈吗?你是说,就你那个旧得发黄的帛书?这么神奇?”
杜康一脸坏笑,道:“一会儿,邹玄和邹萌兄妹俩来玩,你就瞧好吧,看我怎么赚邹玄的钱,反正他爹是九黎族的族长,家里有钱。”
斟睿笑道:“嘿嘿,邹萌那个小美人真够漂亮,九黎族的女孩,完全是另一种味道。”
杜康抢过酒葫芦,道:“别乱说,她可是族长的千金小姐,你就别惦记她了,门不当户不对。”